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解读: 记者 林靖
黑土地是我国十分珍贵的自然资源,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党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昆仑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破获了一批案件,全力守护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1月30日,公安部发布8起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7起盗挖的黑土有机质含量达到30%以上,属于受矿产资源法保护的泥炭资源。
紧紧围绕黑土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公安机关摸排线索,破案攻坚,重拳打击私挖盗采泥炭、黑土等突出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盗挖泥炭、黑土资源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推进专项打击纵深开展。
公安部部署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公安机关自去年11月以来,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区域会战。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持之以恒抓紧抓好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工作,坚决遏制私挖盗采泥炭、黑土等犯罪活动,为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贡献公安力量。
8起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1、吉林桦甸刘某武等人非法采矿案。
去年4月,吉林省桦甸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该案侦破纪实: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经查,去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武以生态农业项目建设施工为由,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大型机械设备,在桦甸市八道河子镇耕地上盗挖泥炭9400余立方米并销售。
2、吉林永吉胡某生等人非法采矿案。
去年3月,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该案侦破纪实: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胡某生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使用钩机、翻斗车等工具,在永吉县双河镇等地盗挖泥炭7400余立方米,销售至吉林省吉林市、长春市、公主岭市、山东省寿光市等多省市。
3、吉林安图王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去年6月,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该案侦破纪实: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查扣钩机、渣土车等车辆28台,查处盗采场地4处。
经查,去年4至5月,王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安图县二道白河镇多处地点盗采泥炭和山皮石并对外销售,涉案盗采泥炭3.3万余立方米、盗采山皮石4500余立方米。
4、吉林敦化宋某孝等人非法采矿案。
去年8月,吉林省敦化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该案侦破纪实: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去年2月,犯罪嫌疑人宋某孝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敦化市大石头镇增益村南山水库附近非法开采泥炭并销售至河北、山东、内蒙古、安徽以及吉林蛟河等多省市,涉案非法开采泥炭1.2万余立方米。
5、黑龙江五常胥某江等人非法采矿案。
前年10月,黑龙江省五常市公安机关根据自然资源部门通报线索破获该案侦破纪实: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经查,2020年1月,犯罪嫌疑人胥某江等人在五常市沙河子镇以改良土地为由,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盗采泥炭1万余立方米,并运至旱田处堆放晾晒。
2020年4月,五常市沙河子镇政府将镇内所有堆放的泥炭就地回填平整。
前年8月,犯罪嫌疑人胥某江等人对已回填的泥炭再次非法盗采并对外销售,涉案盗挖泥炭合计1.13万立方米。
6、黑龙江黑河寇某鹏等人非法采矿案。
去年5月,黑龙江省黑河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该案侦破纪实: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寇某鹏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钩机,在黑河市爱辉区西岗子煤矿后山上盗采泥炭4581立方米。
7、辽宁铁岭刘某玉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去年6月,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该案侦破纪实: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玉等人,在铁岭市西丰县凉泉镇保安村耕地内,采纳铲车、钩机挖掘的方式非法采挖黑土资源,销售至辽宁沈阳、吉林通化等地牟利,造成29.92亩农用地严重毁坏。
8、内蒙古赤峰于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去年3月,内蒙古赤峰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该案侦破纪实: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扣泥炭5000立方米。
经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在赤峰市翁牛特旗白音套海苏木,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治理耕地为名,将表层土剥离后,非法采挖泥炭12800余立方米,后销往北京大兴、河北承德以及内蒙古通辽、赤峰等多地,破坏基本农田38.53亩。
1984年吉林玉米地现烧焦女尸,死前挣扎求生,现场细节颇为诡异
1984年7月26日中午,吉林省辽源市南郊乡镇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农民午饭后去田里干活,路过一片麦田时发现有火烧过的迹象。农民有些困惑,按理说七八月份不是烧田的季节。好奇之下,他循着痕迹一路找去,远远看到河边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凑近一看,那竟是一个被烧焦的人。警方抵达现场后,发现情况比预期中要糟糕:死者已被烧得面目全非,以至于一眼看上去分不出是男是女。不过他们很快就确认了三点:其一,死者死亡时间在昨夜11点到12点之间;其二,民警在两处不同的地方分别找到两只红色高跟凉鞋,与死者脚型和现场鞋印相匹配,因此断定死者为女性;其三,死者的口腔和咽管中发现大量烟尘,这证明她是被活活烧死的。由于现场并没有发现第二个人的脚印,加上死者遗体上不见机械性伤痕,警方逐渐倾向于这是一起自杀事件。他们还原出事情的经过:7月25日深夜,死者带着汽油一类的助燃剂来到渭津河边的麦田里,这儿深更半夜绝不会来人,没有人会打扰她自我了结。死者显然并不是一心赴死,决定动手前,她在原地徘徊了许久,因此留下了大量鞋印。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死者将助燃剂淋在身上并点燃,在麦田里留下了第一处着火点。可烧伤带来的剧烈疼痛随即便令她后悔,在求生欲望的支撑下,死者一路向河边狂奔企图自救。遗憾的是,她最终倒在了离河边仅几步之遥的地方。其间,死者在半路被绊倒,因此在距离河边较近的地方出现了第二处着火点。上级领导在听过汇报后,觉得推测合情合理,遂决定以自杀结案,将死者遗体就地掩埋。然而就在结案前的最后一次汇报会议上,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反对者名叫孙玉金,是一名年轻的刑警。他并没有参与此案的调查工作,出现在会场也是因为有其他案子需要向领导汇报。可在旁听完案情汇报后,他觉得事情没有大伙认为得那么简单。有几个疑点让他觉得此事非常诡异。其一,死者的行为与动机不相匹配死者假如真要自杀,尤其是对于一名女性死者而言,自焚显然不是一个好选择。不但如此,从其死前挣扎的痕迹来看,死者的内心并不坚定,按理说她应该选择一些更快速、痛苦更小的自杀手段,而不是选择让自己活活烧死。其二,死者临死前的一些举动非常怪异尸体焚毁得很严重,但死者所穿的红色高跟凉鞋却基本完好。按理说她没有理由在自杀前特意脱掉鞋子的,但如果死者穿着鞋子自焚,鞋子又不可能不被火烧到。况且两只完好的鞋子分别掉落在两个地点,这也解释不同。其三,现场的一些痕迹不合常理从现场发现的痕迹来看,死者在火焰腾起后跌倒过。庄稼地土质松软,如果死者要挣扎着站起来,那么地上一定会留下掌印、手肘印等痕迹,但这些都没有。那么,死者是如何站起来的呢?总而言之,孙玉金认为当时现场应该还有其他人,这起案件是一起谋杀案。听罢,局领导决定让他来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并给他配了两名助手;而后者也当场立下军令状:一个月不破案,他就脱掉这身警服。可没多久,孙玉金就后些后悔说出这句豪言壮语了——此案比看上去要复杂得多。作为破案的第一步,确认死者身份一事就让他做了许多无用功:头几天里,孙玉金挨家挨户地对附近居民展开上门走访,可问了个遍,本地人都表示自己家没少人,也不认得死者留下的那双红色高跟鞋。孙玉金不甘心,又把注意力放回到案发现场,试图找到更多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线索,果然在距离着火点约50米外发现一只袜子,可惜这非但对确认身份于事无补,反而让状况更加麻烦。从材质来看,这只袜子并不便宜,住在周边的农民是基本没可能消费的。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不是当地人。那个年代,我国警方尚未引进DNA技术,如果一个外地人被带到当地杀害,那么想要查清其身份,要做的工作量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好在柳暗花明,正当孙玉金焦头烂额之际,有个小青年报案称他的姐姐失踪了。报案者称他姐姐名叫赵晓莲,时年35岁,身高1米62。7月25日傍晚,她委托报案者照看女儿,说是身体难受要去看医生,可这一去再也不见音讯。他所说的一切,都与死者状况相吻合,而当报案者看到那双红色高跟鞋时,立马哭了出来。赵晓莲的弟弟表示,姐姐性情开朗人缘很好,从未见她与任何人发生不快。要说可能得罪谁,他只知道姐姐近些天跟姐夫吵过架,不过姐夫几天前就去外地出差了。孙玉金还了解到,赵晓莲在辽源市一家纺织厂工作,有着稳定的收入,在失踪当天没有任何反常表现。这更加确定了他的推测:即便掩藏得再好,一位母亲也不可能在永远离开自己的孩子时表现得如此淡然,赵晓莲一定是被人杀害的。确定了死者身份后,孙玉金决定从其最后见到的人身上获取线索。他和同事兵分两路,由他去诊所调查,而两名助手则去赵晓莲丈夫李向东的工作单位了解后者状况。谁知两个方向全都碰了壁。诊所表示,他们压根就没有赵晓莲的就诊记录,而李向东的工作单位,辽源市前进供销社则称根本就没有安排李向东出差;后者也好几天没来上班了,怎么都联系不上。再问赵晓莲弟弟,他声称姐夫出差一事是从姐姐口中得知的;姐姐还说,此事也不是姐夫亲口告诉她的,而是托人转告的。转告者究竟是谁,姐姐没说。两条线索同时中断,孙玉金难免有些沮丧。无奈之下,他只能再次用起笨办法——挨个走访。经过大面积调查,孙玉金总算又有了些收获。李向东的一些朋友表示,7月20日这天,也就是去出差当天,李向东还找朋友们喝了顿酒。但反常的是,酒喝到一半,他突然说自己有事,不由分说就走了。如果真要出差,李向东是没理由搞这么一出的,这意味着出差一事是谎言,他在隐瞒一些事情。而问了一圈,这些朋友都否认替李向东给赵晓莲捎过话,这意味着此案还有其他参与者。而这个神秘的捎话人,就是破案关键。在走访中,孙玉金了解到,李向东一直放不下自己的前女友,甚至在办公室抽屉里偷藏了一张前女友照片。调查后得知,他的前女友是人在沈阳,孙玉金向领导请示,准备去沈阳一探究竟时,领导却让他调查另一宗案子。赵晓莲的案子谜团重重,而新案更是无比邪门。辽源市向阳建筑公司经理报案称,昨天深夜有两名蒙面歹徒闯进公司,打晕了值班人员并敲开保险柜,然后把里面的票据都烧了。诡异的是,保险柜里有大叠钞票,歹徒竟熟视无睹。孙玉金要求会计查账,一番折腾后发现,公司在3月份被提走8吨钢材,但货款却一直没到位。按理说,8吨钢材也就几千块,算不上多么不得了的数额,歹徒却要以身犯险,其中必定大有原因。孙玉金向经理询问这单生意的状况,后者的答复却让他始料未及。经理表示,提货人当时拿着公司张科长批的提货单,上面甚至有张科长的签名,但张科长却始终否认此事,而相关票据已经被烧了。那提货人呢?他是谁?孙玉金追问道。经理说公司曾派人找过他,可他当时不在家。他是前进供销社的李向东。经调查,李向东的前女友并没有涉案,人家已经在沈阳成家,与李再无联系。而孙玉金追查到了从李向东手中买走钢材的买家,是长春市一家劳动服务所的王树德。此人向警方吐槽:他从李向东手中低价买走钢材,心里十分高兴,却没注意到对方开出的不是正规发票,没法报销。再试图联系李时,对方却没了音讯。王树德只是图便宜货,他能提供的线索很有限,但也提到了建筑公司的张科长。现在,此案所有的线索都集中在了这位张科长身上,可就在准备拜访此人时,一个突发的小插曲打乱了所有计划。原来,当地有个矿场发生意外,一名矿工不慎坠亡。其家属按照习俗将矿工就近火葬,被目击者误认为杀人焚尸。孙玉金被派去调查此事,虽说绕了个小弯子,他却因此大受启发。如果赵晓莲是被杀害的,凶手用汽油焚烧,目的显然不是为了伪造自杀假象,而是为了掩盖死者真实身份。而在此之前,警方倾向于以自杀结案,考虑到尸体样貌骇人,怕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影响,因此选择了隐瞒案情。如果在此时,警方再放出消息,称死者面部没有被完全焚毁,要家属来辨认,凶手会不会心虚,露出一些马脚?想到这儿,孙玉金暂时打消了调查张科长的念头,而是给凶手设了个圈套。他预感到会有收获,却没想到对方犯的错误如此低级愚蠢。在放出认尸告示不久,赵晓莲的弟弟就告诉警方,有人在他妹妹家的窗台上放了封信,信中以李向东的身份声称他与赵晓莲都在外地,安然无恙,要求家属不要去警局。这显然是欲盖弥彰,但问题是,这封信的笔记不但与李向东不符,与目前掌握的所有涉案人的也都对不上,包括眼下嫌疑巨大的张科长。再说这个张科长,此人一见到警察就大喊冤枉,孙玉金无法从其说辞中找到任何破绽——假如此人在撒谎,那么他的话术绝对无比高明。线索又断了,孙玉金再次选择了笨办法。冒充李向东的人能把信放到赵晓莲妹妹家的阳台上,这证明他对这一家人非常熟悉;他不是李向东,就一定与李向东关系不菲。孙玉金还当真找到这么一个人,与信的笔迹对上了。此人名叫孔东林,在酒桌上跟李向东有一面之交。他向警方坦白,信确实是自己写的,但是一个叫侯磊强的朋友让他写的:侯磊强提前写好了内容,要他笔着照抄一份。据调查,侯磊强是向阳建筑公司仓库管理员。这么一来,孙玉金豁然开朗,他心里对事情的缘由有了个大概的把握。这侯磊强估计不是啥老实人,想办法捞偏门,伙同李向东一块从公司仓库里偷了批钢材,变现后分赃了。李向东将此事告诉赵晓莲后,后者十分不满,担心招来牢狱之灾,两人遂爆发争执。赵晓莲之死,原因正是被杀人灭口。果不其然,面对审讯,侯磊强供认不讳。他声称,先前李向东带着张科长签字的提货单,从他手里提走一批钢材,但后来这批货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后来张科长找到他,说此事一旦被公司发现,闹不好他们都要坐牢。侯磊强很害怕,忙向张科长询问办法。后者说,当下知道此事的人越少越好,但李向东已经将事情告诉了其妻子赵晓莲,必须想办法让赵晓莲闭嘴。1984年7月25日深夜,按照张科长要求,侯磊强将赵晓莲约到玉米地。见面后,张科长凶相毕露,用铁丝捆住了赵晓莲的手。见赵被控制住后,张科长要求侯磊强回避,随后,后者就看到远处冒出火光,伴随着女人的惨叫声。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张科长所谓的闭嘴是指杀人灭口。他之所以要让孔东林代写那封信,就是怕参与了杀人,事情败露后会被判刑。侯磊强的供词中提到许多警方没有公布的细节,与事实符合,孙玉金断定他没有撒谎。眼见案子基本告破,大伙儿都非常高兴,可到了最后的环节上,他们又遇到大麻烦。作为本案的主犯,张科长落网后却始终拒绝认罪,反而一直叫冤。面对其他问题,他都如实回答,这让孙玉金感觉到其中肯定有蹊跷。难道张科长真的被冤枉了?孙玉金重新翻看卷宗,突然意识到一个大问题:侯磊强的供词实在太过翔实了,警方提到的细节他有,警方没有提到的细节他也有,甚至有些超出了事实的范畴。例如,侯磊强提到张科长用铁丝捆绑赵晓莲双手,可法医非常确定,死者手腕处没有相关痕迹。也就是说,出于某种原因,侯磊强撒谎了。孙玉金没有直接去找侯对质,而是找到孔东林耍了个诈:侯磊强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信上的字迹是你的,这你怎么解释?孔东林没想到盟友会背刺,当场脸色一变,把一切都交代了。原来,提出倒卖钢材的不是张科长,而是侯磊强。孔东林与侯磊强伪造了提货单,李向东负责出手,到手9400余元,三人将赃款平分。面对孔东林的供词,侯磊强终于意识到大势已去。他向警方坦白,钱到手后,他们都很高兴,本以为找到了财路,神不知鬼不觉,怎料公司很快便发现端倪,派人来调查此事。侯磊强心虚,生怕事情败露,遂动了杀人灭口的歹心。他于7月20日找到李向东,后者当时正与朋友聚餐,他把李骗到一处煤矿,趁对方不备用石头猛砸其头部,并将其推入矿井。末了,侯磊强往矿井里扔了几块大石头,听到李向东没了动静才离开。李向东一死,赵晓莲肯定会报警,她也不得不除。事实上,赵晓莲是有私心的:他明知丈夫做的事违法,却有意帮忙隐瞒,因此约见侯磊强时,向弟弟谎称却看医生。赵晓莲一见面就表示不会声张,但侯磊强杀心已决。荒唐的是,他贪图赵的美貌,竟在杀人前提出要发生关系,赵为息事只好顺从,这也是为何她的一只袜子会遗落在案发地点50米外的原因。末了,他先把赵晓莲掐晕,然后淋上汽油,不料赵晓莲突然醒了。侯磊强慌忙点着火,赵晓莲凭借本能抓住侯磊的衣服站了起来,本能地向远处的河边跑去。在看到赵晓莲倒下后,侯磊强迅速逃离现场。他在田地里留下的脚印较浅,又很快被后来者覆盖,因此警方一度认为现场没有第二个人。至于张科长,完全是他为自己准备的后手:一旦事情败露,他就把罪责全都推到张科长身上。谜底终于水落石出,孙玉金自然很是振奋,但仔细一想却也觉得后怕。侯磊强设的这个局不可谓不狡猾,倘若他不画蛇添足地编造铁丝捆手等细节,不冒充李向东写那封信,亦或是在夜袭建筑公司时将钞票和票据一并带走,伪造成抢劫的假象,那么孙玉金断然无法如此顺利地一查到底,甚至此案到最后很可能会沦为悬案。讽刺的是,侯磊强这几个试图掐断线索的决定,偏偏为孙玉金断了的线索续上了弦,只能说此人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还是应了那句老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火-恐怖的内蒙古蠕虫 有没有人见过(恐怖虫类)
恐怖的内蒙古蠕虫只活在传说里。在我国的西北部,尤其是内蒙古和西藏等地区出现了很多的神秘传说,这些传说有的和人有关,有的则是和生物有关,比如说在西藏的昆仑山里曾经出现过蜥蜴人的传说,而在内蒙古也有着神秘的生物,这种生物就是内蒙古的死亡蠕虫,据说这种虫类可以吞噬人类,并且他们的身体长度可以达到5m以上。死亡蠕虫死亡蠕虫的体长基本上都可以来到五米,并且他们体内有着致人死亡的毒液,只要是沾染了这种毒液就可以。将人体腐烂,就连金属也扛不住毒液的侵蚀死亡蠕虫平时都是生活在地下只有到了比较阴暗的天气或者是黑夜,他们才会出来觅食,并且他们有着很强的领地意识,只要是有人经过他们领地,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冲出来,把这个生物给拖到地下。蠕虫传说根据内蒙古当地的人所说,死亡蠕虫其实并不是大自然中生产出来的产物,反而是一种妖怪,也有不少人想要证实一下,看看死亡蠕虫是否真的存在,不少的探险者都来到了传说中死亡蠕虫出现过的地方,不过探险者们除了在蠕虫的领地中看到了一些十分危险的毒蛇以及蝎子,并没有看到传说中提上5m的恐怖虫类。传说生物这样来看的话,死亡蠕虫也只是在传说当中的一种生物而已,当然在我国或者全世界的很多地方,这样的传输生物不在少数,有人觉得死亡蠕虫可能会真的存在,不过目前来看也只能把它归为未解之谜,或许在几年或者几十年之后,人们真的可以看到类似于死亡蠕虫的生物。到那个时候才会有所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