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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静宁“5·4”杀人劫车大案实录:由算命先生“导演”的杀人案

时间:2023-08-06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一年一度的“五一”长假,古老的阿阳小城甘肃静宁沉醉在浓郁的节日气氛中。人们或三三两两上街购物,或三五成群出外旅游,情侣在树荫下私语,儿童在草地上嬉戏,徜徉于流光溢彩,享受着这安静的休闲时光。

某集团职工郭某是一个忠厚而勤劳的人,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工作之余他购买了一辆绿色“福莱尔”轿车载客营运,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平静而甜蜜。

5月3日18时30分,他像往日一样吻别妻儿驾车离家 想趁着假日消费旺季多拉快跑,他哪里想到,这一去,竟成永诀,一场噩梦正向他步步逼近,黑暗中,四只邪恶的眼睛已经盯上了他,将罪恶的黑手伸向这个无辜的年轻人,死神不期而至。

子夜,妻子赵某无法入眠,她在焦灼地等待,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仍然不见丈夫回家,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了她的心头,令她不敢去想,她拨打丈夫的小灵通,电话中一个古板的声音答到: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丈夫一夜未归,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妻子赵某将此事告诉了所有亲友,请求帮助查找,她和亲人们到处打听,却是泥牛入海,杳无音讯。直觉告诉她,丈夫可能失踪或已遇害,她怀着最终一丝希望踏进了静宁县公安局大门。

宁夏隆德,山乡惊现无名尸

接到赵某的报案后,刑警大队深感案情重大,一面向值班领导作了汇报,一面指派侦查人员深入出租车行业进行调查,并在静宁县及周边县市查找丢弃和被扣车辆,展开找寻人车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5日9时30分,他们获取一条主要线索:城川乡冯渠村张家湾壑岘发现了一辆被烧毁的微型轿车残骸,轿车残骸外形极像”福莱尔”。

刑警大队长王康明立即带领侦技人员奔赴焚车现场,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景象是:一辆被严重焚毁的轿车呈西北—东南走向的停放在麦田里,尾部依稀可见少量残留喷漆,仅剩钢质外壳,帆叶网,非金属材质均化为灰烬,车内发现消融的铝质和玻璃残留物,机身和缸体严重扭曲变形,无法辨认其实面目。技术人员曲身钻进车辆残体,进行细致的勘验,烈日下他们连续工作7小时,饿了就在地头啃几口干馍,费了巨大周折,才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清理出来,从而确定该车就是失踪车辆,并在现场提取两个可疑足迹。车辆找到了,可郭某在哪里。侦查人员对焚车现场周围 2公里以内的山林、耕地、道路、水渠进行了地毯式搜索,在现场附近开展调查走访,但未发现尸体或其他证据。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从古城派出所传来一条主要消息:宁夏隆德县公安局在本县山河乡大慢坡村梁上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正在查找尸源。副局长贾向晖迅速带领民警和郭的家属赶赴隆德,经家属反复辨认,证实该具男尸确系郭某。经两地警方勘验,郭系生前被勒颈致窒息死亡,并在现场发现指甲剪扳扣,带血的毛巾等物,据郭的家属讲,郭生前所携斯达康无线电话和670元现金下落不明。

迷雾重重,公安民警艰苦鏖战

根据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静宁县公安局认为此案是一起以图财为目的的恶性杀人劫车案,且两个现场相距百余公里,破案难度极大。为此”5.4”专案组召开专案会,通报分析案情,认为犯罪嫌疑人是男性,且为两人以上,心狠手辣、胆大妄为,年龄在16~35岁之间,熟悉现场周围地理环境及路线,分析系本地人作案,且家距焚车现场较近,有驾驶技术,有违法犯罪劣迹,载客路线系城区或城乡结合部,有钓鱼爱好,极有可能杀人当晚返回。专案组制定了侦查方案。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已经展开,一张大网悄悄撒开。

现场勘查及技术处理组三上张家湾壑岘,五赴隆德县山河乡大慢坡梁,对焚车抛车现场进行重新勘验 ,对现场周边及公路沿线可能遗弃主要物证的地点、地段进行搜索,掌握了大量物证。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组深入被害人生前单位、居住街道等地了解被害人及其亲属与他人是否有感情纠葛,是否出现夫妻感情恶化,夫妻双方是否有作风不正,品行不端、是否在工作、生活中与他人发生剧烈冲突等情况。现场周围村庄排查组以焚车现场为中心,覆盖县城、焚车现场、抛尸现场三点一线辐射周边村庄,围绕所刻画出的嫌疑人条件开展广泛排摸调查。阵地控制及线索组深入出租车?包括三轮出租车驾驶员、街道门店经营者,并对静宁县二手手机和无线电话洗号、改号、入网网点调查布控。七天来共排摸农户4553户18863人,出租车、门店从业人员、个体摊贩312人,清查公共复杂场所52家,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排查重点人员112名,审查重点线索39条,每天工作达20小时之多,度过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与犯罪分子进行着智慧、精神、毅力的较量。他们坚信:再狡猾的狐狸终究会露出尾巴。

审讯中,嫌疑人低下了罪恶的头颅。

线索一条条的发现,一条条的甄别筛选,一条条的查证,证实或者排除,深入的调查,进一步证实了侦查人员的判断:被害人及车辆离家后曾于5月3日21时许出现在北环路农技中心停车场,此后便神奇失踪。被害人为人老实正派,胆小谨慎,家庭和睦,夫妻关系甚笃,与他人无任何矛盾和感情纠葛,可以排除仇杀、情杀的可能性。经过七天的排摸调查和对被抢无线电话跟踪监视,一个重点嫌疑人浮现出来,该收网了:城关镇南关村七组农民梁小勇案发前后行动诡秘,情绪反常,此人在牛站沟经营鱼塘,胆大妄为,手辣心狠,曾有违法犯罪前科,有驾驶技术,符合所刻画的嫌疑人特征。

侦查人员迅速架网布控,于5月12日将持有被抢无线电话的梁小勇抓获。在审讯中,梁小勇要么竭力狡辩,要么三缄其口,但在他故作镇静的背后,其陈述有明显漏洞。专案组加大审讯力度,局长、政委一方面亲自参与,抽调刑警大队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突审小组,全力攻艰;一方面对其住所及牛站沟鱼塘进行谜团搜查和勘验,在梁承包的城关镇砖厂附属

废弃养鸡场院内发现一明显车辆印痕、在院内

墙壁上发现车辆碰撞痕迹和车灯碎片,通过被

害人案发前后的通话记录排查出与嫌疑人频繁

通话可疑电话。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侦查人

员展开凌厉攻势。他们以法律攻心,步步为营,针对嫌疑人凶残冷酷、狂妄自大的性格特点, 科学分析了嫌疑人的个性和心理,展开对嫌疑人的说教、唤醒了嫌疑人的良知,瓦解了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5月13日12时,顽抗了一天一夜的梁小勇终于全线崩溃,低下罪恶的头颅,长叹一声:别问了,我完全交待!遂供述了其勾结八里镇小山村个体户刘柏林、恒达纸箱厂职工王俊峰杀人劫车、抛尸焚车的全部过程。公安民警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获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刘柏林、王俊峰,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轻信算命生恶念,劫车杀人

原本,犯罪嫌疑人梁小勇?男,24岁,小学文化,农民,住城关镇南关村七组平日作恶多端,在乡邻四舍偷鸡摸狗,惹事生非。四月的一天,梁小勇忽然心血来潮来到县城大街上摆摊算卦的摊子前,想碰碰自己最近的运气。算命先生一句看似道破玄机的话让梁小勇心惊肉跳:你活不过24岁的生日?梁的生日是年底!不知是算命先生们统一了“口径”还是合该梁小勇晦气,他连看了几个卦摊,同样的说法让他感到了绝望。既而一个罪恶的计划在他心底孳生:反正是活不成了,干个大事潇洒潇洒。

刘柏林?男,28岁,文盲,农民,家住八里镇小山村四组是梁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二人沆瀣一气,常常幻想一夜暴富。为攫取不义之财,这次梁小勇决定铤而走险。四月下旬,梁小勇策划由刘柏林打电话将个体户王某骗至其所经营鱼塘,勒索现金20万,得逞后再杀人灭口。4月29日至5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柏林先后四次打电话相约王某饮酒,以便实施绑架,因王某拒绝外出,未能如愿。二人仍贼心不死,又伙同犯罪嫌疑人王俊峰?男,23岁,初中文化,住城川乡高湾村一组密谋劫车杀人。

5月3日晚,梁、刘二人携带自制钢丝绳工具,骑摩托车窜至城区,伺机作案,21时许,梁指使刘在县医院门口,以租车帮朋友收拾鱼杆为由,将郭骗至县城郊区牛站沟。在此等候的梁小勇持棒打伤郭头面部,抢去斯达康无线电话一部,尔后又驾车将郭挟持至宁夏隆德县山河乡大慢坡梁,将郭身上现金670元洗劫一空,不顾郭苦苦哀求,残忍地将郭勒颈致死,抛尸后连夜返回静宁将车藏匿。5月4日晚,梁、刘怕罪行败露,约王俊峰将所劫车辆开至城川乡冯渠村张家湾壑岘焚毁,企图毁灭罪证,逃避打击。

一桩由算命先生“导演”的杀人案——甘肃静宁“5·4”杀人劫车大案侦破纪实

至此“5.4”杀人劫车大案原因大白。此案在静宁县公安局党委精心部署,参战民警的昼夜奋战下,得以在十日内成功告破,而等待梁小勇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大唐公主诬告大伯非礼自己,竟牵扯出谋反大案纪实:最后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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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明朝洪武年间的空印案纪实:明太祖朱元璋到底杀了多少人呢

所谓,指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文书而引发的一起著名案件。这个案子在当时为震动一时的大案,而在贪污腐败并不鲜见的当今社会也因其带有重典惩贪的色彩而常被人们所提及。 不过,这件案子在惩贪方面并没有多少成效,至多是君主猜疑个性的又一次滥用罢了。 当时有一个叫郑士利的生员,他说欲严惩空印者,是因为“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郑士利传》)。其实这里说得是客气了点。 很多史料记载,朱元璋发现了盖印空白文册的事时,反应是“盛怒”,为什么呢?因为他“以为欺罔”。“欺罔”这两个字,不仅仅可以解释为空印者持空印文书欺罔百姓之意,更可以解释为空印者轻视皇权,也就是朱元璋的权威,私下偷懒,擅自盖印。 后一解释可能更贴近朱元璋的心理,因为关于空印案的不合理、不合法和它的坏处,郑士利上书朱元璋,讲得是非常清楚了,而朱元璋的反应仍然是“大怒”,根本不听劝,怀疑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反而将郑士利罚去劳改了。 这种对郑士利的猜疑,也正是郑士利以一个普通生员的身份上书指斥时事而触怒了朱元璋的一种反映。 空印案的原委是这样的。当时规定,各地都需每年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才可结项。只要数字有一丁点儿对不上,整个文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而且必须重新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因往来路途遥远,派员都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以备不时之需。这本是上知下晓的一种习惯性做法,也从来没有哪个中央衙门发布命令禁止过。 但是,偏偏皇帝朱元璋不晓得。忽然有一年他发现了这个公开的秘密,大发雷霆,便严惩所有他认为有干系的地方官吏。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方克勤也被牵连在内而死去。方克勤的儿子就是后来因反对燕王而被诛十族的“天下”。 众所周知,明代洪武年间发生了许多大案,以十三年的案、十八年的案、二十六年的案最为知名。有人加上空印案,号洪武中四大案(如孟森《明清史讲义》)。 然而,其他三案发生的时间清清楚楚,没有异词,只有空印案发生的时间却存在不同说法。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张传玺主编的《中国古代史纲》都说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 这是两本较早的大学历史教材,使用非常广泛。近年新出的樊树志《国史概要》却认为空印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这是一本带有个人风格的教材,在大陆与香港深受好评,也多次印刷。 这三套教材的编写者都是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史学专家,而对于这样一件大案所发生的时间却记载歧异,不能不令人迷惑。(汤纲、南炳文合著《明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朱元璋传”均持十五年说。) 空印案发生在的手里,关于他的传记也应有所记载。有关朱元璋的传记,最富盛名的莫过于明史专家吴晗的《朱元璋传》。这本书吴晗曾经有过四次修改,前后经历了二十年,在史料上当是精益求精。 现在通行的就是最后一次的改本,这个改本由两家出版社印行多次,坊间均可见到。在这本传记里,吴晗指出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是在洪武十五年。这可能就是空印案十五年说的来源。 查手头常用的《辞海》(1989年版,1998年第17次印刷,印数近98万),有“空印案”词条,就写明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999年版2002年印《辞海》同此。)《辞海》中“空印案”条文很可能是参考了吴晗的《朱元璋传》。 从一个用词上可以得到说明。当时,户部要考核的名目,据《明史.郑士利传》是“钱谷册书”。在比《明史.郑士利传》更早的方孝孺所作《叶伯巨郑士利传》(以下简称《叶郑传》,收入《逊志斋集》四库本)里,这个名目作“钱谷策书”。 二者记载应该是相同的,但《朱元璋传》里则说是“钱粮、军需等款项”。“钱粮”约等于“钱谷”,“军需”是否等于“册(策)书”,就很可疑。(郑士利的上书中,先言“考校的策书是两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可比”,又言“钱谷之数必须府必合于省,省必合于部,所以很难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官吏们往返户部与省府之间,“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势必耽误时间。在策书上盖印,可见策书或册书就是指登载钱粮的文书,户部要考核的也就是钱粮的数字,跟军需是没有关系的。) 在《辞海》以及前面所提及的《中国古代史纲》、《国史概要》里都说的是“钱粮、军需等款项(事)”。由此,可以看得出吴晗《朱元璋传》的影响。 吴晗在叙述空印案的时候,也注出了材料来源:“《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殊不知,《明史》这两处记载本身就是互相矛盾的。 《郑士利传》并没有直接记载空印案发生的时间,但可以推断出来。传中记载说,“时帝方盛怒……丞相御史莫敢谏。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会星变求言。士利曰‘可矣’。”同卷《叶伯巨传》就置于《郑士利传》之前,其中写道:“洪武九年星变,诏求直言。” 叶伯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上了那封著名的上书,批评朱元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气得元璋跳起来要亲手射死他。关于这次星变的时间,明末谈迁《国榷》记载是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初,其他史料都没有异词。可以推定郑士利上言正是在洪武九年,这也就是空印案发生的时间。 方孝孺也在《叶郑传》明确记录:“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但是,在《明史·刑法志》里,于记载十八年后,追述了一句:“先是十五年空印事发。”随后又提及户部核查的名目是“钱粮、军需诸事”。可以想见,《明史·刑法志》可能正是如今空印案十五年说最初的来源。 《明史》本身的记载就有歧异,该何去何从?幸好还有其他史料以资考信。前面提及的明初好官方克勤,曾在洪武八年十月被下属程贡和程的朋友杨御史诬陷,发到江浦劳改。服刑将满一年,本可释放回家,不巧发生了空印案,又被诬陷牵连了进去,于洪武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去世。 这些都出自其子方孝孺所作的《先府君行状》里,相信方孝孺不会连老父去世的日会记错。郑士利在洪武九年闰九月星变求言之前就准备上书,则空印案早于此时发生,而方克勤自八年十月起在江浦劳改的时间将近一年(《先府君行状》原文是:“终岁,将释归,会印章事起,吏又诬及。” “终岁”就是“整一年”,不能理解为“年底”、“岁终”;古代中国人的计数法是包括起止点的,故从八年十月到九年九月恰为一年。),那么将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推定为洪武九年九月,是比较恰当的。 吴晗说十五年空印案发生的时候,恰好十三年胡惟庸党案还闹得很紧张,朝廷上谁也不敢分辨。其实不然。《叶郑传》记载,“丞相大夫皆知空印者无它罪,可恕,莫敢谏”,郑士利后来上书,是持书到丞相府,由丞相将上书交御史大夫转达御前的。 这个丞相就是胡惟庸。以胡惟庸为首的朝廷官员不敢进谏,不是什么党案闹的,而是他们太了解皇帝的性情了,顶风强谏的话,岂不是不要自己脑袋了?丞相还活得好好的,空印案自然就不会发生在洪武十三年之后了。十三年后,朱元璋宣布废除丞相这一官职。 另外,还有人认为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八年。这可能跟《国榷》卷六的一条误载有关。《国榷》在洪武九年闰九月条下记有怀庆知府林方徴(《明史》中作“方徴”)上言,其中说“去年诸行省官吏悉坐空印被罪”,据此可推空印案在八年。 然《国榷》同卷又记空印事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则与前记林方徴事相矛盾,可知上言当在洪武十年。 关于空印案,有两点可以补充。第一是处罚了哪些官员?《明史·刑法志》记载是“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后来的处罚是:主印官员(即掌握印把子的人)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远方。 明代的省级地方机构有三个,即布政司(掌民政与财政)、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和都司(掌军政),三司分权,互不统属。往下的地方机构府州县,都是由布政司这个系统下来的,跟其他二司没有关系。 按《明史.刑法志》的记载,空印案中被处罚的官员都是布政司而下的官吏。其实不然,还有一种,即地方上的监察官(言臣),也就是各省按察使司的官吏。方孝孺《叶郑传》说“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后来朱元璋“竟杀空印者”。 看来,言臣中也有主印者,自在被杀之列。洪武九年六月,朱元璋已经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文中的“行省”是方孝孺沿袭旧称。 第二是到底杀了多少人?吴晗《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国史概要》也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这个数字同样可能是从《明史·刑法志》而来。 《刑法志》说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说“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所言“过当”,也许即相当甚或超过之意。空印案也如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数,故吴晗云两案有七、八万人被杀。 然而,这个估计是成问题的。方孝孺《叶郑传》说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士利兄即士原(《明史.郑士利传》中作“士元”),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官湖广按察司佥事。士原或即“行省言臣二十余辈”中的一个,幸而不是主印者,得以出狱。 郑士利在这些人入狱之初就想上书,后来为避嫌计,所以等到士原受杖出来后才言事,主要就是为留在狱里的那些死囚申辩。《叶郑传》文末说士利失败了,元璋“竟杀空印者”。贯通全文看,士原任官湖广,以从前的河南任内事牵连入狱,说明他是从湖广逮进来的,而朱元璋是按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顺藤摸瓜来捕人的。 等皇帝完成了大逮捕,也不过数百人。直到全文末尾,也不像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株连逮捕。而且,这数百人中,还有一些人被充军了。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所谓的数万之数,很可能是猜测类比之词(其他的几个大案确实杀人很多)。 退一步说,明初整个官吏阶层的人数不会太多,而跟空白盖印文书有关也只是其中一部分人,朱元璋再狠,也不可能一下子把人都杀光,弄得自己在中央做光杆司令。翦伯赞主编的《中外历史年表》说,洪武九年“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这应该是实际情形。 郑士利对于空印案的申辩与批评,有以下几点: 第一,官方文书要有效,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而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印,是不能用来为非作歹的; 第二,钱粮之数,必须县、府、省到户部,级级往上相合,只有最后到户部才能知道一个确数,而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那么就必须返回省府重填,势必要耽误时间,所以“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不足以怪罪; 第三,朝廷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禁止空印的立法,现在杀空印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四,官吏们都是经过数十年才得以造就的人才,这么轻易杀掉,是很可惜的。 第二条提到“先印而后书”,也就是“空印”,《中外历史年表》说:“元时,官府于文书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说,这是因为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发运时的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是不符合的,但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 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字。 空印是沿袭的旧法,而朱元璋对元朝腐败的吏治是很痛恨的。固然元朝旧法可能存在易于作弊之处,但在郑士利解释得非常清楚的情形下,仍处死了所有的主印官吏,显然是很可见皇帝的专制性格的。 《剑桥中国明代史》的看法是:“皇帝对任何不忠的表现都是极其敏感的。”诚然如此。朱元璋在求言诏中是这样说的:“迩来钦天监报五星紊度,日月相刑,于是静居日思。 古今乾道变化殃咎在乎人君,思之至此,皇皇无措,惟冀臣民许言朕过。於戏,于斯之道,惟忠且仁者能鉴之。 若假公济私,□(此处落一字)贤人君子之操,非所望焉。”(《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有一个地方学官曾秉正上书,大谈如何“应天心”、“慰人望”以守成,《明太祖实录》抄了近六页,全是空对空的虚道理,朱元璋却听得很舒服,以为他是忠臣,提拔做了思文监丞。 叶伯巨和郑士利就事论事,坦坦直言,却引得皇帝大怒,以为叶伯巨离间皇家骨肉,以为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将两人下狱。 后来,叶死在狱里,郑跟他的哥哥士原罚到江浦劳改。还是那个曾秉正,后来也因言事忤旨而被罢官,穷得连回老家的路费也没有,不得已,卖了四岁的女儿,弄点盘缠。 看来还算是一个清廉自守的官。可这不行啊,把女儿卖了赚路费,岂不是给皇帝的统治抹黑,与朝廷提倡的孝悌之道相违背?也是一怒之下,皇帝将曾秉正处了个腐刑!这个曾官员后来不知所终。 原来,所谓的忠奸,也不过在皇帝的一闪念之间。皇权的专制权威是万万惹不得的。叶伯巨事先曾说:“即使没有皇帝的求言诏,我也要上书,何况现在正要求言呢?”都说言者无罪嘛,一个大皇帝岂能更是言而无信? 可是他偏落得个囚死狱中的下场。郑士利也是等得求言诏的机会去申辩,却根本不被理会。而所谓的空印案,也仅仅是皇帝所激起的一场小事故而已,是根本不值得当作惩贪除恶的标本案例去宣扬的。 为便于大家理解,小结如下: 一,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既不是洪武八年,也不是洪武十五年,而是洪武九年九月。此年有闰九月,又方克勤是在十月被杀,则空印案前后持续的时间约有三月之久。 二,空印案所诛杀的官吏人数并没有数万之多,而是区区几百人。空印案的规模跟洪武年间其他三大案是无法相比的。 三,空印案中被杀的官吏不仅仅是布政司府州县的官吏,还有按察司的官。 四,空印案中户部所核查的项目是钱粮的数字,并不包括军需等其他事项。 五,朱元璋之所以搞空印案,恐怕不真是从惩治贪污作弊出发,而是认为这些官吏背着上司、背着皇帝径直用空白盖印文书对付户部的核查是对皇帝欺罔的行为,后来郑士利的上书更是激怒了他,所以“竟杀空印者”,所以哪怕是他曾经最为欣赏的好官方克勤受诬入狱,也没有放过。 六,《明史》对空印案发生时间的记载存在歧异,而《明史·刑法志》可能是空印案研究上致误的主要来源;更早的记载方孝孺《叶伯巨郑士利传》、《先府君行状》当更可采信,可用以纠正诸多误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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