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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刿论战中的曹刿是否就是曹沬?曹刿生平事迹简介

时间:2025-03-25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曹刿[guì],一作曹翙。

生卒年不详,春秋时鲁国(今山东菏泽市定陶区)人,曹刿是周文王第六子曹叔振铎的后人,著名的军事理论家。

鲁庄公十年,齐攻鲁,刿求见请取信于民后战,作战时随从指挥,大败齐师,一鼓作气之典出于此。

人物生平 长勺之战 曹刿是周文王儿子曹叔振铎的后人。

鲁庄公十年(前684年),不顾 刚就任主政大夫的的竭力劝阻,派高傒、、公子雍率大军伐鲁。

此前,齐、鲁几次交战,鲁国都被打败。

闻听齐大军压境,鲁庄公和群臣大惊失色,不知所措。

这时,曹刿求见庄公,主动提出为抵抗齐军出力。

他的同乡人说:“那些每天都吃肉的人在那里谋划,你又去参与什么!”曹刿说:“吃肉的人鄙陋不灵活,不能作长远考虑。

”于是入宫进见庄公。

曹刿问庄公:“凭什么来作战?”庄公说:“有吃有穿,不敢独自享受,一定分给别人。

”曹刿回答说:“小恩小惠不能周遍,百姓不会服从的。

”庄公说:“祭祀用的牛羊玉帛,不敢擅自增加,祝史的祷告一定反映真实情况。

”曹刿回答说:“一点诚心也不能代表一切,神明不会降福的。

”庄公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完全探明底细,但必定合情合理去办。

”曹刿回答说:“这是为百姓尽力的一种表现,凭这个可以打一下。

打起来,请让我跟着去。

” 庄公和曹刿同乘一辆兵车,与齐军在长勺展开战斗,庄公准备击鼓。

曹刿说:“还不行。

”齐国人打了三通鼓。

曹刿说:“可以了。

”齐军大败,庄公准备追上去。

曹刿说:“还不行。

”下车,细看齐军的车辙,然后登上车前横木远望,说:“行了。

”就追击齐军。

战胜以后,庄公问曹刿取胜的缘故。

曹刿回答说:“作战全凭勇气。

第一通鼓振奋勇气,第二通鼓勇气就少了一些,第三通鼓勇气就没有了。

他们的勇气没有了,而我们的勇气刚刚振奋,所以战胜了他们。

大国的情况难于捉摸,还恐怕有埋伏。

我细看他们的车辙已经乱了,远望他们的旗子已经倒下,所以才追逐他们。

” 谏阻庄公 鲁庄公二十三年(前671年)夏季,庄公到齐国去观看祭祀社神,这是不合于礼的。

曹刿劝谏说:“不行。

礼,是用来整饬百姓的。

所以会见是用以训示上下之间的法则,制订节用财赋的标准;朝觐是用以排列爵位的仪式,遵循老少的次序;征伐是用以攻打对上的不尊敬。

诸侯朝聘天子,天子视察四方,以熟悉会见和朝觐的制度。

如果不是这样,国君是不会有举动的。

国君的举动史官一定要加以记载。

记载而不合于法度,后代子孙看到的是什么?”但庄公不听从。

相关争议 《史记·刺客列传》载:“曹沬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

庄公好力。

曹沬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

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

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沬执匕首劫齐桓公。

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沬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以甚矣。

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 曹刿和曹沬是否为同一人?为此,大多史料沿袭旧说,语焉不详。

李零先生的文章——《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沬是同一人——为读者释疑,兼谈兵法与刺客的关系》(此文曾在《读书》2004年第9期刊载)则认为两者实为同一人。

《左传》中“曹刿”这一人物共出现两次:一是庄公十年春“长勺之战”,一是庄公二十三年“曹刿谏庄公如齐观社”。

《左传》叙长勺之战前原文:“十年春,齐师伐我。

公将战。

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乃入见。

”据此可以断定,此时曹刿的身份不是“肉食者”。

按《左传·昭公四年》:“食肉之禄”,注:“食肉之禄,谓在朝廷治其职事,就官食者也。

”孔颖达疏:“在官治事,官皆给事,大夫以上,食乃有肉,故鲁人谓曹刿曰,肉食者谋之。

”(关于“肉食者”的问题,具体参见“中国经济史论坛”发布的李根蟠先生的《“肉食者”解》一文)按照春秋时期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奴隶等社会阶层分类,以及曹刿有晋见鲁君的资格并为之出谋划策等情况来看,曹刿当时的身份应该属于“士”阶层。

在“长勺之战”后,曹刿取得鲁庄公信任,可能被任以大夫以上官位,之后才可能有庄公二十三年谏庄公“如齐观社”事。

《史记·刺客列传》载:“曹沬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

庄公好力。

曹沬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

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

犹复以为将。

”之后,叙曹刿在“柯地之盟”劫持齐桓公。

《左传庄公十三年》【经】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夏六月,齐人灭遂。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传】十三年春,会于北杏,以平宋乱。

遂人不至。

夏,齐人灭遂而戍之。

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

根据行文逻辑,“三败北”当在“柯地之盟”(庄公十三年)前。

“春秋三传”中所有鲁隐公元年至庄公十三年齐鲁两国的战事资料,共有五次,分别发生在鲁桓公十年冬、桓公十三年春、桓公十七年夏、庄公九年秋、庄公十年春;又通过《史记》发现庄公十三年还有一次(“柯地之盟”前发生)。

其中鲁国战败的有四次:鲁桓公十年、桓公十七年、庄公九年、庄公十三年。

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在庄公十年“长勺之战”前鲁国至少两次“败北”(并割地与齐),也就是说,假如曹刿即曹沬是同一人,那么,在“长勺之战”前,曹沬就已经是“将”(此推断逻辑不妥,“三败北”未必是指三次重大失败的战役,也可以指庄公十三年夏秋一次战役中三次小的败北 ,庄公十年“长勺之战”时,齐国还没经历管仲的强军改革,庄公十三年夏秋,鲁国已经被迫允许齐国灭遂邑而戍之。

则依然没有证据证明在“长勺之战”前,曹沬就已经是“将”。

庄公十三年秋七月,在《春秋》中只记录了月份而不记录任何内容,按《春秋》的惯例,这就是鲁国战败的部分,夏六月齐国灭遂,秋七月鲁国救遂攻遂而三败于齐国,不得不《史记》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由于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并无专门之“将”,而是由各诸侯国的“卿”在战时临时“将”兵,而“卿”为“肉食者”。

这显然与曹刿所言“肉食者鄙”的事实抵牾。

《匡君大匡》 [10] (齐桓公)四年,修兵。

谓管仲曰:“吾士既练,吾兵既多,寡人欲服鲁。

”。

公不听,果伐鲁,鲁不敢战,去国五十里而为之关。

鲁请比于关内,以从于齐,齐亦毋复侵鲁,桓公许诺。

鲁人请盟曰:“鲁,小国也,固不带剑,今而带剑,是交兵闻于诸侯,君不如已,请去兵。

”桓公曰:“诺。

”乃令从者毋以兵。

管仲曰:“不可,诸侯加忌于君,君如是以退可,君果弱鲁君,诸侯又加贪于君,后有事,小国弥坚,大国设备,非齐国之利也。

”桓公不听,管仲又谏曰:“君必不去鲁,胡不用兵,曹刿之为人也,坚强以忌,不可以约取也。

”桓公不听,果与之遇,(柯地之盟)庄公自怀剑,曹刿亦怀剑践坛,庄公抽剑其怀曰:“鲁之境去国五十里,亦无不死而已。

”左揕桓公,右自承,曰:“均之死也,戮死于君前。

”管仲走君,曹刿抽剑当两阶之间曰:“二君将改图,无有进者。

”管仲曰:“君与地,以汶为竟。

”桓公许诺,以汶为竟而归。

虽然是战国才完稿,但是却是齐国稷下学宫之书,不可能搞错,既然也把曹沫事迹记录为曹刿,则曹刿曹沬应为同一人,当无异议。

再者,两人的性格反差太大,一为足智多谋、沉稳持重、重礼知义的政治家、军事家(“曹刿论战”、“谏庄公如齐观社”),一为好勇尚力、大胆莽撞的猛将、刺客,性格上的巨大反差很难让人接受二人合而为一的说法。

根据《左传》对曹刿在军事“论战”和政治上劝谏庄公“如齐观社”这两件事情上看,曹刿显然不是靠《史记》中说的“以勇力”取信于鲁庄公,他靠的是政治远见和军事韬略。

《左传》叙事中,一人异名而称的情况并不避讳,而曹刿在《左传》中两次出现,也并无“曹沬”之异名,更没有提到曹刿劫持齐桓公这一轰轰烈烈的壮举;《史记》只载曹沬劫持齐桓公一事,却不记载“长勺之战”这个历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

这恐怕不是以两书分别突出了同一人的不同性格特点来解释得通的。

由此,我们只能认为,《左传》作者与并不认为曹刿、曹沬为一人。

李零认为曹刿和曹沬为同一人,主要依据是:1、训诂学中“刿”、“沬”、“翱”等字发音相近(或“同音通假”),可以通假;2、前人著述中记“劫持齐桓公”一事,有分别记作“曹刿”、“曹沬”、“曹翱”者;3、如今出土的上博楚简(李零所说的《曹沬之阵》)中有庄公谋臣“散蔑”者,劝谏庄公勤俭,又与鲁庄公谈论军事,并且“沬”、“蔑”、“刿”字音近通假。

秦汉以前,由于文字不能规范统一,致使各诸侯国在文献记载上存在文字书写上的差异;更由于书写材料的昂贵(绢帛)不便(竹木简),知识的传播在很多情况下是靠口授来完成的,当这些知识(尤其是一些文字知识)经过众口因传后再形成文本流传时,文字的读音、写法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差异甚至是错讹,同音异字有之,音近而误为同字亦当有之,因此,同一人被误解为两人或两人误为一人也就不稀奇了。

所以考证历史人物、事件等单单依据训诂学是远远不够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唐司马贞《史记索隐》、清梁玉绳《人表考》,今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陈奇猷《春秋校释》等依据同一事件的异名记述,单从训诂学上(或沿袭前人、他人之说)就得出最后的结论,是失于对史实的细致考究和人物性格的深入分析,至少是不全面的。

从网上看到李零先生提供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告攵蔑之陈》释文:“鲁庄公将为大钟,型既成矣。

曹沬入见……”李先生解释说:“释文是在整理者释读的基础上作的,凡从其说的文字除个别确有必要者外不再严格隶定,直接以通行字写出。

我们有不同意见之处则以注释的方式简单交待。

”李零又解释说,“上博楚简《曹沬之陈》中的‘曹沬’,他的名字,写法和传世文献又不一样,是作‘散蔑’”。

也就是说,原文中的“散蔑”被整理者“无可怀疑”地训成了“曹沬”,然后又通过训诂学上“刿”、“沬”的音近而得出同一人的结论。

然后倒果为因,再以此作为曹刿、曹沬为一人的论据。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产生一个疑问:这样的“无可怀疑”是学术界的共识还是个人的主观臆断呢? 部分人在谈这些问题的时候,多用“相当于”、“可以”、“也可以”、“应该是”、“从道理上讲”推断,而最后推出“一定是”、“肯定是”…… 综上所述,曹刿和曹沬可能是两个人物形象,在学术上还应该继续深入研究和讨论,在没有更确凿、更有说服力的学术定论之前,专家学者们不要把“后路”堵死,存疑探究、阙疑备考是最实际、最科学也最受人尊敬的学术态度。

另外,人冯梦龙在《东周列国志》中写“乾时之战”、“长勺之战”、“柯地之盟”等故事章节时,均把“曹刿”、“曹沬”作为两个人物形象来描写,至少说明在明代以前曾流传着这“二曹”不同的演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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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中的齐妃和历史上的相比 有哪些不同呢

历史上真实的如何,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这几年随着宫廷戏的不断的热播,也引起了更多的观众对,皇庭后宫中女子的关注。热度一直高潮不下的,宫廷剧自然就是由孙俪饰演的《传》。在《》中,不仅跟我们塑造了甄嬛这样一个美丽漂亮聪明的女子,它还给我们再现了时期的更多的妃子皇后年妃端妃,还有就是齐妃。可是电视剧你总会有一些,主观的因素,是以历史为原型,但并不能够再现的真实还原历史。所以在剧中对各个的描述,也并不一定全都是真的。今天就让小编给大家一起说一说,甄嬛传中的齐妃,与历史上真实的齐妃有哪些不同。 齐妃娘娘在她人生中最风光的时候,不是在皇宫,不是成为齐妃,而是她在雍正还未登基为皇上的时候,就已经嫁给了雍正,并且是雍正的侧福晋。而的生母钮钴,在王府的时候则只是一位格格。可见他的地位是高于乾隆的生母,钮钴禄氏,也就是《甄嬛传》中的甄嬛。齐妃一生生育了三个阿哥和一个公主,是雍正早年期间最受宠的一个嫔妃。 在《甄嬛传》中的齐妃,他只有一个阿哥,就是三阿哥弘时,虽说弘时是雍正的长子,那时候的齐妃已经年老色衰,并不受雍正的宠爱。不仅如此,三阿哥弘时,也不太争气,他不好读书,每天,雍正对这个儿子可以说是很失望的,所以就不太喜欢他。在宫中他们母子两人都不受宠爱,并且齐妃这个角色设置的也是一个,非常郁闷无知的女人。她受皇后的蛊惑,为了让三阿哥能够当上太子,不受其他皇子的动摇。 后宫中的女人,争风吃醋是在所难免的,这些都是小事皇上根本不混放在眼里。可是齐妃却想打皇子的注意。只要是得宠的妃子,她都不希望她们,能够生下皇子,这样就会动摇三阿哥的地位。可是因为她的愚蠢至极,让皇后利用,最后用三尺白绫了解了自己的余生。齐妃这个角色也是非常令人同情的。电视的情节毕竟不是历史的再现,与真实的历史之间,或多或少一定会有大大小小的出入。那么在历史中齐妃,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在历史上的起齐妃,一共生育了三个和一个公主。从她的子嗣方面,我们可以看出,齐妃早年期间一定是受雍正的宠爱的。不过不幸的是齐妃的孩子,到最后长大成人的只有三阿哥弘时和一个二公主硕怀恪公主。并且齐妃在王府的时候也是仅次于的嫡福晋的侧福晋。齐妃的四个孩子,也都是齐妃在王府的时候都已经有了的,在雍正当上之后,齐妃并没有再给雍正孕育一儿半女。所以说因为在雍正早年期间是雍正最受宠的妃子。 在历史上齐妃的为位分不高,最终也是止步于妃,并没有当上贵妃和皇贵妃。按理说这是不应该的,即使齐妃失去了两个孩子,比起后宫中的其他女子,年龄也大了点,但是那时的她已经有长子。就凭这一点,她也能够地做好后宫的位置。都说母凭子贵,可能也是因为后来儿子弘时,得罪雍正而被削宗籍。齐妃受到了连累,最终也没有能够在晋封,而是止步于妃的位置。在齐妃病逝之后,雍正也是命其厚葬,并且亲自在齐妃的金棺前行祭礼。可以看出雍正对齐妃的逝世,是非常悲痛和不舍的。之后还将齐妃的金棺,放置在了泰陵妃园寝。她的位置也是仅仅次于最得宠的而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母系氏族在现代社会中的样子如何是怎么回事?母系氏族争议的部分在哪里

摩梭人:最后一块“活化石” 摩梭人属,主要居住在金沙江东部的云南省宁蒗县以及四川盐源、木里等县,人口约四万余人。宁蒗境内摩梭人口15000多人,主要聚居在泸沽湖畔的永宁坝子。摩梭人的语言、服饰、婚姻习俗跟金沙江西部的纳西族有差异。 宁蒗县摩梭人的家庭组织在与其他民族杂居的翠玉、新营盘、大兴、红旗、红桥等地,以父系家庭为多,而泸沽湖畔的永宁聚居区,还保留着母系家庭对偶婚的残余,子女从母居,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男不娶,女不嫁,只缔结“阿夏”(情侣)关系。 摩梭人习惯依山傍水而居,房屋全 用木材垒盖而成, 当地俗称“木楞房”。传统风味食品有猪膘肉、腌酸鱼、苏理玛酒等。摩梭人传统节日有春 节、节、朝山节、祭祖节、祭牧神节、祭土地节等,其中以和朝山节最为隆重。每年农历7月25日,永宁的摩梭人要身着盛装步行或骑马,去朝拜泸沽湖畔的格姆女神山,这叫“转女山”。其间还要举行赛马、摔跤、对歌等活动,并在山上野餐,摩梭青年男妇趁机结交阿夏。 信仰宗教 摩梭人的原始宗教称为“达巴教”,与丽江纳西族的东巴教有密切联系,不过达巴教的发展比东巴教缓慢,其形态亦比东巴教原始,基本上保持着原始部落宗教的特征。达巴教因巫师达巴而得名,它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经书,也无宗教组织和寺庙,只有几十部(回)口诵经,另有一种占卜经(俗称算日子书),是用32个不同形体的原始图画文字书写的。 摩梭人能歌善舞,较为流行的是“甲蹉舞”(俗称打跳),“甲”为美好之意,“蹉”便是跳舞的意思,意即为美好的时辰而舞蹈。摩梭人的民间音舞蹈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摩梭人的音乐,除了丧葬词,一般来说,都是比较高亢豪放的,固定的音乐曲调有《阿哈巴拉》、《玛答打》、《打麦调》、《绩麻调》、《丧葬调》、《摇篮曲》、《赞美格姆女神歌》、《甲搓括》即《打跳曲》等,摩梭人吸收了藏、汉音乐,尤其是受藏传音乐的影响,将本民族的一些音乐曲调有所改变,而有些古老的曲调现已失传。 艺术特色 摩梭人的乐器有笛子、葫芦笙、锁呐、鼓、钹、拨郎鼓、手摇铜铃、口弦等。在这些乐器中,较为普遍会使用的乐器,主要是笛子,男会吹,七八岁的牧童也会吹,笛子还是永宁赶马人旅途中消解孤独寂寞的不离伙伴。葫芦笙是打跳时少数人会使用的乐器。其它乐器主要有祭师达巴、喇嘛在举行祭祀仪式中使用的乐器。 摩梭舞蹈,多姿多彩,内容丰富,具有鲜明的摩梭舞蹈色彩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有句俗话说,是摩梭人就会跳七十二种舞,说明摩梭人的舞蹈种类是丰富的。 社会形式 人类社会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泸沽湖畔仍保留着母权制家庭形式,被人们称之为“神秘的女儿国”,这是引起中外学者和游人最感神秘最感兴趣的摩梭文化现象之一。 母系家庭中母亲主宰一切,女性在家庭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家庭里的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祖母的后代。家庭中无男子娶妻,无女子出嫁,女子终生生活在母亲身边。男子夜晚去女阿夏家,清早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这叫摩梭人的“走婚”。而女子在家,夜晚等男阿夏来走访,家庭成员都是母性血缘的亲人,没有父亲血缘的成员。财产按母性继承,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婆媳、妯娌、姑嫂、叔侄等关系。家庭里姐妹的孩子都是自己最亲的孩子,不分彼此母亲的姐妹也称作妈妈,对自己的生父则称为“舅舅”。 母系家庭的特点之二是“舅掌礼仪母掌财”,这是母系家庭权力分工的形式。家庭的喜庆祭典,较大的交换或买卖,除婚姻爱情以外的社会交往,都由舅舅或其他有本事的男性成员作主,家庭财产的保管使用、生产生活安排、一般家务及接待宾客则由母亲或家庭中聪明能干有威望的妇女作主。摩梭人有句格言:“天上飞的鹰最大,地上走的舅舅最大”。从格言可看出舅舅的社会地位。摩梭母系大家庭的男女成员是平等的,而且体现了家庭成员的合理分工。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使社会安定发展,一个家庭的合理分工必然促进这个家庭的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 母系大家庭的第三个特点是,摩梭人认为,由于家庭全部成员都是同一母系血缘。加之摩梭人显著的道德意识,即崇母观念的流传弘扬,全部家庭成员亲切和睦,尊老爱幼、礼让为先,宽怀谦恭。摩梭人地方的社会风尚未,从纵横关系来看,都讲文明礼貌,养成了摩梭人从小就温柔热情,举止端庄规矩,男子豪爽而重义,女子多情而内向,社会团结、和睦。 其第四个特点是:母系家庭一般不分家或很少分家,母系家庭一般来说人口较多,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人多了有利于家庭劳动的分工,可以从事各方面的工作,家庭容易富裕。在摩梭人的传统观念中,分家意味着对祖辈老人的不恭,意味着争财产,这是十分耻辱的事,会受到世人训斥。所以,即使是几十人的母系大家庭,也充满了欢乐祥和的气氛。孩子们有着欢乐的童年,得到众多母亲的爱,老人们安度晚年,无愧地享受天伦之乐。 存疑争议 人由猿猴进化来的达尔文理论与都是从母系氏族逐渐发展为父系氏族的分期是不一致的。而且资料不能证明母系氏族是原始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因此,非常复杂的人类社会,其原始社会的进化都是从母系氏族变为父系氏族并不一定是普遍规律。 人类学建立在现存的原始民族之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现存的原始部落。本身就是原始文化的活标本和活化石。现在全球尚存的原始社会大多数也不是母系氏族,以云 南为例,、、、、、苦聪人等都是父系氏族。云南的摩梭族母系社会反而是一个极为罕见的例子。而且面对野兽,对于狩猎,男性 更有力,更容易在血缘氏族的原始社会中占据支配地位。这在动物界已经明显表现出来。在原始社会中更合理的似乎应该是男女的不同分工。并且生殖崇拜并不一定 代表母系氏族。 目前有学者认为,在先秦两汉的大量文献记载中可以证明,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以母系继嗣制为原则建构起社会组织的母系社会。 但是在中国古代传说中,只有和西王母可能是最典型的母系氏族故事。而大量存在的、炎黄、及班同在《汉书.古今人表》等中从远古开始记载的历代首领:太昊帝伏羲氏、女娲氏、氏、容、大廷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骊、赫、尊、沌诨氏、昊英氏、有、朱襄氏、氏、阴、亡(无)、东、帝鸿氏,到神,中间还有烈、归,到。以后是少吴帝金天氏、颛顼帝高阳氏、高和帝尧陶、帝舜有、帝禹夏,极少是女性。而且即使女娲氏确实曾经 作为一个发展阶段,也不能证明中国的众多地域、诸多民族都存在这样一个普遍的发展规律。 按照人类文化学的观点看,作为最古老的文献《》也没有发现多少母系氏族的踪迹。自然界中众多动物世界并不是母系社会,其中最典型的母系社会是蚂蚁,但是遗憾的是,人类并不是由蚂蚁直接进化来的! 虽然摩尔根的社会理论是从西方传人中国的,但放眼世界,这种教条早已受到国外传播学派、 历史学派、功能学派、心理学派等许多人类学家的质疑和挑战。目前,绝大多数民族学家、人类学家根据他们所见到的人类学和民族学的资料,对此模式都持否定态 度。如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从其功能主义出发,在介绍了“母系原理,即一切通过母亲继承”之后明确指出:“女性家族的真正保护者不是女性自己本 身,而是她们的兄弟。如果把这一现象归结为一般公式的形式理解,是否可以这样说:一个家族的势力和功能,继承者是女性,实际行使者是各代的男性”。 随机文章蒙古帖木儿有西征打欧洲吗?中国古代造纸术简介派太监偷偷烧大臣朝服隔年发现洞还在!朱元璋下令:杀了霍金突破摄星计划,找寻下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揭秘美国不敢公开的秘密,早就和外星人建立外交出卖地球换取利益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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