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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古夜郎国失踪之谜 夜郎国为何人间蒸发

时间:2023-08-13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瀚如海的汉语言文化宝库中,有一个通俗易懂、流传广泛、使用频率极高的成语:夜郎自大。人们都知道这个成语的出处的来自夜郎国,然而,这个人人皆知的夜郎国,这个在司马迁笔下“最大”的西南方国到哪里去了呢?

大约在公元前140年的一天,正在和众亲友围着火塘饮酒的夜郎首领多同迎来了一批奇特的客人。他们穿的不是兽皮,佩戴的也不是海巴,与夜郎的人们完全不一样,他们峨冠博带,穿着高贵而华美的衣服。

为首的使者名叫唐蒙,他带来了多同以及族人们从来没有见过的礼物,还有叫多同不敢置信的知识,他第一次听说居然有一个疆土走不到边,还有甲士千万的庞大村寨。唐蒙的话,多同和他的族人们半信半疑。

  唐蒙返回去了,向皇帝报告了出使夜郎的所见所闻,司马迁据实记录,收入了《史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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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几十年后,这个曾被司马迁称之为“最大”的夜郎国突然从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史书上的解释是末代夜郎王兴试图扩大夜郎疆域,与周边其他的一些方国发生战争,朝廷为了平息纷争,密令牂牁太守诱杀了不服调解的兴。兴的亲属发兵为兴报仇,在中途发生内讧,夜郎国从此消失。

这个“最大”的夜郎国试图兼并周边小国也在情理之中,一个正处于极力扩张之中的方国,怎么样也多少具有一些实力,如何可能仅仅因为一次内讧就突然崩溃,而且如此彻底、干净。历史在这里仿佛一头栽下万丈断崖,再无音讯。

几千年的时间随风消逝,除了对中国文化贡献的一句家喻户晓的“夜郎自大”和在黔南福泉留下一座残垣断壁的“竹王城”遗址,夜郎成为一个千古之谜。


  唯一留下的古夜郎遗址:竹王城

夜郎竹王城,在离福泉市城15公里的凤山镇杨老驿处。此地河水潆洄,竹茂林丰,竹王城与祠庙座落其间。据史料记载:在上古时候,有一天一个浣纱女在河边浣纱,一根三节巨竹漂流到她脚边,她几次欲将巨竹推开,但巨竹都不肯离去,而且从巨竹中传出婴儿的啼哭声。浣纱女便把巨竹捞上岸来,剖开一看,一个男婴坐在巨竹中,见风便长大成人,破的地方顿时修竹满山。浣纱女便将这孩子以竹为姓。后来这男孩武艺超群,雄踞一方,建立了夜郎国,自称夜郎侯。汉武帝于元鼎六年出兵南夷,夜郎侯入朝,被封为王。可惜!竹王城与祠庙如今只留下一些断墙残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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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雍正受过:十三王爷从失踪到官至极品的谜团

即位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任命四大总理事务大臣,这其中就包括了几乎被人遗忘了的十三阿哥允祥。 允祥生于二十五年(1686年)二月,在叙齿的阿哥里面排行十三,比雍正小八岁。允祥的生母是敏妃章佳氏,外公是参领(正三品的武官)海宽,其母家地位在康熙的妃子里面算不上高,但也还可以。章佳氏大概在康熙二十年(1681年)进宫,从生孩子的情况来看,康熙应该对她颇为宠爱。章佳氏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生了允祥,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生了“八公主”,康熙三十年(1671年)又生下“十公主”,六年中生了三个子女,而且全部成活,这在康熙的妃子里面是不多见的。 不幸的是,章佳氏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便早早离开人世,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大的只有十四岁,两个小的公主分别为十三岁和九岁)。章佳氏的死还引起一场风波,当时三阿哥允祉因在百日内违反丧仪剃发,结果遭到从郡王降为贝勒的处罚(按丧制,皇子在母妃去世百日内不得剃发),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康熙对章佳氏的痛惜。 章佳氏去世后,康熙对失去了亲生母亲的三个孩子很是怜惜,后来允祥被送到雍正的生母那里代为抚养,由此也拉近了雍正和允祥的关系。后来,雍正还奉命给允祥讲解算学,一起“趋侍庭闱,晨夕聚处;每岁塞外扈从,形影相依”。允祥写了诗后常向雍正请教,雍正后来把他写的诗全部搜集起来装订成册,可见两人关系非同一般。 在康熙中期出生的皇子里面,十三阿哥允祥和十四阿哥允禵(比允祥小两岁)的表现最为出色。巧合的是,他俩的师傅也是同一个人,即国舅佟国纲的儿子法海。佟国纲有两个儿子,一个是鄂伦岱,这个人和他的父亲一样,脾气火爆,性格直爽,是典型的武人;另一个是法海,这个人是却是文才,他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考中进士,在这一向尚武的满洲贵族中是极为少见的。法海做皇子们师傅的时候,也不过二十七岁。允祥和允禵的才干突出,这和法海的教导有方应该是分不开的。雍正 由于母亲的早逝,康熙对允祥特别照顾,经常把他带在身边。从康熙三十七年(1798年)到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间,允祥几乎参与了康熙所有的出巡。由此可见,当时允祥是极得康熙的宠爱的。但是,康熙四十七年的废太子事件,却彻底改变了允祥的命运。 允禩的儿子“菩萨保”同志(弘旺)在《皇清通志纲要》里说:康熙“四十七年九月,皇太子、皇长子、皇十三子圈禁……十一月,上违和,皇三子同世宗、五皇子、八皇子、皇太子开释。” 《清世宗实录》里,雍正帝在称赞允祥的时候,说他“于皇考时敬谨持身,廉洁立品,未尝图利干预一事,纠党邀结一人,……其安分自守,家计空乏,举国共知。”然而,《雍正起居注册》中又记载这样几句话:“怡亲王前因二阿哥之事无辜牵连,一时得罪,皇考随即鉴宥。数年以来,王敬谨持身,廉洁立品……” 读者如果看得仔细的话,就会发现在《清世宗实录》里的“于皇考时敬谨持身,廉洁立品”这句话同样出现在《雍正起居注册》中,但《雍正起居注册》里却多了“怡亲王前因二阿哥之事无辜牵连,一时得罪,皇考随即鉴宥”这一句。如此看来,弘旺在《皇清通志纲要》里说康熙“四十七年九月皇十三子和皇太子、皇长子一起被圈禁,就有可能是事实了。 之所以要啰啰唆唆把这三个材料拿来对比,主要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 年)废太子的时候,允祥到底做了什么,尔后的十几年间何以消失不见,而在雍正登基后又为何会突然东山再起,一举超越其他兄弟直封亲王,成为雍正的宠臣? 让人疑窦顿生的是,在《清圣祖实录》(记载康熙朝的事件)中,却没有允祥被圈禁的记录。而后面关于允祥的怪事一桩接着一桩。首先是在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清圣祖实录》中记载说除了允褆,废太子允礽、允祉、胤禛、允琪和允禩都开释了,唯独没有提到允祥,不知道是有意的遗漏还是允祥当时没有被开释。假如没有开释的话,这说明允祥的问题可能比允礽还要严重;假如是有意遗漏的话,那又是为什么呢? 我们接着往下看,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康熙在复立允礽为太子的同时,再次给皇子们封爵,其中三阿哥允祉、四阿哥胤禛、五阿哥允琪被封为亲王,七阿哥允祐、十阿哥允礻我被封为郡王,九阿哥允禟和十四阿哥允禵被封为贝子,连八阿哥允禩也恢复了贝勒之爵。唯独有允祥什么都没有。康熙第一次给皇子们封爵的时候是在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当时允祥年纪太小没挨上,情有可原;但这次比他小两岁而且还在废太子事件中得罪过康熙的允禵都封贝子了,允祥这次也没被封,这就是十分奇怪了。结合上面的记录,允祥没有被封的原因可能是当时他根本就没有被开释。 就这样,在康熙的年长皇子中,允祥是惟一没有王爵、“光着身子”的阿哥。对照其先前受到的宠信,如果不是允祥犯有重大过错的话,断不至于此。更蹊跷的是,随后的十几年里,康熙每次给皇子们发奖金,四千两、五千两的发,但每次都没有允祥的份。后来雍正给允祥封亲王后,说他十几年来,“家计空乏,举国皆知”,主要就是指的这事。所以,雍正要给允祥落实政策,一次性给他发二十六万两银子,把前面十几年没有落着的奖金全补回来。但允祥坚决不受,最后拗不过,只得减半收取,拿了十三万。 由此可见,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一废太子后,康熙对允祥的看法发生极大的变化,允祥的地位也一落千丈,由受宠变为有意的排斥和疏远。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六月,康熙在允祉、允祥和允禵三人的请安折上朱批道:“胤祥并非勤学忠孝之人。尔等若不行约束,必将生事,不可不防。”当时允祥与其他皇子一起恭阅上述朱批,看到这样的评语心里恐怕极不是滋味,在那个时代,被斥为“不忠不孝”,这几乎等同于永不任用,随时有被圈禁的危险了。 在此之前的一年,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也没有允祥的任何记载。在康熙四十九年,允祥重新出现在康熙的随驾名单中,他在这年二月的时候随同去了五台山,这说明允祥当时已被开释;当年闰七月,允祥又被派往蒙古祭奠去世的“三公主”。这样看起来的话,允祥似乎是重新复活了,但结合六月的那个朱批,允祥似乎又还没有得到康熙的信任。不然的话,康熙怎会让允祉等人对他加以管束呢?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太子允礽再度被废。当年十一月,康熙给皇子们发奖金,允祉、胤禛、允琪、允祐、允礻我几个亲王和郡王发了五千两,允禩、允禟、允祹和允禵几个人也发了四千两。允祥还是一文未得。 这就奇怪了。按道理,无论允祥是反太子还是保太子,这太子的复立复废,他终归会押对一次吧,怎么会一直受到歧视呢?难道真像二月河小说里说的,康熙是把他雪藏起来,为雍正服务?这显然是小说的想象而已。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以后,允祥这个名字在康熙末年的官方文件中便基本销声匿迹,不再出现。他既没有出现在随驾的名单中,也没有出现在留京的名单中,似乎真的被雪藏了------至少《清圣祖实录》上没有记载。 不过,在康熙的朱批里还能看出点蛛丝马迹,康熙出巡的时候曾在给皇子们的批示中问起允祥腿病之事,并曾亲阅御医奏折进行指点。如此看来,允祥是因为生病而不能随驾,据说他的腿病时好时坏,很长时间也未能完全痊愈。但是,因腿病不能随驾或者办事,这和封爵发赏似乎没有本质的联系。 由此看来,关于允祥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的废太子事件中的情况,其中一定隐藏着巨大的秘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允祥在那次事件里一定是犯了错的,而且是不可饶恕的大错。弘旺在《皇清通志纲要》里将允祥同废太子及被永久圈禁的允褆并列,这也说明允祥在那次事件中罪过甚大。《永宪录》里还有个旁证,说允祥事发后,其师傅法海也受到降职处分,并从皇子的师傅队伍中开除。法海的同僚徐元梦,称法海是“以侍皇子得过”。 从法海的情况来看,他和允禵等人关系很好,由此可以推断他是属于反太子的一派,但反太子派在一废太子中遭受严重挫败。也许法海曾在当时的反太子行动中出谋划策,而允祥又曾在这个事件中有过非常之举,只不过在修撰《清圣祖实录》的时候已经被删除了,后人无从得知具体细节。而主修《清圣祖实录》的张廷玉则是在雍正的指导下进行的,把雍正朝的重要人物允祥的事迹编得七零八落,以张廷玉的水平,若不是有意而为之,简直就是难以想象的。 更奇怪的是雍正对允祥遭遇的解释,他说允祥“对皇父尽以子道,对二阿哥尽以臣道。由于与二阿哥好,横遭大阿哥妒忌、陷害,因而株连于二阿哥。自被株连后,多年来惟感激皇父之恩,而对允禵等人胡闹之事,从不过问,亦不敢越雷池一步。”雍正说大阿哥允褆妒忌允祥,这有点立不住脚,因为当时允褆的最大敌人是太子允礽,而允祥当时不过二十三岁,并没有什么势力可言。但若说允褆陷害允祥,雍正又没有具体说明细节。以康熙的睿智和能力,一般的陷害断难得逞,因此极有可能是有什么把柄落在允褆或者康熙手里了,这才导致允祥遭到这么严厉的处罚。 当然,也不能排除雍正嫁祸于允褆的可能,特别是在结合雍正即位后对允祥的过度热情和超亲王待遇,雍正的举动更是让人觉得诧异。如此看来,在康熙四十七年的废太子事件中,似乎又和雍正有莫大的关系。或许,更大胆的推测是,难道允祥当时做了雍正的马前卒,甚至可能替雍正背了黑锅?不然,为何在《清圣祖实录》中对允祥的记载遮遮掩掩,而修实录的张廷玉却能配享太庙?(雍正遗诏让张廷玉配享太庙,就特意提到他纂修《清圣祖实录》的功劳) 直到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允祥重新出现在随驾名单中。雍正即位后,允祥的地位更是如火箭般的速度上升,成为雍正初期最为耀眼的政治明星。他很快被封为怡亲王,总理事务大臣,并管理户部三库及其户部事务等。由此,允祥便在雍正的领导下,成为雍正朝初期炙手可热的第二号人物。 允祥的第一件事是领导清查亏空。雍正在即位前查办京仓的时候便已知悉朝廷的财政其实都是数字游戏,多年的亏欠已使朝廷财政危如累卵,于是他派允祥亲自出马,加以严查。允祥接手这个事情后,毫无容情,就算是皇亲国戚,也决不姑息。比如他追索十二阿哥允祹在内务府上的亏欠,逼得这个兄弟把自己家里的家具器皿都拿到街上去卖,以此来偿还亏空。十阿哥允礻我也被追索了几万两银子,最后连家都被抄了。 总的来说,允祥的才干还是很突出的,在这几年里,他整顿和完善户部的管理制度、总理京畿的水利营田事务、经办两淮盐务、督办工部事务等诸多事务。另外,允祥还负责了宗室内部的事务,“凡宫中府中,事无巨细,皆其一人筹划料理,无不精详妥协”,基本就相当于现在的总理了。在处理雍正临时加派的任务时,允祥也能让雍正感到满意。雍正七年(1729年)设立军机处后,允祥出任了首席军机大臣,可谓是如日中天,权倾一时。 在雍正即位后的前几年里,允禩成为他的左膀右臂,经常代雍正传旨发令,代表雍正办理各种事务,雍正对他信任有加,大加赞赏。三年服制期满后,雍正召集群臣讨论四位总理事务大臣的功过,结果允禩被评为无功有过,允祥则是无过有功,雍正还赏赐给允祥一个郡王的爵位,让他随便挑个儿子去承袭。但允祥坚决推辞,雍正没办法,只好给他加了一万两的俸银。 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由于允祥政绩卓然,雍正亲自写了一个匾送给他(雍正似乎有送匾的癖好,不过匾也分好坏),上面写了八个字:“忠敬诚直勤慎廉明”,这八个字的评价不可谓不高。也就在这一年,雍正把所有的对手都基本收拾干净,他的心情大概非常之好。由于允祥被封为怡亲王后,一直没有举行正式的封王庆典,于是在当年十一月的时候,雍正决定给允祥风风光光的搞一次庆典,也借机庆祝他们的胜利。当日庆典非常隆重,大学士马齐为册封正使,其弟领侍卫内大臣马武为副使,文武百官群集祝贺,雍正亲自宣读表扬信,场面热闹非凡,允祥几乎已经到了人臣荣耀的极致。 面对雍正的恩宠和赏赐的时候,允祥却总是表现得无比的谦抑,比如补给他二十六万银子,他死活不收,最后只收了一半;给他一个郡王的名额,这样的好事,一般人本是求之不得,但允祥却有功不居,有奖不受,一再推辞。允祥的谦抑和清醒,恐怕和两方面因素有关,一是他自幼对雍正的性格作风极其了解,他深知雍正是个好表现的人,决不容许别人抢自己的权力和风头;其次可能也是康熙四十七年的废太子事件对他的打击太大了,由此允祥也谨言慎行,敬恪有加,终其一生。 雍正七年(1729年)的时候,允祥又立下大功。当时雍正在挑选自己的陵墓位置的时候,本是选择了河北遵化东陵的九凤朝阳山,但雍正后来认为这里“穴中之土有砂石”,将之废弃不用,而选择了与东陵相距三百多里的河北易县泰宁山(即后来的清西陵)。但这样的话,离父亲的陵墓太远,雍正又觉得有点说不过去,很是为难。这时,允祥摸透了雍正的心思,他上奏说:“历代帝王营建之地,远或千余里,近亦二三百里”,他举出汉唐时期帝王的陵墓也是散布在陕西各地,有的也相距甚远。允祥的话,等于是为雍正另辟陵墓提供了理论依据。这样,清代的陵墓便分为东陵和西陵两个陵墓区,其后代子孙也只能隔代分别在两地安葬。 在挑定了自己的陵地后,雍正很高兴,便打算把西陵旁边的一块候补的“中吉之地”(雍正那块陵地是“上吉之地”)赏给允祥做陵地,想让允祥死后也能陪伴自己身边。不知为何,允祥是死活也不肯答应,后来他自己在离西陵六十里外的涞水县水东村挑了一块“平善之地”,作为自己的安息之地。雍正听后,未置可否。 由于政务过于繁重,允祥在辅佐了雍正七年多后,终于在雍正八年(1730年)的春天一病不起,雍正得知后十分着急,他不但亲自过问允祥的治疗情况,还经常为之祈祷。后来,允祥自知余日无多,他唯恐自己会被埋入雍正替他选好的那块“中吉之地”,便再次请求将自己的陵墓确定在涞水县的那块“平善之地”,雍正沉吟再三,终于同意。允祥怕雍正反悔,便立刻命手下人去那里取一块土给他,并吞食下去,作为确定陵地的标志。 当年五月初四,允祥病情恶化,雍正得到消息后,急忙赶往怡亲王府看望。还没有等到雍正到达,允祥便永远的闭上眼睛,走完了他短暂而荣耀的一生,终年四十五岁。按允祥的年纪,本应该是政治家最黄金的时期,可惜的是,允祥却就此倒下了。这个每日“殚竭心思”的雍正朝总理或许就是累死的。 在这数年间,雍正战胜了他所有的对手并建设了日渐强大的大清王朝,但是,他的事业再成功,再辉煌,没有人和他分享与交心,雍正也只能和清风明月说话了。如此看来,这雍正朝的盛世年华,看起来又多少有点苍凉。 在两百多座王爷园寝中,允祥的园寝是规模最大、最壮观的,其园寝的神道有3里多,这在亲王的园寝里是极为罕见的。从现在的话来说,这是超标准的豪华版。事实上,允祥生前一再交代家人按普通亲王的规制建造,千万不得逾越,不然自己心里不安。但是,允祥死后,园寝的事情由雍正亲自来负责,他为了表示自己对十三弟的哀悼,将其规模大大扩大,远远超过了其他亲王级别的陵寝。 从规制来看,允祥的园寝最前方是龙首龟趺神道碑,碑刻“忠敬诚直勤慎廉明怡贤亲王神道碑”十五个大字,接着是三门四柱的石制火焰牌坊,随后是一座五孔桥和三门四柱七楼的超大石牌坊,牌坊以西有一对华表,后面是刻有雍正御制碑文神道碑亭(后毁),再后是规模宏伟的大殿,大殿之后则是允祥的圆形宝顶(棺柩所在地)。可惜的是,此园寝近代被盗,后来又在战争中毁坏,建国后,除了三里长的神道牌坊保存下来外,其他的地上建筑已荡然无存。 康熙的儿子里面,除了一脉,唯有怡亲王的王爵沿袭最久,从雍正的“允”子辈传到的“弘”字辈,再传到“永”字辈、“奕”字辈,在的时候传到怡亲王载垣,后来道光驾崩的时候载垣被任命为“顾命大臣”。1861年,在热河驾崩,载垣再度被任命为“顾命八大臣”之一,不过,在随后太后发动的“”中,载垣被赐令自尽。一直到三年(1864年),“怡亲王”的王爵才恢复,接着到了“溥”字辈,最后传到“毓”字辈毓麒,因清朝被推翻而结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探寻:商鞅究竟是帝国英雄还是历史罪人?

核心提示: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个极其单调、简陋的世界里。这种政策使本来已日渐活跃、不断昌盛的社会再次封闭僵滞起来,要民众在相当蒙昧的状态下,听任统治者的摆布,无法萌发自己的创造力。这样的社会状况,在古代乃至近代给我们中华民族所造成的各类劫难,难道还不够惨痛吗!网络配图 近期东南卫视、广东卫视诸家电视台都推出电视剧《》,洋洋洒洒近五十集的宏篇巨制,把塑造成一位因主持改革而使帝国日益强大的英雄,一位主张以法治国的先驱,一位最后以身殉国的伟人。 我非常“佩服”编剧者的与大胆构思,把商鞅打造成一位“高、大、全”的英雄。问题是剧本在对历载的处理方面太过片面,如果说对于渭水之滨一天杀七百多人的案子与太子诸案的具体案情由于历史没有详细记载而给予作者一定的编造空间,那么对变法中许多祸害人民、阻碍社会进步的有具体历史记载的各项措施,剧中却大都回避,如对连坐法的专制、抑工商的反动、燔诗书与禁游学的愚昧……这一系列危害社会进步的改革措施在剧中基本看不到有多少用笔,为什么作者要如此阉割历史?商鞅那一套法家专制统治手段,能称作“以法治国”吗? 的内容 商鞅变法的内容约可分成五个方面:1.什伍连坐,轻罪重刑。什伍为军队基层编制,商鞅将它应用于民间村邑,即将民众置于严密的军队式组织控制之下,并开乡村邻里间告奸连坐之先河,用轻罪重刑等严酷手段,有效地加强了对全体民众的专制统治。2.奖励耕织,摧抑工商。主要是“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这一举措不遗余力地摧残工商业,严重僵化了社会经济的运转机制,重农抑商遂成为此后统治者长期奉行的国策。3.奖励军功,严禁私斗。主旨在以极大的诱惑力驱使民众去为国家作战卖命,并按军功调整贵族爵秩,大大增强秦国的军事实力。同时增收军赋,保障军需。而统一度量衡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国家田租、军赋的征收,以及军功赏赐、官员俸禄的发放。由于变法基本禁止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摧抑着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所谓有利于经济文化交流的客观作用实在微乎其微。4.推行县制,迁都咸阳。初步完成中央集权统治模式。并明确加强国家土地所有制,使它成为中央集权政治统治下最可靠的经济基础。革除落后的戎狄风俗,也是要造就有利于专制集权统治的小农家庭基础。5.焚烧诗书,禁止游学。极端地将农、战需要作为衡量一切文化生活取舍的标准,用“燔诗书”诸野蛮手段竭力摧毁当时优秀的文化成果,把君主专制统治和加强军事力量建筑在牢靠的愚民政策之上。 综观上述变法的目的与各项措施,我们找不到任何要改革旧的生产方式的内容,也没有改变奴隶地位的任何动作,反而增加了一些奴隶制度。变法基本围绕图强诏令的两个目的,在某些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创造性发挥,使秦国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统治模式基本定型,并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立体运转完全纳入了军事轨道,可以说商鞅变法是由极端君主派法家领导下进行的一场旨在加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统治,又带有相当军国主义色彩的改革运动。至于说它加强了秦国的专制集权统治与军事实力,乃至为后来的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这点无须否认。然而我们认为,评价商鞅变法的历史作用,其关键问题不在于此。 之际是中国古代社会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随着旧的宗法社会结构的逐步解体,个体家庭成为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力在提高中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繁荣,其中工商业市场经济尤其突出;政局在动荡中打破了僵化的等级秩序,阶级升降变动空前活跃;这样,荒野的大量开发,城市商业都会成分的增加,士人的参政议政,局面的形成,各地经济文化交流频繁,……社会开始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那么,在这样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中,商鞅变法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网络配图 君主独制的统治模式 在经历了千余年的宗法君主制社会之后,人们在社会转型的动荡中,开始上下求索,寻找一条适合自己的治政之路。其中虽然旧的文化传统仍有明显的烙印,但也不乏一些新思想新气象,比如许多士人提出了重视民众地位和藐视君主权威的思想。《左传》中师旷说:“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还有的“民贵君轻”之说,荀子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绝妙比喻等,都多少给当时的政治发展带来一些开明的取向。一些诸侯国统治者也采取了某些较为宽松开明的政策,从郑国“不毁乡校”,认为:“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到齐国创建“稷下学宫”,汇集了当时的一些学人名士,“不治而议论”,专门为齐国出谋划策,评议时弊,讥谏朝政,进退自由。这些开明政策,应该说含有相当进步意义,给当时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然而法家在这样的社会发展关键时刻,却竭力推销其赤裸裸的君主专制理论,完全不把民众放在眼里,要求实行严刑酷法的恐怖统治。就连当时日益普遍的要求君主兼听、纳谏以制约专权的呼声,法家都。商鞅变法将这一专制理论付诸实践,用连坐法、轻罪重刑诸残酷手段来治理、打击民众,用全面军事化的组织措施来对内强化控制、对外争霸战争。不允许民众有任何议政的权利,《史记·商君列传》载:“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用流放边境的刑罚来压制舆论,哪怕改变初衷,赞成变法者也不例外。并用燔诗书、禁游学等野蛮措施来消灭不同政见,以完成“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书·修权篇》)这一专制统治模式。可以说,这样的政治改革方向,在社会发展中无论如何也没有什么进步意义可言。 狭隘农耕阻碍全面发展 战国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得到相当发展的时期,城镇工商业空前繁荣,货币经济也全面铺开,新兴起一个令人刮目的工商业阶层,部分富商大贾已可与贵族王侯分庭抗礼。商品货币经济得到这样高度的发展,必然对整个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比如说它能促进私有经济的进一步深化蔓延,促进社会秩序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进行贫富贵贱的合理调整,从而促发人性的逐步觉醒,改变人们价值观念的取向,并在此基础上发生社会格局崭新的变革。秦国在公元前378年“初行为市”。然而就在这个起点上,商鞅变法中严厉的摧抑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将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契机,扼杀在襁褓中。在东方诸国出现众多商业都会的情况下,秦国这方面的发展却几乎等于零。 加上其强化土地国有制等措施,完全堵绝了当时的私有制经济发展之路,将其社会的经济结构完全封固僵化起来,极其有效地稳固了君主专制统治体制。抑商政策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为统治者所长期奉行,极大地阻碍了古代社会的正常发展,由此而形成的轻商贱商不良传统,至今还需要我们花大力气给予纠正,而商鞅正是始作俑者。可以认为,抑商政策扼杀了社会中的变革因素,它是一项极为反动的经济政策。 一般都认为,商鞅变法奖励耕织的措施,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其实这论点只看到事物的表面,是十分肤浅的。变法将农业生产发展建立在摧抑私营工商业和愚民政策等项措施之上,这必然为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拓展,尤其是国家整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套上枷锁,而这方面恰恰是问题的实质所在。网络配图 《商君书·垦令篇》要求:“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禁止正当的粮食贸易流通渠道。“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用提高关税来压制农民经商,从而杜绝农业方面的商品生产。“废逆旅”,禁止农民从事开设旅店等副业以增加收入,更是减断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壹山泽”,国家垄断山泽之利,不许人们开发利用。“无得取庸”,甚至不允许富裕人家雇佣帮工。只要农民“愚则无外交”,并在“重刑而连其罪”的强控制下专一农耕。这实在是一种极其狭隘的农耕经济观,是一种强迫生产力只得单一从事农业的短期行为。这种狭隘农耕观一旦实施于国家的经济政策,在短期内或许会有些“效益”,有所谓“家给人足”之誉。但从长远来看,它必将窒息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也会反过来阻碍农业生产的长足进步。这种狭隘农耕政策传统的影响,以后也长期严重危害中国经济的正常发展。 焚书禁学的愚民政策 商鞅变法中没有任何改变奴隶地位的举措,恰恰相反,却在某种程度上积极推行,乃至发展了一些奴隶制度。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按军功、家次分配“臣妾”,“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商君书·境内篇》)《商君书·垦令篇》要求:“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童者必当名。”即官府录有商家奴仆的名册,令其按顺序到官府服役。如此等等的奴隶制度,都是商鞅的新举措,并非沿袭旧制的某些做法。变法后,秦国的奴隶数量大增,使用也较普遍,这方面《云梦秦简》诸史料上有详尽反映,乃至秦、汉二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奴隶数量最多的时期。诚然,我们也并不由此而认为秦、汉是奴隶社会,而奴隶数量的大量增加,至少是社会奴役方式的局部倒退。这一倒退,虽还有其他社会因素,但与商鞅变法中的这些举措应有密切联系。 《商君书·垦令篇》还规定:“使民无得擅徙”,任何人临时外出,也得有政府开验的证明文书,否则连旅店也不能借宿,“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史记·商君列传》)以此来禁止人口的合理流动,阻隔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将人们的视野局限在极其狭小的天地中。《农战》诸篇要求人们除了积极从事农业耕耘与参军作战之外,必须舍弃杜绝其他一切社会生计与文化生活,“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之类都在禁绝之例,与焚烧诗书、禁止游学诸措施配合,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个极其单调、简陋的世界里。这种政策使本来已日渐活跃、不断昌盛的社会再次封闭僵滞起来,要民众在相当蒙昧的状态下,听任统治者的摆布,无法萌发自己的创造力。这样的社会状况,在古代乃至近代给我们中华民族所造成的各类劫难,难道还不够惨痛吗! 短期效应不足为训 《史记·商君列传》赞誉变法道:“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其实在严酷的强控制统治之下,一时取得这些“成绩”并不奇怪。在如此高压统治下所获得的社会暂时安定局面,只是一种虚假的表象,并不值得称道。网络配图 尤其是商鞅那“天资刻薄”的个性,在秦国处境日渐孤立,每次外出都要“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史记·商君列传》)在如此严密残酷的统治之下,商鞅的神经还这样紧张,每次外出都如临大敌,害怕别人暗算已到了、的地步,其统治愈益的境况已。孝公一死,商鞅即遭车裂之祸也就很自然了。由于变法对君主专制统治和增强军事力量都很有作用,所以“及孝公、商鞅死,惠王即位,做法未败也”。(《·定法篇》)而秦奉行商鞅之法,虽后得军事统一,却很快二世而亡,便是最好的注解。 《荀子·议兵篇》《汉书·刑法志》中的一些记载,将秦民生计穷隘,统治者专用刑罚和功赏去强迫利诱民众从战,以保持军事强国的概况,刻画得。在中国古代文化最为灿烂多彩,经济不断发展繁荣,政治步入开明竞争的时代,商鞅变法却要把社会拉向一个极其愚昧单调、统治残酷且军事色彩很浓的专制社会结构中,难道是值得赞誉的历史事件吗?我们认为,商鞅变法的成功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史中的一场悲剧。战国法家所完成的这一整套专制理论及其实践活动,不但在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中产生极坏后果,而且日后一直萦绕在中华文明的中枢神经中作祟,将社会的丰富性异化为最简单暴戾的统治关系,而极难产生新的因素。长期以来,理论界、文化界不惜扭曲历史以肯定商鞅变法的做法,造成许多思想理论方面的混乱,需要我们去深刻反省,重新认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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