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书指出欧洲古代上的杀婴现象可能比估计的更为普遍。信用:Pixabay/CC0公共领域
神奇的地球uux.cn据 泰勒&弗朗西斯:一本新书指出,在现代早期的欧洲,已婚父母“常规”杀害新生儿的行为比之前认为的要普遍得多。
这一新的见解是格雷戈里·汉伦及其撰稿人的新书《西方1500-1800年的死亡控制:意大利、法国和英国洗礼时的性别比例》的核心。
这位受过法国教育的行为古代学家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杀婴是一种犯罪,如果它是立即发生的,就不会有受害方寻求报复。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可能会被忽略和遗忘。”
普遍的杀婴现象
加拿大达尔豪西大学 Dalhousie University的杰出研究教授汉伦呼吁关注现有学术的有限范围,这些学术从未关注出生后几小时或几天内接受洗礼的婴儿的性别比例。
这些记录揭示了饥荒或疾病后男性洗礼数量的惊人增长。
他指出,“西方古代学家几乎完全依赖于刑事审判的记录,在这些审判中,未婚母亲或已婚妇女怀上了非其丈夫所生的后代,隐瞒了她们的怀孕,并单独或与女性同谋杀死了她们的新生儿。已婚的杀婴母亲可能要多一百倍。”
汉隆的研究表明,在托斯卡纳农村,杀婴高峰时,受害者可能占到活产婴儿总数的三分之一。
超越孤独的女性犯罪者
利用从意大利、法国和英国几十个教区收集的洗礼登记和教会人口普查数据,汉伦展示了城市和乡村相似的杀婴模式,对天主教徒、加尔文教徒和圣公会教徒都是如此。
在意大利17世纪的托斯卡纳农村,汉隆认为,如果父母是双胞胎,他们似乎愿意牺牲一个孩子,选择只保留一个新生儿。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帕尔马,劳拉·海因斯·詹金斯发现工人阶级的父母更喜欢女孩而不是男孩。
撰稿人多米尼克·j·罗西 Dominic J. Rossi发现,自1650年以来,法国小镇维伦纽夫 Villeneuve-sur-Lot明显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
罗西是这本书的五名前学生之一,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经济条件允许他们为社会运动制定长期计划的同时,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也会想把女儿嫁出去。”
与此同时,另一位撰稿人埃文·约翰逊发现,有证据表明梅津农村的上层阶级父母明显倾向于保留新生男婴。
当代的杀婴现象
《1500-1800年西方的死亡控制》揭示了许多婴儿的存在没有被记录,他们的死亡仍然没有受到惩处。
汉隆呼吁关注对杀婴罪采取的宽松的惩处措施,并指出,“法庭几乎只对单身母亲采取行动,但前提是她们故意杀死新生儿。简单的遗弃不是可比的罪行。”
这项研究严格审查了国家和刑事司法系统的作用,以及贫困和社会阶层结构的现实。这本书将古代上的杀婴事件和现在关于生育权的讨论进行了对照。
“杀婴当然是谋杀,但人们并不认为这种谋杀是犯罪,”汉伦解释说,“大多数人可以接受这种令人不快的生活事实。”
汉伦和他的撰稿人一起邀请读者超越道德的方法去思考杀婴,以理解社会实践对我们当今时代的影响。
英国女王简介 历史上都出过哪些女王,她们的权力是如何分配的
英国女王即英国女性君主。英国君主是英国及英国海外领地的国家元首,现在的男性君主称为国王(King),女性君主称为女王(Queen)。现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确定并于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 身为王后,在国王丈夫死后,继承人尚年幼或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自己走上权力舞台的中心,进而即位称尊的情况,在世界各国历史上司空见惯,在欧洲则以俄罗斯的叶卡捷琳娜一世和为典型代表。 女王介绍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罗马,还是的骑士时代,、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是男人的专利,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一个又一个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当代,累计有三十来位。 英国6位,俄国4位,荷兰3位,卢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麦2位,奥地利1位,波兰1位,匈牙利1位,还有苏格兰、纳瓦拉、那不勒斯等已为人兼并的国家也出过女王,不过有些女帝格来说不能算是“继承”王位,而只能说是“夺取”王位,如俄国的叶卡捷琳娜等。 在今日的欧洲国家的在位国王之中,有2个是女王: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她们都不是本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王。 其中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1837~1901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国的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亚(1740~1780在位)分别被本国的史学界认为是本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之一。 其他女王基本上处于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祸国殃民之辈,唯一一个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亲,她本人要负的责任其实也不多。 她们走上女王宝座的路径不外乎两种:从公主到女王和从王后到女王。 权力分配 但更加有欧洲特色的是从公主到女王的情况,欧洲历史上的女王大多属于这一类。 在即位之后,基本上男性国王能承担的事务,她们也能承担,但亲自带兵打仗除外,不过,17世纪之后,君主亲自带兵打仗的情况已越来越少见,因此也不见得是严重的问题。 女王结婚之后与丈夫之间权力如何分配也是一个问题。有不少女王,结婚后就将主要王权交给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让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奥诺拉。也有的女王结婚后能将丈夫和整个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如奥地利女皇玛丽亚·特蕾西亚。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选择了终身不婚,以保证自己的权力不旁落,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和俄国女皇叶丽萨维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风流皇帝乾隆为什么拒绝英国使者马戈尔尼的通商请求?这个决策正确吗?
为什么拒绝英国使者马戈尔尼的通商请求?这个决策正确吗?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说到乾隆拒绝英国使者马戈尔尼同商这件事情,还是让人觉得十分的绝望的,如果当时开放的话,后来的也不会这么惨,但是又有人说乾隆是对的,那么到底是对还是错呢?下面我们继续分析揭秘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这问题的大前提就是错的—— 马戛尔尼的请求并不是通商,而且清朝一直都设有对外通商的口岸。 首先,清朝就是靠着对外贸易壮大的国家。 从开始,贸易就是清朝发家的秘诀。清朝能够入关,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东北亚与内地的贸易网络。 清朝入关后,总体的贸易政策都是开放的。 二十三年(1684),台湾势力被粉碎后,清朝立刻解除海禁,允许本国商民出海贸易。同时,在江、浙、闽、粤设有四海关,欢迎各国商船前来贸易。但由于澳门发生了很多外国人和中国人的司法案件,清朝出于安全的考虑,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将外国商民的贸易活动统一限制在粤海关。 既然大前提都不存在了,那么这个假设也就没意义了。 马戛尔尼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呢? 主要有两点:中英两国通使,同时让清朝让出舟山的岛屿给英国做贸易的中转地。 其实,在18世纪晚期的欧洲,根本不存在通使这样平等外交的原则。王权是有等级的。 例如,当时的就拒绝称英国国王为“陛下”(His Majasty),认为英王的等级低于自己。 不仅如此,英国也向神圣罗马帝国提出了和清朝一样的请求,即向维也纳派驻使节。但这点也被拒绝了,理由是英国地位低,双方不对等。 英国向神圣罗马帝国提出的请求,都是马戛尔尼向乾隆提出的。 如果英国连同为欧洲国家的神圣罗马帝国都摆不平,有什么资格要求清朝呢? 不仅如此,乾隆强硬拒绝马戛尔尼,最直接的原因是清朝得到英国在印度殖民的情报,乾隆反感廓尔喀战争背后英国的的影响,担心其会对西藏造成威胁,所以才有此态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