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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茁,职业北京某建筑公司司机。1994年经人介绍华瑞茁与一名叫秋艳的女子谈起了恋爱。可以说华瑞茁对秋艳是一见钟情,两人交往期间对秋艳非常好,出手阔绰有求必应。但是交往半年后,华瑞茁无意中发现秋艳是一名从事特殊职业的失足妇女。华瑞茁劝说秋艳不要再做了,跟他好好生活,但是秋艳因为这个行业来钱容易,不愿意放弃,两人因此就分手了。

后来华瑞茁与一名四川女子结婚并生下孩子。一家三口本来可以好好过日子的,但华瑞茁因为前女友的特殊职业,对她的怨恨越来越大,认为都是因为她的特殊职业才导致的。
1998年7月的一个晚上,华瑞茁开车在路边看到一名浓妆艳抹的站街女,就让其上车带到一处偏僻的地方。华瑞茁开玩笑似的对他说要掐死她,站街女以为华瑞茁喜欢特殊情调,就对他说你来啊掐死我吧。这让华瑞茁想起了自己的前女友,一样的职业,心生怨恨就把她掐死了。
自从杀死第一个站街女开始,华瑞茁非但没有收手,反而对失足妇女越来越怨恨,把每一个失足妇女都当成了前女友秋艳。只要一有机会他都会把站街女带到偏僻的地方,完事后将其杀死。而且非常变态的用铁棍之类坚硬物体将站街女的下图捅穿,狠狠的折磨致死,然后把尸体扔到垃圾场、下水道、化粪池等地方。所以等发现尸体后现场是惨不忍睹,非常让人恶心。
从1998年9月21日到2001年5月14日,朝阳区一共发现了5名站街女的尸体,死状都非常惨。钢筋从下体插入直达胸腔,或者下体被塞入各种物品,都经受了非常残忍的折磨。因为这些失足妇女职业的特殊性,很难查的到真实身份,就算是认识的同行业的也不清楚。再加上抛尸地点都选在垃圾场、下水道、化粪池这些地方,留下的线索很少,侦破技术也远不如现在先进,所以很长时间案件都没有被侦破。
直到2001年,一名叫小雯的站街女被害,这也是14名受害人中能够明确身份两人中的一位。6月24日,小雯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出租屋内,尸体全身赤裸躺在床上,现场全是鲜血。警方对小雯的社会关系排查中。她的有个同行姐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小雯跟她无意中提到过有个开水泥罐车的司机经常在找她,这让警方想起去年一起案件,有人在事发现场看到过一辆水泥罐车。
很快警方就锁定了华瑞茁并将其抓获。华瑞茁被抓后,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但他不认为他是在犯罪,他认为他所杀死的都是站街女,是在为民除害!这算是华瑞茁为自己找借口,他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将自己前骗女人的怨恨,发泄在其他无辜人身上。
2002年1月31日,华瑞茁因连续杀害14人,手段极其残忍、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影响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司马光和王安石是挚友,王安石变法图强,司马光如何变态?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司马光和王安石是不是挚友,这个是有存疑的。但是作为在人格道德上都有很高修养的人,他们之间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但是又都是君子之争,他们之间并没有斗到人身攻击的地步。他们是政见不同的两个人,他们之间的斗争,也纯粹是治国理政的理念的不同。 王安石死的早,据说是司马光上台之后,把王安石的新法全部废掉,在南京隐居的王安石,听到后,据说他一声长叹,说把其他的废掉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把保甲法等改革措施废掉呢!在这之后,王安石郁郁而终。 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评价是很高的,起码在人品上,认为王安石是个道德文章都很高尚的人。司马光认为,王安石的缺点就是执拗,就是偏激。司马光说,“介甫固大贤,其失在于用心太过,自信太厚而已”。司马光总是维护着王安石的形象,“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而更是赞叹王安石“不知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 但是,对于王安石的变法,司马光是持彻底否定的态度的。那么,为何这两位政治家,在改革这方面,有如此不同的态度呢? 这源于王安石和司马光对改革的理念的不同。 早在王安石在下面做地方官的时候,王安石就显示了一个搞经济的高手的能力。在自己的任上,王安石做了一系列的改革试验,把地方经济搞得风风火火,终于引起了的重视,后来把王安石调到中央,准备让他主持全国的改革。 其实,王安石改革的主要出发点,就是赚钱。当时北宋王朝的财政情况已经相当恶化。用当时的财政大臣的话说,就是账面上只剩下一些数字了,基本上没钱了。而的主要目的,就是替政府赚钱,缓解严重的财政危机。王安石在经济上,具有现代的眼光,他认为,钱是可以生钱的,是赚出来的,而不是省出来的。所以他搞的一系列改革,比如等,一方面是限制大地主的土地兼并,另一方面是用小额贷款的方式,从农民身上赚钱。在改革刚刚开始的时候,确实大大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危机。据说宋神宗看到国库里的数额巨大的钱财,开心的不行,认为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也就下定决心,让王安石继续变法。 但是王安石变法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后人评价说,法是好法,但是让执行的人给搞歪了。王安石为了迅速推行改革,就任用一大帮心怀鬼胎的小人去做官,结果被私欲蒙蔽的这些人,严重曲解了变法的精神,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确实造成了民不聊生的后果。 而司马光是一个老成持重的官僚。在缓解政府的财政危机上,司马光认为,让钱生钱纯粹是无稽之谈,真正要解除财政危机,就是要省钱。也就是说,王安石认为要开源,而司马光认为要节流。所以,在这个方面,王安石和司马光的思想是完全对立的。所以,司马光要强烈反对王安石的变法,在王安石如日中天的时候,司马光宁愿躲起来花了19年修,而到了时间成熟的时候,出来一举废掉了王安石的新法。 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的理由,还有一个他的特殊的理论,叫破屋理论。司马光不反对改革,但希望改革要平稳地进行。对于改革,他有一套著名的“破屋”理论。他认为“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因为“大坏而更改,非得良匠美材不成,今二者皆无,臣恐风雨之不庇也”。近代法国人托克维尔写了一本《旧制度与大革命》,他认为改革的后果是引起人们要求进一步改革,但改革却又无法满足无限度的改革要求,因而造成民众不满情绪加剧,最终可能酿成革命。也就是说,改革既要大胆又要审慎。看来,托克维尔颇得司马光“破屋”理论的精髓。 一个是要赚钱,一个是要省钱,一个是要大力推进狂飙突进的改革,一个是秉承破屋理论,王安石与司马光,为此斗争了一辈子。也最终把北宋斗进了的深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明太祖朱元璋自卑变态:为什么让文人成为了“冤死鬼”
在取得帝位以后,不断加强的权力。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除中书省,罢置丞相,政事归于六部,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权力集于皇帝一身。又相继制造、之狱,株引牵连,杀戮达五六万人,把和他共同打天下的功臣宿将诛杀殆尽,从而解除了武臣对皇权的威胁。与此同时,朱元璋也向文人开刀。明王朝刚刚建立,朱元璋又是从“贼”出身登上皇帝宝座的,因而一班前朝过来的文士还不愿和新朝合作,不肯出来做官。以致朱元璋下令把“寰中士夫不为君用”列入法律条文,加以惩处(见《明史刑法志》)。另一方面,朱元璋对已经出仕的文人,也并不放心,疑心这些人用文字对自己和朱明王朝进行讥讪诽谤,所以特别注意奏章的字里行间有无这类文字。 我们且看他用什么手段置人于死地。一、以附会字形加罪于人。当时有一位高僧,法名来复,朱元璋请他吃饭,来复谢恩诗称:“全盘苏合来殊域,玉婉醍醐出上方。稠叠滥承天上赐,自惭无德颂陶唐。”朱元璋见诗大怒,曰:“汝诗用‘殊’,谓我是歹朱耶!又谓‘无德颂陶唐’,欲以陶唐颂我,而未能也。何物奸僧,大胆如此!’遂斩之。”(《小史》卷一)这位和尚虔诚地拍马屁,万没想到朱元璋用字形分解法来加罪于他,结果自己的身首也被分解了。 又有一位中书舍人詹希原,字写得很漂亮。朱元璋命他书写太学“集贤门”门额,因“门”字右直微钩起,朱元璋就挑了眼,说道:“吾方欲招贤,原乃闭门,塞我贤路耶!”遂杀之(马朴《谈误》卷四)。“门”字右直挑钩,是规范书体,千古如此,怎么到了朱元璋那里就不能挑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朱元璋自己所写的“门”字,也是“右直微钩起”(见吴晗先生《朱元璋传》卷首所附朱元璋的亲笔书影)。如此,则朱元璋应自履其罪了。 二、用同音、方音曲解文义而加罪于人。明初名儒卢熊以印文篆书“兗”字类“兗”字,上书请改正。朱元璋看了大为恼火,说道:“秀才无理,便道我兗(滚)哩!”几被祸(《水东日记》卷四)。卢后仍坐累而死。 其他如浙江府学训导林元亮为海门卫作《增俸谢表》,内用“作则垂宪”被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贺表》,内用“垂子孙而作则”被诛;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作《贺冬节表》,内用“仪则天下”被诛;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二司作《贺正旦表》,内用“建中作则”被诛。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贺正旦表》,内用“睿性生知”被诛;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州作《贺正旦表》,内用“圣德在秋”被诛。以上诸条,朱元璋用他所操的淮南方言,读“则”、“贼”同音,“作则”即“作贼”,这不是在骂他曾做过“红巾贼”么?“生知”被读作“僧知”,“圣德”被读为“僧得”,这不是揭他早年曾当过和尚的老底么? 三、疑文字触犯皇权而罪人。苏州知府魏观,因在张士诚宫殿遗址上修建知府衙门,犯了皇权忌讳;高为魏观作《上梁文》,内有“”字样,被认为有不臣之嫌,魏观、高启均被腰斩(见《明史桂彦良传》)否则又成一血案。 朱元璋所加给表文作者的罪名,均无事实根据,是道道地地的冤案。表文的作者本来是颂扬朱明王朝强盛和朱元璋的圣明,且文词也都是一般常用的套语,并无反明思想和讥刺之意,这一点与后来的清代则大不相同。清代文字狱,无论牵连之广,杀戮之惨,均远远超出明初之文字狱。但就事实而言,文字狱虽也有一些系附会而成的冤狱,但有不少案件所加的罪名却有一定事实缘由。文章的作者或不奉清朝正朔,或斥满人为夷狄,或语含讥刺等。写书或传布之人,不少是有强烈的反清复明的民族意识的,因而形诸文字,表现了对异民族统治的反抗。明初的情形则不然。朱元璋推翻了的统治,汉族士大夫对元朝没有那么强烈的留恋故国之情,“以夏代夷”,在他们看来是顺天应人的,因而不存在像清初那样反清复明的民族情绪。明初的文士之所以不愿与朱明王朝合作,一则是耻仕二姓的思想在起作用。二则是一班士大夫还在观望,若贸然出仕,万一朱明王朝短命,则终身背上“以身事贼”的黑锅。三是明初用法严酷,许多当官的,说不定哪一天就保不住脑袋,这也使不少文士逡巡却步。但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士大夫阶层与朱明王朝并无根本的利害冲突,还不至于对朱明王朝反抗、讥讽。 朱元璋出身微贱,父祖辈均是佃户,他本人从小跟着父祖为人佣作,后来当了和尚,又参加了被称为“贼”的起义军。虽说后来登上皇帝宝座,但对自己“下九流”的出身和经历,总觉得不光彩,因而总怀疑别人揭他的短。在这种神经质式的疑心的驱使下,看到臣下的奏章表文,居然处处都在讥和尚、骂盗贼,处处在诅咒朱家王朝短命。这种自卑感的变态表现,则是朱元璋本人经常把“朕本淮右布衣”、“江右布衣”之类的话挂在嘴上,临死时还说:“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知。”(见《明史他人讲,则是别有用心地刺毁朕躬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