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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国土空间规划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重要数据公报

时间:2023-08-11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2022年3月22日)

按照国务院、江苏省统一部署,在盐城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区从2018年9月起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历时3年,如期形成全区40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盐都区国土空间规划(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1)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盐城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7062.55公顷(1905938.25亩)。其中,水田54328.69公顷(814930.35亩),占42.76%;水浇地70670.57公顷(1060058.55亩),占55.62%;旱地2063.29公顷(30949.35亩),占1.62%。

(二)园地2366.07公顷(35491.05亩)。其中,果园1189.75公顷(17846.25亩),占50.28%;其他园地1176.32公顷(17644.80亩),占49.72%。

(三)林地9025.18公顷(135377.70亩)。其中,乔木林地1316.47(19747.05亩),占14.59%;竹林地47.55公顷(713.25亩),占0.52%;其他林地7661.16公顷(114917.40亩),占84.89%。

(四)草地3667.72公顷(55015.80亩)。其中,其他草地3667.72公顷(55015.80亩),占100.00%。

(五)湿地80011.06公顷(1200165.9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沿海滩涂79019.46公顷(1185291.90亩),占98.76%;内陆滩涂991.60公顷(14874.00亩),占1.2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939.81公顷(404097.15亩)。其中,城市用地2732.22公顷(40983.30亩),占10.14%;建制镇用地6378.43公顷(95676.45亩),占23.68%;村庄用地17147.35公顷(257210.25亩),占63.65%;采矿用地131.18公顷(1967.70亩),占0.4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50.63公顷(8259.45亩),占2.04%。

(七)交通运输用地8054.28公顷(120814.20亩)。其中,铁路用地221.26公顷(3318.90亩),占2.75%;公路用地3186.79公顷(47801.85亩),占39.57%;农村道路4594.70公顷(68920.50亩),占57.05%;港口码头用地51.53公顷(772.95亩),占0.6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7025.69公顷(1305385.35亩)。其中,河流水面17712.62公顷(265689.30亩),占20.35%;水库水面10.36公顷(155.40亩),占0.02%;坑塘水面36331.75公顷(544976.25亩),占41.75%;沟渠25521.31公顷(382819.65亩),占29.33%;水工建筑用地7449.65公顷(111744.75亩),占8.5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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