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07年,短短三年的时间,云南、湖南、广西一带发生了系列特大抢劫奸杀案,致使14名女子受害,其中6人惨遭杀人灭口。最后,段金全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
心理扭曲报复社会:源于童年生活阴影
段金全,男,1975年出生,云南省巍山县大仓镇人。在段金全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了杀人的想法。那时他想杀的人是他的后妈。亲生母亲去世后,爸爸很快又结婚。自从 后妈进门,段金全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常常吃不饱,穿不暖。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和后妈吵了起来,他抄起菜刀就往后妈 身上砍,幸好当时被别人拉住。过了几年,爸爸去世了,段金全就真的成了没有人管的"野孩子"
10多岁的段金全开始浪迹天涯,四海为家。1995年,他遇见了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我还是很爱她的,如果没 有去坐牢,我相信我们能永远在一起"。段金全话语有些伤感,但表情仍然冷硬。
1997年,他准备和女朋友开一间小卖部,为了筹集启动资金,他开始首次抢劫,结果被抓,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徒刑,2003年假释出狱。出狱后的段金全因生活艰难,心灵扭曲地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从此走向强奸杀人的不归路。
第一次杀人:将受害人埋在"家"门口
04年,段金全靠乞讨为生,并在明白塔路延长线原昆纺附近临时搭窝棚居住,同年6月某天下午,段金全见到一个长发披肩、身穿黑色牛仔服、身高约1.6米的年轻女子迎面走来。
段金全从女子的穿着打扮,决定要对她实施抢劫。当女子沿着东墙走向眼镜蛇迪厅的停车场时,段金全从窝棚窜出并追上女子,从背后用手勒住其脖子,将她拖到附近有1米左右积水的水坑里,致其昏迷
将女子拖回到窝棚里,从女子身上搜走70多元钱之后又强奸了她。因为 怕女子醒过来后报警,丧心病狂的段金全又将女子掐死。夜晚10点以后,趁着街上人少,段金全在离窝棚100米左右的地 方挖了个坑,将尸体掩埋了。之后又若无其事,继续在埋尸点附近的窝棚里生活。半年后,他在此地又第二次作案,两个到空 地上玩耍的女孩同时落入他的魔掌,被他强奸后杀害了。他说:"我不害怕,有时闲来无事,我还会蹲在埋她们的坑边上抽烟 ,回想一下她们的样子。"
流窜3年:到湖南、广西疯狂作案
有了首次,就有第二次,段金全似乎对抢劫强奸上了瘾,而且喜欢袭击单身女子
2004年6月27日中午,在云南省建水县蒙宝铁路边,段金全将一名24岁的女子倪某拉到草丛里,将其用皮带 勒昏,抢走其包里的40元钱,之后将她强奸、杀害。
2005年夏天,段金全逃到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当年8月1日下午,他在三塘镇三丰公司粮食储备仓库外的铁路 边,将21岁的罗某挟持到仓库内实施抢劫、强奸。之后将罗某杀害。
2006年的12月,他又逃到广西柳州,连续作案8起。与前面几次作案不同的是,抢劫、强奸后,他不再杀人灭 口,而是放受害者一条生路。
2006年12月17日10点左右,段金全在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胜利立交桥下的铁路道口,用铁棍将王某击昏, 抢走其挎包;2007年1月4日凌晨两点,在柳州市柳南区鹅山路一住宅楼旁,他用铁棍将岑某击昏,搜走其身上的120 元钱,后将岑某拖到无人处实施强奸。
让人吃惊的是,不管是夜晚还是白天,段金全都敢作案。从45岁的中年妇女到未成年的小女孩,都可能成为段金全 的作案对象。2007年1月以后,他几乎每个月都要出来"行动"一次,有时时隔短短两天,他又要伸出魔掌。
2007年4月29日凌晨,段金全在广西柳州市鹅山路菜市旁立交桥的理发店前,持铁棍将一女子击昏,将其拖到鹅山路菜市区的某空房内实施犯罪,期间女子苏醒过来,为防止她叫喊暴露行迹,段金全用铁棍连续猛击女子的头部致其死亡。女子死后,段金全将其强奸,后又抢走其身上的13元钱和一部手机。
然而,在此次作案后,段金全使用受害人的手机拨打电话,因此露出破绽,被警方顺着这条线索将他抓获。经审讯,段金全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他自2004年6月起,在云南、湖南、广西三地作案13起,共有14名女子受害,其中有6人被杀害。
2008年9月8日,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3项罪名对犯罪嫌疑人段金全进行起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这是截止至当时全国最大的一起系列强奸杀人案。
没有天生的恶魔,只是一些童年经历和打击让他们走向了极端。在离婚率如此高的今天,单亲家庭的孩子也越来越多,他们往往都得不到良好的成长环境,心理也更敏感,更容易走上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