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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实录:河南“性奴案”始末

时间:2025-08-24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趁着被强行带出卖淫的机会,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期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由洛阳市分管刑侦工作的多名警界高层坐镇。针对这一案件的专案组当日宣告成立。随后的两天时间里,警方出击,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

据接近专案组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案发现场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个小区。被囚禁人员成功解救后,按照女孩子们的描述,警方在本月6日及稍晚的时候,在囚禁女子的地窖中,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大哥”深夜诱骗坐台女外出

按照被解救女子的描述,洛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侦查支队很快锁定了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据办案人员描述,李浩祖籍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且与其妻子育有一子。其妻为无业人员,较李浩年轻10岁。“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 T 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

一名不愿具名的当地警方人士介绍说。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该地下室为李浩4年前从别人处购得。由于面积不足20平方米,且小区老旧,价格并没有难住经济条件一般的李浩。随后,李浩开始挖掘地窖。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挖地窖、运土石方,行动均在深夜进行,周围邻居甚至毫无察觉。而李浩诱骗坐台女子的时间,也多发于深夜零时以后,这更为其长时间作案提供了“隐性保护”。

女子见到民警放声大哭

涉案小区位于原凯旋东路派出所附近,地下室十分隐蔽,仅有的一扇窗户已经被封闭,从外面根本无法窥探内中详情。而涉事小区的住户们,均表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案子”。李浩用于作案的地窖位于该储藏室地下4米深处。警方内部人士介绍说,很多参战民警被李浩的精心设计所震撼。地窖共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由于位于地下近4米的地方,潮湿和酸臭之气扑鼻而来。“几个女孩子日常的吃喝拉撒都在里面,又是在地下。那味道能好得了吗?”当民警赶到现场时,被囚禁的几个女孩子以为是“大哥”回来了,还喊了一声:“大哥,你可回来了。”直到确定来者系洛阳民警,女孩们才放声大哭。民警搜索地窖后发现,李浩挖出的地窖共分为两个小间。让他们惊讶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当然,电脑是不能上网的。那只是李浩给女孩子们看影碟、打游戏的工具”,郑胜利和其同事介绍说。女孩们被解救后,民警按照掌握的情况,在地窖的两个角落中,先后挖出两具尸体,据初步分析,死亡时间应该在1年以内。

被囚女子相互妒忌引发血案

警方侦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之后,强行与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以“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时间一长,女孩子们都喜欢叫李浩为“大哥”、或者“老公”。“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因为协助李浩打死同伴并掩埋尸体,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的可可,刚刚走出地窖就被关进了看守所。其他3名女子目前也被警方妥善安置,等候进一步处理。这些女子被囚禁的时间跨度很大,最长的有两年之久,最短的也有3个多月了。被囚禁期间,李浩对这些女孩的控制是极为严密的。除了连续几道铁门,为了防止女孩们“有力气外逃”,李浩往往两天多时间才给被囚禁的女孩们送饭一次。

“大哥”试图逃离洛阳时被抓

李浩在被抓获后,自知罪恶深重,表现配合,被羁押于洛阳市看守所。案件之所以能够告破,皆因李浩“手紧”。“这个李浩,平时遇到经济紧张的时候,偶尔也会放出一个表现‘ 听话’的女子,由其介绍到洛阳市区卖淫并获取嫖资。”事发当天,李浩带着“妹妹”小晴再次外出卖淫,小晴趁李浩不注意成功逃跑,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所述的场景———小晴报案后,引爆了离奇大案。

李浩发现小晴逃跑后,意识到案情败露。于是,前往妹妹处,将自己这些年作案的经过和妹妹“倾心交谈”,并从妹妹处获得外逃路费。在试图逃离洛阳时,被民警抓获。

谎称在外“兼职”长期隐瞒妻子

李浩囚禁女子之所以长期被隐瞒,除了其作案时间多于深夜进行、隐蔽性强之外,其已婚的妻子对其所作所为几乎一无所知。

据李浩供述,他购置该地下室并开挖隧道、地窖一事,其妻几乎完全不知情。李对其妻子谎称,在外面找了一份‘帮人看大门’的兼职工作。因此,每个月中,李浩可以有近半个月时间与‘妹妹’们在一起,而无需回家。

2012年11月30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河南一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路虎车主趁机将其撞飞化解危机!律师:属于正当防卫,无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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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对抗民警,路虎司机一脚油门将其撞倒!律师:属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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