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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男子花15万造“载人飞碟”试飞时多次摔断肋骨

时间:2023-08-11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原标题:武汉一男子花15万造“载人飞碟”试飞时多次摔断肋骨

  12月2日晚,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四路、高新五路交汇处上空,出现了一架闪耀着蓝色光芒的载人飞行器。

武汉一男子花15万造“载人飞碟”试飞时多次摔断肋骨

  舒满胜正在调试涡喷发动机 武一力 摄

  该飞行器出自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大舒村居民舒满胜之手。12月12日,舒满胜接受了中新网记者采访,介绍了相关情况。

武汉一男子花15万造“载人飞碟”试飞时多次摔断肋骨

  舒满胜的自制飞行器之一 武一力 摄

  据了解,该飞行器形似“飞碟”,离地高度近8米,持续飞行了80余秒,引来不少市民热议。

  今年52岁的舒满胜告诉记者,自己从小就是个“航空迷”,上完初中就辍学了,当过汽车修理工、家电修理工,也开过餐馆。

武汉一男子花15万造“载人飞碟”试飞时多次摔断肋骨

  舒满胜正在演示操作“飞碟” 武一力 摄

  2009年,积累了一定财富的舒满胜开始利用空闲时间自学飞行器设计与机械加工知识,并在家中建起了飞行器制作作坊。至今为止,他已制作了20余架飞行器,包括滑翔机、直升机、轻型固定翼飞机等多种机型,部分飞行器可以载人。他坦言,自己在试飞过程中多次摔断肋骨。

  为打造这架载人“飞碟”,舒满胜耗时两个月、耗资15万余元(人民币)。

  “这架‘飞碟’具有载人和遥控两种模式,机身安装了4台涡喷发动机,起飞以后会喷出高温火焰。”他介绍道。

  舒满胜承认,他并没有获得飞行器驾驶证,不具备操作飞行器升空的资格。在对飞行器作试飞前,他从未向相关部门申报,也不曾给自己制造的飞行器申请过试航证。

  舒满胜的朋友丁凯是武汉某无人机企业的员工,他为“飞碟”的制作提供了不少技术支持。“舒满胜的创新精神非常值得我们敬佩,他通过超强的学习能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做了很多人都不敢尝试的事。”丁凯在称赞舒满胜同时也表示,自制航空器试飞应在遵从法律、保障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完)


(责编:谷妍、邓楠)

河南一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路虎车主趁机将其撞飞化解危机!律师:属于正当防卫,无刑事责任

  11月1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河南郑州某银行河南研修中心门前,有人持刀与民警对峙,随后现场一名着便装司机驾一辆路虎越野车将持刀者撞翻,持刀者在倒地后被民警制服,此事引发关注。   河南郑州警方证实,12日一男子在农业银行研修中心门口持刀对抗民警,被路虎车主驾车撞倒后制服。男子送医无生命危险,但警方拒绝透露详情。事发地银行工作人员称抓捕后人群散去,具体情况不明。   对此,律师   @蔡雅奇刑法 作出解读:从刑法角度看,路虎车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该男子持刀拒捕的行为,即便不成立袭警罪或者妨害公务罪,也是不法侵害行为,而正当防卫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有对那些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持续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显然,本案符合这一情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杨雄教授认为,本案中持刀男子正在对民警实施不法侵害行为,而越野车车主挺身而出对该男子进行撞击,制止了该男子的不法侵害行为,虽然可能造成该男子受伤,但是没有造成生命危险,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该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法治日报、锦观新闻、三湘都市报   责任编辑:何昉堃

律师解读:路虎撞飞持刀男子属正当防卫

【律师解读:#路虎撞飞持刀男子属正当防卫#】11月12日,#路虎撞飞持刀男子# 一事引发关注。一名男子在街头持刀对抗民警,附近一名男司机驾驶路虎车一脚油门将其撞飞。对此,律师@蔡雅奇刑法 作出解读:从刑法角度看,路虎车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该男子持刀拒捕的行为,即便不成立袭警罪或者妨害公务罪,也是不法侵害行为,而正当防卫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有对那些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持续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显然,本案符合这一情形。#警方回应路虎撞飞持刀男子#(大河报豫视频)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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