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明,陕西系列杀人强奸案主犯。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1981年11月,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案情经过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女青年贾小妮(18岁)被案犯强奸杀害于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案犯在作案时,用火烧掉了死者的阴毛,并抢走了自行车。这起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局刑警支队会同长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这个案子发现时,尸体已经开始腐败,技术上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侦破工作仍采取常规方法:即分析案情、刻画案犯、划定侦查范围。
依据这起案件的现场勘查、案情分析、调查走访等工作,警方将案犯限制在这样的范围内:年龄在18-45岁之间,心狠手毒,可能受过打击处理,昼行夜伏等。因此,警方的侦查范围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辐射了十几个村、镇,同时召开各所、队长及乡镇干部会议,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案件没有进展。
正当专案组工作顺利进行的时候,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仍在这个乡的太平村和南丰村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在勘查这两个现场时,专案组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等方面分析,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就在上述工作开始不久,外乡、外区又连续发生了8起此类案件,时间是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发案地分别在长安的细柳、祝村、郭社;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地。注:12.1枪案于三月二十九号胜利破案。离公安部要求的三月底仅差了两天。
因此西安市局有大批警力空了出来。而接连的强奸杀人案的发生,已经引起了陕西省公安厅的极大注意,西安市局的刘平局长、吴金彪副局长、刑警支队穆文修支队长、张健康副支队长先后多次奔赴各个发案现场,指挥、协调技术及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分析研究。
同时,专案组认为,案犯作案手法娴熟,有一定的反侦查技术,绝不会是第一次作案,因此,专案组在对已发案件继续工作的同时,开始收集近十年来在周边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资料。这一收集不要紧,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
最早的一起案子发生在6年前,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的王英英(18岁)惨遭犯罪分子强奸杀害,此案久侦未破。而接下来的1993年、1994年,在整个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连续发生了7起,在这8起案件中共死亡6人,这8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一条线即第一阶段亦初期阶段;而从1995年开始,类似案件发案有所平缓,到1996年的两年间,西安地区共发案6起,共死亡3人,这6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二条线即第二阶段亦平稳阶段。客观的说,在以上两个阶段,案件的发生无论是从影响程度来看,还是案发数量,同当时西安市的治安形势、发案水平相比是相适应的,并无特别之处。因此警方对案件的性质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在这期间,所有的案件都被当做独立的点而就个案展开工作的,破案方式按部就班,缺乏总体联系的基础,因此,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在6年里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都均未破获。到了1997年和1998年,这一系列案件的发展到了高峰期,无论是数量和影响程度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但作案频率高,凶狠残忍,而且作案的过程形成了固有的模式,甚至达到了“娴熟”的地步,这一阶段终于导致了警方对整个系列案件有了真正的分析和认识。
1998年,此系列案件已受到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在该年将此案与宝鸡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于6月告破)及豫陕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于1999年告破)列为部督大案,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全力侦破!
随着专案组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案犯的特征愈来愈明显-案犯单人行动、年龄偏大、像是外地人、大胡子等。这个时候,个别专案组成员认为,这些案件系同一个案犯所为,应全部并案侦查。专案组则认为,尽管已发的案件有许多相同点,但是缺乏众多的科学并案依据;此外,据幸存者提供的案犯特征和作案方式,有的也大相径庭,相去甚远。为了少走弯路,专案组重新部署警力,设立了新的专案机构:以发案地的郭社、细柳、祝村为主,继续侦破已发的案件;同时,又抽调部分警力,加紧对现发案的侦破,以现案带积案。同时,侦查措施也重新做了调整:
一. 继续加大摸排力度,重点放在外地人员身上;
二. 加强警力,巡逻、守候并采取化妆侦查;
三. 组织幸存者对案犯画像,并继续寻找其他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线索;
四. 技术上与外围地区联系,发现类似案件,提供并案依据;
五. 根据受害者被抢走的三轮车、自行车等物品的特征、案犯的模拟画像,在全市发协查通报;
六. 组织受害者在案发地周围寻找辨认案犯,并重奖提供线索者;
就这样,一张大网已悄然撒开。案件发展到此,专案组对全案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对案犯的刻画也更加准确。
因此,侦破工作向良性发展。到了1998年11月,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1998年11月,郭杜专案组根据调查走访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乡窑场临时打工人员宋乾平符合其中一名案犯的特征,且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立即奔赴旬阳,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于11月13日将宋乾平抓获。
经审讯,宋交代了郭杜“11.01”强奸杀人未遂等6起案件,但对其他案件没有任何突破。经警方调查,排除了宋乾平作案的可能性;紧接着,有一名群众向调查民警反映:“9.23”强奸杀人案案发当天,曾见杜永村的张育平在现场周围活动。经查,该张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遂即派专人守候。
1月19日晚,在张育平在外抢劫一辆出租车、驾车逃回家中时被守候的民警发现并抓获。经审讯,张交代了“9.23”抢劫强奸杀人等案两起,但其对其他的案件亦是一无所知。经警方调查,又排除了张育平作案的可能性。到现在为止,警方也是相当的吃惊,连抓两名案犯,只是侦破了几起个案,个别民警对专案组的正确分析又产生了怀疑和动摇。
此时,专案组领导都及时地同大家分析案情,让大家明确:案情是朝着有利于警方的方向发展的,表现为:案件的特点越来越清楚,案犯越来越明确:那就是,除了张育平和宋乾平,还存在着第三个罪犯,真正的连环大案的凶手显然另有其人!专案组下令,案件攻坚已到了最后阶段,所有参战干警务必坚守岗位,坚定破案决心,将一切置之度外,所有刑警、交警、武警及相关派出所全力以赴,务必侦破此案!
1998年12月13日,一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被受害人史亚茹认出,经警民合围将其抓获。此人开始抱有侥幸心理,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警方不急不躁,不打不骂,耐心教育;外围警方一边调查其身世,一边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结果收获很大,在其住处发现了两个案件受害人的赃物,审讯的专案组成员也通过研究其心理、了解其身世、掌握其弱点,再加之一些审讯谋略的合理和适时运用,给案犯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压力,终于迫使案犯彻底缴械。
王万明,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1981年11月,该王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王万明交代,他有一种极为变态的性欲。在和孙某同居的第二年,也就是1992年6月2日,他就不满于普通的夫妻间性生活。在离家鱼化雷家寨村不远的地方,王万明遇到了路过的18岁少女王英英。王万明见附近没人,将王英英从自行车上拖下掐晕强奸。事后,因为是在家门口作案,王万明惧怕王英英认出她,将她活活掐死。这是王万明第一次杀人。
半年过去了,警方并没有怀疑他。觉得危险不大的王万明,几个月后又做了一个案子,奸杀一个人。在随后几年内,王万明胆子越来越大。在西安市长安县的镐京、郭杜、马王、祝村、义井、兴隆、内苑、斗门;雁塔区的鱼化、丈八;阎良区的阎良、振兴、新兴3个区县的14个乡镇、面积约为1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同时有3个各自独立、互不联系的案犯从事抢劫强奸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从地域来划分,60起案件中长安的9个乡镇共有43起,死亡9人;雁塔2个乡镇11起,死亡9人;阎良3个乡镇5起死亡3人。
从作案量来划分,宋乾平作案6起,均系强奸后杀人未遂;张育平作案2起,死亡1人;王万明作案52起,死亡20人。因此,在整个强奸杀人系列案中,王万明作案的比重较大。另外,7年的时间跨度也是以他1992年6月2日强奸杀害王英英开始,以1998年11月24日强奸杀害刘立红案结束。
至此,陕西历史上最大的系列强奸杀人案在陕西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的巨大努力下,全面告破!
事件真相:科学探索是怎么回事?福田孝行杀人案纪实:18岁福田孝行奸杀年
在1999年4月14日这个美好的一天内,竟然发生了一起震惊日本、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一起凶杀命案。谁能想到,有文明之国的日本竟然会有一名未成年少年,乔装成水管维修工,在白天向一对母女进行奸杀。虽然凶手被判死刑,但福田孝行杀人案的过程还是非常曲折的。福田孝行杀人案在1999年4月14日刚满18岁的福田孝行在白天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就是为了强奸而来。福田孝行赤裸身体将女主人压在身下,遭到女主人奋力反抗。于是福田孝行为了让女主人听话,便将她掐断了气。为了防止女主人苏醒,便将胶带缠住受害人四肢和口鼻,随后开始强奸尸体。家里只有女主人和未满1岁的宝宝,福田孝行在进行强奸的过程中,小宝宝一直吓得大哭喊叫。一开始凶手把宝宝抱到旁边,可凶手在强奸的时候大脑皮层过于兴奋,又怕婴儿的苦恼惹来了邻居,兽性大发的他把小宝宝拎起,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死。接着便肆无忌惮的行使犯罪过程。男主人本村洋先生晚上7点回家,发现家门未锁。进门后家里一片狼藉,这就开始意识到有问题了。一开始以为是家里被盗,但呼喊妻子没有反应,也没有听到宝宝的哭声。于是男主人开始搜索屋子,最终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而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才11个月大的婴儿尸体用塑料袋包着。9年诉讼:无期变死刑日本是20岁才算成年,所以当时才满18岁的福田孝行属于未成年人,在上法庭的时候,是有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当时一审判决是,福田孝行判处无期徒刑。日本的无期徒刑和我国的很像,并不是终身监禁,而是通过劳改获得减刑,一般在监狱中关7~8年左右即可获释出狱。本村洋和律师团不服一审的无期徒刑判决,坚持上诉。到2002年3月14日,法院驳回了本村洋一行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但凶手福田孝行却在此期间给狱外的友人写了一封信,信中内容写到自己只是一只公狗,路上看到了一只母狗想骑上去没有错,而且还说自己7年之后就能出狱,谁都拦不住。内容嚣张令人厌恶。与此同时,居然还有民间组织的律师团为福田孝行辩护。但邪是不胜正的,经过了9年的诉讼抗争,2012年,福田孝行由无期徒刑变为死刑。自此,凶手才有一丝悔改之意。曾经嚣张到不行的福田孝行,听到死刑的宣判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开始写信和遗嘱表达自己的忏悔。可为时已晚,母女已经逝去9年了。社会舆论在持续本来这个事情只是简单的一桩强奸杀人案,但经过了9年的抗争,已经演变成了日本刑法法律的变革。对于死刑,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没资格谈人权。法律保护人,但不该保护加害者。对后来亚洲各国的死刑刑法都有很大的参考意义。
事件真相:中国史上最恐怖的杀人案之“鬼”来电
历史上的行李箱浮尸案、奸尸案......都是由真实案件编写的恐怖故事......世上有各种各样的人 所以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恐怖事件,今天小编来整理下重案组未公开的恐怖凶杀案,胆小慎入! 第二个故事 “鬼”来电 再说一个比较难以理解的案件给大家听一下,这个故事较短,故事的讲诉者是其他市的一个警察分局的一个女警花,之前的工作主要负责接听报案电话的。在一次交流的过程中,偶尔听她说起这件事。这是一件什么样的案件呢?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 警花回忆道,大概4年前,有一晚她负责值夜班,负责听电话。那时已经是深夜,而且电话值班的人不少,打的电话也不多,警花也就乐得清闲。就这样大概到了夜晚一点钟,警花的电话响了。 “你好,110指挥中心,有什么需要帮助?”警花拿起电话,机械地说。 “兹兹……”电话那头,是一阵电波干扰的声音,没人作声。 “你好?有人么?”警花耐心地问着。 “兹兹……”电话那头仍然是这个声音。 “又是那些无聊的人干的事。”想起平时有不少人喜欢打电话来捉弄警察,警花准备把电话挂了。但是这时,警花瞄了一下电话号码,大吃一惊! 电话的来电显示,居然是一片乱码…… 而电话的那头,也开始来了动静,仿佛是一段录音:“我好害怕啊,快来救我吧,这里很黑。”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但是声音仿佛是从地狱传上来的。 警花一听,觉得不对劲了。“小女孩,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呢?不要怕,说给姐姐听,马上找人去救你。” 电话的那头,挂了,传来了“嘟嘟”的声音。警花也搞不清楚是恶作剧还是真有此事,但是出于谨慎,还是把情况反映给值班领导,结果也吃了一惊,原来这三天值夜班的同事都接到这样的一个电话,前两次也说恶作剧也说得过去,但是这样子连续几天,可能也真是有情况了。 第二天,再把这奇怪的情况汇报给上一级领导,领导也重视起来了,把录音调出来,经过技术处理,发现了在这段话的背后,还有一段微弱的音频夹杂在里面,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呢?在场人员反复思考,想到了一种声音:打桩机打桩时候的声音。在什么地方会有这样特殊的声音呢?施工工地。 而另外去追查电话来源的同事也有了发现,而这个电话,可以锁定是一个小灵通号码来的,基本上已经差不多淘汰了。但是连当地通讯部门也搞不明白,是出于什么样的干扰,让号码没有了来电显示,虽然确定不了打电话的具体来源。但是从发射塔的接受信号的地点,可以把电话音频的来源锁定是在某市某繁华的地段。而这个地段,有一个高档的住宅区正在施工建设当中。 然后民警决定前往这个施工现场中调查,还真的调查到情况,有一个民工反应,她女儿已经不见了5天了,已经去报案了。民警一听,知道有情况了。然后把民工带回去警察局,把那神秘的电话录音给民工一听,民工一听,顿时就软了,电话里的小女孩的声音就是他的女儿的声音。 据民工交代,女儿五天前晚上外出去玩,到吃饭的时候还不见踪影。于是就叫同事帮忙去找,谁知道把附近的地方找遍了,也找不到她的踪影。而为女儿配置的一部残旧的小灵通也关机了。一家人找了一天,女孩母亲心急如焚,第二天就去报案了。但是,女孩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几天下来都没有踪影。 据分析,民工一家三口刚来打工,社会关系简单,而且没有钱财,不存在绑架之说。所以很可能是犯人临时起意,把女孩禁锢到一个地方。而据警员调查,工地周边的一个花丛中,似乎最近有给人翻整过的痕迹,树苗也是胡乱给人插回去的,这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于是,警方把这个花坛一挖开。在场情景让人大吃一惊。 只见一个小女孩,横躺在花坛里。双手向上挣扎状。嘴里塞着一块白布,表情十分惊恐,面色现紫绀,整块面都布满泥土。而尸体表面皮肤开始出现了尸斑,幼小的双手十指都沾满了泥土,可见女孩死前还做着剧烈的挣扎,想拼命把土扒开,双脚被绳索捆绑着,下体有血迹,而且血迹已经将小女孩底下的泥土染成血红色。女孩的小灵通早已没电,放在了小女孩的口袋那里。据现场和尸检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小女孩生前受过性侵犯,可以提出精斑。而死因是窒息而亡,而根据小孩手指甲里的泥土和现场的挣扎痕迹,可以得出一个事实,小女孩生前给人性侵犯,而且给人活生生地埋在花坛里面!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手机经化验,发现上面有很多小女孩的泥型指纹,而且对比起周围的泥土的成分、湿润程度,可以得出一个更加惊人的结论:小灵通表面的小女孩的指纹,是女孩死后才印上去手机上面的!也就是说…… 是谁对一个几岁的小女孩下如此毒手呢?女警花这时给出了一条线索,女孩都是深夜一点钟才打电话的,也就是可能小女孩是深夜1点钟左右遇害的。于是,警方调取了五天前深夜1点左右案发地点的监控视频,也就是这样,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从某个地方提着小女孩过来案发的花坛,并在其中一个隐蔽的地方实施了惨无人道的强奸,并且将花坛的一块地方用铁铲把土铲起,把小女孩放在土里面然后活埋,而后迅速离开。 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很快将其抓捕归案。原来,犯罪嫌疑人看见一个小女孩在工地上面漫无目的地走着,色心起,把小女孩在自己家控制起来,然后深夜的时候再带到花坛中实施犯罪,被监控记录下这个罪恶的夜晚。 警花把案件讲完了,至于那3个神秘的电话是怎样打到警察局的,警花猜想可能就是因为女孩母亲经常告诫她说遇到什么危险的,拿起电话打110找警察叔叔帮忙……但是,小灵通早已没有了电,而且女孩早已死亡,这三个电话是谁打的,怎样打的,却永远是个谜…… 警花后来跟我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有些事情你不得不信,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敬,有些事情你不得不叹,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服。”没有那三个神秘的电话,或者,小女孩的失踪之谜就无法解开。有些事情,人在做天在看。”相关文章:轰动香港六大政府默认的灵异事件盘点中国十大诡异未解悬案!重庆红衣男孩事件 小仙女柏雪失踪案中国史上最恐怖的杀人案之水库浮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