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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唐一女子的一个癖好,祸害了后世女人遭受了千年的噩梦

时间:2025-03-04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在古代,一般形容一个女孩子漂亮,都逃不出几个身体器官。

其中在中国有一个部位比较特别,那就叫做三寸金莲。

那么,历史上为何会出现三寸金莲这个东西呢? 据说,五代十国时期,南唐有一个美女,叫做窅娘。

窅娘是个混血儿,有一半西域人的血统,卷发、高鼻、浓眉、长睫,双目深凹而顾盼有情,因此特别漂亮,她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作为一个古代的女子,窅娘具备最重要的一项技能:跳舞。

据说她根据龄的《采莲曲》改编出了一种采莲舞,跳起来就像是莲花在水面凌波微波一样,婀娜多姿。

有的时候,她跳舞的时候还会用帛包住自己的脚,跳起舞来尤其好看。

这就是古代女子缠足的最早记载。

有人认为,窅娘就是三寸金莲的始创者。

事实上,三寸金莲真心不是什么好东西,小生也发过相关文章,有些看官知道三寸金莲在现代人眼中,一点也不好看。

通过缠足强行改变女人的脚部发育,导致骨头畸形,不仅我看起来感觉恶心,对于当时的女人来说,当时的痛苦也是难以想象的。

当骨骼在该生长时遭受外力的强行控制,导致骨骼扭曲,那真的是痛到骨子里。

也有理论认为,窅娘的缠足和后世的三寸金莲不一样。

不论怎样,总之,首创缠足的人,不仅坑害了后世无数女人,其最初的目的和原因也让人难以忍受。

他最好祈祷历史学家找不到他的名字,否则这个人将遗臭万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解析:兵家鼻祖姜子牙的第一份工作是什么?

姜太公的第一份工作:既然公务员做不成,事业编混不上,白领也当不了,还是降低身价先做个蓝领吧。于是太公挑了一个貌似要求不高的工种:杀猪。《战国策》毫不留情地用很有气势的排比句总结了七十岁之前的姜太公: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子良之逐臣;棘津之雠不庸。这是啥意思呢?且听小三慢慢道来。 《》记载,太公生在今山东东部沿海,东夷之地。鉴于太公辅佐文武二王成立大周证监会后,被封在齐(今山东淄博),那么周武王让太公荣归故里、衣锦还乡的可行性最大,也最合情理。既然大家都争得喋喋不休,又没有真凭实据,那就权且如此吧。 太公出生在一个很平凡的日子,史料也没依惯例说当时有七色云彩,或者打雷下雨、黑龙出没、文曲星冒白光等等。总之,太公来得很安静。家里添了男丁,好歹咱也是的后裔,受过封的,取个正规的名、字是必须的。于是取名尚,字子牙。家人也叫他望,后来文王尊称他师望。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这孩子从小继承祖业,务农。可是,子牙的家乡靠近海边,盐碱地,并不是很适合庄稼生长,所以务农没有很大开发价值。当时的海滨,还不像现在寸土寸金,房价呼呼直窜。相反,古代人都不愿住在海边,每天咸乎乎的海水、海风,搞到身上相当不爽。所以,达官显贵是断然不住那里的,住在那里的都是黎庶百姓,非穷即困。姜太公生在那里,长在那里,说明这时的太公家族已经没落。 过了十几年,子牙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儿,脸上也有青春痘了。老爸心想,子牙该有个女人了,攀龙附凤咱没指望,娶个媳妇能过日子就行。于是,给子牙张罗了一门婚事。太公这个媳妇,是有历史记载以来第一位熟练使用武林绝学“”的,在家里经常对着太公嗷嚎:你是不是个男人,我闭眼抓一个也比你强八倍,隔壁脑血栓吴老二也比你强。 每天面对媳妇的数落,想必太公一直隐忍谦卑。然而,婚后没几年,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发生了:在当时男权至上的世风下,太公居然被媳妇赶出了家门。奇耻啊大辱!太公出门而去,又创了“离家出走”的先例。但是,在几年后,太公家嫂子就必须亲自以头抢地,改卖后悔药了。 太公在家乡待不下去,动身前往大都会、当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证监会所在地——朝歌,去那里碰碰运气,做起了“朝漂儿”一族。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嘛。 太公到了朝歌,暂时安顿下来。初来乍到,身边没有认识的朋友同学,日子当仁不让的异常艰难,朝歌的星探是不屑于给这么一个既没脸蛋也没身材的土老帽机会的。有一天,太公坐在门前晒太阳,眯着眼儿,靠打盹儿迎战辘辘饥肠,可是怎么晒就是饿得睡不着。太公心里琢磨:这首都毕竟不同于老家啊,在老家老老实实种地就有口饭吃,但在这里就不一样了,没地种啊,只能先就业再择业了。 既然公务员做不成,事业编混不上,白领也当不了,还是降低身价先做个蓝领吧。于是太公挑了一个貌似要求不高的工种:杀猪。杀猪不需要技能么?开玩笑!朝歌牲口协会不干了,会长说:有种你来给我杀一头。我看看先!结果,太公上手一试,还真没搞定。朝歌废屠,就是这么来的。 太公在朝歌“漂”了一段时间,事业没有起色,温饱也成了问题。理想和期望逐渐干瘪,像他松垮的肚皮一样。太公说,我……我……都蓝领了,咋……咋……还不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一代奸雄曹操最厉害的儿子曹昂 若非战死恐怕就没有宣皇帝司马懿什么事情了

今天小编给大家准备了:最厉害的儿子的文章,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时期要说谁是最教子有方的人,那一定非曹操莫属了,曹操的25个儿子们,不能说各个都是天纵之才,不过大都能算得上优秀人才,绝对在和的儿子们之上。 雄才大略教子有方的曹操 其中比较出名有嫡长子曹昂,他不但非常聪明,有仁君之范,而且勇武过人,堪称文武全才,是曹操最看重的儿子,作为嫡长子,若非为救曹操而战死,肯定是当仁不让的世子;而后来的世子,颇有政治谋略,也很有野心,代汉自立,统一中国北方。 颇有政治谋略的曹丕 还有才高八斗的曹植,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说的就是曹植,曹植在文学上的建树绝对是独步天下的;黄须儿,勇武过人,为曹操击破,大败匈奴,乃是一样的将才;然而这几个人都不是曹操最厉害的儿子,曹操最厉害的儿子,是存在感并不突出的,大多人对曹冲的了解可能仅限于中学语文课本的曹冲称象。 曹冲称象 曹操的儿子们中,天资最好的就是曹冲了,其实曹冲的天才事迹不仅是称象这一个,史书记载曹冲在6岁时就已经有成人的智力水平,甚至比大部分成人还要聪明。 聪明的曹冲 东汉末年,藩属国献了一只羽毛非常漂亮的山鸡给曹操,曹操想要让它鸣叫跳舞,然而没人有办法做的,曹冲发挥了他的聪明才智,放了一面大镜子其山鸡面前,鸡看到大镜子后竟然开始跳舞,这就是的由来。 曹冲不仅有称象这样的“小聪明”,而且非常仁爱,有着为人为君的大智慧,经常用自己的才智救人性命。《》记载:“时军国多事,用刑严重。太祖马鞍在库,而为鼠所啮,库吏惧必死。”当时刑法严峻,正常情况这两个库吏难免一死了,但是曹冲利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他们,曹冲用刀戳烂自己贴身的衣物,假装。曹操见了,问曹冲因何不开心。曹冲对曹操说:世俗以为鼠啮衣者,其主不吉。今单衣见啮,是以忧戚。”曹操哈哈大笑,对儿子说:这都是世人的谣传,并不可信。几天后,马鞍被老鼠咬坏的事情传到曹操耳朵里,曹操也一笑而过,没有深究。曹冲略施小计,巧妙的救了库管的性命。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因此曹冲的仁爱深得臣属的拥戴。 最受宠爱的曹冲 可以说,曹冲是曹操最喜爱的儿子,虽然不是嫡长子,但是曹操最为宠爱这个儿子,而且着意培养曹冲作为世子人选,作为当世最为著名的神童,曹操找了一个与曹冲一样的神童周不疑作为曹冲的助手,以备未来所用,然而,曹冲13岁时突患急病,不幸早夭。 不幸早夭的曹冲 曹操心痛之余,派人杀了周不疑,曹丕曾经想要招揽周不疑为自己所用,曹操却劝曹丕,这个聪明绝顶的人只有曹冲能驾驭的了,他不是你能用的人。可见曹操最看重的人是曹冲而不是曹丕。 后来曹丕自己登基时曾说::“家兄孝廉,自其分也。若使仓舒在,我亦无天下。”家兄是曹昂,而仓舒就是曹冲,可见曹丕还是有的。 曹操在位时,曾想让辅佐曹冲,然而却被司马懿拒绝了,因为司马懿深知曹冲聪明绝顶,决不会给自己任何的机会,司马懿决定辅佐曹丕的原因就是曹丕没有曹冲的智慧。 司马懿 曹丕死后,曹魏江山被司马懿篡夺,试想,如果曹冲不死,司马懿作为曹丕的辅佐之臣,绝对没有机会篡夺曹家的江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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