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帝灵签 第八十一签 壬甲 中吉
诗曰
假君财物自当还,谋赖欺心他自奸;
幸有高堂明月镜,请来对比破机关。
【现代白话文解签】
解曰
先难后易,欺人自欺,反惹其祸,只可修心向善,暗助神明佑护,不可妄为。
问诉讼,终凶。
问婚姻,宜慎重。
求财,依本份。
断曰
运势:转捩已至,再劳其心,动吾筋骨,必有成就。
家庭:人丁分散,交通所赐,时予连系,结合吾族。
财利:目下平 稳,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即可足矣。
事业:孜孜不借,莫叹辛劳,一点一滴,必有斩获。
升迁:多行善德,毋忘善行,平素修身,加之积善。
姻 缘:天作之缘,合自天神,不宜强求,自认之可。
考试:十年寒窗,埋头苦干,坚心苦守,终获出头。
处于良好的状态:旧疾复发,名医在旁,火速求之,必可 治痊。
远行:当面不宜,暂时守乡,来秋时届,看风使舵。
诉讼:伊人蛮横,不可理喻,诉诸天理,必可胜诉。
失物:有寻着时,耐心觅之, 是为警惕,嗣后小心。
【传统版解签】
圣意
讼莫欺、依本份、病遇医、名休问、婚慎求、事审论、孕保安、行人钝。
解曰
此签被人欺凌。
暂时耐守。
自可昭雪。
如人负欠不还。
多方谋赖。
理曲在人。
我何畏哉。
自有清正官司在上。
恰似高台明镜。
一经照察。
机关立破。
谋赖者从此败 矣。
此以见凡事当依本分。
毋逞狡诈。
本分到处可行。
狡诈适自害其身而已矣。
释义
借物当还。
情理之常。
谋赖欺心。
情理之变。
受欺者势虽弱。
欺人者天不容也。
高台明镜。
比公正明决之官。
明镜足以察秋毫。
明智足以摘奸伏。
无有机关而不破 者。
欺心者盍早悟乎。
占事者或应在秋。
或应望后。
月圆时有验。
解签
有借有还是人之常情,借东西给别人,希望别人自己会奉还,然而他人存心狡诈,故意耍赖拖欠,你也无可奈何,幸亏还有天理,犹如高台上的明镜,照亮所有真 理,也照穿了邪恶的机关,狡诈的心可以欺负人,但无法骗过天理,最后还是斗不过天理,迟来的正义还是会来,得到平反,收回了借出的财物。
此签告诫天网诙诙,疏而不漏,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可有故意占人廉价的心态。
东坡解
负人财物、欺赖自奸、幽有神鬼、显有清官。
一朝照破、难逃其祸、每事依心、无施不可。
碧仙注
本分公平、合天合地、若有亏心、神明共弃。
【占验】
江右一人负屈,屡讼未胜。
后遇山东赵耀为按察使,其冤始白。
赵本清廉,且赵与照同,应明月照耀之义。
又 清同治甲子 1864年九月,发逆 太平天国陷漳州城时,晋江令叶公为霖占此签。
至十一月,果有高提台带兵来剿贼,应“高台”“破机关”也。
又一妇人往府口探亲,回时遗失一钗,遍寻无踪,因到庙占此。
有为解曰:“何不再向姻家觅看。
”妇从其言,果于外戚门前照墙脚拾得。
银钗己被糞秽遮盖,惟一柄露出,故路人莫之知也。
此“自当还”句之应巧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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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公任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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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拜相決策,成澶渊之功。
出镇大名,贬雷阳。
准內俭外奢,寝处一青帏二十年。
仁宗朝赠中书令,封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