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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寡妇清是哪位?她为什么能得到秦始皇嬴政嬴政的赏识?

时间:2025-03-27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今天小编来说说的故事。

巴寡妇清,巴是巴郡的意思,名清,她丈夫去世后,世人多称她为巴寡妇清。

她是最早已自己本命记载于正史的女性,这是秦宣、生母都没有的荣耀。

中国最早的经济史著作——的《·货殖列传》,巴寡妇清就位列其中,并且她还是唯一一位女企业家。

丈夫去世后,巴寡妇清就接手了家族企业,凭借着雄厚的财力守卫一方。

秦始皇陵中的大量水银,她就是提供者之一,家族从事的是丹穴业,也为秦始皇提供了大量丹砂。

秦始皇会对巴寡妇清那么礼遇,不仅是因为她雄厚的财力,还包含着政治军事因素。

巴寡妇清家族企业庞大,在巴蜀地区是地方豪强的代表,理所当然是朝廷要笼络的对象。

当时的政策条件下,当地的豪门大族是允许拥有产业,部族和私人武装的,所以也有人推测,巴寡妇清很有可能拥有一支实力强劲的私人武装来保护自己遍布全国的产业。

地方豪强一般都会很多的家丁及徒附,据考证,巴清家族当时的的家丁徒附可以占据所在地枳县人口的五分之一,可见她家族势力庞大。

巴清家族势力如此庞大,想要低调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秦始皇一心想要中央集权的情况下。

秦始皇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将地方豪强的私人武装全部收缴,强迫贵族与豪强迁移到别的地方,让他们无法在原处集结势力。

其中包括巴寡妇清在列的十二万户人家迁移到了咸阳,住在国家修建的宫殿中,方便监控。

虽然巴寡妇清被朝廷监控,但秦始皇还是以上宾礼遇接待的她。

巴清在咸阳去世后,秦始皇下令将其灵柩运回家乡巴蜀,厚葬在长寿龙山寨。

为了表彰她的贞洁,封其为贞妇,下令在长寿龙山寨修筑“女怀清台”,以缅怀这位让他敬佩的女豪强。

秦始皇能不顾当时的风气,为了表彰一个女子而驻台纪念,足以证明巴清在他心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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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回变的罕见秩序:曾国荃用人头堆出来

饥荒威胁之中,人心浮动是一种必然。特别是此时的山西局势原本就不宁静,捻军余部时时惊扰,与山西相邻的陕甘又爆发“回变”,对地方官员来说,稳定会秩序不仅直接关系赈灾成败,更与清王朝生死存亡攸关。 图片来源于网络 奏疏中经常有夸奖山西“民性纯良”的句子,说民众“视饿死为应受之辜,绝无强夺强劫之案”,但这只是门面话,意在衬托“圣朝”的“深仁厚泽,浃于晋民肌肤也久矣。”实情当然并非如此,对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的人讲法度本就是件高蹈的事情。而为了维护秩序,曾国荃除了以各种行动宣示朝廷的恩泽,以安抚民众,另外也采用了不少铁腕手段。 三年九月,他在给属下的书札中说:“查灾放赈,先安民心为要。……至于布散流言、匿名揭贴,断非饥民举动,必有奸宄招摇潜踪其。此清查境内无业游民为最要也。地方官果能清查,勿令聚党生事。如遇外来面生可疑之人,不准溷迹境内,庶本境之饥民,望有涓滴之赈可以度活,而不敢萌异志;各路之宵小,惮吾严密之防,无从勾结,而不敢生觊觎。消患于未然,此其时也。”一名将官向他汇报派兵巡逻的情况,他更详细指示:“拣选谨慎之兵一十六名,作为两班,每班分四起轮流稽查要路,布置最为得法。 但能使民间屡屡见有兵来,奸民自惧,良民自安。每起二名不嫌其少,若多则不敷分布,且恐益民间鸡犬之惊。惟巡哨之兵最宜安静,必须使莠民见之有畏心,不至使良民见之亦有惧心,?地方从此安谧矣。又称商贾粮车过境,任意截劫,毫无忌惮,或三五同伙拦阻孤身行客,夺抢物件。如此则粮贩无人敢来,境内之粮安得不日形缺乏?所关非细,仰即加意巡防,遇有截粮拦路行劫之案,一经拿获,即行会同地方官讯明情节确实,禀请就地正法,以安商而裕民食,是为至要。” 图片来源于网络 所谓“就地正法”,这是非常时期给予地方官员的便宜行事权力,是典型的“非常手段”,即使在当日也是违反法律之举。但同时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这种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有特殊的效果。李提摩太赴山西救灾,他目睹惨状后曾经困惑,为什么很少看到抢劫?原来“?一个村中都贴了告示,宣布巡抚有令,任何人胆敢行凶抢劫,各村镇首脑有权对抢劫者就地正法。因而犯罪现象出奇地少。” 果然,不久他就在路边看到了挂着“两颗人头的笼子”,“这是对试图暴动的人的警告。”西方文化背景下的李提摩太对此也表示了理解,他在回忆录中说,“当时的社会状况需要高压政策。” 然而,如果“就地正法”施行无度,那绝对是民众的灾难。山西旱灾中,“就地正法”有无滥杀无辜情形?不妨先看曾国荃的一个批牍。当时隰州发生窃贼杀死巡夫命案,地方官员即遵“就地正法”之令,将嫌犯处决。曾国荃在隰州呈报的公文中批道: “本爵部院前因被旱成灾,恐有不逞之徒煸惑饥民劫掠富户,,是以通饬所属,如有前项匪徒乘机倡首为乱,即行就地正法,以遏乱萌而靖地方。今窃贼杀死巡夫一案,无论事后挟嫌谋杀,或临时图财害命,总系寻常命案,自应遵照定例,填格录供,通报复审,按拟解勘,方为正办。该州前请就地正法,已属草率,即或实应就地正法之犯,亦应候示遵办,乃既经具禀请示以前,竟敢不候批示遽行正法,办理殊属冒昧,非寻常疏忽可比。本应立予撤参,以重人命,惟业据自行检举,禀请照例议处,且该州并属被灾较重,正当清查户口、办理赈抚紧要之时,未便遽易生手,姑从宽记大过三次,以示薄惩。……及嗣后遇有似此案件,不候批示擅专自便,定行严参,决不再宽。凛之!凛之!”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有了上峰“就地正法”的命令,地方官员很可能乐得简便,把赈灾中发生的所有命案都“从重从快”。这一封批牍透露曾国荃显然意识到了这种危险,所以他反复强调和训诫,寻常命案一定要回到常轨,遵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格格”起源于哪里?清朝哪些人能被称作格格?

清宫剧一直是热播剧,近几年《宫》《传》等使清宫剧再次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经典的《还珠格格》《格格》《当官》《微服私访记》《康熙王朝》等大家也历历在目,在这些剧中有一个称谓“格格”格外引人注意。 格格都戴有旗头,戴上这宽长的装饰品,之身体挺直,再加上长长的旗袍和高底旗鞋,使她们走起路来纤纤碎步,分外稳重、文雅。上面还常绣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当然相比起服饰,格格的称谓也值得探讨。 格格,实际是满语,意为小姐。是满族和清朝对女性的一种称谓,为清皇族女儿的统一称呼,该称呼最早出现在清朝的前身后金时期,这种称呼直到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在后金时期,国君贝勒的女儿称为“格格”,无定制。例如,的长女称“”,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需要指出荧屏上以康雍乾时期为背景的清宫戏中,将公主称为“格格”,是编剧者对“格格”与“公主”称谓的混淆,并不符合历史史实。此后“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亲王之女,封为“和硕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主,侧室所生女为郡君; 世子及郡王之女,封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县主,侧福晋所生女为县君; 多罗贝勒之女,亦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君,侧福晋所生女为乡君; 固山贝子之女,嫡福晋所生女封“固山格格”为县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嫡福晋所生女称“格格”为乡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在清朝,“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也可以称格格;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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