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1959年1月1日-2006年12月28日),身高1.65米,汉族,初中文化,陕西省石泉县农民,租住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乡五四村三组,具有修理柴油机和刻字技能。说实话,哥们会点技能,在那个社会应该勉勉强强过生活还是没有问题的吧,但为什么懂了杀人的心思?先附上照片,然后再刨根问底。。。
因为盗窃三次被拘留,到后来,邱兴华在老家实在混不下去了,为了躲债,带着老婆和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离开了老家,搬到了汉阴县平梁镇上,但是搬家以后,经济状况也没有什么改变,家里甚至都快要断粮。
邱兴华比较迷信,一天在街上遇到一个白胡子老头,指点他说,要到凤凰山上,找到两块刻有邱姓先祖的石碑,供奉香火。邱兴华上山一找,竟真的找到了这样两块石碑,邱兴华如获至宝,将其供奉起来。
2006年6月18日,邱兴华带着妻子再次上山烧香跪拜时,却发现有两块刻有自己先祖名字的墓碑被道观里的人用来做搭建台阶,邱兴华气愤不已,立马将这两块石碑移开放到旁边,这一举动立马被道观里的管理人员制止,随后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那天对方的人员有对自己的妻子作出羞辱的做法。
按说,生活中谁都会遇到些不顺心的事,发生争执也在所难免,想办法解决就是了。可邱兴华是个非常偏执的人,竟因此对道观管理人员怀恨在心,加上邱还认为道观住持熊万成对他妻子有羞辱行为,仇恨更深。
邱兴华回去后越想越愤恨,道观人员的所作所为让邱产生了杀人灭观的恶念,他要“替天行道”。2006年7月14日夜晚,邱兴华带着斧头和弯刀悄悄潜入道观,趁道观人员熟睡之际,将道观上下所有人员等10人全部杀死,并将道观主持熊某的心脏用火烤熟后放在一个盘子里,盘子里还有住持的一颗眼珠。杀人后,邱兴华放火烧了道观大院,然后潜逃。
第二天凤凰山上山顶依然硝烟滚滚,早起的村民发现后立马报案,当地警方也几乎同时赶到,并迅速将火扑灭。后来警方在未被完全烧毁的道观的祖师爷供桌前发现一张写有血书的两行字:“古先帝不淫乱违者杀,圣不许将奸夫淫婆以”,警方还发现,死者身上的现金以及功德箱里的钱都还在,说明这起杀人案不是劫杀而是仇杀。
7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捉拿邱兴华。然而,附近一带全都是一座座大山,交通不便,警方连续组织地毯式搜山,也不见邱人影。
本来,如果从空中俯瞰,搜山队伍在大山中就像被群山吞噬一样,因为到处都是山,当时正是夏季,大山中有山泉,有野果,一个当地人在山中独自生活几个月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邱兴华就是这样的人,连续一月余,警方未能主动发现他的踪迹,有几次他露出行踪,也都是邱兴华主动与当地人接触,警方才接到的反馈。
而在此期间,邱兴华的罪行又升级了,在逃亡过程中,他又杀死一人,重伤二人,他的悬赏也从5万上升到10万。
直到8月19日,邱兴华潜逃一个多月后,不知是脑子不太好使还是由于思家心切,邱兴华返回了他的租住房,这么主要的点肯定有便衣布控,他在敲门时就被当场制服抓获归案。
2006年10月19日早上,当法警押解着邱兴华路过等候在刑车旁的记者时,一名记者突然大声问:邱兴华,你后悔吗?现场立即安静下来,甚至连高声制止的法警也安静下来看着邱兴华,邱兴华此刻笑着对那名记者喊出了最终4个字:我不后悔!
邱兴华在临行前三个子女:要求他们在今后成长的道路中要学他好的一面,而千万不要学他坏的一面。当天上午,邱兴华在安康江北河岸边采沙场被执行枪决,终年48岁。
邱兴华案虽早已过去,但其作案动机却至今未有准确说法,光凭一些小事,犯下惊天大案,作案动机显然不够有说服力。邱兴华的辩护律师试图为其争取精神病司法鉴定,但最后未被法院采纳。
小编认为,无论是否犯有精神疾病,因为小怨杀死杀伤这么多人,肯定要受严惩,何况,邱兴华在逃亡过程中,又犯下了新的罪行,这用精神病来解释似乎也解释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