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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诏狱是什么样子的?到底有多恐怖?

时间:2023-08-11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所谓“诏狱”,就是皇帝直接诏令拘禁犯人的监狱。每当一提起这个,那么小编就不得不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了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记载:“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诏书。诏,告也。”也就是说“诏”是皇帝下的命令,具有特定含义、为皇帝所专用。“狱”有两层含义,第一层自然就是大家都能理解的牢狱的意思。《金文诂林》里写道“稽之经传,狱字恒指狱讼为言,不必指系囚之地。”也就是说,“狱”并非只有牢狱之意,也可用来指法律案件。这就是“狱”的第二层含义。综上我们可以知道,“诏狱”的含义就是皇帝直接诏令拘禁犯人的监狱或者皇帝钦命的法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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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狱的历史久远,早在两汉时期就有相应的记载。《后汉书·刘玄传》中有所记载,赤眉军立刘盆子为帝,时任更始政权的刘恭是刘盆子的兄长,他认为自己罪恶深重,故“自系诏狱”。同样是《后汉书》,其中的《李固传》也有相应的记载。东汉顺帝时,大司农李固察觉了当时人才选拔过程中的弊病,于是上疏陈奏。顺帝接纳他的建议建议,“于是下诏诸州劾奏守令以下,政有乖枉,遇人无惠者,免所居官;其奸秽重罪,收付诏狱。”

  从以上的记载我们不难看出,在两汉时期诏狱是一种比较普通的刑政,并没有非常特别之处,更说不上让人闻风丧胆,直到宋朝时也是这样。《宋史·刑法志》中有所记载:“本以纠大奸匿,故其事不常见。”这让我们能清楚地认知到宋朝的诏狱。这一时期的诏狱是纠察巨大的奸佞的,而且并不十分常见。

  它的威慑对象主要是王公贵族,作为打击王公贵族的重要手段,大家心知肚明而且心有余悸。这并不能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政治秩序。

  以上,诏狱都还处在发展阶段,真正成熟并且广泛运用,是在明朝。而且掌控整个诏狱系统的,就是我们大家所熟知的锦衣卫。这时的诏狱由北镇抚司署理,从皇帝那取旨行事,可以直接越过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这就意味着锦衣卫可以刑讯逼供、捏造证据甚至草菅人命,这时的诏狱令人不寒而栗。嘉靖时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有云:“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可见,权力不再受到制约,国家设立的法律机关形同虚设,不止威胁到朝廷,甚至威胁到整个国家社会。

  诏狱的环境十分恶劣,刑罚极其残忍。史料记载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整个囚室建在阴暗潮湿的地下,空气不畅,鼠虫四窜,而且在其中的犯人被严刑拷打,身体的腐臭以及鲜血的腥臭,充斥整个监狱。诏狱中的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等十八种,而且在这过程中还在不断研发,刑罚愈加惨无人道。在《明史·刑法制》中有记载“所擒之人,手足咸钉门板上,取沥青浇其遍体,用椎敲之,未几,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光是文字描述就能让人汗毛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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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年间,明神宗朱翊钧将临江知府钱若赓投入诏狱足足有三十七年,始终不能得释,他的儿子钱敬忠考中进士之后上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三十七年的牢狱生涯,将一个本来健康的人折磨得不成人形,直到熹宗朱由校即位后才将他释放,暗无天日的生活足以将一个人逼疯。

  诏狱最重要的幕后掌控者其实是皇帝,在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尤其是君主专制达到顶峰的明清时期,它的作用被无限放大。被投入诏狱的人很难走出来,因为这是当权者意愿,挑战当权者是极其困难的,哪怕是三十七年后被放出来,也是因为皇帝被他儿子的孝心而感动从而网开一面。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博得皇帝的同情,他最终也会使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度过余生。

  其实诏狱就是人治的典型代表,他远离法律框架,完全靠着统治者的意愿。是公平的还是不公平、仁慈还是残忍完全取决于皇帝,因此它的合理性就会大大打赏折扣。滥觞于明清时期的君权,推动了诏狱的不断变化,最终让人们深恶痛绝。

李斯的堕落:权力与欲望的交织

  在中国古代历史的长河中,李斯是一个极具争议的人物。作为秦朝的重要谋士和宰相,他既有卓越的政治才能,也有被人诟病的错误。本文将探讨李斯所做的错事以及他在权力面前如何逐渐变坏。  一、李斯的政治成就与野心  李斯是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人,早年曾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在秦国时期,他凭借自己的才华和机智,逐渐成为秦始皇身边的得力助手。李斯在统一六国、制定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立和巩固秦朝的统治做出了贡献。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斯的权力欲望逐渐膨胀,开始走向堕落的道路。  二、李斯的错误行为  李斯所做的错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焚书坑儒: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李斯提议焚烧民间藏书,禁止私下办学,这一举措严重阻碍了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2. 排挤忠良:李斯嫉妒贤能,多次陷害忠良之臣,如蒙恬、蒙毅兄弟等,导致朝廷内部矛盾加剧。  3. 谋求私利:李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大肆敛财,败坏了政治风气。  三、李斯如何变坏  李斯之所以会变坏,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 权力的腐蚀:长期处于高位,李斯逐渐受到权力的腐蚀,变得越来越独断专行。  2. 欲望的驱使:随着地位的提升,李斯的欲望也在不断膨胀,导致他开始追求更多的权力和财富。  3. 缺乏制衡:秦朝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使得李斯几乎无人可以制衡,从而导致他越来越放纵自己的行为。  四、结语  李斯的堕落告诉我们,任何人都无法抵挡权力和欲望的诱惑,即使是曾经英明神武的谋士。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应该以李斯为鉴,警惕权力的腐蚀,坚守道德底线,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

秦朝为何被冠以暴秦之名,主要原因是什么?

  秦朝,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其历史地位不容忽视。然而,在历史评价中,秦朝往往被冠以“暴秦”的称号。这一负面形象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首先,秦朝在统一六国后实施了严格的法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巩固统治,推行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以严苛著称,对于违法者处以极刑。同时,秦朝还实行了连坐制度,即一人犯罪,全家受罚。这种严苛的法律制度使得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从而导致“暴秦”之名的出现。  其次,秦朝的赋税繁重。为了支持庞大的国家机器和军事开支,秦朝征收了沉重的赋税。这使得农民负担加重,生活困苦。同时,秦朝还实行了繁重的徭役制度,大量征发民工修建长城、修筑陵墓等工程。这些工程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使得百姓疲于奔命,苦不堪言。  再者,秦朝的焚书坑儒政策也是导致其被称为“暴秦”的原因之一。秦始皇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实行了焚书坑儒的政策。这一政策不仅破坏了古代文化的传承,还引发了知识分子的强烈反抗。这种对文化和知识分子的打压,使得秦朝在历史上留下了残暴的印记。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秦朝在历史上的贡献。秦朝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一统,结束了战国纷争的局面。同时,秦朝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统一度量衡、推行标准化文字等,为中国历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秦朝之所以被称为“暴秦”,主要原因在于其严格的法制、繁重的赋税和焚书坑儒政策。然而,在评价秦朝时,我们应当客观看待其历史地位和贡献,从而对这一历史时期有更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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