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尸产活婴。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死者是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身上有明显的伤痕,经过法医鉴定,死者是被钝器所伤,并且死亡时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根据现场的情况,警方初步判断死者应该是被人杀害,但是具体的死因还需要进一步的尸检才能确定。目前,案件正在进进一步侦破中。对于这起案件,网友们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1、千年女尸产下活婴是真是假?神话的传说,你相信吗,千年女尸能产下活婴,就是女子死亡一天也不可能产下婴儿,人一旦死亡,各个器官都不工作了,婴儿在腹中己经没有氮气怎么活,植物人产下婴儿可能活下来,植物产婴儿都是奇迹,何况千年的女尸,时间可够长的,假的别相信遥传
2、宁海男婴出生时窒息死亡,家属:尸体上发现可疑伤口,宫口全开时医生“去吃饭了”;医院称走正规途径解决。你怎么看?这个事情发生在今年的八月份,当事人的儿子在浙江宁波宁海县第一医院出生,孩子是足月出生的,表面看起来还算健康,只是皮肤有点白,而且没有其他婴儿出生那样的哭声,也没有肢体动作,3个小时后这个婴儿就被宣布死亡,当事人在吧孩子尸体送往殡仪馆的时候,发现了孩子脖子处有三个手指割破的痕迹伤口。
从8月23日晚上入院到26日中午,总共60多个小时的时间里面,产妇和家属至少两次要求剖腹,但是因为指标合格,医院医生建议顺产,在孩子出生的过程中,护士给出去午餐的主管医生打电话要求剖腹产,主管医生并没有立即返回,而是一个半小时后返回,男婴出生,而在出生前的五分钟男婴的心跳达到123次每分钟出生后不久男婴死亡,在后来的尸检报告中得到男婴的死因是吸人羊水导致宫内严重窒息死亡。
在产房里面产妇已经完全宫开,但是这个时间已经是中午11点多,主产医生离开了产房,只留下两名护士和两名产妇,在顺产不顺的情况下,护士给主产医生打电话说因为孕妇生不出来需要刨妇产,但是主产医生的回答却是她去吃饭了,挂了电话之后护士去弄电脑,孕妇没有等到主产医生回来,在差不多1点的时候,孩子出生。
在孩子出生的第一时间,孩子并没有哭声也没有任何身体反应,护士直接对孩子进行抢救,但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抢救过来,在送尸体去殡仪馆时家属看到了孩子脖子上的痕迹,怀疑在生产过程中护士可能通过拉孩子的脖子让孩子生出来,因为出生前五分钟孩子还有心跳,因为产妇心跳监听是外放的,家属要求医院给出解释,但是医院以隐私为由不给看监控录像,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卫健局拷贝了一份监控,但是也拒绝给家属看。
事发后有人找到家属,跟家属谈赔偿的问题,愿意出十万块钱来解决这个事情,家属并没有同意这个和解的提议,有意思的是医生认为孩子的死跟她没有任何关系,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了调查阶段,医院要求走法律途径解决,目前对于男婴的死还没有具体的结果,但是男婴的死亡跟医院有没有关系呢。
其实正常来说肯定是有关系的,而且关系还不小,毕竟在出生之前的一切检查都是正常的,而且在最后几分钟才出事,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主产医生竟然丢下产妇去吃饭了,就算护士报告了产妇的异常,这个医生也无动于衷很冷漠,足以说明了这个医生没有责任心,至少在这次事情上面她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一个没有基本责任心的人怎么能真正当好医生,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最后只是被一句我去吃饭了打发了,事后还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没有错,医患矛盾的原因不就是这种态度引起的吗,这种不就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吗,医德全无。
我生孩子时医生一天接生9个 我最早去的 却是最晚生的 只因为红包给的少 结果孩子缺氧脑瘫 医院不承担任何后果 一样的 老百姓怎么能掰过医院呢 我儿子特别帅 后期也康复了 但智力还是有残疾
8月23日晚,范先生陪着怀孕的妻子胡女士来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第一医院入院待产。
住院期间胡女士胎膜自破、催产素引产、体温升高,抗感染等治疗,至到8月26日中午12点55分顺产一男婴。
在这待产的60多个小时里,产妇及家属至少2次主动要求剖腹产,但因指标合格,医生均建议尝试顺产。
当日,男婴出生的生产过程中,接生护士给外出午餐的主管丁医生打电话建议剖腹产,丁医生没有立即返回。
约1个半小时后,男婴出生,新生儿出生后1分钟评分,和5分钟评分都是零分新。 男婴出生后无哭声,肤色苍白,无呼吸,无心条,无肌张力,经过医生抢救后宣布死亡。
范先生在将儿子的尸体送往殡仪馆时,偶然在儿子的脖颈处发现了3处像是指甲抠破的小伤口。
目前,尸检报告显示,这个男婴系因吸入大量羊水,宫内严重窒息死亡。
对于孩子的死亡,范先生认为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觉得医生的操作不规范有问题。
针对范先生的问题,我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
1、患者及家属多次要求剖腹产,医院没有同意,造成胎儿宫内缺氧窒息。
我的观点:正常入院待产的产妇,必须有剖宫产手术指征才能进行手术。很少会因为患者个人意愿,或者是社会因素进行剖腹产。
从现有公开的资料看,胡女士破水的时间,发热、羊水情况,以及胎心监护数值都不是必须采取剖宫产手术的指征。
正常情况下,足月胎头的胎心数值在110~160之间。而从新闻中提供的胎心数值波动曲线来看,胎心大多在140~150区间,也是正常数值。
胡女士破水以后,羊水一直都比较清、亮。正常情况下羊水清亮,没有污染,胎儿也不应该缺氧。
胡女士24日、25日连续2天使用催产素引产,均没有诱发规律性宫缩,这个也是常有的情况,不是必须进行剖腹产的手术指征。
2、关于婴儿脖颈处有伤口,怀疑在分娩过程中医护人员用力时用指甲抠破的伤口。
我们必须明白一点:产妇宫口开全以后,进入产房,所有的操作都是无菌操作。
也就是说,医生和助产士在接生时,全程都必须带着消毒手套完成。如果真的是医生接生的时候,用指甲抠破了新生儿皮肤,那么首先会损坏自己手上的橡胶手套,然后接着抠破新生儿皮肤,那要使多大的劲?
这个有点勉强。
另外,当发生难产时,有专用的人工助产器械,比如胎头吸引器、产钳,使用专业的器械,既有效又省力。凡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医护人员肯定会首选医疗器械,而不是盲目的生拉活拽,导致婴儿意外伤害。
3、产妇宫口开全以后,医生去吃饭了。
26日上午10点左右,胡女士宫口已经开全,进入产房待产,11点左右,丁医生离开产房去吃饭。
一般情况下,医生到了交接班时间,会对下一岗的接班医生交待病情,尤其是责任心强的医生,遇到危重患者,特殊情况大多会在病人床头交接。
丁医生虽然到了下班时间,但是在下一班医生没有到来之前就立刻外出吃饭,尤其是值班护士电话求助她时,作为上级主管医生有义务回到现场,帮助指导其医护人员完成医疗救助工作。
另外说明一点:正常情况下,产房的接生工作都是由助产士完成,医生可以不在现场。但是如果遇到难产,或者是胎儿宫内缺氧等紧急情况,需要施行人工助产,或者是抢救新生儿时,都需要由医生在现场参与救治。
虽然,胡先生一家目前处于弱势地位,但是,现场还有产房监控视频没有曝光,具体的情节我们不得而知。还是希望网友理性看待事件。
3、古代活人殉葬就罢了,为何有人要用水银灌童男童女陪葬?古代帝王们用活人殉葬确实是十分残忍的一件事。
同时,这件事也说明了古人是愚昧无知的。之所以造成这个情况,就是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因为有权就可以做任何事情了。
在如此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用活人殉葬的方式也是有各种各样的,相对来说比较体面的方式就是给活人下毒。
比如把选定的人,他们使用的食物里下毒,这样让他们在不知不觉当中死去。
还有就是让他们上吊,在太监的监视下上吊。
可以说这种方式,相对来说还是可以让殉葬的人能够接受的,至少可以让他们死得体面一些。
但是,还有两种方式,是任何一个人都难以接受的,手段十分的残忍。
第一种就是活埋。
这种方式就是把活着的人,直接给赶到修好的陵墓!他们陪同帝王的棺椁一起封在地宫打当中。
这些被尘封在地宫里的人,就会随着地宫里氧气的减少,慢慢的死去。
这种死法绝对是让人煎熬的,也是让人难以忍受的。
还有就是用水银灌童男童女了。
这个才是史无前例的让人恐惧的方式。
具体的做法就是在童男童女的头上钻一个小孔,从这个孔里往下倒水银,因为水银比较重,这些水银就会蔓延到身体的各个部位。
之所以这样做,据说是为了保证童男童女的尸体不会腐烂。这些人就如同青春永驻一般,永远伴随在帝王身边。
当然了这也是帝王们想象的!
可以说这些帝王们,为了自己的享受,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真的是做了很多恶,根本不拿人的性命当成一回事。
这就是帝王的残忍性!
值得庆幸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帝王都干过这样的事情。
一般活人殉葬主要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事例比较多,相对来说发生的比较频繁,比如说秦穆王用了几百活人给自己殉葬,周幽王用几百人给自己殉葬,秦始皇殉葬的妃嫔就多达数百人。
到了汉朝的时候,皇帝就比较仁慈了,至少西汉的几个皇帝没有这样做的。到了汉文帝的时候,他连厚葬都不提倡了,觉得厚葬就是浪费东西,就不用说用活人殉葬了。
唐朝、宋朝更不可能有活人殉葬了,这个时候多社会高度开放,文明也是达到了封建社会的历史之最。
可悲的是到了明朝时,朱元璋当了皇帝他不知道哪一根筋抽风,又把殉葬制度给恢复了,他死的时候妃嫔还有用人几百个,都是为他殉葬了。
明朝时直到明英宗的时候,他才算把活人殉葬给取消了。
清朝的时候也是有殉葬的,比如说努尔哈赤,顺治之前的皇帝,都是有活人殉葬的。
还好,现在这些事情都终结了,庆幸我们活在了一个和古代不一样的时代。
关于人殉有些事确实不得不说:秦穆公用177人殉葬、周幽王用100多女子生殉、吴王阖闾诱使成千上万的人给女儿殉葬、秦始皇殉葬者达数千人、朱元璋开历史倒车……这些暴君残民以逞,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不过用水银灌注之后,将童男童女殉葬之事,却是存疑的。
殉葬之俗早已有之,但人殉的记录最早出现却是奴隶社会,当时的奴隶在奴隶主眼中,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而已,而将这些人杀死或者活埋,让他们到地下继续服侍主人,在当时是比较流行病形成制度的做法。当然,这些殉葬者中,偶尔也会包括奴隶主的妻妾和臣子。
这个时期最令人瞠目结舌的,应该就是周幽王姬宫涅。这位老兄可谓是“干啥啥不行,人殉争前锋”,他就是那个为了博美人一笑而“烽火戏诸侯”的昏君,结果被少数民族犬戎攻入都城镐京。根据《西京杂记》记载,周幽王的陵墓中有一百多具尸体,其中只有一名男子,而其余全都是女子。通过考证,这名男子就是周幽王,剩余的100多名女子都是生殉的妃子或者婢女。
秦国的历代君主们,在人殉上也毫不含糊。根据挖掘发现,秦公一号大墓的墓主秦景公,殉葬者多达186人,以致于秦公一号大墓的墓室上下层平台上,都是殉葬者的棺木。死于公元前621年的秦穆公,其殉葬者人数虽然不如秦景公,但也达到了177人,而且其中还有奄息、仲行、针虎这三名全国闻名的贤良之人,以致于秦国人都觉得人殉这件事太过于丧心病狂。
这个时期最残忍的莫过于吴王阖闾,他的女儿和老爸闹别扭,一时想不开自杀了,阖闾本来就对这个女儿十分宠爱,在极度悲伤之下居然想出了一条十分恶毒的计策:他给女儿修建了规模宏大的陵墓,里面放满了奇珍异宝,等到女儿出殡入葬之日,他用白鹤做诱饵吸引成千上万的人去观看,到了墓地之后,这些人都被驱赶进了陵墓之中,成了阖闾女儿的殉葬者。
殉葬这件事十分残忍,但却偏偏被某些人用君臣之义、夫妻之情、上下之恩描绘成了美事,但是遇到殉葬的事降临到他们自己头上,却又都成了缩头乌龟。齐国的大夫陈之车是死后,他老婆和家里的总管估计有私情,看着一些人碍手碍脚,就像让这些人给陈子车殉葬。陈子车的弟弟是个开明的人,他直接怼道:要说和我哥感情深,还是你们俩,不如你们俩到地下去陪我哥吧!结果两人吓得面如土色,殉葬这件事也就作罢了。
历史上最后一个大规模人殉的帝王,应该就是秦始皇。虽然他殉葬的规模没有明确记载,但在灭六国的过程中,各国美女都被他收进了后宫,其人数之巨可想而知。秦二世后来又把后宫没有生育子女的嫔妃,都送进了老爸的秦陵,其规模少说也有数千人之多。
此后关于人殉,史书上只有零星的记载,一直到平民出身的朱元璋,才又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迹象,并且一直延续到了明宣宗之后。从朝鲜的《李朝实录》中,我们完全能体会出殉葬的残忍。在朱棣死后,朱高炽给他老爸挑选了30多名嫔妃殉葬,在集体自杀这一天,30多名可怜的女人哭喊着被带到宫殿内,然后被迫站到事先准备好的小木床上,她们头上是已经打完结的绳索。如果谁不愿意自尽,当然会有人“帮助”她!
明英宗朱祁镇一生经历了被蒙古人俘虏、被囚南宫等等坎坷,人性上终于有了点苏醒,最后给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等到了清朝,虽然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等帝王死后,都有人殉的情况存在,但规模已经很小,最终康熙皇帝在1673年下诏,明确废除了人殉。
当然,我们上面说的都是帝王,其实在历史上,有些诸侯、王公大臣甚至巨富之家,也都存在这人殉的情况,这一点从考古发掘中也能得到证实。殉葬者也包括妻妾、婢女、侍卫、仆人等等,其中更不乏被认为“灵气充盈”的童男童女。
但在考古实践中,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殉葬者被“喂食、灌注水银以保证其尸身不腐”的实例,估计应该是小说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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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男童女自古以来都被认为是灵气的代表,不光是封建社会以童男童女为殉,至今东南亚一带还有“养小鬼”的陋习,国内一些明星富豪都被报道过认养小鬼,此皆人心的邪念驱动。所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任何今天看来出格的行为,都有它存在的“依据”。
先说童男童女的灵气何来,民间对于童男童女的来历大致分为五类。第一类是从天庭或灵界下凡而来,此类或是神仙转世的灵童,或是侍奉神仙的童男童女以及徒弟,或是天人福报享尽打入凡间。以《西游记》为例,唐玄奘就是神仙转世的灵童,取经路上的妖魔鬼怪很多都是侍奉神仙或者神仙的徒弟下凡,猪八戒与沙悟净就可以看作天人福报享尽而打入凡间重新度化的。
第二类是指前世为修真者,即宗教中所谓的修行之人,童男童女就是庙童庵女;第三类是指仙女、仙官转生的人,这类与第一类不同,是带有“任务”和使命的,如《封神》中的哪吒;第四类是指被天界或鬼神界付身份人,这一类比较恐怖,民间俗称的“鬼上身”就是这种;第五类是指前生非人类,今生投胎做了人。
以上五类说法均有“鬼神”加持的身影,所以在很多神话著作中,童男童女被灵气化,比如观音菩萨身边的童子。古代算命的有种说法叫童男童女命,童子命对于修行之人来说挺好,但对普通人来说会影响生活。这就可以拿菩萨身边的童子来说,他们身性纯洁,不沾世间男女之情,所以童子命的人婚姻多有不顺。其次这些童子不沾世俗钱财,童子命的人财运不怎么好,即所谓的“散(善)财童子”。而且童男童女命在行运期间,身体弱的时候,易招灵界,灵界喜欢附身在童男童女的人身上,借体修行,贪吃贪喝,所以童子命的人身体又不太好。
古代殉葬一般是为了保佑死者的亡灵,同时也为生者祈福,其方式主要是将牲畜、活人同死者共埋墓穴。这是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原则进行的,尤其是奴隶社会,奴隶主生前用着顺心的奴隶、心爱的坐骑以及宠物,都会成为殉葬品。但这类殉葬往往都是根据死者生前所喜、所用为依据挑选对象的,所以死者亲近的婢女、喜欢的妻妾都会成为殉葬首选。
童男童女之所以沦为殉葬品,主要在于他们是灵气的化身,并非死者生前的喜好。这就要归功于秦朝修道方术的发展了,方士本脱胎于道家,所谓人的本元也就是人初时的形态,童男童女正是人初时形态,以童男童女去殉葬目的是求仙问道。再随着佛教的传入,生死轮回及因果报应的信条普遍传播,人们逐渐开始相信人有来世,所以黄泉路上需有护驾、轮回转世时需托善缘。那么集灵气于一身的童男童女就成了最佳选择,受到佛教影响,最初以童男童女为殉的多是生前大奸大恶之人,他们企图以童男童女作为护佑,以防死后遭阴间之苦。
童男童女殉葬方式与普通人殉不同,普通人殉包括活殉与杀殉,但都未对殉葬人进行尸体的保护。而童男童女则会以水银灌入体内,这种方式需要在头顶、脊背、腰椎、四肢凿洞,然后将水银灌入,保证内脏和皮肤不会腐烂。更为残忍的是“聚灵”原则,也就是说灌水银的过程需要童男童女活着,只有这样才不至于灵气散掉,另外就是只有活着才能保证水银在体内充分流通,达到防腐的效果。
就目前考古发掘来看,古代殉葬的童男童女大多不到三岁。在挑选童男童女时,由专人掐算方位,指定方位后叫人去顺着这个方向找,找到符合要求的孩子,就是所谓的仙童,按照迷信的说法,仙童带有辅佐君王的使命,君王以其殉葬是他们父母的荣耀,是光宗耀祖的。
“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朱裴墓志铭》
古代这些陋习看似不可思议,但人类文明进程中却一直伴随着这种现象,我国封建社会由官方明确彻底废除殉葬制度的是康熙帝。废除殉葬制度是由朱裴提出的,康熙帝在批复中也明确指出殉葬制度不应该出现在盛世,故而官宣废除。但实际上这些陋习在民间依旧存在,只不过通过其他形式表现出来,如豫东地区用纸糊出的金童玉女;再如山西一些地区给未婚亡子配冥婚等。直到今天,泰国三四岁的女婴依旧是抢手的“资源”,死婴、活婴都会成为出售的对象,传言明星富豪多会认领这些女婴,不论死活都会做成干尸,然后镀银、镀金,埋于地下供奉一生,俗称养小鬼。
综上所述,童男童女殉葬一说,本身就源于封建迷信,所谓灵气化身,实际上是人心邪念的自我安慰,奸邪之人若非心中有鬼,又如何会以如此残忍手段祈求轮回转世。今日养小鬼的行为亦是如此,若非人心扭曲,又如何会将一生命运寄托于“小鬼”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