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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实录:新疆尼勒克县“7·21”故意杀人案侦破纪实

时间:2023-08-11 06:39 来源:菜叶 作者: 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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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迹的现场,离奇的失踪,侦查与反侦查,历时15天的反复较量,揭开一段扑朔迷离的案情。

2013年8月6日,经伊犁州、尼勒克县警方缜密侦查,发生在尼勒克县的“7.21”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一起由一个女人“导演"的绑架杀人案,最后原因大白!

现场,嫌疑人和被害人同时失踪

2013年7月21日,地处偏远的尼勒克县依然难逃燥热的围困。

上午10时许,家住尼勒克县的徐鹏面色惶恐地来到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称: 7月17日上午,其与申志、申志的儿子万飞、陆华等4人一起在尼勒克县申志的住宅内将一名男子捆绑。

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赶往解救。在反复敲门不开的情况下,警方破门而入。然而,申志的住宅内异常安静,不但未见被绑之人,就连申志本人和她的儿子万飞也不翼而飞。室内收拾得整齐有序,未发现任何可疑线索。

难道是徐鹏谎报警情?

经讯问,徐鹏回忆说: 7月17日上午10时许,申志说要搬家,让自己帮忙,并用出租车将他和另一名叫陆华的男子拉至家中。此时,由于放假,申志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万飞也在家中。随后,申志告诉陆、徐,有一叫朱刚的男人欠其15万元钱,一直拖欠不还,今天把他绑了,就能讨回钱,陆、徐随即答应帮忙。约20分钟后,朱刚到来,徐鹏、申志、万飞、陆华4人一起在南侧卧室用绳子将朱刚捆绑。事后,申志让徐鹏和陆华离开。

7月21日,徐鹏将事情告诉其姑姑徐民,徐民顿觉事情不妙,遂带徐鹏投案自首。

如果徐鹏的交代属实,那么,在他们离开之后,申志的家中又发生了什么?申志和儿子万飞以及被绑架的朱刚又去了哪里?

正当警方百思不得其解时,一条线索再次证实朱刚失踪确有其事。

7月21日16时,警方接城镇辖区居民朱兰报案称: 7月17日下午,其收到弟弟朱刚发来的手机短信,称自己准备去南方做生意,不要告诉其他人等内容。随后,朱刚就此失踪,虽多次电话联系,均无音讯,至今未归。

为何做生意要如此诡秘?经过综合分析,警方断定:朱刚被人绑架属实,且极有可能发生不测,遂立即部署警力围绕朱刚失踪线索展开全面调查。

一个女子和她身边的男人

经过周密部署,警方首先对案件当事人及其社会关系展开深入调查。申志,女,汉族,出租车司机,生活条件较好,先后4次离异,情感经历曲折,家庭生活十分复杂。被绑架失踪的朱刚,男,汉族,线路车司机,于2013年7月17日驾驶银色海马牌轿车失踪。

万飞,男,汉族,某师范学院学生,系申志与前夫的儿子。申志虽然先后4次离异,却只有万飞一个孩子,对万飞十分疼爱。同时,经过对申志活动轨迹分析,警方扩线侦查,发现多名男子与申志联系密切。

陆华,与申志是朋友关系,并参与了绑架朱刚;

徐鹏,与申志属亲戚关系,亦参加了绑架朱刚;

戚民,某砖厂厂长,与申志系现任夫妻关系;

黄彬,与申志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与案件参与人陆华存在亲戚关系。

案发后,黄彬不但知道案情,还包庇纵容陆华逃逸;而被绑架且失踪的朱刚,也与申志长期存在着不正当男女关系。那么,在这起离奇的绑架失踪案中,戚民又扮演了如何样的角色呢??经过深入侦查,警方发现:戚民不但知道案件情况,并多次为万飞策划逃跑方向。

通过对申志身边几个男人的缜密调查,案件脉络逐渐清晰:申志正是利用与这几个男人的特殊关系,策划并引诱他们绑架了朱刚。朱刚的姐姐收到的那条短信,只不过是申志放出的烟雾弹而已。至此,尽快抓获申志和万飞,已是刻不容缓。

最终的顽抗只为了保护儿子

7月24日,就在警方不断追踪申志下落时,申!志突然给姐姐申霞及办案人员发来一条短信称:自己已经触犯法律,要与儿子一同在果子沟大桥最高处自杀。

接到短信后,民警立即赶到果子沟寻找申志,但并没有发现其踪影。随后,申志又多次发来短信,声称要和儿子自杀,并反复变换地点、更换手机号码,而当警方实施抓捕时,均未发现其踪迹。

申志为什么要发来短信?又为什么反复变换地点、更换手机号码呢??

2013年7月25日下午,警方动用各种力量,对申志行踪进行严密监控,就在申志再次变换地点故伎重演时,警方果断收网,在伊宁市达达木图将其抓获。然而,落入法网的申志依然拼死抵赖,拒不交代万飞的去向,并自残,妄图阻挠警方侦查。

7月30日下午19时,就在申志百般抵赖,拒不交代万飞的去向时,万飞在果子沟收费卡点被抓获。

原本,万飞潜逃至江西老家后,在其奶奶的劝说下,返回伊犁投案自首。随后,万飞被押解回尼勒克。经过突审,万飞供述:朱刚已被其母亲申志杀死并分尸,是自己帮助母亲把尸块抛入河中。至此,朱刚被绑架杀害得到落实。

那么,帆叶网,儿子万飞并不在身边,申志为什么声称要和儿子一起自杀?并拒不交代其去向呢??

经过进一步分析,警方断定:申志这一系列当作,只不过是为了误导警方侦破思路,迟延时间,帮助儿子万飞脱逃,这或许是她当作母亲依然残存的一丝母爱。

但是,申志应该知道,当她把儿子牵连到这起案件中,就已经把儿子引向了歧途,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申志所谓爱子之心,实为害子之根!

案件原因大白

申志被抓获后,依然拒不交代罪行。

为了尽快将案情查清,警方不畏困难,通过勘查在犯罪嫌疑人住宅和其驾驶的车辆内发现并提取的多处点状血迹,经DNA检验,确定与受害人朱刚母亲、女儿有亲缘关系,据此判定该血痕为朱刚所留。

在证据面前,犯罪

嫌疑人申志供述了犯罪事实:因受害人朱刚与其关系暧昧,今年4月其购买了15万元营运车交其营运,但朱刚既不按月交纳营运款,还经常向其索要现金,遂产生报复心理。

2013年7月17日,申志以给朱刚现金为名将其骗至家中,申志与儿子万飞、徐鹏、陆华等人将朱刚捆绑,后申志采纳擀面杖击打、毛巾捂嘴等手段将朱刚杀死,用斧头、菜刀肢解尸体,而后驾车将尸块、衣物、作案工具放人编织袋区别抛人尼勒克县喀什河、伊宁县团结渠、伊宁县乔巴32号桥等地。

2013年8月4日,警方在尼勒克县川尼电站引水渠打捞出一把木柄斧头,经犯罪嫌疑人申志辨认,该斧头系当日作案工具。

2013年8月5日,民警在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喀什河河段河汊北岸成功打捞出部分尸块,经DNA鉴定,该尸块系被害人朱刚身体组织,在打捞的斧头木柄接缝处也检出受害人朱刚的DNA。

至此,尼勒克县“7,21”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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