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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年文登县马成龙杀父案大案实录:为“真爱”父子反目亲子弑亲父

时间:2023-08-11 02:22 来源:菜叶 作者: 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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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4月12日6时,刚刚完成白班夜班交班的山东省公安厅莱阳专区公安处文登县公安局值班室就接到了来自侯家区公安特派员刘新春的案情汇报电话——

“车卧岛村(位于文登县张家产镇)治保主任董兰芬来区报告,昨天(4月11日)晚饭后,马成龙到温某某(女)家闹玩,其父马庆祥在家睡觉,于10时半(22时30分)左右,马成龙回家时,发现其父马庆祥被杀死在炕上,现场已保护好,请及时来现场进行勘查。”

随即县公安局局长亲自出马,带着3名侦察干部和1名法医乘坐县局唯一的1辆吉普车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

为“真爱”父子反目亲子弑亲父,56年文登县马成龙杀父案侦破始末

案发现场位于车卧岛村西南角的一座独院,院内有座北朝南的三间海草房,街门向东,门外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小街,左右侧均有邻居的院子。房门处有三个残缺的头向门外的胶皮底鞋印,室内中间两旁分设有东、西锅台两座,西锅台北侧放着一个盛放着大半罐泔水的泔水罐;东北角有一口水缸,缸的表面和内壁都沾有密集的散发性血迹和脑浆。

死者——时年53岁的村民马庆祥赤身裸体、头朝北、脚朝南、略向右侧地躺在东间屋的炕上(他长年有裸睡的习惯,村里人都有这个习惯),尸体头部的枕头上和炕前的地面上都留有已经凝结的血点,尸体上盖着的被子和睡前脱下的衣服都没有挪动痕迹。炕前的地面上、桌上、板箱上、草堆上、房内梁上以及周围的墙壁上都发现溅有疏密不一的散发性血点和脑浆液点,一双胶皮底猪皮帮的布鞋整齐地放置在炕前的地面上,鞋面上也发现了点状的血点。

尸体头部一共发现了8处上下垂直的伤痕裂口,自左侧眉头至颅顶骨部的骨骼全部破碎并凹陷,死者双目睁开,眼珠呈乌色,鼻孔内有血水流出。除此之外,身上其余部位没有伤痕。东间内的物品也没有发现有移动的迹象。

西间屋是死者之子马成龙的寝室,室内的炕上放着一床被褥,用手触摸感到炕上还有余温,炕洞内已经烧尽的草木灰中扒拉出了一小块灰布。除此之外、现场没有再发现其它有价值的物证。

现场初步勘查,县局局长和属下们讨论了案情,认为死者赤身裸体、衣服和被褥都没有翻动的迹象,死者尸身也没有挣扎的痕迹,说明死者在被害前处在熟睡状态被害的;死者头上的八处伤痕均为垂直线伤,判断为重刃器伤;没有盲目击打伤痕,说明罪犯行凶目标明确,手段狠厉,属典型的蓄意谋害;屋内其余陈设没有被翻动,就连鞋也放得整齐,说明凶手行凶目的不是为了劫财,仅仅就是为了要人性命。

根据现场尸检,马庆祥的死亡时间大约在4月11日20时至22时左右,且当晚没有月亮,所以猜测罪犯在作案时必然使用手电筒照明,果真如此,则手电上肯定也应该沾有受害者的血点或脑浆液点。

另据向村民和村干部查访得知:死者马庆祥系一般群众,非党员、干部或积极分子(故可以排除反革命行凶报复的可能);马家家资不丰,近乎赤贫,村中彼此知根知底,谁都知道马家的家底,也不可能有谁惦记他家什么家当。因此警方将侦办方向确定为仇杀或情杀,并对马庆祥、马成龙父子的社会关系深入展开暗访。

卧岛村村长向警方反映:4月5日,马庆祥的儿子马成龙与同村的牛世杰因为争夺一个小车棚而发生过激烈的口角,因旁人劝住才没有进展成拳脚,牛世杰在事后说过“你等着”之类的狠话,帆叶网,故牛世杰可能有挟私报复的可能;村妇女主任向警方反映:死者马庆祥和本村已婚妇女温某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在去年(1955年春)马庆祥却断绝了和温某某的来往,温某某对此十分恼火,曾扬言要报复,因此警方认为温某某有情杀报复的可能。

另外警方还意外地得知:马成龙和温某某居然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从马庆祥和温某某断了后就“无缝衔接”地勾搭上了,而且保持到现在。马庆祥对儿子的行为十分恼怒,多次因此抡着扁担对马成龙大打出手并大声叱骂,惹得众人围观。甚至还因此父子2人跑到村委会闹着要分家,经村长和书记的调解而没有分成。故而警方怀疑马成龙也有因怀恨在心而将亲父谋杀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还不小!

随后,警方相继传唤了马成龙、牛世杰和温某某。面对询问,马成龙一口咬定其父是被牛世杰打死的,因为牛世杰和他因争夺小车棚而积怨。问及其本人在案发当天的行动轨迹时马成龙说:“在发案当日晚饭后,到温某某家玩,并喝过酒吃过肉,再未到其他地方,10时(22时)多就回家睡觉,发现爹已经被害。”

牛世杰声称:案发当晚晚饭后他就去农业社小队办公室给社员记工分,记完工分后就留在办公室和人打扑克(小赌几把),一直到马成龙报案后他和一起打牌的人还去看了热闹,这才回家,当天在农业社的人都可以给他作证。故而警方排除了牛世杰的作案可能。

而颇有几分姿色温某某(废话,没有点姿色如何可能让马氏父子先后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声称:“马成龙在发案当日上午就到我家,中午去供销社买了一小瓶烧酒,到天黑后将酒带回家去了,在夜晚九时半又到我家,同时又将喝剩的一小瓶酒带回来,瓶内就剩两盅的酒。过了一会儿,我男人由农业社开会回来,他们两个每人各喝了一盅酒,随后我男人就逼他回家睡觉去了。过不久我准备睡觉的时候马成龙就回来告诉我说他爹被人给打死了。”

到过现场的治保主任董兰芬反映:“当夜11时(23时)看现场的时候人已经死了,炕前及枕头上的血都已经凝固了。”

根据以上线索得出新的案情分析:马成龙在晚饭后至21时30分这段时间内是在自己家中的,根据案发现场血迹凝固的程度来看,马庆祥被害的时间被确定在21时30分之前,而不是马成龙所声称的22时左右。另外,警方以借用手电为借口弄到了马成龙的手电筒,仔细查看后发现手电筒开关处的条纹缝内有许多微小的点状血迹,虽然因为血量太少而无法化验,但从侧面证明了该手电沾过血。

据此,警方认为马成龙有重大作案嫌疑。

不过,当县局局长打电话向莱阳专区公安处请示逮捕马成龙时却并未获得上级的批准,要求进行补充侦察,找出血衣和凶器。但是经过3个月的侦察后依然没有发现血衣和凶器,县局局长以防止马成龙逃跑为由请示文登县委要求先将马成龙拘留,这次县委批准了请求,故马成龙于9月2日被正式拘留。

在审查时,警方向马成龙甩出现有证据,没料到马成龙心太虚,在警方没有找到血衣和凶器的时候就全撂了。

“我在1955年春和温某某好上了(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群众反映很不好,我爹曾阻止和打骂我,又闹了分家,因此我非常仇恨他,从1955年夏开始就想把他弄死,但是没有机会下手。今年4月5日我和牛世杰为争小车棚吵架,正好这时候我老婆也回娘家了,我想这是好机会,把我爹弄掉后可以把罪名推给牛世杰。”

同时,马成龙还供认:为了逃罪,他之前曾经到县法院控告过牛世杰,说他与马家有仇,声称要打死他和他爹,导致他不敢回家。

“4月11日我就装病开始计划。当天中午到供销社买了1瓶烧酒,准备干事(作案)前喝。我怕血溅到身上被发觉,就把自己全脱光了喝了酒,等我爹睡着后打着手电进我爹的屋,用木棍打死了我爹。完事后我用破布将身上的血擦干净,在水缸里洗了手后把带血的木棍和擦血的破布带回我自己屋扔进炕洞里烧了(这就是为何警方始终没有找到作案凶器和血衣的真相——因为凶器被烧掉,血衣则压根没有过,白白浪费了警方3个月的时间)。随后穿好衣裤拿着剩下的酒到了温某某家,不久她男人回来了,我们就一起把剩下的酒喝完(一人一盅)后回家,随后我就去找村干部报了案。”

随后,经山东省公安厅批准,由省厅派来的法医对已经入土的马庆祥重新开棺验尸,最后确定其头上的上是钝器伤、而不是最初判断的重刃器伤。直接影响了案情的认定和破案的进度。这一疏忽导致这起原来一个多月就能破的案子生生被迟延了三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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