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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省大案烂尾系列十九, 中国为什么罕见被判间接故意杀人罪?

时间:2024-07-22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杀人罪,分为 直接故意杀人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

直接故意杀人罪,在中国的判案中很常见,但是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判案非常罕见。

什么是间接故意杀人罪?看看百度解释: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间接故意杀人罪。

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认识因素: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

2.意志因素: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

3.结果因素: 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

江西九江双峰小学11岁小学生张宽跳楼自杀案,就是一桩最典型的间接故意杀人案。

中国各省大案烂尾系列十九, 中国为什么罕见被判间接故意杀人罪?

理由一,

张宽的班主任邹瑜,在两次开庭的庭审中,都直言不讳地表述,她多次发现张宽有异常发呆举动,有心理精神疾病,她想表达的言外之意,就是想说明,张宽之所以自杀是因为张宽自己本身有问题,并不是因为她的言行导致张宽跳楼自杀。

这是当今中国社会一个可怕的现状,杀人凶手,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间接故意杀人。

邹瑜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既然已经发现张宽有心理精神异常,不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挽救阻止张宽自杀,反而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长期公开打骂侮辱他。

这不恰好证明张宽的跳楼自杀就是邹瑜故意催化成的吗?这不正是构成间接故意杀人要件的认识因素: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

理由二,

2021年11月9日,张宽跳楼自杀前,托同学把一份手写遗书交给邹瑜,身为班主任的邹瑜没有采取挽救措施阻止张宽自杀,当警方向其讯问遗书下落时,她竟然称已丢弃,如果真的想挽救张宽,如果自己问心无愧,为什么不交给学校和法庭澄清事实证明自己的清白呢?

这不正是构成间接故意杀人要件的意志因素: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

理由三,

2021年11月9日,遗书写道:我,本人张宽,诚(承)认:本人的死亡不与父母、家长、社会、国家有关,只和邹瑜有关,她用暴力的手段。

签自(字)人:张宽,落款下有红色指印,旁边还注明中指。

这不正是构成间接故意杀人要件的结果因素,张宽因不堪忍受自己班主任邹瑜的长期侮辱打骂,用跳楼自杀的方式抗议人民教师班主任邹瑜?

铁一般的事实,,班主任邹瑜并没有直接把张宽推下楼,但是导致张宽跳楼自杀的凶手不是别人就是班主任邹瑜!

令人悲哀的是:

这样一桩典型的间接故意杀人案,江西九江公安机关拒不立案,和中国其他同类案件的判断方式一样,班主任邹瑜并没有直接把张宽推下楼。

这样一桩典型的间接故意杀人案,九江法院毫无依据的凭空判定:张宽的死亡与邹瑜的行为之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和中国其他同类案件的判断方式一样,班主任邹瑜并没有直接把张宽推下楼,便放过了间接故意杀人凶手邹瑜。

连张宽的父母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桩典型的间接故意杀人案,在对邹瑜提起刑事自诉时,没有以间接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提起刑事自诉。

这是国法的悲哀还是国民的悲哀?

问题在于江西公安机关,并不是第一次放跑了间接故意杀人凶手。

2015年,网民杜红炎5582881453在微博发帖称,4月1号下午4点我妈在南昌市西湖桃花中学摆摊,城管把工具收走,我妈去城管大楼讨要工具,结果命丧城管大楼下。

当日下午6点20分,接到医院通知。

医生告诉我妈已近没救,中间发生什么事?我妈为何命丧城管大楼,直到我妈死了才有医院保安打电话通知。

我妈眼睛肿青的,明显被殴打,三轮车和其他工具被严重打砸的现象。

中国各省大案烂尾系列十九, 中国为什么罕见被判间接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也就是除了公检法机关,其他任何部门无权没收扣押个人财产,虽然中国的城管没收扣押个人财产现在已经成为惯例,但无论如何都是严重违反宪法的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的犯罪行为。

第一,城管认为摊贩刘英违规,可以开罚单,刘英不服处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起诉,因为法理上,她是"行为违规",她的财产并不是违法所得,城管没有权利没收她全家赖以生存的三轮车,城管损坏,没收,扣押她受宪法保护的个人财产,首先就构成犯罪。

第二,法律上有一条全世界都遵守的规则,人所共知的常识不需要证明。

刘英为什么"突然情绪失控,从七楼楼顶天台跳下"

城管的解释:

城管队员将其及三轮车一同带回城管中队进行处理,告之其于第二天带身份证到桃花镇城管中队办公室,写好不再违规摆摊的保证书后可将三轮车取回,刘英无异议。

离开现场后,17时左右,突然情绪失控,从七楼楼顶天台跳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南昌警方的解释:

摊贩刘英"索要三轮车无果,突然情绪失控,从七楼楼顶天台跳下"

死者家属的解释:

我妈眼睛肿青的,明显被殴打,三轮车和其他工具被严重打砸的现象。

城管的解释符合常识吗?

既然死者"刘英无异议",为何"突然情绪失控,从七楼楼顶天台跳下"?

南昌警方的解释符合常识吗?

城管解释"刘英无异议","突然情绪失控,从七楼楼顶天台跳下",南昌警方又说,刘英"索要三轮车无果,突然情绪失控,从七楼楼顶天台跳下"。

而死者家属亲眼看到:

我妈眼睛肿青的,明显被殴打,三轮车和其他工具被严重打砸的现象。

南昌警方的调查结果和张宽跳楼自杀案异曲同工。

毫无疑问南昌城管涉嫌间接故意杀人!

2024年4月8日,长沙县天华中学一女生在学校跳楼自杀。

2024年4月15日,平江一九岁男孩儿上学前跳楼身亡。

2024年4月2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第十一小学的宁静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惊呼打破。

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在课间的喧嚣中,悄然无声地走上了教学楼的顶层跳楼身亡。

不断出现的自杀案,和江西九江双峰小学11岁小学生张宽跳楼自杀案同样的结果,公检法放跑了一个又一个间接故意杀人凶手。

这是对人民的犯罪,这是在亵渎国家法律的尊严!

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国家的明天,我们不能容许公检法放跑了一个又一个间接故意杀人凶手!

中国各省大案烂尾系列十九, 中国为什么罕见被判间接故意杀人罪?

遗体交易大案震惊社会:山西奥瑞,3.8亿的非法生意如何炼成

8月8日,一则新闻像炸弹一样在网上炸开了锅。律师易胜华在网上公开一起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案的案件材料,该材料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今年5月23日作出,显示将此案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事儿可不简单,他们竟然干起了非法买卖遗体的勾当。从2015年到2023年,这帮人靠这门生意赚了3.8亿!警方一查,不得了,18吨的骨头原料,3万多件成品,还有1亿多的现金和6000多万的资产,这规模,简直让人瞠目结舌。在2015年至2023年这段看似平常的岁月里,却暗藏着一段令人难以置信的黑暗交易。李某某、苏某某等人,为了获取所谓的同种异体骨原材料,不惜铤而走险,指使员工远赴广西桂林、四川成都等地,进行人体骨骼的非法拉运。他们在四川恒普公司和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内,对这些遗体进行筛选和处理,随后秘密运回公司,藏匿于不为人知的角落。更令人震惊的是,为了掩盖这肮脏的行径,李某某竟然安排员工伪造捐献登记表和检验报告,甚至假冒家属签字,这种肆无忌惮的欺骗行为,是对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的挑战。而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的副主任医师李某1的行为,更是让人不寒而栗。他将遗体肢解后,冷血地放入冷柜,再以每具1万至2.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山西奥瑞公司。这不仅是对医学职业操守的背叛,更是对生命的极度亵渎。这事儿,真是让人心里发毛。你想想,咱们应该从小到大潜意识的认知死者为大,那些本应得到尊重的遗体,竟然被人当作商品一样买卖,这还有没有王法了?这帮人,为了几个臭钱,连最基本的人性都不要了。这不仅是对死者的极大侮辱,更是对我们这个社会道德底线的挑战。山西奥瑞案,让我们看到了一些人对金钱的贪婪,对生命的漠视。我们不能坐视不管,我们要行动起来,加强法律教育,加大监管力度,让那些敢于触碰道德底线的人付出代价。这起案件,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正义的力量。易胜华律师的勇敢揭露,警方的果断行动,都是我们这个社会正义的体现。我们要为这些正义的力量点赞,也要为维护生命尊严贡献自己的力量。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让我们一起为维护生命尊严发声,为建设一个更加文明、公正的社会努力。

惊天大案曝光:数千尸体疑遭盗窃贩卖,用作植入物原料,引起公愤

深度评论:揭开同种异体骨背后的黑暗产业链(这篇文章有点毛骨悚然的,胆小者不要看),这样的黑幕还是第一次听说,真的让人太震惊的了,近日,一起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案被律师易胜华公之于众,案件材料详细揭露了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长达数年的非法行为,令人瞠目结舌。这简直是突破了做人的基本底线,为了利益什么都敢做。重播播放00:00/00:00直播00:00进入全屏50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数千尸体疑被倒卖 用于制作植入材料,单单听到这里就觉得不可思议的,还有这样的操作方式,应该说还有这样的赚钱方式,真的超出普通人的认识的,实在是太离谱,太骇人听闻的了!根据案件曝光出来的材料显示,山西奥瑞公司自2015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涉嫌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是对逝者尊严的极大侮辱。更加离谱的是该公司在此期间的营业收入高达3.8亿元,警方在侦办过程中查封了大量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数量惊人。更令人发指的是,嫌疑人苏某某等75人通过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了多家殡仪馆的火化场,指使内部人员盗窃尸体并进行粗暴肢解,运回公司用于生产。据苏某某供述,这些火化场共向其提供了4000余具人体骨骼,其规模之大、手段之残忍,令人不寒而栗。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做人的道德,这种连死人都不放过的行为,更触犯了法律红线,这起案件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涉及多个单位和个人,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殡葬行业作为特殊行业,其监管力度和透明度相对不足,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人丧尽天良,为了钱什么都敢干,连尸体都不放过,国家该出手了了好好管管。 这样的新闻爆出来,大量网友出来说出自己的观点的:几万或者10几万的一个墓地以为埋的是亲人的骨灰,到头来不知埋的是何方神圣。 这个简直就是捅破人性的最后底线的还有人说,领回来的骨灰,拜了几十年,你居然告诉我根本不是自己的亲人,这让亲属们如何心安理得呢?还有网友指责这些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敢干的人,应该严惩这样的事情必须严查起来,肯定不止一家,整个行业肯定还有很多类似的情况面对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件,我们不禁要问:监管何在?法律何在?逝者的尊严何在?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尊重逝者尊严和生命价值。任何以牺牲逝者尊严为代价的非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更加详细的情况,请看澎湃新闻的报道) 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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