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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设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 深圳独生子女护理假有多少天

时间:2023-08-14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独生子女护理假也是近年来的一个关注焦点,多地发布政策,但一直难以实施,近日,深圳明确提出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那么,深圳独生子女护理假有多少天?下面八宝网小编就来说说。

深圳拟设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 深圳独生子女护理假有多少天

深圳拟设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草案中指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或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在规定假期内视为出勤,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深圳、甘肃、福建、广西等20个地区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规定;其中,云南、西安等地也明确,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一定天数的护理假。

各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护理时长、适用范围等方面规定有一定差异。

深圳拟设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 深圳独生子女护理假有多少天

大多数地区都明确了护理假的时长。河南、湖北等地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下限天数,比如河南要求每年不少于20天,湖北要求每年不少于15天;云南、西安等地则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固定天数,如云南和西安每年均为20天;深圳、宁夏等地则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上限天数,如宁夏要求每年护理假不超过15天。

在申请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方面,深圳、西安、宁夏等地明确表示,护理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南京、河北等地则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休假条件方面,各地规定也不统一,大部分地区要求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才可休护理假。

在此基础上,多地还设置了“附加条件”,比如河南要求,独生子女父母需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大多数地区出台的护理假政策仅针对“独生子女”,但云南、西安、宁夏、四川、黑龙家、湖北等地还表示,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带薪护理假,但在护理时长方面天数则短于独生子女。以西安为例,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20天的护理假、非独生子女可享受每年10天的护理假;宁夏则规定,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非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超过7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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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是什么假

" 护理假 " 就是如果父母生病住院,独生子女向单位请假去陪护父母,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考评。但在各地落实政策的过程中,独生子女却遇到了有假难休的尴尬境地。

缺乏合理社会分摊机制,护理假或将增加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在实施过程中遭遇阻碍。

如果要真正落实,主要还是看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以及资金的支持。

要让更多独生子女依法依规享受到假期,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政策,对休假时长、独生子女身份确认、父母年龄要求和住院情况、独生子女请假途中时间计算等具体操作问题作出统一的规定,确保政策法规落实有据、切实可行。明确配套的措施,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企业给予一定税收补助和奖励。考虑通过设立基金或保险分散企业成本,逐步将成本社会化。同时,明确人社、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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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91,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91,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5)。 4、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5、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2日,以9.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198.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管理办法》认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计6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9.15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 本次股份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23日出具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401051号),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14日止,亚辉龙公司已收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6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认购款人民币8,751,970.50元。亚辉龙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927.59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6,927.59万元。截至2024年10月1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026.74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7,026.74万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63.73万元,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8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570,267,4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1,5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0.1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净亏损扩大至23.5亿元!深圳知名企业最新披露

10月30日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华侨城”) 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显示, 华侨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约63.19亿,同比下降48.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12.95亿,同比增长3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约13.34亿元,同比增长33.05%。基本每股收益为-0.1659元,同比增长34.66%。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约293.29亿元,同比减少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23.5亿元,同比增加2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约25.14亿元,同比增加25.68%。 图源:华侨城官网 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16.67亿元,同比减少29.49%,减少的原因主要系销售回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88%,主要系收回合作项目投资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35%,主要系新增借款金额减少所致。 截至期末,华侨城总资产为3457亿,较上年度末下降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97亿,较上年度末下降3.58%。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方面,2024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共110.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9%;合同销售金额169.3亿元,同比减少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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