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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5·14”奸杀惨案纪实:悲悯难抑

时间:2023-08-05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2015年5月15日我局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其儿子、儿媳打架后可能离家出走了,要求帮助。

接报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报案人儿子院内狗被砍死了,丢在墙角落,屋内打扫比较的干净,床单被罩都是新铺放的。出警民警感觉出异常,在查看床垫时发现床垫背面有血渍,意识到时态严重,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指令刑警队赶赴现场勘验。

中午时分勘验民警发现院外树林中的滴落血迹,顺着遗留的蛛丝马迹追踪到被害人家旁边的山洞门口,山洞离地两米左右。法医进入后一模就说是人。事态升级,我和其他警员也赶赴现场增援。

当时正好五月,天气比较热,被害人家在村外,门口是一片树林,西边紧靠温凉河(前不靠村后不靠店),一到这个林子就打了一个寒颤。具体过程就不说了。就按照电视上放的,当时丢卡的那个是付刚,拿着被害人卡取钱的是未成年,当晚大致确定了最少是俩人。

抓捕

其实15号的时候我们一直工作到凌晨一点,回去草草睡了一觉,16号早上五点多(夏天天长)就到现场继续工作了。中午九点多接到领导电话回临时指挥所,领导电话里也没说干啥的,就说别告诉别人,其实猜到是去抓人的。抓捕阵容比较庞大,局长和刑警支队政委带一辆迈腾,我们一辆瑞风商务,一辆桑塔纳志俊,又借了两辆别克GL8。我们接到消息嫌疑人坐车要跑路到新泰,赶赴济宁汽车站后经查询该车已经发了二十分钟了,车早走一分钟要追都费劲了。我们一路狂飙,结果志俊和瑞丰掉队了,这两个车是我们公车,年岁比较长了,回去后听那俩车上的同志说瑞丰开到130差点翻车(后怕)。到新泰县城的时候我们几辆车追上了那辆大巴车,经过短暂的电话沟通,局长和政委的迈腾在前面别住大巴,答主所在的GL8冲上车抓人,另一辆GL8在外面埋伏防止跳车。迈腾别住车之后驾驶员迅速下车帮我们,我们打开大巴车车门车上还有十几个乘客,张学军看见有人上车了,鞋都没穿就跳车了,正好跳我们局长迈腾车上,被外面埋伏的同志擒获,局长司机上车之后立刻控制住了付刚(最胖,200斤,好认),另一位同志控制住了未成年(年龄小,有照片好认),我当时是第一个上车的,所以在大巴车的最后部,就在观察的时候,旁边的小青年(事后知道是王吉营)站起来说我不是和他们一伙的,(我当时就笑了,孙子你知道我们抓谁的??)说着这个小青年就摸后腰,我也不是吃干饭的直接用警用甩棍捣在他腰上,一个擒拿把他干翻了。说了这么多,其实抓捕过程也就一分钟都不到,想想真后怕,嫌疑人都带着匕首的,要是我们慢了一步他们劫持人质就惨了。控制好车内三名嫌疑人后让大巴司机把车开到新泰一个派出所去了(因为当时确实不知道几人作案,怕有遗漏的同伙),回去的路上还是比较忐忑的,怕还有其他同伙暴起伤人,真心谢谢当时在车上的其他乘客,很配合我们工作,都去了派出所协助调查。抓捕这个事情上我们局长还是很仗义的,不但车让张学军踩坏了,抓的时候还亲自动手了。

来自张学军的陈述

问:继续交待?

答:在费县抢完那个女的之后(第一次),我们在蒙阴待了几天后又回了新泰市了,赵某的哥哥正好要结婚,就回去帮忙了,我和王吉营两个人白天在汶南镇的飞宇网吧上网,晚上回飞宇网吧附近的大众宾馆睡觉。在上网的期间碰到了付刚,我们聊了一会,付刚问我“是不是准备干大的?”我说“抢呗”。付刚也就再没说什么,跟我一块上网了。当天晚上我、付刚二人在飞宇网吧了上了通宵,王吉营回大众宾馆睡觉了。

第二天下午我们三人又去飞宇网吧上网,赵某来找我们和我们一起上网,上到下午五点多,王吉营喊着我们到蒙阴,我们就去了蒙阴并在蒙阴的鸿运宾馆住了一晚上。当天晚上,我说“明天我们到上回去的那个地方,去把他家抢了”,他们三个人都同意了。

第二天我们睡到12点多,起床后我们就坐车来了费县,到费县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两点多,下车之后找了一个电动三轮车,王吉营对司机说到南外环,到了南外环司机问怎么走,王吉营指挥着司机到了上次我们偷东西的那家北边一段距离后,我们四个人才下车。下车后我们没敢走大路,绕着带有军队标志的一个大院子后面过来,穿过小树林有个扬水站,我们在扬水站北边等着这家主人回家。

我们在小树林里聊天抽烟,我对他们说这个女主人长的很漂亮,我们一会进去把这个女的xx了,付刚说“我就算不抢也要看看这个女的长的到底多漂亮”。我们就在扬水站等着他们的, 我还在扬水站废弃的房子里解了个大手,他们三个人在小树林里解的大手。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王吉营站在扬水站上边的一个台子上看见我们准备要抢的这户人家有人了,当时附近很多人,我们也不敢下手。我们在扬水站附近等着,到了下午六点左右我们看见周围没人了,准备要进这家的时候,这家出来一男一女,骑着一辆踏板式的电动车出去了。

我们看他们走远了后,走到他家门前准备爬墙,发现这家院子里装了两个监控探头,付刚主动说“我上去把那个监控弄了”,付刚从院墙西南角上墙走到了平房上,从平房上去后先把西边监控线用匕首割断了,又走南墙把东边的监控线也割断了,割完之后付刚直接进了院,我们三个翻的南墙入的院。

进去之后我们发现上次(第一次)撬断的护栏还没修上,我们四个人就从这钻进堂屋,钻进去之后找值钱的东西,我看见客厅的茶几上堆着很多盘子剩菜和一块西瓜,我就到冰箱里找西瓜,在冰箱里找到一半西瓜,西瓜上有切口,我就把西瓜掰开分着吃了,付刚到主卧室里找到电脑主机,打开电脑后开始看监控,发现自己剪断监控的事被录下来,付刚不知道怎么删除录像,就说明天走的时候把电脑一起抱走,我在这家厨房里找到一把菜刀,拿到主卧室里放在电脑桌上让付刚拿着的,付刚当时没拿。我们四个只有付刚手里没有东西,我们三个都拿着匕首,我就对付刚说“要不我把菜刀拿来你使吧”,付刚说行,我就把菜刀从主卧室拿过来交个付刚使了。

我们还在冰箱里找到一些雪糕,我们边吃雪糕边在小卧室里等着他们回来。等到晚上七点多的时候,我们听到门响了,我们就都站了起来,我站在门后,女主人推开小卧室的门进来了,这个女的进来就被我们四个人拿着刀子围住了,赵某攥着这个女的两个胳膊把这个女的按在地上,我、王吉营、付刚冲到客厅里准备控制男主人,男主人拿起马扎子砸我,我用左手挡了一下,付刚和王吉营冲过来拿着刀威胁这个男的,把这个男的逼在东南角上了,他俩让这个男的老实点别动,我问王吉营手铐在哪,王吉营说在小卧室的床上,我跑到小卧室把铐子拿回来把这个男的反铐上了。

拷上这个男的之后,王吉营在这男的身上翻出一个钱包,在钱包里找到三个银行卡,王吉营问这个男的银行卡密码是多少,这个男的一开始不说,王吉营把这个男的踹到了,又在这个男的胸部跺了七八脚。这个男的说了一个密码,王吉营用这个男的的手机查了一下,发现密码不对,又在这个男的身上一顿乱踹,当时我就想杀了这个男的。我在主卧室找了到了一个插电脑的插排,我用匕首把线割断,我把用割断电线把男主人的双腿绑住了。

王吉营转身去了小卧室,我知道他是要求xx女主人的,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商量好了王吉营走之前让我把男主人的裤子脱了。我让这个男的坐在沙发上。过了一会,我拿着匕首、付刚拿着菜刀也沙发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个男的的。坐了大概十分钟左右,当时我考虑着要把这个男的杀了的时候在卧室方便动手,我就架着这个男的,这个男的蹦着去了大卧室了。

进大卧室之前我看去小卧室看了一下,王吉营躺在小卧室的床上,女主人为他xx,赵某站在旁边看的,但是这时候在女主人还是穿着衣服的,看完我就去大卧室了,进大卧室后我把给男的绑腿的电线解开了,把他的裤子脱下来了。我问付刚会炒菜吧,付刚说会炒菜,付刚就去炒菜了。

我在主卧室里看着这个男的,这个男坐在床上一直在向我求饶,我没有理他。过了一会付刚进来说他炒好菜了,我让他看着人,我到客厅看看他炒了什么菜。付刚炒了一锅猪头肉,连锅一块摆在茶几上的,我看完付刚炒的菜后,进小卧室看了一眼,看见女主人的衣服已经没了。

我回去后问付刚吃了吗,付刚说还没吃,我就让他去吃饭,付刚就出去了。付刚尝了尝自己炒的菜说不好吃,我就对男主人说“你不是厨师吗,炒点菜给我们吃”,男主人说行,我就让他炒点去了,我让付刚把他领到厨房去了,我把手铐解开了铐在男主人右手上了,付刚拿着菜刀看着他去厨房炒的菜,男主人把付刚炒的猪头肉重新加工了一下,我让付刚先吃顺便在客厅看着男主人,我到小卧室去了。

我进去的时候看见王吉营和赵某都在xx,我看了一下就走了。我走到客厅的时候听见王吉营在小卧室里喊着粗话,男的在客厅坐着的也不敢说话。我看付刚没吃晚饭就去浴室洗澡了,洗了大约十几分钟,我洗完澡听见外面的小狮子狗一直在叫唤,我就让付刚出去把狗弄死。付刚拿菜刀出去了,我让男主人进卧室坐着了,五六分钟后付刚回来说把狗弄死了。

我走到小卧室的时候,王吉营出来了,我推门进去看见女主人盖着被子,靠着墙坐着的,赵某正穿衣服的,我让赵某出来。出来以后我把他们都喊过来,我说“今晚把他们俩都弄死”,我问赵某几点了,赵某说十二点多了,我说“三点行动”,另外三个人都答应了,我也就没再多说。

商量完杀人的事后,我又回小卧室了,女主人问我“你们什么时候走”,我说很快就走了。我说“你陪陪我吧”(意思就是xx她),女主人说考虑考虑,女主人想了一会说“我陪完你,你们马上就走吗?”,我说“行,你陪陪我,等他们吃完饭,我们马上就走”。

过了一会我穿上衣服就出去了。我出来的时候男主人已经被他们押到卧室里了,我到主卧室里看了看,男主人打了背铐,坐在床上的,付刚看见我来了他就说自己要去洗澡,出门后他也没去洗澡,而是去了小卧室,也是去强奸那个女的去了。王吉营和赵某到客厅看电视去了。卧室里很乱,衣服都扔在地上的,床头柜也倒了,地上还有一个碎啤酒瓶,我看见男主人的右胳膊破了,就问他怎么弄的,他说被地上的啤酒瓶扎破的,我找了个毛巾给他擦了擦血。

我问男主人银行卡密码是多少,男主人给我说了两个卡的密码,我就让赵某和王吉营骑着男主人家中的踏板电动车出去取钱。我打开主卧室和小卧室的门,主卧室和小卧室和对门的,我站在两个门之间,既能看见女主人又能看见主卧室的男主人,女主人哭的很厉害,我在主卧室也听得很清楚,男主人在主卧室回脸向南坐着的,一句话也不说。我回主卧室的时候,男主人对我说听见女主人的声音就求我们不要伤害人,我就哄他说行。

半个小时以后,王吉营和赵某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还买了四瓶饮料分别是黑卡、冰红茶、绿茶、脉动,小面包,小饼干,瓶装的娃娃酸奶,火腿肠,两包玉溪香烟,三包苏烟。王吉营说一共取了一万一千元,说买东西的花了一百元,我数了下还剩下一万零九百元,我把钱随手装在身上了。付刚还在小卧室,我带着赵某、王吉营进了大卧室,王吉营在主卧室里找到一条黑布,把男主人的眼睛蒙上了,用割断的插排电线捆住了男主人的双腿,捆好以后我们把卧室的灯关上了,王吉营和赵某去客厅看电视了,我去小卧室了,我看了一会赵某也进来了,过了一会付刚穿着内裤去洗澡去了。我和赵某就在小卧室里和那个女的聊天,这个女的盖着被坐靠在墙边上,女主人说她小时候的事,说“你们什么时候走,你们快走把,我不报警”。

我问王吉营几点了,王吉营说快一点了。我问女的还有车吗,女的说好像没有,我要那今晚就在这住下了,女的又问我我们什么时候走,我说明早就走。付刚洗完澡就躺在客厅南边的沙发上了,我和赵某躺在小卧室的床上,女主人一直用被子盖着坐靠在的墙边的,王吉营躺在东边的沙发上的。一点半左右的时候,王吉营把我和赵某喊道客厅沙发上了,王吉营说“胖子想搂着那个女的睡觉”,我说你去吧。付刚进去没几分钟小卧室里传出了尖叫声,我说小点声,说完我就走了,走的时候把门给他关上了,我刚关上门,小卧室的灯就熄了。王吉营和赵某听到小卧室的动静后,说咱也进去看看,付刚就出来了出去洗澡了,王吉营和赵某进小卧室一会就出来了,没再碰这个女的。付刚洗完澡回来后,王吉营对付刚说“这个女的已经答应了,你去吧”,付刚说“不去了”就到沙发上躺着了。我就进小卧室里了,这个女的还是盖着被子坐靠在墙上的,我就到床上躺着了,女主人还是问我什么时候走,我一直没理他。我在小卧室的床上躺到凌晨三点多,王吉营把屋子里的灯都拉开了,我对女的说把衣服穿上吧,这个女的穿上了牛仔裤,又套上了一个长袖体恤衫。

我让赵某进来看着女的,我喊着付刚、王吉营到主卧室杀这个男的,王吉营在电脑旁边找了一截黑色的电脑上的电线,王吉营让这个男的趴在床上,王吉营站在床上搬起这个男的的头,我把电线在男主人的脖子上缠了一圈,我和付刚一人拽着一头使劲勒他脖子,我们用劲太大把电线拽断了。我三个人出来找勒男主人的东西,我在院子里的电动三轮车找了一个铁链锁,我跟王吉营说“用这个行吧”,王吉营说“试试吧”,我把铁链锁给付刚了,付刚拿着铁链锁和王吉营进卧室了,我去卫生间解小便了。解完小便我回卧室看见王吉营和付刚正那链锁勒男主人的脖子。勒了一阵后感觉男主人上不来气了,付刚又从主卧室找到两个装衣服的红色塑料袋,付刚先用一个一塑料袋捂住男主人的口鼻,塑料袋破了,又用加了上一个塑料袋捂住男主人的口鼻,直到他不喘气了。

然后我们到了小卧室,我们把女的放在床西头处,半躺在床上,双脚搭在地上,赵某压着女主人的腿,王吉营拿毛巾捂着女主人的口鼻,我进去之后看见还没捂死,就让王吉营换上塑料袋捂女的。这时候付刚进来了,王吉营坐在床南沿,两只手掐女主人的脖子,付刚用塑料袋蒙住她的口鼻,我用右腿跪住她的两条大腿,刚开始我的手按在她的大腿上,她挣扎时手从绳子里抽出来了,我又按住她的两只手。

(犯罪嫌疑人提出吃早饭,民警为其准备早饭,时间大约过了十分钟了)

问:你吃饱了吗?

答:吃饱了。

问:你还有其他的要求吗?

答:没有了。

问:继续交待交代吧?

答:好的。刚开始付刚用的装小面包的塑料袋捂的,塑料袋很硬,捂不死这个女的,后来就我又在房间里找了一个白色的软塑料袋给付刚了,付刚用把这个白塑料袋垫在下面,上面还是那个装小面包的塑料袋,我把女主人的手和腿按住,王吉营用一只脚踩着她肚子一只手掐着她的脖子,赵某在旁边看着的,又捂了一会,直到这个女的不再挣扎,付刚用烟头烫了一下这个女的,这个女的挣扎了一下,我对付刚说你别折磨这个女的了,付刚说我不烫她怎么知道她是不是死了,说完继续捂住女主人的口鼻,知道女的不再挣扎,王吉营和付刚摸了下这女的心脏部位,发现没有心跳了才确定把捂死了。捂死以后我们就商量着抛尸了。

问:张学军,你究竟是何时预谋杀这夫妇二人的?

答:在抢劫的时候。

问:张学军,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情况,你对我们还是有所已隐瞒,你要如实答。

答:(经过十分钟的政策教育)第二次偷这家人的时候,发现这家女主人的婚纱照很漂亮,就产生了想强奸她的意思。在回去的路上,我说哪天把这个女的xx了,再把这家抢了。在费县第一次抢劫成功回大众宾馆的时候,我、张文峰、王吉营我坐在蒙阴回汶南镇的车上的,我们三个偷偷的商量找一天把这家抢了,再把女的强奸了,在把他们杀死。后来付刚上完通宵在我家那睡觉的时候,王吉营不知道跟他说了什么,付刚非要跟着我们来。我们到这家前面的小树林的时候,我们四个人又商量了一次怎么实施强奸、抢劫、杀人。我们一开始商量着杀完人后把尸体扔到水里,王吉营说水太浅了藏不住,我说要不杀完人后把人藏到附近的一个山洞里,挖个坑把他们埋了,一时半会也没人发现。当时我还把随身携带的手铐交给了王吉营让他拿着拷上男主人。

问:这个山洞你是怎么发现的?

答:我第一次来他家盗窃的时候,在他家附近发现了这个山洞,当时我还上去了,山洞离地有一米多高,脚踩着缺口能爬进去。洞口是圆形的,入口窄里面比较宽敞,里面有烧过的一堆玉米秸。

问:把你们抛尸的过程讲一下?

答:我们商量着我和赵某弄这个女的,王吉营和付刚弄男的,按提前我们商量好的把尸体藏到洞里。我先扛着这个女的尸体出来门,去了西南方向的扬水站。我和赵某走到扬水站上面,扬水站有个大斜坡,有两层楼那么高,斜坡下面还有个小台阶,下了这个小台阶向南走十米左右就是那个山洞。我把这个女的尸体放在斜坡上滚下去了,滚到扬水站废弃的房子的那个位置,我们顺着台阶走下来了,继续搬着尸体穿过废弃的房子,抬到房子南侧的台阶处,顺着台阶把尸体滚下去了,这时付刚给赵某打电话说他们俩搬不动男的尸体,让我们俩回去帮忙,我们回去后付刚和王吉营搬前面的胳膊,我和赵某搬他的两条腿,我们四个人抬着把尸体抬到扬水站大斜坡上面,然后把尸体滚下去了,尸体滚到废弃的房子,我们把尸体抬着穿过废弃的房子,把尸体抬到台阶那,顺着台阶滚下去了。我们四个人把男主人的尸体抬到山洞口,赵某和王吉营先爬进了山洞,我和付刚在下面托着尸体,赵某拉和王吉营拉着尸体的手把尸体拉进了山洞,我和付刚也爬进山洞了,我们进去后把尸体抬到山洞的北侧的宽敞处放下。然后我们四个人一起去台阶把女尸抬到了山洞口,用同样的方式把女尸体拉进了山洞。我们四个进去后把女尸放在男尸的外侧,男尸当时平躺在山洞中,头东脚西,女尸就在男尸的外侧,面朝男尸头东脚西侧躺着。王吉营和赵某先回这对夫妇家中打扫卫生去了,我和付刚留在山洞处找东西遮挡尸体。我们在山洞前面的树林里找了一些玉米秸,我又到山洞上面找到一个玉米秸垛,我在这抱了一捆玉米秸。我和付刚用玉米秸把尸体盖住了,盖完我们就回去打扫卫生去了。我们回去的时候,赵某和王吉营已经把主卧室和小卧室的床都铺好了,把脏被子放进了壁橱,把新被子拿出来铺好,我把屋子里的烟头都扫走了,付刚去厨房和外面那间屋子打扫卫生。王吉营在他家找了三个的塑料袋,我们把打扫出来的垃圾装在塑料袋,把银行卡、手机,我们买的零食,吃的西瓜皮,几件衣服,拉花都装进塑料袋了,早上五点左右的时候,我们顺着河沿向北走的,我和赵某、付刚分别提了一个垃圾袋,王吉营提着电脑主机,我们沿河走了一段距离后把垃圾和电脑主机箱扔到河里了。扔完东西后我们就上大路分头走了,我和付刚直接打的坐车到平邑县了,他俩怎么走的我就不知道了,当天早上八点我们在平邑县碰的头,我们又一起坐车去了济宁,我们在济宁买了一身衣服和鞋子,把作案的时候穿的衣服和鞋子扔掉。我们当时打算出去躲着的,结果被你抓获了。

悲悯难抑

案子虽然破了,但是却高兴不起来,始终让人觉得如鲠在喉,两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消失在眼前,从来没有这么恨过嫌疑人,从警的第一天起就记得不要把个人感情带到破案审讯工作中,不要让主观因素影响了客观事实。但这次我愤怒了,从晚上9时至第二天下午14时,我不止一次的愤怒,在我眼前的绝对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畜生,甚至连畜生都不如。男死者和我同龄,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近六十,和女死者才新婚半年多,小两口日子过的很省俭也很勤快,甚至就在灾难降临的那个下午,小两口还上商量着开一个夜市,多赚些钱养家。“这次执法局没批,明天我们在找找看”,5月14日下午,小两口和表姐走出执法局后,男死者对表姐说的最后一句话便带着爱人的回家了,谁曾想在他家门前早已潜伏了四只畜生。“我第二次到她家中偷东西时,看见女主人的婚纱照很漂亮,就想着哪天找机会来xx了她,在抢了她家的钱,杀了他俩”坐在审讯椅上的嫌疑人说出这句话时,我不由自主的走到他跟前,眼前这个小伙子是88年出生的,但是却是个二进宫的两劳释放份子,我真的怀疑坐在我眼前的这个人不是我的同龄人,而是一头吃人的畜生。“你有罪吗”,“有罪,我该死”,“你后悔吗?”,“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真话”,“后悔,但是后悔我还是一个死,我什么时候能判下来?”,他双目赤红,眼泪滚滚而下,浑身战栗,甚至戴着的手铐脚镣都在颤抖,这一刻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仿佛在祈求着大人的原谅,但法律会给他最公正的判决。

“儿子死了,我可怎么办啊”死者的母亲坐在床上嚎啕大哭,以致于写笔录的时候几次不得不放下笔安抚老人,但是什么样的安抚才能弥补一个母亲失去儿子的痛苦呢,我有时候痛恨刑警这个职业,我在这写材料无疑是给老人伤口又撒了一把盐。“别哭了,咱再去抱养一个”死者的父亲在沉默了许久后终于说了一句,“小孩还没养大,咱又死了,小孩咋办啊。等你们抓到杀人犯,等他们枪毙了我就死,我活着还能干啥啊”母亲继续哭喊着儿子的名字,但是却再也唤不回自己的孩子。

“你没事吧”妻子问自己的丈夫,丈夫没有回答而是问“你没事吧”,妻子扑在丈夫怀中大哭“我没事”,丈夫哭着抚慰自己的妻子“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一小时后就夫妻二人双双殒命。

“杀他俩之前让他两口子见一面吧”军师建议到,“就这样办”,这三分钟的相聚便成了夫妻二人的诀别。半小时后,惊恐的妻子带着一丝侥幸问道“我丈夫呢”,但她却高估了这群畜生的良心,“我们把他杀了,该杀你了”,悲痛欲绝的妻子放声大哭,一夜的屈辱,惨遭畜生蹂躏,最终确还是活不下,妻子甚至忘记了怎么挣扎,简简单单的就被一条塑料袋捂死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对面的房间里死前没有吭一声,就像一只弱小的羔羊,放弃了挣扎呼喊,心如死灰。有什么能比目睹自己妻子被四个人xx更绝望,或许那时候丈夫就已经死了,活下的只是一个空壳,原想陪妻子走到最后,但不想两人还是不得活命,受尽折磨只是让人更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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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明朝洪武年间的空印案纪实:明太祖朱元璋到底杀了多少人呢

所谓,指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文书而引发的一起著名案件。这个案子在当时为震动一时的大案,而在贪污腐败并不鲜见的当今社会也因其带有重典惩贪的色彩而常被人们所提及。 不过,这件案子在惩贪方面并没有多少成效,至多是君主猜疑个性的又一次滥用罢了。 当时有一个叫郑士利的生员,他说欲严惩空印者,是因为“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郑士利传》)。其实这里说得是客气了点。 很多史料记载,朱元璋发现了盖印空白文册的事时,反应是“盛怒”,为什么呢?因为他“以为欺罔”。“欺罔”这两个字,不仅仅可以解释为空印者持空印文书欺罔百姓之意,更可以解释为空印者轻视皇权,也就是朱元璋的权威,私下偷懒,擅自盖印。 后一解释可能更贴近朱元璋的心理,因为关于空印案的不合理、不合法和它的坏处,郑士利上书朱元璋,讲得是非常清楚了,而朱元璋的反应仍然是“大怒”,根本不听劝,怀疑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反而将郑士利罚去劳改了。 这种对郑士利的猜疑,也正是郑士利以一个普通生员的身份上书指斥时事而触怒了朱元璋的一种反映。 空印案的原委是这样的。当时规定,各地都需每年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才可结项。只要数字有一丁点儿对不上,整个文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而且必须重新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因往来路途遥远,派员都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以备不时之需。这本是上知下晓的一种习惯性做法,也从来没有哪个中央衙门发布命令禁止过。 但是,偏偏皇帝朱元璋不晓得。忽然有一年他发现了这个公开的秘密,大发雷霆,便严惩所有他认为有干系的地方官吏。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方克勤也被牵连在内而死去。方克勤的儿子就是后来因反对燕王而被诛十族的“天下”。 众所周知,明代洪武年间发生了许多大案,以十三年的案、十八年的案、二十六年的案最为知名。有人加上空印案,号洪武中四大案(如孟森《明清史讲义》)。 然而,其他三案发生的时间清清楚楚,没有异词,只有空印案发生的时间却存在不同说法。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张传玺主编的《中国古代史纲》都说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 这是两本较早的大学历史教材,使用非常广泛。近年新出的樊树志《国史概要》却认为空印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这是一本带有个人风格的教材,在大陆与香港深受好评,也多次印刷。 这三套教材的编写者都是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史学专家,而对于这样一件大案所发生的时间却记载歧异,不能不令人迷惑。(汤纲、南炳文合著《明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朱元璋传”均持十五年说。) 空印案发生在的手里,关于他的传记也应有所记载。有关朱元璋的传记,最富盛名的莫过于明史专家吴晗的《朱元璋传》。这本书吴晗曾经有过四次修改,前后经历了二十年,在史料上当是精益求精。 现在通行的就是最后一次的改本,这个改本由两家出版社印行多次,坊间均可见到。在这本传记里,吴晗指出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是在洪武十五年。这可能就是空印案十五年说的来源。 查手头常用的《辞海》(1989年版,1998年第17次印刷,印数近98万),有“空印案”词条,就写明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999年版2002年印《辞海》同此。)《辞海》中“空印案”条文很可能是参考了吴晗的《朱元璋传》。 从一个用词上可以得到说明。当时,户部要考核的名目,据《明史.郑士利传》是“钱谷册书”。在比《明史.郑士利传》更早的方孝孺所作《叶伯巨郑士利传》(以下简称《叶郑传》,收入《逊志斋集》四库本)里,这个名目作“钱谷策书”。 二者记载应该是相同的,但《朱元璋传》里则说是“钱粮、军需等款项”。“钱粮”约等于“钱谷”,“军需”是否等于“册(策)书”,就很可疑。(郑士利的上书中,先言“考校的策书是两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可比”,又言“钱谷之数必须府必合于省,省必合于部,所以很难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官吏们往返户部与省府之间,“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势必耽误时间。在策书上盖印,可见策书或册书就是指登载钱粮的文书,户部要考核的也就是钱粮的数字,跟军需是没有关系的。) 在《辞海》以及前面所提及的《中国古代史纲》、《国史概要》里都说的是“钱粮、军需等款项(事)”。由此,可以看得出吴晗《朱元璋传》的影响。 吴晗在叙述空印案的时候,也注出了材料来源:“《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殊不知,《明史》这两处记载本身就是互相矛盾的。 《郑士利传》并没有直接记载空印案发生的时间,但可以推断出来。传中记载说,“时帝方盛怒……丞相御史莫敢谏。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会星变求言。士利曰‘可矣’。”同卷《叶伯巨传》就置于《郑士利传》之前,其中写道:“洪武九年星变,诏求直言。” 叶伯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上了那封著名的上书,批评朱元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气得元璋跳起来要亲手射死他。关于这次星变的时间,明末谈迁《国榷》记载是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初,其他史料都没有异词。可以推定郑士利上言正是在洪武九年,这也就是空印案发生的时间。 方孝孺也在《叶郑传》明确记录:“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但是,在《明史·刑法志》里,于记载十八年后,追述了一句:“先是十五年空印事发。”随后又提及户部核查的名目是“钱粮、军需诸事”。可以想见,《明史·刑法志》可能正是如今空印案十五年说最初的来源。 《明史》本身的记载就有歧异,该何去何从?幸好还有其他史料以资考信。前面提及的明初好官方克勤,曾在洪武八年十月被下属程贡和程的朋友杨御史诬陷,发到江浦劳改。服刑将满一年,本可释放回家,不巧发生了空印案,又被诬陷牵连了进去,于洪武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去世。 这些都出自其子方孝孺所作的《先府君行状》里,相信方孝孺不会连老父去世的日会记错。郑士利在洪武九年闰九月星变求言之前就准备上书,则空印案早于此时发生,而方克勤自八年十月起在江浦劳改的时间将近一年(《先府君行状》原文是:“终岁,将释归,会印章事起,吏又诬及。” “终岁”就是“整一年”,不能理解为“年底”、“岁终”;古代中国人的计数法是包括起止点的,故从八年十月到九年九月恰为一年。),那么将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推定为洪武九年九月,是比较恰当的。 吴晗说十五年空印案发生的时候,恰好十三年胡惟庸党案还闹得很紧张,朝廷上谁也不敢分辨。其实不然。《叶郑传》记载,“丞相大夫皆知空印者无它罪,可恕,莫敢谏”,郑士利后来上书,是持书到丞相府,由丞相将上书交御史大夫转达御前的。 这个丞相就是胡惟庸。以胡惟庸为首的朝廷官员不敢进谏,不是什么党案闹的,而是他们太了解皇帝的性情了,顶风强谏的话,岂不是不要自己脑袋了?丞相还活得好好的,空印案自然就不会发生在洪武十三年之后了。十三年后,朱元璋宣布废除丞相这一官职。 另外,还有人认为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八年。这可能跟《国榷》卷六的一条误载有关。《国榷》在洪武九年闰九月条下记有怀庆知府林方徴(《明史》中作“方徴”)上言,其中说“去年诸行省官吏悉坐空印被罪”,据此可推空印案在八年。 然《国榷》同卷又记空印事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则与前记林方徴事相矛盾,可知上言当在洪武十年。 关于空印案,有两点可以补充。第一是处罚了哪些官员?《明史·刑法志》记载是“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后来的处罚是:主印官员(即掌握印把子的人)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远方。 明代的省级地方机构有三个,即布政司(掌民政与财政)、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和都司(掌军政),三司分权,互不统属。往下的地方机构府州县,都是由布政司这个系统下来的,跟其他二司没有关系。 按《明史.刑法志》的记载,空印案中被处罚的官员都是布政司而下的官吏。其实不然,还有一种,即地方上的监察官(言臣),也就是各省按察使司的官吏。方孝孺《叶郑传》说“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后来朱元璋“竟杀空印者”。 看来,言臣中也有主印者,自在被杀之列。洪武九年六月,朱元璋已经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文中的“行省”是方孝孺沿袭旧称。 第二是到底杀了多少人?吴晗《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国史概要》也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这个数字同样可能是从《明史·刑法志》而来。 《刑法志》说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说“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所言“过当”,也许即相当甚或超过之意。空印案也如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数,故吴晗云两案有七、八万人被杀。 然而,这个估计是成问题的。方孝孺《叶郑传》说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士利兄即士原(《明史.郑士利传》中作“士元”),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官湖广按察司佥事。士原或即“行省言臣二十余辈”中的一个,幸而不是主印者,得以出狱。 郑士利在这些人入狱之初就想上书,后来为避嫌计,所以等到士原受杖出来后才言事,主要就是为留在狱里的那些死囚申辩。《叶郑传》文末说士利失败了,元璋“竟杀空印者”。贯通全文看,士原任官湖广,以从前的河南任内事牵连入狱,说明他是从湖广逮进来的,而朱元璋是按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顺藤摸瓜来捕人的。 等皇帝完成了大逮捕,也不过数百人。直到全文末尾,也不像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株连逮捕。而且,这数百人中,还有一些人被充军了。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所谓的数万之数,很可能是猜测类比之词(其他的几个大案确实杀人很多)。 退一步说,明初整个官吏阶层的人数不会太多,而跟空白盖印文书有关也只是其中一部分人,朱元璋再狠,也不可能一下子把人都杀光,弄得自己在中央做光杆司令。翦伯赞主编的《中外历史年表》说,洪武九年“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这应该是实际情形。 郑士利对于空印案的申辩与批评,有以下几点: 第一,官方文书要有效,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而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印,是不能用来为非作歹的; 第二,钱粮之数,必须县、府、省到户部,级级往上相合,只有最后到户部才能知道一个确数,而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那么就必须返回省府重填,势必要耽误时间,所以“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不足以怪罪; 第三,朝廷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禁止空印的立法,现在杀空印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四,官吏们都是经过数十年才得以造就的人才,这么轻易杀掉,是很可惜的。 第二条提到“先印而后书”,也就是“空印”,《中外历史年表》说:“元时,官府于文书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说,这是因为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发运时的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是不符合的,但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 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字。 空印是沿袭的旧法,而朱元璋对元朝腐败的吏治是很痛恨的。固然元朝旧法可能存在易于作弊之处,但在郑士利解释得非常清楚的情形下,仍处死了所有的主印官吏,显然是很可见皇帝的专制性格的。 《剑桥中国明代史》的看法是:“皇帝对任何不忠的表现都是极其敏感的。”诚然如此。朱元璋在求言诏中是这样说的:“迩来钦天监报五星紊度,日月相刑,于是静居日思。 古今乾道变化殃咎在乎人君,思之至此,皇皇无措,惟冀臣民许言朕过。於戏,于斯之道,惟忠且仁者能鉴之。 若假公济私,□(此处落一字)贤人君子之操,非所望焉。”(《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有一个地方学官曾秉正上书,大谈如何“应天心”、“慰人望”以守成,《明太祖实录》抄了近六页,全是空对空的虚道理,朱元璋却听得很舒服,以为他是忠臣,提拔做了思文监丞。 叶伯巨和郑士利就事论事,坦坦直言,却引得皇帝大怒,以为叶伯巨离间皇家骨肉,以为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将两人下狱。 后来,叶死在狱里,郑跟他的哥哥士原罚到江浦劳改。还是那个曾秉正,后来也因言事忤旨而被罢官,穷得连回老家的路费也没有,不得已,卖了四岁的女儿,弄点盘缠。 看来还算是一个清廉自守的官。可这不行啊,把女儿卖了赚路费,岂不是给皇帝的统治抹黑,与朝廷提倡的孝悌之道相违背?也是一怒之下,皇帝将曾秉正处了个腐刑!这个曾官员后来不知所终。 原来,所谓的忠奸,也不过在皇帝的一闪念之间。皇权的专制权威是万万惹不得的。叶伯巨事先曾说:“即使没有皇帝的求言诏,我也要上书,何况现在正要求言呢?”都说言者无罪嘛,一个大皇帝岂能更是言而无信? 可是他偏落得个囚死狱中的下场。郑士利也是等得求言诏的机会去申辩,却根本不被理会。而所谓的空印案,也仅仅是皇帝所激起的一场小事故而已,是根本不值得当作惩贪除恶的标本案例去宣扬的。 为便于大家理解,小结如下: 一,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既不是洪武八年,也不是洪武十五年,而是洪武九年九月。此年有闰九月,又方克勤是在十月被杀,则空印案前后持续的时间约有三月之久。 二,空印案所诛杀的官吏人数并没有数万之多,而是区区几百人。空印案的规模跟洪武年间其他三大案是无法相比的。 三,空印案中被杀的官吏不仅仅是布政司府州县的官吏,还有按察司的官。 四,空印案中户部所核查的项目是钱粮的数字,并不包括军需等其他事项。 五,朱元璋之所以搞空印案,恐怕不真是从惩治贪污作弊出发,而是认为这些官吏背着上司、背着皇帝径直用空白盖印文书对付户部的核查是对皇帝欺罔的行为,后来郑士利的上书更是激怒了他,所以“竟杀空印者”,所以哪怕是他曾经最为欣赏的好官方克勤受诬入狱,也没有放过。 六,《明史》对空印案发生时间的记载存在歧异,而《明史·刑法志》可能是空印案研究上致误的主要来源;更早的记载方孝孺《叶伯巨郑士利传》、《先府君行状》当更可采信,可用以纠正诸多误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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