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29日
闸北区天通庵路一夜之间名震上海
光天化日之下
六人扒光一位女子的衣服
这就是轰动上海的“5.29”大案
六人扒光女子衣服
1992年5月29日傍晚5时,33℃高温尚未消退。吴芳这天正巧搬家,遇上了这么个高温天,多亏众弟妹、弟媳、妹夫相帮。
在天通庵路上,吴芳领着8岁的女儿从邻居小琳家门口经过。小琳正巧将洗头水泼在地上,水珠溅到吴家女儿的身上。
这溅起的水珠飞进了吴芳的眼里。立时,她眼珠一瞪,朝小琳吼道:“介大额小人?这么大的孩子,侬看勿到?”
小琳答道:“我没看到。”
吴芳一声大喝:“侬眼乌珠瞎脱啦!”
吴芳家与小琳家素有结怨,原本,吴芳同邻里发生纠纷,曾要小琳出面向有关部门作证,遭到拒绝,她便怀恨在心。
吴芳又吼又骂,惊动了在家里的弟媳陈某和崔某,两个弟媳冲门而出,拉住小琳衣衫,不问青红皂白为吴芳助威。这时,吴芳狠狠地抽了小琳一记耳光,周围邻居和过路群众竭力劝阻,小琳在困境中解脱。
这是“5·29”事件的第一个回合。
本该平息的纠纷后来在两个小孩子身上延续进展。吴家两个刚刚目睹她们母亲那野蛮举动的小女孩,在5分钟内仿效得惟妙惟肖,突然冲到小琳家门口,狠摔了小琳家的脸盆。小琳的儿子不敢对打,知趣地拾起脸盆,没有吭一声。这时,尾随在后的弟媳陈某蹿了上去,揪住小琳的儿子就打。小琳见对方人多,不敢出手,但又不甘心儿子白白挨打,便口出袒护之言。
这时,伺机报复的吴芳等冲出家门,对小琳大打出手。邻居们的竭力劝阻已挡不住,她们很快将事件推向第二回合,三个女人干脆冲进小琳家,将小琳拉到马路上,公开叫嚷:“剥光她衣服。”这时,围观的人群越聚越多,有的大声喊道:“不能再打了,人家胸罩也被拉断了。”
但这时的吴芳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当众剥下她的上衣,使其上身裸露在外。
这时,吴芳之弟吴小祥买菜回来,见家门口围着这么多人,知道姐姐又同小琳“干上了”,便放下菜篮子,犹如一头猛兽似的冲入人群,冲到裸露上身的小琳背后,突然出手,将小琳的内外裤拉到膝盖处,使小琳下身裸露,并当众进行猥亵。
在周围群众指责和劝阻这伙人的犯罪行为时,吴小祥竟用拳头、皮带击打他人,造成了数百人围观,交通阻塞。
吴小祥、吴芳等是一伙十足的法盲,他们压根不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竟然以“胜利者”的姿态,关起门来喝“庆功酒”。
晚8时许,派出所民警到吴家,传吴小祥等人去派出所配合调查时,吴小祥等已酒过三巡,喝得面孔通红,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竟伙同弟弟、姐夫俞某,共同将民警推出门外,还轮流当众对民警进行谩骂和威胁。姐夫俞某拍拍警察的肩头说,“你盖头(帽子)卸脱,黄皮(制服)脱掉,阿拉对开(对打),拿侬肋排骨一根根敲断。“吴小祥更是大声吼叫,“你们小赤佬,黄皮有啥稀奇,派出所不去,事体要弄就弄弄大,要去就去市公安局。“
特警赶到后,吴小祥仍嚣张之极,伸出拳头击向民警的头部和腹部,严重妨碍了民警执行公务,再次造成数百人围观,交通阻塞。
主犯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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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称作“5•29”流氓、妨碍公务案,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发生后,司法部门接到了全市人民的信件和电话,市民强烈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惩罚罪犯。
6月25日早上8时,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虹桥路新大楼第五法庭公开开庭。一直到傍晚,人群接踵而来,冒雨簇拥在法院大门口,关注着开庭审理。
中级法院第一次聘请的26名人民陪审员全部在旁听席上就坐,陪审员市政协常委郑谷兰和市人大代表张仲南当作合议庭成员,直接参与审理。从第五法庭的庭审现场到第一法庭的电视投影实况转播,近800人出席旁听。

“5.29”案被告吴小祥(左一)、吴芳(左二)、陈某、崔某在一审庭审中
吴小祥是第一被告,他的辩护人凌汉英是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
在法庭辩论环节,凌律师首先发言,他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流氓罪没有提出异议,但他指出,本案源于邻里纠纷,与一般意义上的流氓罪在起因上有严格的分别。案发前,两家关系不好,虽然小琳倒洗头水引起吴芳的谩骂,后来进展到不可收拾的局面,是吴家作恶的结果,但究其起因,还是由邻居间的恩怨引发,与一般的流氓案无事生非、捣乱取乐有着重大分别。
凌律师接着用偶然性与一贯性的分别来辩护,他认为,吴小祥的一贯表现与流氓成性的流氓犯罪分子有分别,吴小祥在单位工作表现是好的,而且孝敬父母,尊重妻子,以往没有流氓行为和表现,与流氓成性的犯罪分子不同,不是一贯作恶。所以凌律师提出,两者在量刑上应分别对待,并建议法庭对吴小祥能在徒刑范围内判处。
公诉人不同意凌律师的观点,他指出吴小祥的两面性:一面孝敬父母、尊重妻子,另一面却糟蹋凌辱别人的妻子,帆叶网,非常凶狠残忍。公诉人强调,依法严厉打击这种流氓活动,旨在保障全社会的妇女权益,其中也包括吴小祥自己的母亲和妻子,这才是法律上真正的公正。
辩论持续到下午5时30分。当吴小祥做最终陈述时,他走近话筒,摸出事先准备好的纸头,还没开口,就哭出了声,他啜泣着说:“我一时头脑发热,闯下如此大祸。我悔不该当初。我上有半瘫痪的双老,下有6岁可怜的幼儿……恳求政府、法官能宽大处理,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第二被告吴芳同样泪流满面:“我懊悔极了,真是害人害己,现在弄得我们家破人亡。我认罪服罪,只求政府宽大处理。”
7月13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吴小祥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人被以流氓罪和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15年不等。可以说,这一大家子从此就支离破碎了。
据沪上媒体记者采访,当时法官做出这样的审判,依据的是1983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简称《决定》)。
时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光解释,该案是由同一家族多名成员共同实施的一个偶发事件,原来3名女性殴打小琳,属于邻里纠纷,吴小祥介入后,才进展成一起恶性流氓案,吴小祥的犯罪行为已经完全达到了《决定》规定的情况。
李院长的原话是:“吴小祥的犯罪行为,激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义愤,论罪应当处死。” 他还说过,“在我们这个文明的大都市里,不能用野蛮的、原始的、犯罪的手段来解决邻里纠纷。“
但我国对于死刑的适用历来采取极为谨慎的态度,同时考虑到吴小祥是初犯、偶犯,过去没有前科劣迹,平时工作表现也还比较好,到案后也认罪悔过,说明仍然有挽救的余地,所以判了死缓。
当然,《决定》自97刑法施行之日起,已经废止了。原流氓罪也被取消,被分解成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白虎-1990年惊骇警方的大案纪实:警察们遇到了怎样的噩梦
1990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充满波折和变动的时期,社会上各种议论纷纷。 而这一年,却出现了一件让全国人民震惊的恐怖事件,一场关于警察的噩梦。 当时,梅州市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公安大案,一连串的杀人案件震惊全国。这些案件整整持续了五年时间,让当地的警方不得不大肆动员,进行全面侦查和追捕,直至将恶魔缉捕归案。 最初,这些案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关注,只是局部区域内出现的一些血案。但是,警方很快发现,这些事件并不是零散发生的,而是有很强的连贯性。确切地说,这是一个从1991年到1995年间一共发生了22起的凶杀案。 这些凶手的作案手法非常残忍,他们不仅在暴力犯罪中表现异常冷静,而且针对的目标都是女性,需要特别强调一点的是他们出手都选择在下雨的天气。 这种犯罪手法甚至令警方十分头痛。而更让人不安的事情是这几起凶杀案居然全部发生在同一个小区内,很显然,这他们是有着相当的胆量和毅力。 在开始的时候,案件的侦察难度极大。没有人能够抓住凶手,也没有人能够提供有关犯罪嫌疑人的线索。警方奋力进行调查,但是没有一点头绪。然而,这种局面很快被改变,因为警察们发现,这些案件实际上是由雨伞杀手这样一个信手拈来的绰号,杀戮周围京城的人们,但是卞某(雨伞杀手)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直接让人们感受到死亡阴影正在向自己靠近。 卞某的案件非常难破,但是这位恶魔很快被捕了。其实,他是在犯罪现场被警察发现,并通过DNA识别进行抓捕。 在这之后,卞某被判处死刑,最终因其罪恶的行为被执行了极刑,警察们才终于能够气呼呼地松了一口气。这场雨伞杀手的案件,实为1990年惊骇警方的恐怖事件之一。 总之,警察们的职责就是保护百姓的安全,为了这个任务他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虽然卞某的罪行终究被侦破,但是这场从1990年到1995年的凶杀波澜,对整个社会无疑都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警察们的追捕历程告诉我们:犯罪活动已经成为一项永恒的危险,世界变化如此之快,在这种环境下,警察怎么才能够快速反应和提供有效的帮助?这种挑战也许已经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但是,无论如何,道路上仍定会有迷茫与挫折,但警察们的使命依然需要去完成,即便生命随时会被置于危险之中
江苏大案纪实:美女被杀后藏尸壁橱,女租客与尸体同住2个月
2017年的一天,一个叫小郭的年轻女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租下了一间房子,她与一具尸体同吃同住了2个月,但却没有丝毫发现。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她没有太多的预算用来租房,于是以900元每月在中介手里租下了这个小单间。在那期间,她略微闻到了一些异味,但翻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找到臭味的源头。于是,就这样默默忍受了2个月。直到她退租,房东报警寻找上一任租客时,整个事情才被见光。事情的来龙去脉:1小郭退租以后,房东来到租房处查房。看到那个壁橱里还堆满着上一个租客小方的私人物品,她越想越气地来到了派出所。她的房子原本是租给一个叫小方的女子,但这名女子却屡次拖欠房租。5月中旬,到了她该缴房租的日子,房东联系上她,小方当时答应的好好地说过两天就给钱。结果到了约定的日子后,却再也不接电话了。房东到租房处找,也没有发现小方。就这样等了快一个月,都没有再看到她的踪影。于是,房东就让人将小方的东西全部塞进了壁橱里,把房子重新出租了,租客就是开头提过的小郭姑娘。这次,小郭住了两个月,也要退租。因为她实在是受不了房子里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了。2这时距离小方失踪,已经整整三个多月了。房东忍无可忍,最终决定寻求警方的帮助,她之所以报警在于两个方面:想通过警方找到失踪三个月的小方,让她把东西搬走。其次,将她欠自己的房租追讨回来。3接警以后,警方觉得这个事没有那么简单,于是迅速展开了调查,首先就去了小方的工作场所。时年29岁的小方在一家娱乐场所上班,可找到负责人以后才知道小方已经三个多月没有来上过班了。娱乐场所没有固定的工资,员工自离是常有的事,所以小方的突然离开,根本没有人当一回事,大家都以为她去别的地方上班了。接下来,警方联系上了小方老家的丈夫,可她的丈夫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夫妻二人最后的一次联系也在五月份。随后,小方的丈夫赶来了江苏,应房东要求,他在警方的陪同下,来到了租房处收拾妻子的私人物品。4打开壁橱的一瞬间,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里面竟然有几米宽,其中堆满了小方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小方的丈夫钻进去收拾,万万想不到在这个过程里,失踪已久的小方找到了!靠墙的一角,一个被胶带包裹的严严实实的长柱体被人立在了墙角,往外散发着一股臭味。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已经大致明白了究竟是怎么回事。事情到这里,之前小郭姑娘租住期间的臭味源头总算是找到了!她忍受了2个月,一直闻到房间有死老鼠一样的味道,但却怎么都没找到。也曾怀疑味道来源于壁橱,但想起房东曾告诉过她不要打开壁橱,因为里面都是上一任租客存放的东西。所以,在这里居住了那么久,她从未打开过,只在有能力换房子时第一时间搬离了。如果早知道壁橱里还放有一具尸体,小姑娘是怎么着都不敢在这里住的。5小方 找到了,但她是被谁所害,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藏在租房壁橱呢?时间过去了三个月,又给小郭姑娘租了2个月,现场的痕迹早就消失得差不多了,不过细致的警方还是在一块没有用完的胶带上面,提取到了一枚指纹。这枚指纹,就是破案的关键!通过排查小方的人际关系,发现她的生活比较丰富,交往过的男性朋友非常之多,上至六十多岁的老人,下至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最终,一个叫王某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他曾有过案底,通过数据比对,胶带上遗留的指纹正是他留下的。6嫌疑人确定了就好办了,接下来,就是对王某的抓捕。通缉令发布以后,一个餐饮老板打来了报警电话。原来,王某并没有离开当地,反而隐去了真实姓名去了一家饭店上班。王某被抓获以后,很快就交代了一切。7原来他是一名厨子,和小方的认识以后,二人以男女朋友处了起来。王某对小方百依百顺,为了得到他,谎称自己是大款,每个月都给好几千元她。明知道她和很多人保持关系也没有介意,反而将自己挣来的钱都交给她,还想着有一天把她娶回家。可事实上,他 的收入不过区区几千元,光靠假装能装多久呢?他的厨子身份曝光以后,二人发生了争吵!为了摆脱王某,小方也说了实话:她早已经结婚生子,又怎么可能另嫁他人呢?得知真相的王某觉得自己被戏弄了,他那么爱她,爱到接受她的一切,可到现在才知道对方不仅没有想过要嫁给他,而把他给的钱全部挥霍掉了。8就这样,失去理智的王某将小方杀死了。冷静下来以后,他决定将小方的遗体处理掉,可租房处的楼下到处是人和车,遗体根本没有机会运出去。最终,看到那个神秘的壁橱他有了主意……于是,被塑料袋和毯子包裹了多层的小方被放进了壁橱,一连三个多月都没有被发现。无辜的小郭姑娘,接连在这间房子里住了2个月,却一无所知!难以想象事情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她内心的阴影该有多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