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都有不少“苍蝇馆子”,说是苍蝇馆子,本来就是那种开在路边价格非常便宜的平价饭馆,由于成本低所以卫生非常不到位,不仅店里时常有苍蝇盘旋,可能饭菜里都有苍蝇,让人难以下咽。
饭里吃出苍蝇这种事,一般人都会找店家赔偿,店家不合作的话较真一些的会找食品检察部门进行反馈,但因为饭里吃出苍蝇就持刀杀人这事,就着实让人无法接受。在2015年的湖南永州,就发生了这样一桩因吃饭吃出苍蝇而导致的血案。
雷某发是湖南永州普利桥镇山木桥村人,1974年出生。雷某发的父亲脑子不太清醒,整日恍恍惚惚,母亲又在5岁那年去世,无人照料的雷某发就连小学都没有读完,脑子里也没有任何社会常识,是一名妥妥的文盲加法盲。
由于父亲不顶用母亲又去世了,小时候其他亲戚还会接济一下雷某发与弟弟,但当雷某发一天天长大后,其他亲戚也断了这份接济,让他去自力更生。没有任何知识的雷某发只能外出打工,他选择云南昆明为自己的落脚点。
在昆明打工一段时间后雷某发因犯下了故意伤害罪被云南警方逮捕,被当地法院判处了4年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刑法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初雷某发犯下的罪行应该不是很严重,但也体现出了他法律意识淡薄的一面。实际上雷某发继承了父亲的毛病,脑子也有些不清楚,这也是之后他为什么会犯下如此残酷血案的真相。
后来雷某发出狱了,依旧孑然一身一事无成,他的父亲在2011年因摔进火盆烧死,弟弟也在外打工奔波劳碌,兄弟二人鲜少有交流。由于贫穷还坐过牢,脑子又不清楚,雷某发想结婚都找不到愿意嫁给他的女孩。
就这样雷某发一直靠卖力气混日子,一混就混到了2015年。这一年雷某发在冷水滩一带打工,由于赚得不多,家里也没个媳妇给自己做饭,因此他都是去路边的一些苍蝇馆子随便应付一下。2015年9月22日,雷某发走进了一家名为“红光酒店”的苍蝇馆子,点了一份最廉价的套餐。
饭菜很快就端了上来,正当雷某发大快朵颐地吃饭时,他忽然发现饭里有一坨黑色的东西,定睛一看竟然是只苍蝇!虽然叫苍蝇馆子,但谁能真吃出苍蝇了还无动于衷?雷某发当即就大发雷霆,认为是老板看不起自己,故意拿坏掉的饭菜给自己。
能开苍蝇馆子的老板也有几分豪横,他可能看雷某发其貌不扬,一看就是个做苦力的,所以并不打算给交代,而是随意糊弄了一句“这一看就是后来自己掉进来的,我们店里饭菜可干净得很,不就你一个吃出了问题吗??”
雷某发虽然脑子不清楚,但他也明白自己单枪匹马无法跟一家店铺抗衡,因此暂时选择离开,转头就去买了把尖刀,在两天后再次来到红光酒店。
雷某发一进到店里就看到一个正在结账的男顾客,被气愤冲昏了头脑的雷某发可不管这人到底是顾客还是店员,直接就冲上去连捅三刀。吃痛的男子挣扎着跑到了门口,雷某发一看男子跑远,立刻转移目标捅向了一旁的女服务员。女服务员由于力气小,没有及时逃脱,直接被雷某发当场捅死。
看到店里两人接连被捅,吓坏了的老板娘立刻跑出门口,跑到了附近的羊肉汤馆。羊肉汤馆里此时正好有一男一女在吃饭,女子还抱了个孩子。老板娘倒是一溜烟跑到了羊肉汤馆的里间,独留两名莫名其妙的顾客面对杀红了眼的雷某发。见到雷某发持刀闯入,男子立刻选择逃走,女子则因为带着孩子慢了一步,被雷某发接连捅了好几刀。
在捅死一人捅伤两人后,或许是终于从杀戮中清醒,也或许是胆怯被抓,雷某发没有选择继续作案,而是逃离了现场,想要顺着铁路逃跑。但由于雷某发在闹市作案,且没有事先规划,一下子就被永州警方找到踪迹,2个小时后就抓捕归案。
本来如果雷某发懂法,那么在他吃出苍蝇且老板不配合赔偿后,可以直接状告老板。根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帆叶网,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但雷某发并不懂法律,因此不仅没有利用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还犯下了滔天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雷某发在闹市持刀杀人,造成一死两伤的结果,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惶恐,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他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一只饭里的苍蝇,造成了两名顾客,一名服务员,还有他自己总共四个家庭的悲剧,实在让人无限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