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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期的青苗法是什么内容?又是哪些真相导致失败的?

时间:2023-08-14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青苗法是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接下来小编带你详细了解古代原因,一起看看吧!

  是在原来的常平制度上,将官仓储粮折算成本钱,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贷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用来缓解民间高利贷泛滥的情况,同时可为朝廷增加财政收入,从而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目的。可以说“青苗法”的出发点是好的,可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了问题,不但没有达到惠民的目的,反而成了苛政。

  王安石

  青苗法的具体内容

  在青苗法出现之前,朝廷为了解决百姓负担,重要采取的是“常平制度”。重要做法就是:在丰年时,帆叶网,适当抬高粮食价格大量收购,防止粮食降价导致百姓受损;在荒年时则适量降低粮食价格大量抛售,平抑粮食价格,接济百姓。这便是“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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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随着时间进展,“常平制度”的不足也开始显现,一是效果不显,由于用来调节粮价的官仓太少,覆盖区域极为有限。二是地方缺钱,由于北宋时期财政制度的影响,地方财政本就比较窘迫,而常平的钱粮又经常被三司和转运使挪用,导致“常平制度”根本无法执行。三是官商勾结,导致该项制度失去了原来的作用。

  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在王安石主持之下,“青苗法”开始颁布施行,其重要内容是:常平、广惠等官仓各以一千五百万石钱为本,粮食也全部由转运司兑换成现钱,将现钱贷给需要的广大农民,如有剩余则贷给城市坊郭户。申请贷款时,需要以五户或十户结成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区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青苗法”的出现,就是为了弥补之前常平制度的不足。由于之后出现了影钱粮贷出而导致灾荒时无钱粮救助的情况,于是又规定官仓一半借贷,一半继续实行“常平制度”。如此一来,朝廷可以通过“青苗法”获取利息收益,解决地方缺钱的问题。同时又通过设立专门的负责部门,解决了钱粮被挪用的问题。

  “青苗法”为什么失败,先天不足和执行问题

  青苗法的失败,是由该制度的先天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共同导致的。

  先天不足:这项制度看似没有问题,实际上却存在两个致命漏洞。一是时间问题。从“青苗法”的内容不难看出,百姓贷款时间为正月和五月,而两次还款时间则为五月和十月,如此一来,五月时百姓既需要贷款,又需要还款,百姓负担并没有减轻。二是需求问题。青苗法原来是为了在百姓青黄不接时予以应急,然而由于采取十户为保的模式,下等户有需求却没有还款保障,而上等户却没有借款需求,如此一来,要么下等户因无保而无法借款,要么上等户因下等户牵累而被迫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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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问题:“青苗法”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诸多缺陷,恐怕是王安石没有料到的。一是变相加利。虽然朝廷规定以20%收利,最高不超过30%,但在实际执行中,官员们为了获得利润,于是利用官府的权力变相增加利息,反而加重了百姓负担。二是考核缺陷。为了确保“青苗法”的推行,朝廷采取的考核方式是查看该地区放款数额,结果底层官员为了邀功,便强迫百姓借贷,结果原来不需要借贷的富户也不得不借,反而变得更穷了。三是官员贪婪。其实“青苗法”是当作“常平制度”的补充出台的,结果官员为了获取利益,不再使用“常平制度”,全部改由现金借贷,结果一旦遇到灾荒,官府根本拿不出救灾的钱粮。四是还款问题。有的百姓借款之后还不起,而官府又不像个人那样可以推迟还款,如此一来便出现了很多强行追债的现象,搞的民怨四起。五是执行不力。被王安石提拔起来的官员,执行“青苗法”可谓不遗余力,然而很多反对派和看到“青苗法”弊端的官员却故意懈怠执行。此外,由于经济条件差异的问题,富足一些地方推行起来相对较为容易,而贫穷的地区便很难予以推行。

  可以说,出台“青苗法”的意图是好的,可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弊端,反而搞的民间怨声载道。迫于压力之下,“青苗法”最后于元祐元年(1086年)停止执行。

解析历史:宋朝名将岳飞因何事差点两次打死人

打败和剿灭了李成、戚方、曹成等数支土匪劲贼后,累战功已至落武阶宫中卫大夫,超升正四品的镇南军承宣使,威名远扬,震慑敌胆。绍兴二年(即公元1132年)七月,宋高宗又让岳飞兼任了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负责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的差遣。同时,又将驻守蕲州(今湖北蕲春县)的统制李山,屯扎江州(今江西九江市)的统制傅选两支部队并入。这年十二月,宋高宗考虑到岳飞任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全面负责淮南西路舒州和蕲州的防务,兵力严重不足,便再命江南西路兵马钤赵秉渊将驻守在洪州(今江西南昌市)的一万多兵马并入岳家军。可是,赵秉渊却死活不肯奉诏。之所以这样,主要还是他怨恨岳飞。两年前的一次宴会上,岳飞心情畅快,喝高了,酒醉之下,差点打死了赵秉渊。(“飞因饮酒大醉,殴击秉渊几死”)这件事后,赵秉渊老死不跟岳飞来往。接到宋高宗的命令,赵秉渊心存芥蒂,死活不肯交割军队,而托人转告刘光世,由刘光世出面向宋高宗提出申请,将自己的兵本马改隶在他的部下。醉打赵秉渊,其实已经是岳飞第二次酒后伤人了。岳飞第一次醇酒打人,发生在他的少年时代。那时,岳飞武艺刚刚练成,得到了家乡所在一个市镇长官的爱慕,被聘请到镇上做了一名游徼。游徼的职责是“逐捕盗贼”,类似于现在的巡警。那会儿,岳飞年少,血气方刚,好喝酒,且常喝得酩酊大醉,醉酒后常闹事。史书载其“尝为人庸耕,去为市游徼,使酒不捡”。“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啸傲凌沧州。”诗仙才情在酒的激发下更显豪迈。少年岳飞仗着年轻气盛、身手不错,对饮酒从来不加约束,却又未能在酒的助兴下一展才华,反而因贪而差点酿成祸事。他低估了贪杯的害处。有一次,酒后把人打翻在地,他这个练家子酒后无法控制力度,出手很重,几乎把人打死了。看着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的受害人,岳飞的酒一下子就醒了,全身直冒冷汗,家也不敢回,闪身走人。逃避,是涉世不深的少年犯错后的第一反应。而这次“使酒不检”的行为导致岳飞被迫离开了父母,走上了一条亡命天涯的道路。当年的岳飞是怀着怎样忐忑的心情,身无分文地开始的逃亡生活啊。以至于多年以后,的岳飞每回忆起这段不堪回首的经历,无不为自己年少轻狂、使酒任性的行为悔恨不已,他向部属解释自己长期滴酒不沾的原因,说,“某旧能饮”,“尝有酒失,老母戒某不饮。”这次赵秉渊拒诏,也让岳飞想起母亲曾经的告诫,懊悔万分,发誓彻底与酒绝缘。不过,后来,差一点岳飞就要破酒戒了。那是在郾城、颖昌两场大捷之后,岳家军士气高涨,大家纷纷底座,拿下东京,就在指日之间。岳飞受此感染,也,吩咐部下封烈酒、备长车,即日,一举荡平敌巢。他说:“此行杀虏人,直到黄龙府,当与诸君痛饮!”发誓彻底与酒绝缘的岳飞准备在大功告成之日,喝个一醉方休。的确,这两场硬仗过后,位兼将相,大权独撑,是金国国内实力派——兀术已经蔫了,金军的士气几近崩溃。素称“虏之黠酋也”的乌陵思谋甚至无法制约部众,只好哄他们说:“先不要轻动,待岳家军来了再投降罢。”不但乌陵思谋,金军猛将独眼狠人韩常也扛不住了,“密遣使,愿以其众五万降”。另外,金军的统制王镇、统领崔庆、将官李觐、秉义郎李清及崔虎、刘永寿、孟皋、华旺等汉将,表现得极为干脆,连夜率军投到了岳飞麾下。金国禁卫军龙虎大王麾下的忔查千户高勇之等人也纷纷举旗来降。被拘留在金国的宋使洪皓写回国,称:“顺昌之败,岳帅之来,此间震恐。”岳家军士气高涨,拿下东京,就在指日之间。然而,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宋高宗偏安一角,连发12道金牌将岳飞召回,并以金国的意愿和冤杀岳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解析:盘点宋朝的几起典型女性离婚案

是一个女权相对开放的朝代,那个时候的离婚现象也变得多了起来。那么宋朝的女性在离婚方面到底处于什么地位呢?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1、因受冷落而离婚 时期的重臣夏竦在发迹之前娶了一个妻子,后来夏竦逐渐身居高位,就开始宠幸小妾,对杨氏不理不睬。 杨氏很不服气,多次找夏竦理论,但毫无效果,于是杨氏决定和夏竦决裂。 她联合自己的弟弟去开封府检举夏竦做过的一些不法之事,双方的亲友团也加入了“口水大战”,两人的母亲还公然对骂起来,差点儿让夏竦名誉扫地。 宋朝的文人最怕的就是舆论压力,在御史台(相当于现在的纪委)的干预下,杨氏最终成功和夏竦离婚。 2、因夫“丑”而离婚 这实际上也是一起“骗婚”事件,事情是这样的: 时,国子监生祖无择看上了美貌的徐氏,便上门提亲。徐氏有一个条件,就是要亲眼目睹祖无择本人才决定是否同意。 而祖无择长相丑陋,害怕徐氏看不上,就耍了一个心计。他让长相俊美的同舍生(住一个寝室的同学)冯光世故意从徐家门口路过,让徐氏误以为冯光世就是他。 徐氏果然上当,等她嫁过去发现祖无择本尊相貌时,差点儿没吐出来,忍无可忍的徐氏最后提出了离婚。 3、因夫“穷”而离婚 南时的一个乡官(相当于现在的村官)向滈,他的岳父嫌他太穷,直接将自己的女儿接走,准备嫁给另一户人家。实际上并不是向滈有多穷,而是岳父看上了另一个有钱人。 这明显违背了宋朝的法律——《宋刑统》,拿现在来说就叫“重婚罪”。 还好向滈的妻子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她不愿意和向滈离婚,竟不顾父亲反对,又跑回夫家和向滈过了一辈子平凡日子。 4、因夫“病”而离婚 因病离婚,这个有点儿不道德,但这里说的病不是身体方面的,而是精神方面的,即精神病。 时有个妇女叫阿张,她因为丈夫朱四精神失常而提出离婚,但官府发现:朱四并非阿张所说的那般“精神失常”(估计是间歇性的)。但阿张一口咬定朱四精神有问题,并坚决主张离婚。法官最后没办法,只有各打五十大板,判定双方离婚的同时,杖责阿张六十,以儆效尤。 5、因夫“恶”而离婚 北时,有一个叫王齐叟的人,喝醉了酒后辱骂老丈人,老丈人忍无可忍,要求女儿与之离婚。官府毫不犹豫,准! 6、因夫“渣”而离婚 这起离婚案的女主角是著名女词人——李清照,李清照因为第二任丈夫张汝舟有家暴而提出离婚。其实,张汝舟人品还很差,贪赃枉法,还觊觎李清照的家产。最终官府宣布双方离婚,张汝舟被发配。 7、因夫“远行不归”而离婚 这起离婚案的男主角就是著名的爱国英雄——。岳飞早年的时候,生活不稳定,几次投军都铩羽而归。而岳飞的原配(岳云的生母)因为岳飞多年不归,竟向当地官府提出离婚,和别人跑了。 这种情况在当时是允许离婚的,只要丈夫3年未归家,妻子就有权离婚。刘氏抛弃自己的孩子和婆婆(岳母),经过2次改嫁后,嫁给了手下的一个小军头。 谁知后来岳飞,几乎和韩世忠。韩世忠差人叫岳飞随时来取刘氏,可这样一个不能的女人,岳武穆又怎会再要她呢? 随机文章谁知道朱允炆最后怎么了?常见木桶定律在生活中的体现,人要成为明灯而不是短板美国超级黑科技tv-8核动力坦克,克莱斯勒打造水陆两栖核战坦克宇宙黑洞里面是什么,黑洞的坍缩会使得地球灭亡/宇宙爆炸揭秘猪为什么是蛇的天敌,毒蛇面对野猪无处下口/野猪抗毒能力强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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