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应是清净圣洁之地,皈依佛门的尼姑也应是属于一群脱离尘俗六根清净,不闻红尘俗欲的吃斋念佛之人。怎奈佛门中也不乏哪些为了其它目的而出家的人,佛门中不恪守佛规的人比比皆是,有明一代就有详实的记载传世。明代尼姑庵里到底有哪些荒淫内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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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大卿为人风流俊美,专好的是声色二事。赫大卿在庵内玩弄四位尼姑的同时,却被四位尼姑玩弄的“自觉身子困倦,支持不来,思想回家”。四位尼姑为了能长 久拥有赫大卿,“把(赫大卿)头发剃的一丝不存”,无奈之下,赫大卿只好“做尼姑打扮,住在庵中,昼夜淫乐”,最终“死在牡丹花下”。
尼姑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武柴人可以还俗,奋进至一代女皇武则天,偶有尼姑做出淫*之举,也情有可原,但是,作为一名受戒的尼姑,偶尔尝尝鲜也就罢了,在把赫大卿折磨的乐也思蜀的时候,本应让赫大卿离去,然而,却抵挡不住性的诱惑。
在佛教经典中,一般称尼姑为“优婆夷”,民间则俗称“师姑”。而在明代正统的法律条文或典章制度文书中,则称之为 “尼僧”或“尼姑”。如明代的法律条例规定:“凡寺观庵院,除见在处所外,不许私自剏建增置,违者杖一百还俗,僧道发边卫充军,尼僧女冠入官为奴。洪武六 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嘉靖六年(1527)奏准,”尼僧道姑,发还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尽 数入官。这是官方记载称出家皈依佛教女子为“尼僧”或“尼姑”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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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儒佛道三教合流思想的盛行,乃至佛教的世俗化,无疑对尼姑的清修生活造成很大的冲击,随之而来的则是尼姑不再局蹐于庵院一隅,而是 走出庵院,进入民间,与民间闺房女子或家庭妇女结缘,进而成为民间妇女与外界交通的媒介。更有甚者,尼姑在与世俗民间交往的过程中,恋世情结日深,宗教情 感日淡,进而出现了超脱佛门樊篱的“淫尼”。这不仅是明代宗教史上的新动向,更是明代社会演进历程中出现的新的历史转向。
在论及尼姑出家原因之前,不妨将明代官方对尼姑出家年龄所作的规定稍作梳理。关于女子出家为尼的年龄,明代的法律作了基本的规定,并与男子出家为僧的年 龄限制大有差别。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建文三年(1401),更是将女子出家的年龄上升到 59岁。
与此相应,明朝廷对男子出家的年龄限制却大有不同。如洪武二十二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许为僧”。换言 之,男子出家必须是在20岁以下。这是要求幼年或少年方可出家为僧。这种在年龄上的两反规定,究其用意而言,显然就是为了使尼姑、僧人能安于清修,并保持 佛门庵院的宗教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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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引起关注的是,自明代正统以后,出家为尼者已不再遵守朝廷的法律规定。如在北京的一些寺庙中,私自剃度为尼 的妇女日渐增多。根据史料的记载,这些妇女“有因不睦六亲,弃背父母夫男,公然削发为尼”。可见,其中女尼的来源,既有已婚的妇女,亦有未婚的少女。究其 出家的原因,显然很多是因为家庭内的矛盾。每当遇到令节或每月的朔望,她们在寺院内传经说法,“诱引男妇,动以千计,夜聚晓散”
说到尼姑的来源及其出家的原因之前,不妨对整个僧侣集团的出家原因稍作探讨。清初人尤侗论僧尼出家的原因道:“今日僧尼,几半天下。然度其初心,愿不及此。其 高者惑于福慧之说,下者谓饥寒驱迫,不得已而出此。或幼小无知,父母强而使之,及其中道而悔,无可如何者多矣。”
从上面的阐述不难发现,僧尼出家,大多不是出于“初心”,而是一种被迫或无奈之举,显然缺乏纯真的宗教虔诚情感。如果转而分析尼姑出家的原因,那么明末 清初人陆衡所作的分析也堪称一针见血。他说:“每见人家妇女,或丧夫,或无子,即有夫有子,而别有不得已,辄忿然出家,薙去其发。
隋文帝杨坚为什么会被丢弃在尼姑庵?后来成就了霸业
今天小编给大家准备了此人因相貌怪异,被生母遗弃在尼姑庵,后来却成就霸业,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在中国古代的时候,有非常多的朝代,而且朝代更换的也特别快,每一个朝代都会有一个开国,这些开国皇帝都是天选之子,特别的厉害,他们仿佛就是天生的神人,都自带特别多的技能,而且天赋异禀,学什么东西都是很快的。的开国皇帝的一生经历也是特别神奇的,他建立了隋朝之后,把国家治理得非常好,让百过上了很好的日子。杨坚的经历让大家都是非常好奇的。 杨坚号称出身名门望族,是太尉杨震第14代孙,杨坚的父亲杨忠跟随大军阀略定关陇、创建政权,可以说是立下了。所以说在事成之后,杨忠的官职也是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成为了最有权势的“八柱国”之一,但是根据有关的专业人士说,杨坚的出生其实并没有那么高贵,她只是出生于普通的山东函族,为了抬高自己的出生,所以才捏造了自己是杨震的第14代孙。 在中国古代有很多开国皇帝的出生其实都是比较普通的,但是他们成为皇帝之后,为了让自己的血统看起来更加高贵一些,所以他们就会捏造自己的出生,假装自己的祖上是一些名门望族,来抬高自己的血统。 而且为了让开国皇帝杨坚的身份有更多神秘的色彩,所以史官们对于杨坚的出生也是有很多的描写,而且看起来也是特别神奇的。根据史官的记载杨坚出生在冯翊波若寺,而且在他母亲生他的时候,整个房间都充满了紫色的光,而且孩子出生之后连接生婆都被吓呆了,这个孩子头上生着龙角,而且遍体龙鳞,整个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龙人。 他的母亲看了之后,都被杨坚这个样子吓到了,即使接生婆跟杨坚的母亲说这个孩子天生异象,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贵人,前途,但是杨坚的母亲还是认为这个孩子非常的不吉祥,长成这个样子真的是特别的奇怪。吕夫人冷静下来之后,认为这个孩子养在自己的身边是特别可怕的,所以决定把他弃养。 也有很多人说吕夫人真的是特别的狠心,毕竟也是自己的孩子,但是没想到居然会这么无情地把抛弃,但是其实古代人对于这些神怪都是非常害怕的,因为他们缺少专业的知识,所以看到这样的孩子会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就在杨坚即将被抛弃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尼姑,她对吕夫人说,如果吕夫人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养在身边的话,那么愿意在尼姑庵内替她抚养这个孩子,而且这个尼姑认为这个孩子很有可能是天神下凡养在俗世间也是非常不合适的,并且说等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再送回吕夫人的府上,吕夫人念着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所以也就答应了。 在尼姑庵的时候,这个尼姑教给了杨坚非常多的技能,让他学到了非常多的知识,在几年之后,杨忠终于把杨坚接回府上去抚养了。回到自己家的杨坚,也是立刻不停息的开始了自己的学习,杨坚在此期间学习了非常多的儒家经典,而且也学习了骑马射箭各种技能。杨坚仿佛就是天赋异禀,无论是学习什么都特别的快,领悟能力非常强。 所以即使杨坚小的时候没有在府上长大,但是他仍旧是没有落下自己的功课,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跟随着自己的父亲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 在侍奉西魏、期间,杨坚受到了当时权臣以及周武帝的信任,而且他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周武帝的儿子,也就是当时的太子,所以在太子当上皇帝之后,杨坚的女儿成为了皇后,杨坚也就顺利成为了国舅。 在宇文赟快要去世的时候,杨坚借着照顾皇帝伪造了遗昭,封自己为大丞相,主理军政大权,辅佐,而且在宇文赟去世之后就完全没有人可以压制杨坚的权利了。杨建花费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就清除异己,整个朝廷都在杨坚的掌控中。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杨坚逼迫皇帝把位置给自己。所以杨坚就顺利的成为了隋朝的开国皇帝。 虽然杨坚的皇位得来并没有那么的光彩,但是杨坚在位的23年,为整个国家做出了非常多的贡献,可惜的是杨坚的儿子继位之后,很快就让国家走向了灭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明代名儒理学大师薛瑄生平事迹及重要历史贡献
薛瑄生平 薛瑄,字德温,号敬轩,山西河津县南薛里(今为万荣县平原村)人。生于明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卒于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思想家,著名的理学大师,河东学派的创始人。 薛瑄继曹端之后,在北方开创了 河东之学 ,门徒遍及山西、河南、关陇一带,蔚为大宗。其学传至明中期,又形成以吕为主的 关中之学 ,其势 几与阳明中分其感 。清人视薛学为朱学传宗,称之为 明初理学之冠 , 开明代道学之基 。高攀龙认为,有明一代,学脉有二:一是南方的阳明之学,一是北方的薛瑄朱学。可见其影响之大。其著作集有《薛文清公全集》四十六卷。薛瑄是第一个获准从祀孔庙供后人祭拜的贤哲。他的著述 《读书录》,被列入当时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的诵习教材,世人尊他为“薛夫子”。在学问上,他清修笃学,自成一派,堪称一代之宗;在为官上,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洁自守,是难得的典范。薛瑄出身于教育世家,从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开始,到天顺元年(公元1457年),陆续居官24年,大多执掌法纪,如监察御史、大理寺少卿和大理寺卿等(大理寺卿近似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其间他严于律己,勤廉从政,刚直不阿,执法如山,被誉为“光明俊伟”的清官。逝后赠礼部尚书,并谥号文清,人称文清公。 一代廉史 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明宣宗拟重整风纪,在内阁首辅等的举荐下,薛瑄被任命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并监湖广银场。湖广银场即沅州银场,辖湘西10余县20多处银矿,有民夫50余万人。这里多年管理混乱,贪污成风,亟待整治。薛瑄初上任时,深知肩负责任重大,便以唐诗“此乡多宝玉,切莫厌清贫”自警。他轮流驻于沅州、辰溪和泸溪等处,往复巡视,明察暗访,承办要案,特别是对贪污受贿者都一一上报革除官职,依法严惩。从而使府县及银场秩序井然,民众夸赞不已。他在任三年,未回过一次家。离任时两袖清风,正如他在诗中所说的那样:“莫言白笔(古时七品以上官吏都以白色毛笔代发簪,此处代称自己)南征久,赢得归囊一物空”。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薛瑄就任大理寺少卿,参与刑狱案件审理。此时,身为司礼、把持朝政的王振,为了达到结党营私、培植亲信的目的,很快便派人向薛瑄赠送礼物并约请相见,但都被薛瑄托辞谢绝。朝中重臣杨士奇等见薛瑄性情耿直,恐被王振怪罪,都屡次劝他前往王府道谢。而他却正色回答道:“安有受爵公朝,谢恩私室之理?吾不为耶!”不仅如此,群臣到东阁议事,公卿们见了王振都行跪拜礼,而唯有薛瑄行拱手礼,从此王振对他就更怀恨在心了。 薛瑄上任后尽心尽职,昭冤平反,仅四个多月就办完了在(宫廷护卫军)发生的10多起冤狱案。事有凑巧,薛瑄办案期间,遇有这样一起案件:锦衣卫有个已去世二年的军官的小老婆美貌风流,与王振的侄儿、锦衣卫行事校尉王山私通,两人想马上成亲,但军官的大老婆以三年守孝期未满为由,从中阻拦。结果引起两人不满。王山便唆使那军官的小老婆状告贺氏,说她用妖术闷死了自己的丈夫。于是由锦衣卫将贺氏扣押立案,由都察院御史狱审讯判成死罪。薛瑄发现其中有冤,多次要求经办此案的监察御史复查平反,但那些人都因害怕得罪王振而借故推诿,只好又转交刑部议处。待刑部查清确属冤案后,薛瑄便愤然对诸监察御史以渎职枉法进行了弹劾。这样一来,便引起了锦衣卫指挥马顺和都察院都御史(主管监察御史的官吏)王文的强烈不满,二人立即向王振大进谗言,王振听后大怒,便令谏官弹劾薛瑄,以对当今朝廷不满为由,定为死罪,下于锦衣卫狱中。薛瑄入狱后,许多人纷纷前往看望,但只见他泰然自若,仍手捧《周易》在专心致志地诵读。通政史李锡知道后赞叹说:“真铁汉也!”午门会审时,由王文主审提问,薛瑄当即义正词严地斥责他说:“你身为御史长官,自当迥避,安能问我!”羞得王文无言答对。薛瑄蒙冤,震动朝野,就连王振的老仆人也为之痛哭不已。王振见,只好作出退让。后经兵部尚书王伟等上抗疏申救,才免了薛瑄死罪,将他削官为民,放回故里。时过七年,也就是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这一冤案才得以平反。 薛瑄为官不但清廉律己,而且勤政爱民。他诚恳地指出:“为政以爱人为本。”“做官者,虽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不至也。”(以上均见《读书录》)他深刻阐明了爱民、养民;让民众富庶起来的重要性。他说:“财出于民,费用广则财不足;财不足则赋敛重,赋敛重则民穷;民穷则力竭,力竭则本摇矣。”(见《从政名言》)正是在这种爱民思想的支配下,薛瑄做官期间不断地为民请命,为民伸冤,动人事迹广为流传。 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复官不久的薛瑄奉命前往四川,协助巡抚佥都御史李匡平息川西苗彝作乱。期间,他亲自到各处察看民情,发现当地贪官割剥、横征暴敛,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冤抑难申,作乱主要由此引起。于是,他在作乱平息之后,便立即向朝廷奏本说:“番川远夷,但当羁縻之,不宜责以贡赋。”他列举事实说明苗彝等少数民族地区民力已竭,财力已尽,只有减少贡赋,才可不生变故。但朝廷对这一建议不置可否。一气之下,他便向朝廷提出了辞官还乡的请求。 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全国发生大饥荒。苏州、松江一带民众纷纷向富户借粮。但富户们,大抬粮价,囤积居奇,吝而不借。为此激起民怨,便发生了民众群起抢富户粮食、烧富户房子的事件。朝廷派太保王文前往查处,王为了表功,一下便查抄平民500余户,捕得200余人,并以谋反罪将其全部解京,奏请一齐问斩。不少大臣都认为这是一宗大冤案,但慑于王文权势却不敢提出异议,只有大理寺卿薛瑄向朝廷奏章辨冤。王文怒对别人说:“此老倔强犹昔!”但薛瑄却庄重地表白道:“辨冤获咎,死何憾焉!”最后经都察院官吏勘实,只严惩了为首者三四人。 明代理学大师 永乐年间,青年时期的薛瑄便在元末著名学者徐怀玉、魏希文、王素亨等人的指导下,专心攻读宋明理学,颇有造诣。从政以后,他更是勤学不辍,一有空闲,便亲自抄录《性理大全》一书(命胡广编著),认真读诵,经常深夜才眠;尤其是冬天的夜晚,他不顾寒冷,仍然燃烛苦读。他在读书中,如有心得体会,便立即记载下来,后来记得多了,便集成《读书录》和《读书续录》,两书共23卷,后成为薛瑄在理学方面的重要论著。 薛瑄推崇,在思想上总的是同程朱理学一脉相承的,但又并非程朱理学的简单延续,而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程朱理学。难能可贵的是,他在“理无穷,故圣人立言亦无穷”的思想指导下,弃旧图新,提出了不少具有唯物主义思想倾向的观点,对明中叶兴起的理学唯物主义思潮起到了首倡和先导作用。首先,他批判和改造了“理在气先”和“理、气决是二物”的唯心主义理气观,明确提出了“理在气中,以气为本”的新观点。他反复强调:“理只在气中,决不可分先后。”(见《读书录》)“理与气一时俱有,不可分先后;若无气,理定无止泊处。”同时,明确指出“理气决是二物”的说法是错误的,他说:“理与气无间亦无息。”“理气浑然而无间,若截理气为二则非矣。”(以上均见《读书续录》)他坚持气是构成宇宙万事万物最原始的物质本体的观点,他说:“天地间只一气。”“天地万物皆气聚而成形。”(均见《读书录》)以上这些论述都是非常正确,应该充分肯定的。 薛瑄一贯倡导求实理、务实用的实学思想和学风,他不但明确提出了“实学”的概念,而且赋予了丰富的内涵。他说:“人于‘实’之一字,当念念不忘,随时随处省察于言行居处应事接物之间,心使一念一事皆出于实,斯有进德之地。”又说:“为学不在多言,亦顾务行如何耳!”他在强调行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肯定了知对行的指导作用,如说:“知理而行者,如白昼观路分明而行,自无差错;不知理而行者,如昏夜无所见而冥行,虽或偶有与路适合者,终未免有差也。”(以上均见《读书录》)由于薛瑄力倡“实学”,并一生躬行实践,所以他的学说被时人称为“笃实践履之学”,他本人被誉为“实践之儒”。 “复性”说在薛瑄理学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薛瑄的“复性”说,虽积极维护程朱的“道统”观念,本质上仍然是唯心主义的,但其中也不乏唯物主义观点。如就“性”的本源来说,朱熹认为“性”是天赋,来自先天;而薛瑄则认为“性”是“理”,主要形成于后天。在对“复性”的具体解释上,朱熹指出,“复性”就是要恢复人的本然之善的天性;薛瑄却不然,他说“复性”就是要按理视、听、言、动。不难看出,薛瑄的“复性”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朱熹“复性”说的修正和完善。 教育大家 薛瑄的学说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是很大的。他通过长期聚徒讲学,按照自己的思想体系,培养造就了大量学者,创立了著称于史的河东学派。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里,河东学派不断壮大,薛瑄弟子遍及山西、陕西、河南、湖北等地,他们在弘扬薛瑄思想学说和发展程朱理学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薛瑄又是一位颇有声望的教育家。他考中进士赴京就职时,就向朝廷上奏章,提出“愿就教职,以卒所学”,然而当时未能获准。到了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因朝廷拟选称职官员,重兴学校教育,吏部尚书郭进便积极举荐薛瑄,并陈述了他的履历、学识和政绩。不久,朝廷便下诏擢升薛瑄为山东按察司提督学政道佥事,终使他如愿以偿。为此,他欣喜地告诉别人说:“此吾事也。” 薛瑄上任后,强调对学校严加管理。他要求必须按朱熹的“白鹿洞规”(系朱熹当年在白鹿洞讲学时所定,主要有五教之目、为学之序、修身之要等)办学,还规定对中途无故退学的生员,要令其赔偿在学期间所得的廪粮(供给的国库粮)。重视改变学风。他巡视所到之处,都要询问生员们是否能将所学道理付诸实践,并谆谆告诫他们,一定要“居敬以穷理,由经以求道”。三是积极倡导因材施教。他提出“诲人必随其才器而成就之”,每个生员或学行步(体育)、或学字画、或学讲诵及写作诗赋等,都只能取其所长而不能要求。某地有一生员,因家贫经常失学,几次参加乡试未中,要求退学。薛瑄便问他的老师:这位生员在春秋祭孔时干什么事?答曰击磬。他当即指出:磬是八音中最难配合的乐器,可见此生员是有用之材,不能让其退学。后来这个生员果然考中了进士。薛瑄在山东任职五年半,政绩斐然。老少贤愚对他都非常感激和仰慕。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秋他奉调赴京时,生员们,哭着远送,情景感人。 万荣平原村薛瑄家庙 薛瑄不但勤于督办学政,而且乐于教书育人。在他的一生中,有两次回故乡讲学,一次是被王振诬陷削官为民期间,一次是致仕(即退休)还乡至逝世,时间长达14年之久。尤其是第二次,他在河津县城南街的住宅中从事明理讲学,慕名从而来的求学者很多,以至馆舍都容纳不下。他拳拳以“复性”教人,论理深刻透彻,使大家受益匪浅。 薛瑄还是有素养的作家和诗人。他的文学作品有散文、杂文等260余篇,诗歌1570首,成就颇大。对于诗文写作,他曾讲道:“凡诗文出于真情则工,昔人所谓出肺腑者是也。故凡作诗文,皆以真情为主。”(见《读书录》)这就是说,凡是发自肺腑的、具有真情实感的作品,才能算得上是好作品。在写作方法上,他主张要条理明白,要注重修辞,把文章写得言简意赅;他还强调,有了高深的涵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写出好的文章。这些见解,无疑都是正确的、高明的。 薛瑄的散文、杂文大体可分为游记、随感、对友人题赠以及寓言故事等。在写作上大都结构严整,行文流畅,格调清新,寓意深刻。如《游龙门记》叙述简洁明快,写景绘声绘色,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被称为明代散文佳作,上世纪60年代曾被选入中学课本。《退思亭记》、《车窗记》都是触景(物)生情,有感而发,在揭露贪污受贿、败坏法纪等劣行的同时,不忘奉劝世人和勉励自己勤廉从政、慎言慎行,说理充分,令人。 薛瑄很爱写诗,凡行旅、登临、居住、怀古、读书、会友、赠别等,多有诗歌问世。对薛瑄的诗,清人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给予了很高评价,曾称:“大致冲淡高秀,吐言天授,往往有陶(渊明)韦(应物)之风。盖有德有言,瑄足当之。”薛诗中不乏名篇、警句,如“天连巫峡常多雨,江过浔阳始上潮。”(见《沅州杂诗》)“庶官务割剥,不念远人穷。”(见《有感》)“夜深风雪响侵门,绣被熏来睡正温;忽念中林有樵者,独惭余暖未能分。”(见《泸溪冬夜》)“宦情似水年来淡,乡思如旌日自悬。”“彤闱紫阁如天上,依旧清汾数顷田。”(见《舟中赋》)薛瑄的诗意境优美,形象生动,爱民之心,辞官之愿,跃然纸上,备受赞赏。近年,已有人对薛诗作了选编评著。 天顺元年(公元1457年)春,年已69岁的薛瑄得到了朝廷的重用,被任命为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大学士,入内阁参与机务。起初,他还踌躇满志地想为朝廷效力,每逢朝廷召见,都能坦诚直言,献计献策,屡次就行王道、重贤才、用群策等,陈述了自己的主张。但不久他便发现英宗平庸无能,对朝臣乱政束手无策,置正确意见于不顾,屈杀忠臣,并令从南国购买狮子,玩物丧志。从此,他对振兴朝政已毫无信心,想到还是“见几而作”,致仕还乡为好。于是便以老病为由接连上章,获得允准后,第四天便离开京师,踏上归程。这时,他高兴地说:“吾道则亨也(意为我所推崇的道学思想可以顺利地弘扬了)!” 薛瑄在致仕还乡以后的日子里,一面聚众讲学,一面进一步深钻细研正心复性理论,并进行更加严格的自我修养,使之达到了更高的境界。七年之后,也就是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的六月十五日,他忽觉身体不适,遂将所写文稿作了一番整理,之后伏案写诗道:“土炕羊褥纸屏风,睡觉东窗日影红,七十六年无一事,此心唯觉性天通。”通字尚未写完便,时年七十六岁。 薛喧逝世后,朝廷派官吏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次年春又颁下《奉天诰命》,根据薛瑄生前的功绩,赠他为资善大夫、礼部尚书,谥号文清。隆庆五年(1571年)九月在薛瑄逝世107年后,朝廷降旨准予从祀孔庙(在孔庙内置神主牌位,随从受人祭祀的意思),他终以精深的学问和崇高的品节,跻于名儒之列。为此,世人都尊称他薛夫子。 薛瑄是明代正统和景泰年间的朝中重臣,曾任大理寺卿和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大学士等。一位忠心事君的高官,在清醒的以民为本的思想支配下,明确地提出了“为政以爱人为本”的见解,同时又进一步把“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概括为治天下的“三要”。(均见《从政名言》)他真心实意地关爱广大民众,尽心竭力地为民解忧;提出了一项项深得民心的正确主张,演绎出一个个为民请命、为民辩冤的动人故事,实属难能可贵。 历史贡献 以“诚”待民 以“爱”感民 爱民为民,首先有一个怎样看待民众的问题。在封建社会,许多官吏都认为民众愚顽,因而责不绝口。可是薛瑄却同他们完全两样。他反对把民众看成“愚且贱”的人,而对他们一味强制和惩罚。他告诫人们说:“作官者,虽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又说:“民至愚,而神不可欺也,惟至诚以动之。”(均见《从政名言》)他提醒那些认为民众为刁顽的官吏,必须去除偏见,平和宽缓地对待他们,切不可“强民以必从”,以至招致“相伺如仇敌,两败俱伤”的严重后果。(见《送林郑州序》)以“诚”待民是爱民为民的基本要求。只有以“诚”待民,才能改变民众对官吏的认识和态度,才能使官吏真正取信于民,从而顺利地办好各种政事,并使民众得以平定安宁。薛瑄在《赠知韩城李居敬序》一文中,对这个道理讲得最清楚不过了。当初,韩城被人称为陕西最难治的县,其主要症结是“民好伺察其长之失而中伤之。”可是李公居敬在这里任了九年知县之后,民众都变得很听话,凡事容易办妥,赋税及时交纳,乡村不出变故,呈现太平景象。当李公任满要调离时,民众都苦苦挽留。为什么会有这样截然不同的变化呢?薛瑄分析道:“天下古今,民心皆同”,“吾以诚感其民,民亦以诚应;吾以智笼其民,民亦以智应”。本是自己的“诚之不足”,却归咎于“民之难治”,实在不应该!最后,他意味深长而又幽默地说了这样一段话:“有民社者,勿谓其难治,但当责其治之之诚有未至焉耳。如有不信,请质于居敬云(意为:凡管理民众的人,千万不要说民众难管,而应该常责问自己是不是真讲诚信,都有哪些做得不周到的地方。若不相信这个道理,就请去问居敬,让他作回答吧)!” 以“爱”感民,是爱民为民的重要前提。只要能以“爱”感民,爱民为民就会立见效果。薛瑄认为:“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不至也。《书》(指《书经》)曰:如保赤子(象保护初生婴儿一样),诚能以‘保赤子’之心爱民,则民岂有不亲者哉!”(见《读书录》),他在《从政名言》中还引用的话自警说:“视民如伤,当铭诸心(视民如伤,即看待民众就象看待受到伤害的人一样,不惊扰,忙救助)。”他还指出:“所谓王道者,真实爱民如子。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象孝敬自己的老人那样孝敬别人的老人,象爱护自己的孩子那样去爱护别人的孩子的意思)。上以是施之,则民爱之如父母者,有必然矣。”当他亲眼看到一些地方的民众“饱暖自足,而无一家之外徙者”的情景后,便深有感触地说:“化哓瘠为丰熟,抚疲困为安佚,致人称道,先后远近,同然一词,非尽心抚字者能然也(意为:把坚硬瘠薄的沟坡变成庄稼丰熟的田地,使疲乏的人成为安逸的人,为此受到称赞,前后远近,异口同声,若不是尽力关心抚爱民众的人,会是这样吗)?”(见《送永和汤大尹序》)如果为官者真能爱民如子,那么,民众也定会视官如父母,道理就是这样简单而浅显。 关注教化 先复民性 薛瑄提出的“复民性”,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教育感化,使民众明白义理,进而形成淳正的社会风尚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化民众也是爱民为民的一件大事。 薛瑄把教育感化民众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他说:“民不习教化,但知有刑政,风俗难乎其淳矣。”(见《读书录》)又说:“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还说:“民心至柔,真有不可强者,惟顺其心而道之,则无不以矣(意为:民众的心性一般都是很柔顺的,如果真有很强硬的人出现,只能是顺着他的心性加以引教,这样就不会有不服从的了)。”(均见《从政名言》)他在诸多论著中,一次次表彰了重视教化民众的州县主事者,他称韩城知县李居敬正是因为能向民众“告以孝悌忠信,敦本厚俗之道”,“辞气恳恳,出于诚实,民为之感动”,从而使民众深为满意,取得了显著的政绩。 薛瑄在教化民众、明白义理方面的要求很多,这里着重提及以下几点: 一是注重正心。就是要尽力保持心地的纯洁与正直。薛瑄一再强调正心的重要性。他说:“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王道不过如此。”他指出“心术不正,则事事不正。”(见《读书续录》)怎样才能心正呢?首先要重诚信,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其次要守本分,就是指“非理勿视,非理勿听,非理勿言,非理勿动”;再就是要当君子而不当小人,因为“君子取人之德义,小人取人之势利。”(见《读书录》) 二是讲求伦理。薛瑄在《戒子书》一开头就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伦理而已。何谓伦?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者之伦序是也。何谓理?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之天理是也。于伦理明而且尽,始得称为人之名。”这就是说,遵从伦理应是做人的起码要求。以上所讲的伦理虽然多属封建礼教,但于当今继承传统仍有参考价值。 三是存天理,灭人欲。天理是指大公无私,是指仁、义、礼、智的天性;人欲是指自私为己,是指耳、目、口、鼻、百体的嗜好。薛瑄就此谈自己的切身体会说:“思天理,则心广而明;思人欲,则心狭而暗。”(见《理学粹言》)他认为人欲就象“寇敌”,会伺机而入,须严加防范;他指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认真察省和克尽己私,能身体力行。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教育感化民众,薛瑄一直持“正己以正人,修己以治人”的观点。他在《送朱知府赴任序》一文中颇有感慨地说:“己正而左右僚吏正,部属正,以致庶事无一之不正,…所谓千里之民,熙然相与以宁者,有必然矣!”为此,他一再叮嘱官吏们,一定要加强修养,严以律己,以高尚的品德、端正的行为,率先垂范,力求教化民众取得更好效果。 力倡省财 蓄养民生 薛瑄提出的“养民生”,是基于“民为国之本”的思想认识,为“扶本固本”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他认为养民生—— 一要注重安定民心。而要安定民心就得切实帮助民众求得饱暖和安乐。他在《送长芦陈副运序》中说:“足用在乎理财,理财在乎安人。人安矣,财用宁有不足者乎!”当他体察民情时,每到一处都要现场询问收成是丰是歉、民众能否饱暖、赋税是否交纳、有无流离失所者、有无被官吏富豪盘剥情事等,凡与民众休戚相关的“疾苦隐伏”,都要弄个。遇有“精心励饬,以民事为己任…民食或艰,即为之纤悉经纪(仔细安排料理之意)”的官吏,他便热情地赠文鼓励。同时,也对那些不关心民众痛痒的官吏严厉谴责说:“睃人益己,视民之饥寒流亡,略不加恤,此诚何心哉!”他还殷切希望广大民众能够“既庶且富”。为此,在《策问五十八道》中,就提出了开垦荒地、引水灌溉、教民种稻等有利于富民的良策。 二要注重爱惜民力。主要是指节省财务费用。他在《从政名言》中透彻地分析道:“财出于民,费用广则财不足,财不足则赋敛重,赋敛重则民穷,民究则力竭,力竭则本摇矣。”他还借用陆宣公的话说:“民者,邦之本;财者,民之心。心伤则本伤,本伤则枝干凋悴,而根柢蹶拔矣。”(见《唐陆宣公庙记》)为了省财,他告诫人们:“节俭朴素,人之美德;奢侈华丽,人之大恶。”(见《从政名言》)并对自己严加要求,在“以俭养廉”方面为大家作出了榜样。 和省财紧密相关的就是要少收赋税。薛瑄竭力主张实行薄税,以便给民众以休养生息的机会。他指出:“取、与是一大节,其义不可不明”,关键在于“取之有法”。(见《理学粹言》)他一再叮嘱:征收赋税,要注意宽缓行事,只有这样才能顺随民意,不落怨言。他坚决反对乱收苛捐杂税,加重民众负担。景泰元年,他在协助四川巡抚佥都御史李匡平息苗乱时,曾亲赴苗、彝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寻访民众,了解作乱情节。他发现那里由于“庶官务割剥”,民众,实属“官逼民反”。为此立即向李匡建议说:“与其振威武以服其外,不若布诚信以结其心”。苗乱平息后,他又积极向朝廷奏本,指出“番州远夷,但当羁縻之,不宜责以贡赋。”他针对当地民穷财尽的具体情况,请求朝廷减免民众所交的贡赋,以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没料到朝廷对他的本章竟置之不理。于是他耿耿于怀地慨叹道:“求言未若用言难,不用忠言亦等闲。”(见《读史》诗)因一时思想想不通,便索性向朝廷提出了辞官回乡的奏请。 河津莲池公园“文清阁” 秉公执法 辩白民冤 薛瑄多年担任执掌风纪的官吏,他始终正以立心,廉以律己,刚直不阿,秉公执法,亲自察审了大量诉讼案件,使贪赃枉法者得到应有的惩处,使无辜含冤者一一还清白之身。 首先,他认为,每个风纪官吏都应认清自己的使命和职责,从而恪尽职守,从严执法。在《柏台春霁序》一文中,他把风纪官吏的职责概括为“剔拔奸蠹,扶植善良,以澄肃一方之官吏”。在《山东按察司题名记》一文中指出:“凡任御史按察者,于百司之邪正,庶狱之冤疑,既得扶抑而伸理之;至于国家大小之政,生民休戚之情,又得条陈其得失而疏通其壅蔽。”他希望所有风纪官吏,都能尽力“剔去牟蠹(大贪),保惠良善,使单民弱夫,咸得伸眉吐气,而不为豪横所顿摔遏抑(欺压之意)。”(见《送刘佥宪之任序》)正因如此,他强调说:“天下之狱,自古不得其平者多矣,掌刑者可不择其人乎!”(见《从政名言》)其次,他就自己的体验指出:“不欺君,不卖法,不害民,此作官持己之‘三要’也。”(见《从政名言》)不害民就是要爱民为民,就是要把法纪当作保护民众的工具。他说:“狱清而民心乐,则和气应而有以培固国家之根本。”(见《送刑部郑侍郎序》)在他的执法实践中,真正做到了对贪官污吏嫉恶如仇,严惩不贷;对民众心存怜悯,有冤便尽力辩白平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