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叶网探索分享】
内乡县原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马熔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内乡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社旗县唐庄乡党委书记张国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社旗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驻马店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随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确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驻马店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规吃喝这一顽瘴痼疾,坚持严管严治、露头就打,防止反弹回潮、滋长蔓延,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为严明纪律要求,释放从严信号,日前,驻马店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鲍秋仁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在2015年至2020年全市农机互助保险试点业务开展期间,鲍秋仁作为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时任主要领导,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胡军锋作为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多次接受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宴请。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鲍秋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军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驻马店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杨正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3年7月,驻马店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杨正带队前往平舆县督导检查工作。当晚,杨正一行及平舆县发改委工作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平舆县某冷链物流公司提供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杨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西平县中医院无公函、超标准接待问题。2021年,西平县中医院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公函接待、列支公务接待费30265元,超标准接待、列支公务接待费3490元。西平县卫健体委党组成员、县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杨利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杨利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大吃大喝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但顶风吃喝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挖空心思躲避监督,有的“精致”走账“吃公款”“吃公函”,有的隐形变异“吃老板”“吃下级”,有的躲入私人会所隐蔽吃喝,有的“以饭作局”搞利益勾兑,无不折射出有权任性的影子,充分说明了违规吃喝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滋生蔓延、卷土重来,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违规吃喝问题对净化政治生态、推进清廉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违规吃喝对权力行使公正性、廉洁性的严重侵蚀,深刻认识由风及腐的演变规律,时刻保持对各种“饭局”“酒局”的清醒和警觉,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线、廉洁底线,自觉做政治上的老实人、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采取全面检查、推磨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过一遍”监督检查,重拳纠治违规吃喝突出问题,对顶风吃喝行为严惩不贷,对风腐交织问题同查同治,管住吃请的人、约束请吃的人、挖出陪吃的人、严打组局的人,充分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与财政、税务、公安、商务、机关事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拓宽线索来源。要加大暗访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督质效。要强化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震慑效应。要坚持纠树并举,把查处违规吃喝问题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进一步织密扎牢制度笼子,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信阳
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浩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信阳市监委监察调查。
信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两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4月份以来,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推进全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了一批燃气领域危害群众安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光山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李旭阳对非法经营燃气“黑窝点”监管查处不力问题。光山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域内非法经营、存储燃气“黑窝点”排查、整治不力,致使非法经营燃气液化气“黑窝点”长期存在。李旭阳作为光山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对此负直接责任。2024年6月,李旭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燃气办工作人员邓国龙对辖区燃气公司监管不力问题。淮滨县城市管理局燃气办在辖区居民缴纳自闭阀安装费用后,拖延近五个月未进行安装。邓国龙作为淮滨县城市管理局燃气办工作人员对辖区燃气公司监管不力,漠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6月,邓国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反映出部分职能部门和人员对燃气领域存在的问题监管不严、失职失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对照燃气领域安全责任,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及时解决,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商丘
永城市永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李雪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睢阳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原财务科长程淑玲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宁陵县监委监察调查。
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商丘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检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诬告陷害案件,为进一步释放严惩诬告陷害的强烈信号,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崔某红、张某某诬告民权县北关镇崔坝村原党支部书记崔某其案。2019年11月,民权县北关镇崔坝村居民崔某红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未被满足,指使民权县商务局退休干部张某某冒用他人名义,举报崔某其存在违规操办女儿回门宴、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经查,崔某其违规操办问题属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反映的贪污等其他问题不属实。其后至2023年7月,崔某红继续指使张某某冒用他人名义多次举报崔某其存在行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经查系捏造。2024年4月,崔某红、张某某因犯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有期徒刑一年。
葛某某诬告虞城县政府办公室、镇里固乡相关干部案。2020年至2023年,葛某某为多占土地补偿款,多次向信访、司法机关举报虞城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叶某、镇里固乡工作人员李某某贪污镇里固乡开发区土地补偿款2700万元等问题。经查,举报内容不实。2024年1月,虞城县人民法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葛某某立案审理。
梁园区谢集镇中心校原总支委员、德育主任尚某某诬告谢集镇中心校校长李某某案。2023年3月,尚某某根据道听途说的内容,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谢集镇中心校校长李某某存在生活作风问题、帮助他人套取国家资金、评优评先中弄虚作假收受他人财物等内容。经查,反映问题不实。2024年5月,尚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诬告陷害行为,扰乱正常信访举报秩序,严重干扰被举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坚决反对、予以纠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入排查诬告陷害问题线索,持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坚决抵制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充分彰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营造激浊扬清、奋发敢为的浓厚氛围。
开封
关于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集中整治以来,开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风治乱为民,动真碰硬开展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为强化警示震慑、提升整治效果,现将查处的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登记科原工作人员杨清魁与中介等人勾结收受好处费问题。2019年以来,杨清魁在负责抵押登记业务审核、登簿期间,以“快件费”名义先后收受银行工作人员张某某和中介人员叶某某等16人所送好处费共计40余万元,优先为其办理相关业务。2024年6月,杨清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聘用合同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许县朱砂镇敬老院原院长王运恒侵占养老人员生活费问题。2013年9月至12月,王运恒利用担任朱砂镇敬老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收取敬老院代养社会老人陶某某等13人交纳的生活费共计4.7万元未入账,并将其中部分生活费用于个人支出。2024年5月,王运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返还敬老院。
尉氏县蔡庄镇水台村村委委员兼会计郭水堂虚报冒领种粮补贴问题。2021年至2023年,郭水堂多次将村集体土地作为其本人名下种粮面积上报,先后套取种粮补贴款共计4948元,用于个人支出。2024年6月,郭水堂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三起案例分别为政务服务、养老社保、惠农补贴等领域的典型,涉案人员均已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为镜鉴、反躬自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始终做到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集中整治作为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找准“小切口”深化治理,通过解决个性问题、梳理共性问题,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持续拓展整治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扛牢监督责任、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真正把各项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严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事例,推动解决一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以集中整治实际成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焦作
焦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彰显向诬告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的鲜明导向,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刘某某诬告武陟县大封镇人民政府、大封镇派出所等行政执法部门案。2011年至2024年3月,武陟县大封镇某村村民刘某某为达到获取自住房屋补漏装修费用等目的,多次越级上访举报大封镇人民政府镇长指使司机开车撞他,大封镇派出所原所长王某某截留其赔偿款600元;因对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其儿子讨薪案不满,越级上访举报南京市江北新区顶新办事处不作为。经查,刘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2024年5月,刘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寻衅滋事罪被武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6月,刘某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闫某某诬告修武县郇封镇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杨某某案。2020年7月1日以来,修武县郇封镇某村村民闫某某因对郇封镇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杨某某处理王某某与其耕地纠纷结果不满,举报杨某某为黑恶势力保驾护航,让人免费承包27亩集体土地,找人作伪证制造冤假错案,非法拘禁打伤闫某某,抓赌博敛财等问题。经查,闫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4年6月,修武县公安局认定闫某某构成诬告陷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闫某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信访检举控告工作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更是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地方政治生态、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予以严厉惩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检举控告,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引导党员群众依规依纪依法有序有效举报,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共同维护正常的信访举报工作秩序。
党中央高度重视惩治诬告陷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惩治诬告陷害、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专题部署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联合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诬告陷害案件,有力打击了诬告陷害的歪风邪气,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愈加浓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查诬”和“澄清”相结合,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保持“零容忍”,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积极澄清正名,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以坚决有力的措施狠刹诬告陷害歪风邪气,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焦作实践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焦作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畅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渠道的公告
根据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2024年7月至10月,焦作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违纪违法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信访举报受理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资金管理方面。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白条入账、虚假列支,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不进行公开公示、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二)资源管理方面。不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不签订合同或签署不完全合同,超期发包、低价发包,以及违规占地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
(三)资产管理方面。违规处置和交易集体资产,擅自发包、出租、售卖,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以及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12388
2.举报网站:
3.来信请寄:焦作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54000)
4.来访地址:焦作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解放区人民路与政一街交叉口西北角阳光大厦东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郑州
郑州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畅通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渠道的公告
根据郑州市纪委监委开展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2024年7月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聚焦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违纪违法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信访举报受理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工程建设领域。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量身定制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串通招标代理公司或评审专家围标串标等问题。
(二)政府采购领域。拆分政府采购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量身定制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串通采购单位、评审专家确定供应商等问题。
(三)国土资源交易领域。插手干预土地利用,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操纵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插手干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使用权等问题。
(四)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无偿或超低价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集体资产资源等产权交易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或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五)医疗卫生领域。在药品器械耗材品类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获得不正当利益,在资金审批、拨付环节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招评标及采购活动等问题。
二、信访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71-12388
2.举报网站:
3.来信地址:郑州市纪委信访室(邮编:450016)
4.来访地址:郑州市百花路1-1号信访大厅6号窗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济源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关于受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7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予以发布,欢迎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1.虚列“三公经费”支出,套取资金冲销违规吃喝费用问题;
2.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一函多餐”等“吃公函”或无公函接待问题;
3.将违规吃喝费用摊派下级问题;
4.以“礼尚往来”为名在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违规吃喝问题;
5.借“酒局”“饭局”搞小圈子、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腐败问题;
6.以招商引资、商务接待等名义,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7.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奢靡浪费、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混同等问题;
8.其他违规吃喝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信访室(邮编459000)
来访请到:济源示范区综治中心纪检监察接待窗口(沁园办事处东夫大街3号)
举报电话:(0391)12388
举报网站:
http://henan.12388.gov.cn/jiyuan/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问题,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