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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性骚扰:清朝男子诱奸良家妇女手段出奇

时间:2023-08-07 07:22 来源:网络 作者: 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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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之事与日月同在”,古代也有“性骚扰”,只是处置的办法不像当今这般轻描淡写,赔个礼道个歉或再加点经济补偿可能就算了,在古代,有些时候“性骚扰”是砍脑袋的大罪……“性骚扰”一词为现代人所发明,但此类行为却不为观代人所独有。晚清文人陈炽在他的《庸庵笔记》里就有记载。

有一男子在路旁小解,恰好被一妇女撞见。此男子非但不回避,反而大耍流氓,一边继续撒尿,一边笑着用手指着自己的生殖器。那时女子和现代女子不一样,该女子哪见过这场面,顿时号啕大哭,觉得受了奇耻大辱,回家后就上吊死了。案子送到了刑部,大多数人认为该男子行为可恶,但一无手足勾引,二无语言调戏,只能拟为“缓决”,也就是“死刑暂缓执行”的意思。

古代性骚扰:清朝男子诱奸良家妇女手段出奇

清代律令规定,凡调戏妇女企图诱奸而未成,致使被调戏妇女羞愤自尽的,要判处“绞监候”,这是一个死罪,但要在每年的秋审中再作决断——“杀”还是“不杀”。所以这是个模糊的问题,要由朝廷大员在会同秋审时决定,可是刑部必须先拿出个意见供会审官员参考,而这个意见往往能获得通过。那个耍流氓的男子就死在这个节骨眼上,大多数刑部官员认为判个“死缓”就够了,可刑部有个官员一口咬定:“调戏虽无言语,勾引甚于手足”,于是拟为“情实”,也就是应该杀的意思,就这两个字送了那个小流氓的命。

没过多久,又出了个类似的案子。一个私塾先生,上课上到一半,起身到室外僻静处小解,偶一抬头,却见对面楼上有一少女倚窗眺望,塾师不禁对那位少女笑了笑,那少女脸色大变,马上关了窗。

塾师小解完毕,像没事一样回到课堂,没过多久,就听得外面吵吵嚷嚷,说是对面有一少女上吊身亡。塾师一听,不由得拍桌惊呼:“哎呀!今天错了。”座下恰好有一学生是少女的弟弟,急回家探视。女儿死得莫名其妙,父母正百思不得其解,一听儿子说起塾师的非常举动,大为可疑,立马报官。塾师被捉到官里去,问成了“绞监候”。案子到了刑部,多数官员也拟为死缓,还是上次那个官员,坚持“虽无实事,其心可诛”,拟为“情实”,结果杀了。

古代性骚扰:清朝男子诱奸良家妇女手段出奇

晚清时,由于西风熏染日烈,中国的社会风气也日渐开化,往昔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入的闺秀已不再恪守闺房的寂寞,而是频频步出闺阁,时常出来抛头露面。年轻女子抛头露面相会的增多,这就为那些“轻薄子弟”调戏良家妇女提供了极好的机会。

据《申报》载,同治十一年(1872)四月二十八日,在上海城中城隍庙前,一妇人彳亍独行。此妇人年甚少,相貌却颇美。当时有两个轻薄无赖男子,一名相交,一名徐锦,见这位妇人孤弱无伴,就从后面追赶上去。近前以后,嬉笑指点,品其妍媸。这两个无赖感到光说兴犹未尽,于是再赶行几步,到四景园茶室门前,就挨妇人之肩而过,竟伸手摸妇人的乳头,“兼肆谑浪”。

这位妇人一时大惊失色,急忙用两手紧握其臂,大呼捉贼。两人意欲甩手逃跑。此时路人聚集,全环视妇人,向她询问何事。妇人如实道来,“具言所行,众人均笑詈之”。于是将这两个无赖捆送县署,“二人共荷一校”,在四晨园门前示众三日(《申报》,同治壬申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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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相交、徐锦这两位轻薄无赖,不过是结帮成派的流氓中的两位而已。这批流氓一般家住浦东,在城内以做豆腐为业。城隍庙前的四景园茶室,实际上就是他们的窝藏之地,时常在此拉人“吃讲茶”。

流氓不仅调戏良家妇女,而且还诱奸妇女,专干性犯罪的流氓活动。同治年间,浙江郸县城内西双桥,有吴姓婆媳两人,专门以替人收生为业。婆婆年达六旬,而媳妇尚属少艾,且丰姿秀美。同治十二年(1873)八月二十三日夜里三更时分,行人已经绝迹。忽来一恶少,持灯一盏,命轿一乘,说是前来请收生。还说地点在小教场,韩姓家,请您媳妇去,大概属于难产,实则满嘴谎言。

仓促之间,婆媳俩也来不及细想,媳妇就“登轿径去”。婆婆看到轿夫身着棉绸小衫、纺绸裤子、广式镶鞋,与一般轿夫的装束不同,心里也就产生了怀疑。于是,就请邻里五六人追赶上去。正好碰到恶少与轿夫商妥,打算借演武厅作云雨台,“意将轮奸”。显然,这位轿夫也是无赖的党羽。后来看到有人喊叫而至,只好弃轿而去,狼狈逃窜。

诱奸妇女其中也有手段甚为奸狡者。有一次,一少年乘江轮出行,偶抬头见对门舱中坐一长相颇佳的妇人,于是就起了淫毒之心。入夜,妇人熟睡在床,少年折刀推门而入。妇人以为强盗来了,吓得浑身发抖,问:“你要干什么?”少年说:“我要和你睡觉。”妇人正要喊叫,少年已将门锁上了,随即又把二百元银币甩到她面前,说:“和我睡一觉,这两百元钱就给你,明日船一靠岸,各奔东西。如果拒绝反抗,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妇人为金钱所诱,又为利刃所逼,不再作声,任凭少年爬上身体胡作非为。

次日早晨,少年忽在自己住的舱中大哭,并对聚拢来的买办及诸客说:“我随身带了二百金,这些钱是我养家活口之资,昨夜全部失去,归无面目,只有求死了。”船上买办问:“你晚上睡觉锁门没有?”少年回答:“没有。”买办说:“银子必定被贼偷了。不知道银元上有没有标识?”少年说:“有。银元上都印有某钱庄的印。”

于是买办对乘客说:“为了拯救此人,请各位协助搜查随身的行李。”乘客为了摆脱干系,证明自己的清白,都主动摊开行李接受检查。当来到妇人住房时,她神色慌张,坚决不同意检查。买办强行打开她的箱子,发现了打着印记的二百银元。诸客见了惊诧不已,妇人掩面大哭。这时一老叟走出人群说:“我住在此妇邻室,昨晚发生之事,听得一清二楚。原原本本讲述了一番,又气愤地责怪少年说:“你既诱奸女人,又诬人偷窃,心狠手辣,禽兽不如。”最后,众人商定,二百银元仍归妇人所有,并罚少年另拿二百元交给善会,以示惩罚。

除了这种诱奸以外,有些无赖之徒,还借捉奸的机会顺水摸鱼奸污妇女。清嘉庆十年,山东有土棍田二,与其父田坤、弟田三均性情凶狠,身上总是带着刀。有李麻与王振海之妻谢氏奸通,并借刘宋氏之屋姘居。王振海四处找不到妻子,就去恳求田坤帮助寻找。不久,田坤父子捉住了李麻、谢氏,田二就将谢氏带回家中奸宿,且欲霸占为妻。于是田坤出面逼王振海卖妻,给钱五千。王振海不敢违抗,只得应允。又有一次,田二知道庄驴之妻王氏与姚松奸情,就带刀前去威胁、要挟王氏,并强奸了她。

类似的故事在民间还有很多很多,整个说来清朝就一个混乱。从皇帝到后宫,从慈禧到太监,从高层到民间,没有伦理,没有法制......这也是天国必然灭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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