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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雍-姐姐送套房子给弟弟住,弟弟却1400万把房子卖了!厦门法院判了……

时间:2024-11-19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赠与时是因为亲情

发生矛盾要撤回赠与却成案情

原本一母同胞姐弟情深

如今却因为一套房对簿公堂……

张丹与张浩是姐弟

从小关系亲密

张丹一直对弟弟疼爱有加

结婚后也经常在生活上、经济上

给予弟弟帮助

张丹名下有一套本市房产,长期设定有抵押登记,因弟弟无房,张丹与丈夫便决定把这套房子给弟弟一家居住使用。

于是,夫妻俩向张浩出具一份《承诺书》, 表明自愿将张丹名下这套房产无偿赠与张浩,并随时可办理公证手续。

之后,张丹夫妇将出售这套房产等权利公证委托给张浩,张浩及其家人搬进来居住,但双方并未办理房产过户及赠与公证手续。

时间来到4年后

张浩打算出售房屋,便多次要求姐姐、姐夫尽快偿还银行抵押贷款,注销抵押登记,但姐姐、姐夫没有同意。

之后,张浩就以张丹(甲方)的名义将房产以1400万元出售给林某,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交易合同》:

之后,林某依约支付首期及第二期购房款,银行亦依约将购房贷款790万元发放至张丹名下账户。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

弟弟屡屡向姐姐、姐夫

催讨房屋解押款

姐弟俩心生嫌隙

张浩将张丹夫妇起诉至法院

张浩认为

姐姐、姐夫既然已将房产赠与自己,那1400万元的购房款就应归自己所有,他们应该清偿房产的解押款570万元,还要协助支取打到张丹银行卡的790万元。

张丹夫妇认为

张丹比较溺爱张浩,是考虑到弟弟无房才将房产赠与他。

现张浩对张丹存在不满情绪,双方进而发生冲突、矛盾,他们决定撤销对张浩的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丹夫妇出具的《承诺书》中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张浩,而张浩持有该《承诺书》并起诉要求张丹夫妇履行协议,应认定其已经接受赠与,故双方赠与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并生效。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和非交易性的特征,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本质上属于一种施惠行为,受赠人是纯获利益者,赠与人撤销赠与的一般不会损害受赠人的权益, 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对于不动产而言,所有权的转移应以变更权利登记为要件,交付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因此, 赠与的房屋在交付后、权利登记变更之前,仍属于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本文名称均为化名)

※ 编辑:周详 ※ 校对:李嘉强

※ 审核:卢士阳 陈祥旺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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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异事件 实录:厦门中山路老房子诡异事件

这事情发生在10年前每一个网友亲生经历的。也是在厦门的中山路那里,还是老城区。这里经常发生灵异事件。厦门中山路老房子诡异事件这个事情发生差不多有10年了,那会儿我刚结婚没多久。以前我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现在虽然没有具体的信仰,但应该算是泛神论者,平时遇到积德行善的事情,能多做就尽量多做点。帮人犹如帮己。我当时买了个二手房,就在大中路里面,一间老式的木结构房子,三层楼。一楼基本是个过道,二楼是小客厅和小厨房,三楼是我们的卧室和卫生间。新房子虽然旧,但地段很不错,走出来就是中山路,非常方便,算是闹中取静的好地段。唯一的缺点,就是房子太旧了,每次踩在木板上,都会吱吱嘎嘎作响。搬进去之后,因为老公上班的单位比我远,所以每次都是我早回家。判断老公什么时候回来,只要听吱吱嘎嘎的楼梯声就好了。时间一久,我养成了数楼梯的习惯。只要吱嘎11下,就代表老公走到二楼了。但没过多久,我的身体出了问题,睡觉时手脚冰凉,还经常感冒发烧。以前我是个几乎不进医院的人,但从那时候起,我每个月要进五六次医院。因为请假请的次数太多,单位领导不是太高兴,有时说话就比较难听。再加上老公的事业开始一点点进入轨道,他劝我不如辞职算了,省得看领导脸色。我想想也是,反正我对这单位也没什么感情,就辞职回家做了家庭主妇。辞职之后,我白天一个人在家,总会莫名其妙觉得心慌。起先我以为是自己没了工作心理作怪,后来发现不是,心慌主要是我害怕这房子。尤其是晚上,如果老公外面有应酬,我一个人坐在家里,会出现幻听的情况,比如听到洗手间里有冲水的声音,听到二楼客厅里有喝茶的声音,听到小露台上有水壶浇花的声音……我没敢跟老公说起这些,只能白天出去中山路闲逛,看各种游客。等到天黑后老公快回家了,我才起身回家做晚饭。后来一度发展到,连老公在家的时候,我一个人都不敢上卫生间。而且我从来不敢单独在家洗头,因为有一次洗头的时候,感觉后脖子凉飕飕的,好像有人站在我背后吹气一样。直到那天晚上,我半夜起来上洗手间,看到老公在旁边睡得很熟,就没叫醒他陪我一起。上完洗手间回来,我还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走进房间时,发现床尾坐了个人,正在看电视。当时可能整个人还是半梦半醒,反应比较迟钝,我以为吵醒了老公,他起来看电视了。所以我管自己走到床边,顺便嘟囔了一句,让他早点睡觉。可躺下的时候,发现老公就睡在旁边。我一下子醒了,坐起来一看,确实有人在看电视,是个老伯,穿了一件褐色汗衫。我吓得大声尖叫,老公也马上醒了过来。可这一喊,老伯不见了,电视机也自动关掉了。就一瞬间的事情,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是我自己的幻觉。老公问我怎么回事,我告诉他刚才看到的事情。他起来走到电视机前,摸了摸机身,然后说应该是我眼花了,因为电视机机身没有发热迹象。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相信自己确实眼花了。之后几天,我一直睡不安稳。有一天晚上,我在二楼厨房做晚饭,等老公回家。听到楼梯声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我一边切菜一边数着。1、2、3、4、5、6、7、8、9、10……楼梯声响了10下,第11下始终没响起来。我正准备出去看看,手机响了,一看名字显示,是老公打过来的,我吓得把手机丢在地上。楼梯口没有再发出任何动静,似乎有人就静静地站在第10级楼梯上,看着二楼的小客厅。我浑身发抖,整个木头房子被巨大的恐惧笼罩住,我不敢走出去,也不敢捡手机,任由手机响了一遍又一遍。就这样僵持了半个多小时,直到楼梯上再次传出吱吱嘎嘎的声音。这次是老公回家了,他踩了11下,直接穿过客厅走到厨房。一看到他,我就晕了过去。后来老公说,那天他打电话是想告诉我,他临时有事,不回家吃晚饭了。看我一直没接电话,担心出事,所以推掉应酬赶回家来。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四处托人,从海沧慈济宫找了个道长来家里。道长进来,走过一楼过道,然后直直地盯着二楼的楼梯看,不肯踩楼梯上去。我问道长怎么了,他说有东西被招了进来,就藏在楼梯底下。我在旁边听得头皮发麻。最后他问我:你平时走楼梯的时候,是不是会在心里数数字?我这才知道,千万不要数楼梯,千万千万不要!!!!具体为什么,我不能说。但你们可以去问问家里懂行的老人家,总之不管走什么楼梯,都记得不要去数数!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震-24万现金变冥币 风水大师被平度法院判刑五年八个月

  责编:王熠冉  2024-10-30 22:54:42  林先生最近很是苦恼,一位黄姓风水大师说他将有血光之灾,为图心安,他只好按照大师的要求送去现金当场做了法事,并小心翼翼地把包好的纸币拿回家供养。可当林先生打开包袱时,却发现里边的纸币竟都变成了冥币。近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刑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盗窃案。  2022年6月,黄某来到平度市凤台街道某村,因多年赌博成瘾欠下高额赌债无法偿还,便动起了赚快钱的歪心思,他摇身一变成为高深莫测的风水大师,还练就了一身用纸币压钱消灾的绝技。所谓压钱消灾,就是要求被害人送上现金做法事,黄某以冥币调换后再用红布包好还给被害人,并以供养时间越长越有效,最低供养三年为由阻止被害人打开包袱。短短10个月的时间里,黄某先后为6位被害人压钱消灾,共骗取钱财24余万元。被害人林先生出于好奇提前打开了包袱,却发现红布里的现金早已被调包成冥币,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急忙联系其他被害人一起报警。2024年3月,这位黄大师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被告人黄某利用被害人封建迷信的心理为其压钱消灾,以将人民币调包成冥币的方式多次谋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构成盗窃罪。本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乘机用调包的手段取得财物,其非法取得财物是以调包的秘密窃取手段来实现的,故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经审理,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处罚金一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应相信科学,破除迷信,增强警惕意识与防范心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切勿为不法分子借封建迷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可乘之机。文/赵彦阅 谢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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