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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实录:大连“太阳城”杀人案纪实,三人端枪把正要手术的经理打死

时间:2023-08-06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1996年2月24日,大年初六。午夜已过,太阳城酒楼餐厅里仍很热闹。28号桌上的七八个年轻人还在饮酒。凌晨,另外走进来两男两女,来到餐厅,坐下点菜。

这时28号桌的“缺牙”过来寒暄,邀请刚刚进来的“刘经理”到28号桌与他的朋友见见面。

刘经理过来,大家客套。刘经理逐一敬酒,敬到对面一个高个子的时候,对方并未站起。刘经理感到了不快,碰杯时把对方的酒碰洒了些。高个子二话没说,便连酒带杯一起拽到了刘经理身上。有身份的刘经理哪受过这样的待遇,正要发作。

不料想身边两人立刻把他按倒,一时间酒杯酒瓶一起朝他砸来。刘经理喊叫,高个子从身边同伴手里拿过一支五连发猎枪,奔过来,对准他的大腿连开两枪。刘经理立刻倒在了血泊中。

餐厅大乱,顾客东藏西躲,28号桌的人们大摇大摆地出了太阳城酒楼。

刘经理大腿被霰弹打得状如蜂窝,即刻被送到大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抢救。

凌晨2时,附属第一医院一楼抢救室。医生对刘经理的伤势做了紧急处置。

4时,医护人员准备把他送到五楼手术室做手术。当他们刚把刘经理送上五楼,把他推到五楼手术室外的大厅时,从楼梯口跑来三个男人。

其中一人问,这是腿给打伤的那个人吗?原因是这样的?医护人员不了解对方的身份,以为是伤者的亲友。点头说是。

对方又问,他死了吗?原因是这样的?医护人员说,人现在还没有死。

没死?这三人居然掏出枪来,呵斥医护人员,都闪开!三人冲到平车前,两支猎枪顶住车上躺着的刘经理,同时开火,刘经理身上立刻打出了几个大洞,血流如注,人已惨死在平车上。

三名歹徒逃之天天。

杀人凶犯手段之恶劣,竟然毫无人性地追到医院,把正在抢救的伤者打死——这在建国以来的刑事案例史上也是罕见的。

刑警支队接到报案,于大军支队长立即带领侦缉人员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由于抢救被害人,两个现场均受到了破坏,但他们仍然找到两处现场遗留的霰弹弹壳和部分砂粒,证明在医院使用的两支猎枪中,不是在太阳城的那支猎枪。

第二天,根据市局指示,于大军、刘乃兴组织起有20多名民警参加的专案队伍,开展侦察工作。

刘经理”身份很快查清:他叫刘建军,36岁,是大连“九龙岛桑拿中心”经理。

此人有劣迹1991年和1992年曾因涉嫌盗窃抢劫和强奸等多次被公安机关拘留处理。分析起来,“太阳城”凶杀是一起矛盾激化引起的突发性案件,是典型的“黑吃黑”。

凶手不知被害人前来,也没有预谋行凶。在此之前他们在餐厅正常吃喝,餐厅服务人员都看见过他们,这为辨认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名歹徒持枪到医院追杀,在场的医护人员以及医院的门卫也是目击者,在我们的查访范围之内。被害人被请过去,寒暄敬酒,显然与对方某些人认识。

与被害人同去的一男二女亦是要察访的知情者。

凶手深夜逃离太阳城,很可能乘坐出租车。侦察员对经常夜间在太阳城一带活动的出租车逐车访问,以查找案犯去向。

案犯为一点小事就拔枪行凶,很可能有前科劣迹,侦察人员组织现场证人在违法人员资料中寻找,并对经常涉足太阳城的有劣迹人员进行排查,搜集有关情况。

针对案犯作案后可能外逃的情况,支队发出阻截通报,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口堵截可疑人员。

这些措施组成了一张无形的网,撒向那些躲在黑暗中的杀人凶犯们。

很快,当夜的两辆出租车找到了。

一辆把人送到斯大林广场西北侧,另一辆送到兴工街附近。见证人从违法人员档案资料中提出十几名可疑分子,对现场目击者的调查也取得了主要发展。

有人反映,28号桌上的人员中好像有某某街的“老五”,另外“缺牙”可能是五五路一家酒店的经理。

顺蔓摸瓜,在当地派出所配合下,刑警二大队很快把这一地区的“老五”列出,发现其中的某老五相象,并且,某老五在前天夜里突然下落不明。

大队长宋宇(后来升任副局)、曲彬带领侦察员,侦察某老五的去向,调查某老五的交往关系。

五五路某某娱乐宫的经理王某是豁牙,特征相符,人在发案后也下落不明。

专案组对此二人的共同朋友,符合案犯特征的,进行了梳理,把一批人的照片拿给见证人辨认,采集物证,与现场提取的痕迹进行比对。

并对一些与某老五及王某关系密切的人,进行证明审查很快查清在发生枪击事件之前,还发生过另一场闹剧2月24日晚,某老五与朋友在港湾桥菜馆吃饭,与人发生了争吵。

某老五打电话叫来一批“哥们儿”,到菜馆找对方殴斗,但对方已经散去。被召集人员一部分回家,余下的人到太阳城吃夜宵,又喝起酒来,以后就发生了枪击事件。

与某老五同去太阳城的,有某某街的梁痞子,西山的小毅等。

侦察员查明二人身份。

梁痞子叫梁某某,是大连有名的“黑子”团伙?黑子即孔令久,已被枪决重要案犯之一,1992年被判刑10年,后保外就医。

小毅叫王子毅,时年32岁,他就是那个在太阳城开枪的高个子年曾在饭店持枪伤人,1995年又因流氓伤害被劳教三年1996年1月19日办理院外执行,2月24日就在太阳城行凶。

继续深入调查,摸清了参与太阳城案件的还有大宝子张伟,(绰号“大宝子,时年28岁,住西岗区胜利街,无业,曾因劣迹被劳动教养。他是持枪遍杀到医院的3名凶手之一)。

红星?杨某星,26岁,住沙河口区太原街,经营个体饭店,曾被劳动教养过)。

大维?任某维,34岁,无职业,住沙河口区马栏村,曾被判刑7年)。

参与医院追杀案的有王子毅、张伟,还有他们从家中找来的“老虎”——郑怀江

郑怀江,外号“老虎”,28岁,与王子毅同村。他其实没有在“太阳城"喝酒,是王子毅开枪击伤刘建军后,打电话召他来的。又浑又虎的他跟着去了医院行凶。

枪击案件涉及8人,这8人中有6人曾被判刑、劳教,其中人在服刑期内,8人中有3人本身是做生意的老板,另5人也都在为老板大亨们帮忙。

日常,这伙人腰挂BP机,手拿大哥大,出门坐轿车,吃喝玩乐,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或基本素质却总不见提高。动辄刀枪相见,寻衅滋事,讨债要帐,大打出手。

案件发生后,王子毅等人立刻四散逃走,隐匿起来。

太阳城案件,在大连市反响巨大,为了碰洒酒杯这样的小事就持枪行凶,谁敢进饭店吃饭?

追到救死扶伤的医院手术室门口开枪杀人,闹得医院医护人员都不敢上班,此风怎能助长?

而且死者与凶手们并无宿怨,这样的草菅人命,动辄杀人,手段又如此残暴凶狠,大连市民街谈巷议,十分愤慨。

这一案件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局局长白玉祥、副局长王在义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明确指出此案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影响市民的安全感,列为全市公案,责成有关部门全力侦破。

由于作案嫌疑人已基本查清,侦察破案重要工作是缉捕在逃嫌疑人。于大军、刘乃兴二位支队长,把工作重点放在担当此项任务的二大队的身上。

宋宇、曲彬二位大队长,带领侦察员以王子毅、大宝子、老虎为重点,帆叶网,围绕本案涉及的8名嫌疑人全面开展了缉捕工作。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他们基本摸清本案嫌疑人的各种情况,建立了较为严密的控制网。虽然不断发现一些次要嫌疑人的行踪,他们对这些人员都没有触动,而是放线钓鱼。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开始后,太阳城案件升格,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列为重点攻坚案件。

市委副书记傅毓殿亲自挂帅,抓此案的侦破工作,市局白局长,吕东辉副局长多次听取案件发展汇报,做出指示。刑警支队加强专案力量,以二大队为主,抽调专案侦察经验丰富的一大队部分侦察员参与工作。

嫌疑人长期外逃,一是需要财政支柱,二会不断打探消息。因此他们会以多种方式,与本地一些关系人取得联络。

为此,他们把这一段的工作重点放在外逃人员的联络人身上,有计划地切断部分人与外逃人员的联系,另一部分则当作诱饵,挖掘抓捕线索。

同时,对外逃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点,架网守候,进行控制。艰辛的工作换来一大批有价值的线索,特别是有关主犯王子毅的情况。王子毅逃跑的经过和前期落脚点都已查清。

3月下旬王子毅曾潜回大连,这也在我们的掌握之中。其他案件嫌疑人逃跑后的行踪以及在大连的联络人也基本做到心中有数。

6月上旬,白局长,吕副局长召开侦察会议,认为,对本案嫌疑人的侦察控制已比较全面,抓捕这伙犯罪嫌疑人的条件已经成熟。

某老五,是这伙人的纠集者和组织者,案发后他躲到了烟台并多次往返于大连与烟台之间。这一情况专案组早已掌握。现在,他成为抓捕的第一个目标。

6月20日下午,从烟台返回大连的某老五吃过午饭,悠闲地躲在甘井子区一家酒楼内看书消磨时间。这里是他的避难所,没料到几名侦察人员突然出现在他眼前。

经审讯,某老五供认其参与太阳城案件。在证据面前,也供认了资助王子毅逃跑等罪行。

王子毅等人,在案件发生当天,便途经沈阳南下到广州、深圳等地躲藏。专案人员分析,王子毅等人在南方,会与南下做生意的大连老乡接触,因而做了谜团部署。

果然,我们部署的谜团力量在广东阳江市某宾馆发现了本案主要嫌疑人“红星”。

兵贵神速,当天下午,一大队姜智友大队长带领三名侦察员便登上大连至北京的飞机,又在北京转机,直飞广州。机票手续是特办的,他们登机时离飞机起飞只差10分钟。

抵达白云机场,他们又马不停蹄乘汽车赶往阳江市,于次日凌晨3点到达目的地。他们马上找到该市刑警部门请求协助。

半小时后,阳江刑警配合姜大队找到某宾馆“红星”居住的房间,把其在睡梦中抓获。

太阳城持枪杀人案,情节最为恶劣的是王子毅、大宝子张伟和老虎郑怀江。缉捕该三人是破案的关键。

“老虎”作案后与王子毅等人走散,未去广州。5月上旬,公安方面发现他曾在市内躲藏。窝藏他的人很有神通,没两天就得到了消息,老虎也逃之夭夭。

曲彬带领侦察员围绕“窝藏者”做了大量的工作,对老虎的亲友也重新做了调查,还对老虎过去的经历和交往关系进行认真的梳理。

结果发现,老虎在旅顺学习汽车驾驶时曾结识了一批朋友,之后常有往来。

曲彬带领侦察员到旅顺开展工作,通过外围接触,了解有否符合老虎特征的人员出现过。

6月28日夜,曲彬及侦察员王庆民查出老虎近期在旅顺的行踪,认定其很可能隐藏在吴某或者李某的家中。

刘乃兴得到这个消息,十分高兴,彻夜研究抓捕方案,决定凌晨四点出发,在老虎起床前将其抓获。

在驶往旅顺的公路上,遇到大雨,这为刑警队员增加了困难也提供了掩护。

老虎是决不会想到在大雨滂沱的凌晨,大连公安局会驱车百里来抓他的。乃兴带领着四台汽车,已把雨刷打到最高速度,倾盆大雨仍把汽车风挡玻璃浇得一片模糊。

不敢提高速度,轿车不得不以30-40公里的速度,在空荡荡的旅顺南路上爬行。五点一刻,车队抵达旅顺,分两组扑向吴某和李某家。

雨并没停,宋宇、曲彬二位指挥特警队员包围了李家,亲自率人靠近李宅,敲响房门。门刚打开,特警队员就冲入房间,卧室无人,小北屋无人,厨房厕所无人。李家只有夫妇二人带一个孩子。

侦察员对李某夫妇紧急询问,得知,老虎前天还在小北屋居住,昨天傍晚,突然走了。

事有不巧,本来这与李家无关。

另外的吴家,有三个儿子,大公子恰好也是公安严打期间通缉的对象。前天下午,旅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曾到吴家,稽查其子。因而惊吓了老虎。

既然老虎昨晚才离开旅顺,一夜之间肯定不会走远。况且,这鬼天气大雨倾盆,也是老虎外逃的障碍。

刘乃兴当机立断,把刑警队员分为两组,一组在旅顺守株待兔,一组冒雨赶回大连,利用下雨天加之周日人们起床较晚的便利条件,迅速查找我方已掌握的老虎可能的藏匿地点。

早晨7点20分,刘乃兴副支队长、曲彬副大队长带领特警队员出现在沙河口区涌泉街一处平房前。主人刚起床,正为天气发愁。

曲彬等人假借理由敲开房门,直扑室内。狭窄的小屋里长条凳子上正睡着一个年轻人,特警队员早已熟悉了他的长相一—这正是老虎。

老虎睡眼惺忪就被戴上了手铐。他昨晚回来,已筹措到10000元现金,准备今天离开大连,因雨阻隔,贪懒觉没有起来,正好被刘乃兴、曲彬等人碰个正着。

老虎一脸沮丧被带到刑警支队,经审讯,供认了伙同王子毅张伟持枪到医院迫杀刘某的犯罪事实。

王子毅是太阳城案件的首犯。子夜在太阳城二楼餐厅开枪伤人的是他,纠集张伟、郑怀江?老虎持枪去医院杀人的也是他。

为了缉捕王子毅,刑警支队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追踪到广州深圳。王子毅深知自己的罪行深重,潜逃后独往独来。

他不断与大连的朋友联系,但从来不告诉自己的真实地点。3月下旬,他曾偷偷潜回大连找钱,当天就匆匆逃走。

王子毅生性狡猾,他知道公安方面会把与他关系密切的人当作工作对象,设法回避他们;专找一些过去和他关系一般,但他认为可靠的老板和朋友,与他们联络。

市局和刑警支队及有关侦察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侦察措施,基本上控制了王子毅的动向。王子毅从深圳到桂林,到北海,到苏州,到济南,到成都……专案组都能发现。

正因为如此市局领导才做出适时抓捕未到案的嫌疑人的决定。

7月5日是个夹阴天,下午一点,一辆微型客货两用车停在甘井子迎客路某号楼前。视野之内,几辆不同类型的汽车也相继分散停在路边。

这是一片新建的住宅楼群,又是上班时间,街上很冷清。

微型客货车上下来三个人,两个民工模样的外地人在穿T恤衫本地人指挥下,从货箱上卸下地板革和炊事用具,搬到一楼的一单元门前。

此时,两个提着西瓜、芹菜的年轻人路过此地,好奇地看着新搬来的邻居。那人开门,门却打不开,显然是有人在里边把门锁上了。

T恤衫敲门,里边毫无反应。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提水果蔬菜的人在一隐蔽处把他拦住,亮出公安局刑警支队的警官证,把他带到一辆轿车里。

经过一番审讯,T恤衫不得不承认,房间里藏匿的正是刚刚返回大连三天的王子毅。

因T恤比约定的时间晚来了几小时,可能引起了王的怀疑。公安方面要T恤衫再去叫门,结果还是没有反应。但隐藏在南窗下、地下管道里的侦察员都听到,屋子里有人走动、翻东西的声音。

虽然王子毅为人狡猾,这一次,他已落入了重重包围圈,想逃是逃脱不掉了。

王子毅十分凶残,身边可能有枪支凶器,在现场指挥的公安局局长白玉祥召集刑警支队和有关侦察部门领导研究拟定了先开展政治攻势,再组织强攻的攻击方案。

于大军支队长调来增援的特警队员,金州公安分局调来警犬,借来断线钳、大铁锤等破门工具。

下午两点45分,白局长下达按预定方案执行的命令。

因王子毅藏匿房间在一楼,是两室一厅住宅。身着防弹衣手持枪械的特警队员隐蔽在两屋窗外。房门两旁也各有两名特警队员,携带着警犬。

政治攻势开始,按照预定时间连续喊话—王子毅,你已经被公安机关包围了,只有放下武器开门投案,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屋里有走动声,但不是走向房门,王子毅始终没有答话。

“开始强攻!”于大军一声令下,窗外的特警队员破坏窗上的铁丝网佯攻。

与此同时,门前特警队员抡起大锤,几下就砸开了防盗门的暗锁。房门拉开,金州分局的警犬先冲进去,随之宋宇、曲彬二位大队长率领特警队员按照预定的分工区别扑向南北两屋厨房厕所。

王子毅正在南屋的床边,走投无路,做出困兽犹斗状见公安人员已经冲进来,举刀拒捕。特警队员果断地数枪齐发,将其当场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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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明朝洪武年间的空印案纪实:明太祖朱元璋到底杀了多少人呢

所谓,指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文书而引发的一起著名案件。这个案子在当时为震动一时的大案,而在贪污腐败并不鲜见的当今社会也因其带有重典惩贪的色彩而常被人们所提及。 不过,这件案子在惩贪方面并没有多少成效,至多是君主猜疑个性的又一次滥用罢了。 当时有一个叫郑士利的生员,他说欲严惩空印者,是因为“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郑士利传》)。其实这里说得是客气了点。 很多史料记载,朱元璋发现了盖印空白文册的事时,反应是“盛怒”,为什么呢?因为他“以为欺罔”。“欺罔”这两个字,不仅仅可以解释为空印者持空印文书欺罔百姓之意,更可以解释为空印者轻视皇权,也就是朱元璋的权威,私下偷懒,擅自盖印。 后一解释可能更贴近朱元璋的心理,因为关于空印案的不合理、不合法和它的坏处,郑士利上书朱元璋,讲得是非常清楚了,而朱元璋的反应仍然是“大怒”,根本不听劝,怀疑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反而将郑士利罚去劳改了。 这种对郑士利的猜疑,也正是郑士利以一个普通生员的身份上书指斥时事而触怒了朱元璋的一种反映。 空印案的原委是这样的。当时规定,各地都需每年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才可结项。只要数字有一丁点儿对不上,整个文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而且必须重新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因往来路途遥远,派员都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以备不时之需。这本是上知下晓的一种习惯性做法,也从来没有哪个中央衙门发布命令禁止过。 但是,偏偏皇帝朱元璋不晓得。忽然有一年他发现了这个公开的秘密,大发雷霆,便严惩所有他认为有干系的地方官吏。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方克勤也被牵连在内而死去。方克勤的儿子就是后来因反对燕王而被诛十族的“天下”。 众所周知,明代洪武年间发生了许多大案,以十三年的案、十八年的案、二十六年的案最为知名。有人加上空印案,号洪武中四大案(如孟森《明清史讲义》)。 然而,其他三案发生的时间清清楚楚,没有异词,只有空印案发生的时间却存在不同说法。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张传玺主编的《中国古代史纲》都说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 这是两本较早的大学历史教材,使用非常广泛。近年新出的樊树志《国史概要》却认为空印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这是一本带有个人风格的教材,在大陆与香港深受好评,也多次印刷。 这三套教材的编写者都是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史学专家,而对于这样一件大案所发生的时间却记载歧异,不能不令人迷惑。(汤纲、南炳文合著《明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朱元璋传”均持十五年说。) 空印案发生在的手里,关于他的传记也应有所记载。有关朱元璋的传记,最富盛名的莫过于明史专家吴晗的《朱元璋传》。这本书吴晗曾经有过四次修改,前后经历了二十年,在史料上当是精益求精。 现在通行的就是最后一次的改本,这个改本由两家出版社印行多次,坊间均可见到。在这本传记里,吴晗指出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是在洪武十五年。这可能就是空印案十五年说的来源。 查手头常用的《辞海》(1989年版,1998年第17次印刷,印数近98万),有“空印案”词条,就写明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999年版2002年印《辞海》同此。)《辞海》中“空印案”条文很可能是参考了吴晗的《朱元璋传》。 从一个用词上可以得到说明。当时,户部要考核的名目,据《明史.郑士利传》是“钱谷册书”。在比《明史.郑士利传》更早的方孝孺所作《叶伯巨郑士利传》(以下简称《叶郑传》,收入《逊志斋集》四库本)里,这个名目作“钱谷策书”。 二者记载应该是相同的,但《朱元璋传》里则说是“钱粮、军需等款项”。“钱粮”约等于“钱谷”,“军需”是否等于“册(策)书”,就很可疑。(郑士利的上书中,先言“考校的策书是两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可比”,又言“钱谷之数必须府必合于省,省必合于部,所以很难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官吏们往返户部与省府之间,“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势必耽误时间。在策书上盖印,可见策书或册书就是指登载钱粮的文书,户部要考核的也就是钱粮的数字,跟军需是没有关系的。) 在《辞海》以及前面所提及的《中国古代史纲》、《国史概要》里都说的是“钱粮、军需等款项(事)”。由此,可以看得出吴晗《朱元璋传》的影响。 吴晗在叙述空印案的时候,也注出了材料来源:“《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殊不知,《明史》这两处记载本身就是互相矛盾的。 《郑士利传》并没有直接记载空印案发生的时间,但可以推断出来。传中记载说,“时帝方盛怒……丞相御史莫敢谏。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会星变求言。士利曰‘可矣’。”同卷《叶伯巨传》就置于《郑士利传》之前,其中写道:“洪武九年星变,诏求直言。” 叶伯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上了那封著名的上书,批评朱元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气得元璋跳起来要亲手射死他。关于这次星变的时间,明末谈迁《国榷》记载是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初,其他史料都没有异词。可以推定郑士利上言正是在洪武九年,这也就是空印案发生的时间。 方孝孺也在《叶郑传》明确记录:“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但是,在《明史·刑法志》里,于记载十八年后,追述了一句:“先是十五年空印事发。”随后又提及户部核查的名目是“钱粮、军需诸事”。可以想见,《明史·刑法志》可能正是如今空印案十五年说最初的来源。 《明史》本身的记载就有歧异,该何去何从?幸好还有其他史料以资考信。前面提及的明初好官方克勤,曾在洪武八年十月被下属程贡和程的朋友杨御史诬陷,发到江浦劳改。服刑将满一年,本可释放回家,不巧发生了空印案,又被诬陷牵连了进去,于洪武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去世。 这些都出自其子方孝孺所作的《先府君行状》里,相信方孝孺不会连老父去世的日会记错。郑士利在洪武九年闰九月星变求言之前就准备上书,则空印案早于此时发生,而方克勤自八年十月起在江浦劳改的时间将近一年(《先府君行状》原文是:“终岁,将释归,会印章事起,吏又诬及。” “终岁”就是“整一年”,不能理解为“年底”、“岁终”;古代中国人的计数法是包括起止点的,故从八年十月到九年九月恰为一年。),那么将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推定为洪武九年九月,是比较恰当的。 吴晗说十五年空印案发生的时候,恰好十三年胡惟庸党案还闹得很紧张,朝廷上谁也不敢分辨。其实不然。《叶郑传》记载,“丞相大夫皆知空印者无它罪,可恕,莫敢谏”,郑士利后来上书,是持书到丞相府,由丞相将上书交御史大夫转达御前的。 这个丞相就是胡惟庸。以胡惟庸为首的朝廷官员不敢进谏,不是什么党案闹的,而是他们太了解皇帝的性情了,顶风强谏的话,岂不是不要自己脑袋了?丞相还活得好好的,空印案自然就不会发生在洪武十三年之后了。十三年后,朱元璋宣布废除丞相这一官职。 另外,还有人认为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八年。这可能跟《国榷》卷六的一条误载有关。《国榷》在洪武九年闰九月条下记有怀庆知府林方徴(《明史》中作“方徴”)上言,其中说“去年诸行省官吏悉坐空印被罪”,据此可推空印案在八年。 然《国榷》同卷又记空印事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则与前记林方徴事相矛盾,可知上言当在洪武十年。 关于空印案,有两点可以补充。第一是处罚了哪些官员?《明史·刑法志》记载是“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后来的处罚是:主印官员(即掌握印把子的人)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远方。 明代的省级地方机构有三个,即布政司(掌民政与财政)、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和都司(掌军政),三司分权,互不统属。往下的地方机构府州县,都是由布政司这个系统下来的,跟其他二司没有关系。 按《明史.刑法志》的记载,空印案中被处罚的官员都是布政司而下的官吏。其实不然,还有一种,即地方上的监察官(言臣),也就是各省按察使司的官吏。方孝孺《叶郑传》说“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后来朱元璋“竟杀空印者”。 看来,言臣中也有主印者,自在被杀之列。洪武九年六月,朱元璋已经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文中的“行省”是方孝孺沿袭旧称。 第二是到底杀了多少人?吴晗《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国史概要》也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这个数字同样可能是从《明史·刑法志》而来。 《刑法志》说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说“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所言“过当”,也许即相当甚或超过之意。空印案也如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数,故吴晗云两案有七、八万人被杀。 然而,这个估计是成问题的。方孝孺《叶郑传》说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士利兄即士原(《明史.郑士利传》中作“士元”),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官湖广按察司佥事。士原或即“行省言臣二十余辈”中的一个,幸而不是主印者,得以出狱。 郑士利在这些人入狱之初就想上书,后来为避嫌计,所以等到士原受杖出来后才言事,主要就是为留在狱里的那些死囚申辩。《叶郑传》文末说士利失败了,元璋“竟杀空印者”。贯通全文看,士原任官湖广,以从前的河南任内事牵连入狱,说明他是从湖广逮进来的,而朱元璋是按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顺藤摸瓜来捕人的。 等皇帝完成了大逮捕,也不过数百人。直到全文末尾,也不像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株连逮捕。而且,这数百人中,还有一些人被充军了。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所谓的数万之数,很可能是猜测类比之词(其他的几个大案确实杀人很多)。 退一步说,明初整个官吏阶层的人数不会太多,而跟空白盖印文书有关也只是其中一部分人,朱元璋再狠,也不可能一下子把人都杀光,弄得自己在中央做光杆司令。翦伯赞主编的《中外历史年表》说,洪武九年“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这应该是实际情形。 郑士利对于空印案的申辩与批评,有以下几点: 第一,官方文书要有效,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而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印,是不能用来为非作歹的; 第二,钱粮之数,必须县、府、省到户部,级级往上相合,只有最后到户部才能知道一个确数,而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那么就必须返回省府重填,势必要耽误时间,所以“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不足以怪罪; 第三,朝廷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禁止空印的立法,现在杀空印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四,官吏们都是经过数十年才得以造就的人才,这么轻易杀掉,是很可惜的。 第二条提到“先印而后书”,也就是“空印”,《中外历史年表》说:“元时,官府于文书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说,这是因为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发运时的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是不符合的,但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 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字。 空印是沿袭的旧法,而朱元璋对元朝腐败的吏治是很痛恨的。固然元朝旧法可能存在易于作弊之处,但在郑士利解释得非常清楚的情形下,仍处死了所有的主印官吏,显然是很可见皇帝的专制性格的。 《剑桥中国明代史》的看法是:“皇帝对任何不忠的表现都是极其敏感的。”诚然如此。朱元璋在求言诏中是这样说的:“迩来钦天监报五星紊度,日月相刑,于是静居日思。 古今乾道变化殃咎在乎人君,思之至此,皇皇无措,惟冀臣民许言朕过。於戏,于斯之道,惟忠且仁者能鉴之。 若假公济私,□(此处落一字)贤人君子之操,非所望焉。”(《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有一个地方学官曾秉正上书,大谈如何“应天心”、“慰人望”以守成,《明太祖实录》抄了近六页,全是空对空的虚道理,朱元璋却听得很舒服,以为他是忠臣,提拔做了思文监丞。 叶伯巨和郑士利就事论事,坦坦直言,却引得皇帝大怒,以为叶伯巨离间皇家骨肉,以为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将两人下狱。 后来,叶死在狱里,郑跟他的哥哥士原罚到江浦劳改。还是那个曾秉正,后来也因言事忤旨而被罢官,穷得连回老家的路费也没有,不得已,卖了四岁的女儿,弄点盘缠。 看来还算是一个清廉自守的官。可这不行啊,把女儿卖了赚路费,岂不是给皇帝的统治抹黑,与朝廷提倡的孝悌之道相违背?也是一怒之下,皇帝将曾秉正处了个腐刑!这个曾官员后来不知所终。 原来,所谓的忠奸,也不过在皇帝的一闪念之间。皇权的专制权威是万万惹不得的。叶伯巨事先曾说:“即使没有皇帝的求言诏,我也要上书,何况现在正要求言呢?”都说言者无罪嘛,一个大皇帝岂能更是言而无信? 可是他偏落得个囚死狱中的下场。郑士利也是等得求言诏的机会去申辩,却根本不被理会。而所谓的空印案,也仅仅是皇帝所激起的一场小事故而已,是根本不值得当作惩贪除恶的标本案例去宣扬的。 为便于大家理解,小结如下: 一,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既不是洪武八年,也不是洪武十五年,而是洪武九年九月。此年有闰九月,又方克勤是在十月被杀,则空印案前后持续的时间约有三月之久。 二,空印案所诛杀的官吏人数并没有数万之多,而是区区几百人。空印案的规模跟洪武年间其他三大案是无法相比的。 三,空印案中被杀的官吏不仅仅是布政司府州县的官吏,还有按察司的官。 四,空印案中户部所核查的项目是钱粮的数字,并不包括军需等其他事项。 五,朱元璋之所以搞空印案,恐怕不真是从惩治贪污作弊出发,而是认为这些官吏背着上司、背着皇帝径直用空白盖印文书对付户部的核查是对皇帝欺罔的行为,后来郑士利的上书更是激怒了他,所以“竟杀空印者”,所以哪怕是他曾经最为欣赏的好官方克勤受诬入狱,也没有放过。 六,《明史》对空印案发生时间的记载存在歧异,而《明史·刑法志》可能是空印案研究上致误的主要来源;更早的记载方孝孺《叶伯巨郑士利传》、《先府君行状》当更可采信,可用以纠正诸多误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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