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晚11点30分,广东省南雄市大多数居民家中都已熄灯,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逐渐进入梦乡。但在一个小区里,一户人家的灯却迟迟未关,女主人刘某毫无睡意。她怎么睡得着,她的女儿小凤从下午六点去上晚自习后,便再也没回来。一个小时前她给班主任打了电话,得到的消息却是小凤压根就没去上晚自习,他们为此挨个给相熟的亲戚打电话。
又去小凤平时喜欢玩的地方寻找,依然不见踪影,她究竟去哪儿了?思来想去,眼见女儿还不回来的刘某坐不住了,十二点一过便拨通公安局的报警电话。警方接到报警,连夜进行查找,街头巷尾都巡逻了还是没找着小凤。第二天,侦查员上门询问小凤的有关情况以及失踪的详细经过,小凤时年17岁。
在南雄市某高中就读,平时乖巧听话,基本在上学时段就是两点一线——家里和学校。大多时候,她也不是一个人去学校,而是跟双胞胎哥哥小明一起。失踪前夕,最终见到小凤的便是小明,当天他们有晚自习。兄妹俩便如常出门,快走到小区门口时,小明想起来忘记拿钥匙了。遂让妹妹在原地等他,他自己返回去拿钥匙,回来一看却不见妹妹身影。
起初小明也没有多想,以为是妹妹等不及,自己去学校了。两人不在一个班,下课又以为妹妹先回家了,等到家才发现不对劲。听了小明的经过,侦查员立即排查小区门口的监控录像,查来查去却并未看见小凤外出。三天过去了,这起案件还是一点线索也没有,小凤就这样在与哥哥区别后莫名消失了。
这样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消失,这时小明在心理辅导老师的疏导下渐渐走出妹妹失踪的阴影。回忆起了一个重点,在下楼的过程中,似乎看到三楼和二楼平台间有个黑影。等到一楼还听到了金属碰撞的声音,这显得有点儿异常,警方核对过小明与妹妹离开的时间。应该是不会超过一分钟,进行实验发现,小凤这个时间离开小区也不太可能离开小明视线。加上监控录像,说明小凤很有可能就没走出小区,但这一分钟她没走出小区还能去哪儿?那声音会不会跟她有关?顺着这条线索开始调查,警方进入二楼逐个检查,结果在第三间杂物间发现了一把蓝色的雨伞。这正是小凤当天带出门的,靠着这把伞,最后揪出了凶手。因为杂物间的锁完好无损,那么只有持有钥匙的人才干进入,而钥匙只有两把。
一把在杂物间主人曾某手里,曾某并没有作案时间,此前他妻子生了重病。没法上下楼,所以一个月前搬去了另一个住所,又因为妻子每天打针吃药,曾某是寸步不离。巧的是另一把钥匙的主人,证明不了自己的时间,他便是曾某的三女婿党某。党某之所以拿钥匙,因为需要经常来照看养在这儿的狗,大概每隔一天或两天就要来一次。
查证监控发现,党某在案发当天来过该小区,还是骑着摩托车来的。奥秘的是他当天没有走最近的路,也没有走原本的路,反倒去了相反的方向。抵达偏僻的河南桥后,沿着河走了一段,才返回家中。种种举动,让党某的嫌疑直线上升,他为何跑去河南桥?究竟是有事还是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党某起初还想狡辩,称自己一直在喂狗,不承认摩托车是他的。但警方给出他开摩托车的确切证据后,帆叶网,心理防线才彻底崩溃,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犯当日他去喂狗,即将离开时看到独自一人的小凤,见着小凤年轻漂亮就生出了歹心。以捂嘴拖拽方式将小凤拉去杂物间,意图实施侵犯,发现小明出门去学校。
小凤看见哥哥挣扎得更厉害,党某胆怯自己的恶行被人发现,恐慌之下更死死勒住小凤。等看不见小明身影,他才放下心来,然而此时小凤已经被他勒死了。事后为掩人耳目,他将尸体丢去河里,本以为天衣无缝。不成想因为一些小详情,原因还是被警方查了出来,警方打捞四天才捞出小凤冰冷的尸体。
意图侵犯失手杀人,行为本来构成两种罪,即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一般选择较重的执行,因此党某的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具体结果并未发布,不过相信,他一定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世上有一条路无论如何也不能走,那就是歧途,只要走错一步结果都会是粉身碎骨。假如说当初党某不是一念之差,生出歹心想要侵犯小凤,也就不会在挣扎间将其杀害。他的一时冲动,让一个花季少女失去了年轻的生命,自己也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可见任什么时候候都要想清楚,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否则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