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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侦破纪实:开封1998.3.23杀人碎尸案纪实

时间:2023-08-12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1998年3月23日上午10点,河南开封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在龙亭西湖南岸发现一具用编织袋、 塑料袋和线毯包裹的男性尸体躯干。

呼啸的警车风驰电掣,刺耳的警报声此起彼伏。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侦破指挥部。局长崔保连任指挥长。副局长王文章、郎荣会,副政委崔胜利,刑警支队长张天增,治安处长谷動任副指挥长。

紧锣密鼓的尸检工作争分夺秒地展开了,通过对现场尸块的解剖和包装遗物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死者为30岁左右体态偏瘦的男性。血型为AB型。死者左前胸和左后背两处分别被单刃细长刀刺破心脏和左肺,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由尸体躯干背部提取的一缕长发系女性自然脱落头发,死者穿 一条蓝色三枪牌短裤。

技术人员认真细致的勘查,客观科学的分析为确定侦察方向和查找尸源,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全市五区一县的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内保干部、解放军战士和渔场职工近两千人,迅速展幵了打捞、搜索、排查工作。

3月23日下午3点50分,在包公湖中湖北岸打捞出被肢解过的人体四肢。刑警支队刑所所长田海光进行技术勘验,结果表明,该四肢与躯干相吻合。

24日下午2点15分,指挥部接到一条重要线索:据一居民反映,其子魏发详(化名)(34岁.某驻豫单位聘用人员),于22日中午1点40分左右离家后至今未归。

经过对其亲属调查访问得知,魏于3月21日从郑回汴后情绪低落。22日下午大约1点半左右,魏接到一个电话,在接电话时,他仅说了一句“我马上过去。”便挂断电话匆匆外出。临行前,魏母问其去处,回答说是到梁苑办点事。

魏曾买了电影票,约定下午3点携妻女去看电影。久等不见魏身影的妻子多次给丈夫打传呼,均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当全家为寻找魏四处奔波时,见到了走访排查的民警。得知开封发生了杀人碎尸案,全家人越发焦虑。其父兄在多次传呼魏未果的情况下,慌忙走进了大兴派出所。

经多方印证和比对确定死者系魏某无疑。寻找杀人第一现场的工作拉开了帷幕,时间一分一秒地向前推进,十几个线索查证小组的同志们在茫茫人海中觅寻、思考、奔波、 取证……

A组报告: 22日下午1点29分,魏某父亲家的电话曾传呼过一个号码为10604的机主,经查该机主是一个叫黄玉的女士。魏最后接到的电话是否为黄玉复机所为,尚不得而知。

B组报告: 3月16日下午,有人在某宾馆306房间碰到过魏某和黄玉,两人谈笑风生,关系密切。黄玉的真名叫黄丽红,长披肩发,尉氐县人。 1998年元月到金明池歌舞厅做服务小姐。

C组报告: 3月20日晚,魏与朋友在郑州吃饭时接到一个电话要求魏返汴。魏接电话后心事重重,少言寡语。在第二天返汴途中自言自语道:“黄玉这个人可不好惹。”

D组报告:黄玉曾有两个月被一男青年包租, 住在梁苑新村15号楼。3月21日下午7点多,黄接到一个传呼,复机后不久黄便四处找歌舞厅老板要求结帐,并对朋友说:“因为别人的事,我会得罪一个人,这个人会来找我的事,此人不好惹。我今后不在这里干啦。”黄已有三天没来坐台。

黄丽红的疑点逐步上升。

下午4点35分,指挥部接到一位出租车司机的报告: 23日凌晨1点多,在市大兴街路南口遇到一位要乘车的男青年,二十八、九岁,戴眼镜,1.70米左右,河南口音,圆脸,穿紧身夹克衫。他乘车到达梁苑新村黄河水利学校附近要求下车,并让司机在原地等他。大约过了两分多钟的时间,该青年掂一个看起来很重的编织袋再次乘车。当车开到包公湖中湖北岸情人岛处,年轻人要求下车。司机觉得他提的编织袋与宣传排查提纲上所描绘的近似。

这条十分重要的信息,使坐阵指挥的崔保连、王文章眼前一亮。通过对掌握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比对,得出了四点推论。第一,从多种迹像表明,魏与黄丽红交往过密,而且在3月21日这天,两人均有反常表现。如能断定魏在其父家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是黄丽红所为,那么魏的死与黄有直接关系。第二,根据出租车司机反映的情况,那位乘车的年轻人所提的编织袋,恰恰与凶手抛尸所用的编织袋相似,而他要求下车的地点,又与打捞出死者四肢的地点相吻合。因此从时间、地点、物品的结合点上看,该年青人很可能就是凶手。如果判断正确,该青年作为案发后第一次出现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体貌特征将成为查找凶手的重要线索。第三,被肢解的躯干之所以穿着短裤,说明犯罪现场一定有一个女人存在。凶手出于男人醋意时的特有心态,让肢解尸体时显得碍事的短裤留了下来。再者,死者躯干背部所粘的一缕女性长发也说明了这一 点。由此断定,此案很可能是由两人合伙预谋的情杀所致。第四,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在所有反映的重要线索中,曾有三处提到过“梁苑”。魏离家时说是去梁苑,黄丽红曾经住在梁苑,有重大杀人拋尸嫌疑的年轻人,携编织袋上车的地点也是在梁苑。由此认定第一杀人碎尸现场就在梁苑。

晚上10点整,王文章、张天增率领百余名侦查人员对以梁苑新村15号楼为中心的七栋家属楼,实施了全方位的搜查。在所排查的七栋楼房中,凡有人住的都没有发现情况。共有41户房屋因无人居住而无法排查。

经过指挥部的慎重磋商,决定背水一战对15号楼1-3层无人居住的房屋进行仔细检查。

25日凌晨2点,捷报传来。15号楼402房内发现了带有血迹的拖把、扫帚和塑料袋,地面多处发现血迹,并且找到了与死者有关的物品!

经过技侦人员勘验证实,402房间查到的所有血迹和其卫生间的门上找到的一块绿豆大小的人体软组织均为AB型血,与死者血型一致。现场遗留的一条褚黄色的长裙,经辩认属黄丽红之物。因此断定,402房间就是杀人碎尸第一现场。

晚上8点刚过,指挥部便像开锅的水沸腾起来。

鼓楼分局报告:在一位与魏相当熟悉的张小姐住处找到一张戴眼镜的青年男子照片。对该青年的情况,张小姐只字不谈。另据金明池一位梁小姐反映,今年春节后,黄新结识了一位男朋友,此人肤色较黑,30岁,圆脸上有雀斑,戴宽边眼镜1.70米左右,手上提个“大哥大”包。市局二科报告: 21日下午7点多钟,有一个手机号为1383****02的机主给黄丽红打过传呼。传呼时所留姓氐为周。而经调查发现,此机主在申请入网登记表上所用姓名为付建红,住址为开封市缝纫机厂家属院11号楼。

龙亭分局报告:据一位老妇说,去年10月有个30岁、1.70米左右,自称姓赵的男青年想租套房子住。经她介绍,该青年住进了15号楼402房。该青年会讲开封话和普通话,眼镜时戴时不戴,肤色较黑。经15号楼居民对黄丽红照片的辨认,证明黄丽红确在402房住过。

指挥部通过对反映信息的梳理,得出的推断是“杀人凶手30岁左右,肤色较黑,戴眼镜,1.70左右。凶手曾使用过3个姓氏:周、付、赵哪个是真的?抑或全是假的,有待续查。

晚上10点多钟,各追踪查证小组纷纷向指挥部反馈信息:第一,经查市缝纫机厂家属院没有11号楼,故1383****02的手机机主在申请入网表上用的住址是伪造的;第二,经过计算机人口系统查询,:全市共有两个叫付建红的均为女性农民没有手机,故姓名是假的;第三,从张小姐处搜出的戴眼镜的男青年照片,经介绍出租房屋的老妇和出租车司机辨认,均遭否定。

神秘人果然神秘。面纱重重行踪诡秘。就在山重水复之际,指挥部接连收到两条重要信息:第一条,经过省公安厅有关部门帮助证实,付建红身份证的区域号码属河南省巩义市。第二条,通过对市缝纫机厂家属院逐门逐户的走访查询,居民根据协查通报中男性凶手的体态特征和模以画像反映,此人曾和一位姓关的女人熟悉。经过追踪终于找到了姓关的女人。

她说,曾和她一起相处过一个多月的男子叫周逢,二十八、九岁,肤色较黑,戴近视变色镜,曾在巩义市竹林派出所当过联防队员。至于周的生世及社会关系她从未听周提起过。周性格内向孤僻,不善言语。由于周限制她的社交活动,且脾气粗暴导致两人分手。

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反复说服下.关拿出了仅存的一张周逢的照片和周曾经用过的一个通讯录。她特意提到3月24日下午2点多,周给她打过一个传呼,电话联系时,周说他的一个朋友出事啦,想借1000元钱,并约她下午3点在市皮鞋厂附近会面。会面时,关给周1000元钱。问他今后的打算,周说准备浪迹天涯。民警追问她周逢传呼她时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经过查看BP机,证实为1383****02.

这两条重要的信息,使指挥部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周逢、付建红很可能是一个人,而且极可能是凶手。但哪个是真实姓名,其生世、社会关系如何还需进一步查证。

指挥部迅速作出决定:由刑警支队马智感,张明生带二个小分队火速赶到巩义市,查清周逢、付建红的有关情况;根据反映的情况和全市大面积搜索黄丽红未果的事实,两名重大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外逃。因此,由刑警支队抽调20名精兵强将到指挥部待命,随时准备实施追捕;将周逢的照片立即送与曾和周接触过的人员辨认,从而判定周逢是否是杀人凶手。

春节后便携妻子到漯河谋生的15号楼402房的房东,经过民警的几经周折的寻找终于被请回开封协助破案。当房东夫妇见到周逢的照片时,一口咬定他就是租房人。

日夜兼程的马智感张明生火速赶到巩义市。 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查到了付建红的身份证底册。并找到了付建红本人,其体态特征与开封的“付建红”大相径庭。据付本人讲,他的身份证三年前便丟失。神秘人被撕开了面纱,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可以断定凶手就是周逢。

就在指挥部为周、黄外逃的方向冥思苦想之际,率兵征发巩义市竹林镇的张明生回到了指挥部。对周神秘的面纱有了更深一层的揭露。

1992年底,周逢曾到开封市东京一习武院学习武术。后到竹林派出所当过联防队员。不久,他又凭着一身功夫,到巩义市某公司当起了保卫处副处长。后因屡遭挫折穷途未路之际,于1997年10月底再次来到开封。而且周曾在福州市学过武术,并有一个姨生活在浙江。

指挥部分析后认为周逢南下福建、浙江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决定立即派四路人马,向丽水、南平、郑州和尉氏等地发兵,抢在凶手的前头趁其立足未稳或犹豫不决之际将其擒获。

一个知倩人向崔局长反映,周逢于昨日给他打过一个电话。他询问周在何处,周未答复。但他从对方的电话中隐约听到一个宣传蚌埠市某厂产品的广告。

“蚌埠? ”崔局长看了一眼地图说:“它正处在开封、丽水、南平构成的三角地带之中,必须立即发兵。并通知前往丽水、南平的抓捕分队,注意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控制。”

龙亭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郑志刚带队的蚌埠追捕组随之离去。习惯于踱步思考的崔保连在指挥部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对啊!为什么不试打一下魏的手机?”崔局长突然灵机一动地脱口而出“死者应黄丽红之约外出时,不是带着手机吗?这手机一定会在凶犯手中。”

王文章随即道:“如果案犯出于警觉,关掉自己的手机以作消声匿迹之状。那么,他出于反侦查的心理,很可能会开通魏的手机以探听虚实。”

张天增心领神会,迅速拨打魏的手机: 1383****09。果然奏效。一连拨打了两次均被接通,,但在对方手机中除了听到嘈杂的声音外,无人接话。

根据死者手机嘈杂的声音,指挥部判断歹徒处于正在运行的火车或汽车的空间。

28日晚9点15分,指挥部电话铃猛然骤响“3. 23” 特大杀人碎尸案的主犯周逢在安微省蚌埠市落网。

原来,留守在巩义市竹林派出所继续工作的马智感,在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接电话的过程中,偶然听到谈论周逢的话题。极度敏感又心细如发的马智感迅速了解了情况,并火速报告指挥部。真是无巧不成书,就在开封民警到达蚌埠后不到两个小时周逢已落入法网。

30曰凌晨6点.周逢被押解到开封后,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3月22日下午1点左右,与周同在15号楼402号的黄接到魏打的一个传呼。当周得知,魏经常纠缠她.便醋意大发地要教训魏一顿,要求黄“请”魏来402室。黄遵命复机后不久魏果真赴约。

魏、周刚一碰面原本想狠狠教训魏一顿的周突起杀机将魏勒死后碎尸。28号上午周外逃至蚌埠火车站时,见到正在执勤的民警。慌忙中将装有手枪、匕首的提包掉在了地上。当民警令其开包检查时,周夺路而逃。被民警周勃奋力追赶檎获。

妄想脱身的周逢,为掩盖其私带枪支的违法行为,又搬出了他作为竹林派出所联防队员的历史,企图蒙混过关。熟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蚌埠火车站治安派出所在与巩义竹林派出所联系时,恰巧被马智感了解了有关信息。

为了缉拿黄丽红,田迁运带4名民警在蚌埠守候,,王文章又亲自带人赶赴福建与抓捕小组一块.并肩合围,4月7日上午9点,一辆杭州开往郑州的列车, 缓缓驶入开封车站。在熙熙攘攘的出站人流中,一个身穿藏蓝色套装的女人拦搭一辆“面的”,向市区东北隅驶去。

机敏的民警哨悄地尾随其后,当该女子走进市顺河区北西后街某同学家中立足未稳,便被民警 “请”到了铁塔派出所。

“3. 23” 特大杀人碎尸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黄丽红, 下车后不到一个半小时就被缉拿归案。

8.9四川遂宁杀人碎尸案纪实

2012年8月9日中午13时,遂宁市船山区老兴街某居民楼发生一起杀人碎尸案,死者头颅被人当街抛在路面,船山区公安分局民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该案后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遂宁市城区兴隆街某副食店前,一个白色口袋包裹的东西从天而降,吓了附近的行人一跳,有胆大者前去查看,才赫然发现是一具头颅,路人大惊失色,立即报警。据附近居民介绍,犯罪嫌疑人周某疑似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受害者与周某为婆媳关系。周某平日在楼下摆摊卖烧烤,两个月前离家出走与家人失去联系,返回家中。距目击者回忆,事发前周某从楼上扔下拖鞋等杂物,不过并没引起周围群众的注意。直至死者头颅抛下被路人发现,周某才被赶来的民警于其家中抓获,并发现了两个沾满血迹的编织袋,内装有被分尸后的死者尸体。案发后三小时附近居民在楼下观望犯罪嫌疑人扔下的衣物事发现场事件起因:天上突然落一个人头下来,砸在闹市街头……9日中午,遂宁城区发生的这起耸人听闻的事,在网络世界里闹翻了天。14时35分开始,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连发3条微博,说明事情真相和案情进展,网民、市民情绪很快得以稳定。原来,嫌疑人是曾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中年妇女,死者是嫌疑人的婆婆。现场骇人:"天啊,这是一颗人头!""啪"9日13时,一个里面装着什么东西的白色口袋从天而降,砸在遂宁兴隆街某副食店前,把附近行人吓了一大跳。"天上怎么会落口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一个市民掀开口袋准备看稀奇,他掀开一角,看见一只人的耳朵。"天啊,这是一颗人头!"他立即惊叫起来。其他胆大的市民上前查看,确定这是一具头颅。大伙立即报警。很快,"遂宁城区天上落人头"的消息,在遂宁大街小巷传播,在贴吧、微博、QQ群里,更是疯狂蔓延。许多市民、网民心里都七上八下的。案情惊人:儿媳杀婆婆,家中碎尸船山公安分局民警火速赶到了案发现场。有居民认出:死者是5楼住户熊婆婆。民警冲上5楼,抓获屋内的中年妇女周某。屋内还有两个沾满血迹的编织袋,内装死者尸块。船山公安分局初步调查认定:嫌疑人就是周某,现年40岁,与被害人是婆媳关系。周某当时疑似间歇性精神病发作时期。据附近居民介绍,周某神经有些不大正常,平日在楼下摆摊卖烧烤,两个月前离家出走,于2012年8月3日返回家中。据目击者回忆,事发前周某从楼上扔下拖鞋等杂物,不过并没引起大家的注意。消除阴影:警方微博播报案情面对大街小巷的各种传言和来势汹汹的网络舆情,船山公安分局决定:依托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稳定市民、网民的心。9日14时35分,即案发一个半小时后,船山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火速发布消息:……这是一起杀人碎尸案,死者头颅被抛于1楼地面。经初步调查:嫌疑人周某疑似间歇性精神病人……18时12分,再次发布:据该案嫌疑人周某的丈夫熊某介绍,周某因患有精神病,曾多次在精神病院进行住院治疗。船山公安分局民警已赶赴相关医院进行调查核实。18时47分,第三次发布消息:船山公安分局在遂宁市民康医院调查核实到,嫌疑人周某因患有精神分裂症,三次在遂宁市民康医院 遂宁一家精神病医院接受住院治疗。船山公安分局民警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现正对嫌疑人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深圳龙岗杀人碎尸案纪实

打扮入时的女模小清乘上一辆黑车,边炫耀香港男友,边直呼黑车司机为屌丝。谁知司机竟是个债台高筑的赌徒,他奸杀了小清并将其肢解随后又抛尸多地,妄图毁灭犯罪证据。警方破案的前提是确定死者的身份,警方通过死者身上一块有编码的隆胸硅胶锁定了死者,随后顺藤摸瓜,分析推理,调查取证最终缉拿真凶。2015年12月2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重审宣判,被告人黄飞山犯抢劫罪,再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6年6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基本信息中文名称6·30深圳龙岗杀人碎尸案犯罪程度恶性犯罪受害者女模小青犯罪方式黑车奸杀碎尸关键字眼抢劫 奸杀 碎尸所在国家中国目录1案情简介2作案经过3被害人折叠编辑本段案情简介装尸块的箱子装尸块的箱子2013年6月30日上午6时24分,汕头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称:两名渔民在汕头海湾大桥下鹿屿岛码头门口发现一个用锁头和铁链锁住的箱子,发出阵阵恶臭,怀疑内藏尸体。接报后,汕头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在行李箱中发现残缺不全的人体尸块。汕头警方成立6·30碎尸案专案组;经进一步勘查,警方发现藏尸块行李箱品牌为JIALIYA,被锁在用钢管焊接的铁笼里。行李箱内装有高度腐败尸块,除没有发现头颈部和右腿外,其他躯干均在箱内。经鉴定,死者系女性,年龄约22岁左右,身高约160cm至165cm,左大腿有一纹身且脚指甲涂有红色指甲油,尸块躯干胸部外露硅凝胶填充乳房假体,初步判断死者已经遇害近一个月。[1]警方通过死者胸部的因做隆胸手术植入的硅胶编码IM G H C-T X -H -270,找到了硅胶生产厂家,继而在全国29家整形医院查到有15个女性使用了该批号的硅胶。经仔细勘查,深圳市广西籍失踪女子阙某清引起办案民警注意。阙某清于2013年4月23日在珠海做过隆胸手术,6月8日在深圳市失踪。7月2日汕头警方在深圳警方和广西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与阙某清的父母进行DNA比对,确认受害者正是阙某清。6·30深圳龙岗杀人碎尸案6·30深圳龙岗杀人碎尸案通过死者的物品的流向,罗湖刑警大队在华强北手机市场发现了小清的苹果手机,最终嫌疑人锁定为汕头潮阳关埠镇人黄某山2013年7月7日凌晨6时许,汕头警方在深圳罗湖区桂园桂木坊一处出租屋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山,当场缴获被害人的手表1只、信用卡6张。7月7日晚上,专案组民警在深圳市南山区二手车市场缴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山作案用的黑的士银灰色美日牌小汽车1部。2014年03月26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官方微博称,该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山涉嫌犯有抢劫罪已被提起公诉。折叠编辑本段作案经过装尸块的箱子装尸块的箱子黄某山因为赌博债台高筑,决定利用蓝牌车物色有钱乘客,实施抢劫。2013年6月8日下午3时许,被害人小清在罗湖区东门新园路坐上了黄某山的吉利牌黑的士 粤B4HB77,谈好价准备前往龙华拍摄平面照片。小清不仅穿着时髦暴露,LV手袋更引起了黄某山的注意。小清不仅说自己新交的香港籍男友很有钱,还骂黄某山是屌丝。黄某山决定抢劫小清,他将车开到僻静处,亮出尖刀,用胶带将小清封口,用电线捆绑双手,直接将车开进坑梓镇金沙路的出租屋,[3]实施强奸,抢走手表1只、银行卡6张、手机2部等物品,随后将阙某清杀害分尸。2013年6月9日,黄某山将装有阙的尸体躯干的旅行箱运到汕头放在一铁架内,用铁链锁住,带到潮阳关埠镇榕江东湖码头沉入江中。6月11日,黄某山将装有阙某清头部和一条腿肢的纸板箱用水泥浇注后,放置在深圳市罗湖桂园路桂木坊出租屋内。[2]
标签:杀人碎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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