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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赐死年羹尧后 雍正又是如何对待他的80个妻妾的

时间:2023-08-11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年羹尧死后的故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九重三殿谁为友,皓月清风作契交。”——雍正《花下偶成》

  近年来,《甄嬛传》因为妆造细致、剧情精彩而被很多人封为宫廷剧经典。其中由蒋欣饰演的华妃更是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提及此就不得不提到她的哥哥年羹尧,众所周知年羹尧最后被雍正赐死,不过你知道雍正是怎么对待他的80个妻妾的吗?下面我们不妨来简单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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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和年羹尧

  据悉雍正是清朝的第五位君主,他在康熙帝王二废太子胤礽之后,开始筹谋储君之位,最终于康熙去世后顺利继承帝位。

  雍正在位期间,他曾做出了不少为国为民的政举,是清朝非常有名的一位贤明皇帝。可以说雍正当时所施行的一系列社会改革,为康乾盛世的延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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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羹尧则是雍正时期的一位有名大臣,此人凭借从龙之功以及个人出色的军队才干,在雍正即位后曾平步青云。

  他一度官至四川总督、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加封太保、一等公。可以说是当时炙手可热的人物,只不过在1725年的时候,年羹尧被削官夺爵,赐令自尽。

  雍正为何容不下年羹尧

  由于雍正前后期对年羹尧的态度转变非常很大,因此吸引的不少人开始查阅资料,希望搞清楚年羹尧为何会为雍正所不容。

  而当我们细致了解二人的纠葛之后就会发现,年羹尧实在是太不会审时度势、察言观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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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康熙帝王在世的时候,年羹尧便在与胤禛的接触中意识到,此人有很多的概率成功夺嫡。

  于是年羹尧便非常坚定地站在了胤禛身后,后来胤禛果然顺利继承大统,而年羹尧当作雍正帝王的忠实拥护者,自然也受到雍正的重用。

  并且在雍正为政期间,年羹尧还立下了赫赫战功,如果年羹尧懂得以退为进,说不定他最终还能有一个不错的结局。

  这可惜他当时被泼天的权势迷了眼,在进京述职的时候,年羹尧一路接受官员跪拜,搞得就好像自己才是帝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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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在他任职期间,年羹尧还一直在“卖官鬻爵”,导致朝堂上很多人都不敢与其相对,各地官员更是想方设法地巴结他。

  雍正本身就有着多疑的毛病,看到这样一个年羹尧,自然恨不得赶快弄死他,以幸免自己的根基被动摇。

  结果

  等到1725年的时候,雍正帝王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他一步步收回年羹尧手中的权利,最终顺利瓦解了年羹尧在西北的党羽。

  历史的朝堂非常有意思,向来都是“东风压西风,西风反之”,因此在意识到帝王的小心思之后,官员便顺势而上,例举了年羹尧的九十二条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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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见到这份陈罪书非常气愤,直接赐死了年羹尧,至于他家中那80位妻妾,还有年羹尧的女儿,则全部被削籍为奴,世代流放边疆。

  这样的手段可以说是极其残忍,家眷们在被流放的路上死伤无数,等到达目的地之后,活下来的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清朝迷雾:咸丰帝王为什么不重用曾国藩?

以夜继日的忙,结果前线送过来的奏折,不是说这里让人给捅了一刀,就是说那里挨了一棍,,的自信心大受打击,都不怎么敢相信自己也能赢了,直到的崛起。湘潭大捷点开了喜庆的炮仗,然后岳州、城陵矶,甚至是武昌克复的捷报都接踵而来,让人几乎有应接不暇之感。那情景,仿佛是倒霉了一千年,眼看着就要转运了。 原来人生也可以充满着温暖!要说在籍官员办理团练的不止一个,包括曾国藩在内,合计共有四十五人之多,然而除了曾国藩,没有一个整出样子,不是半途而废,就是销声匿迹。曾国藩成了今年的主打款,一众官员中,就数他最帅,帅得一塌糊涂,帅得无边无沿。依稀还记得在京时,这家伙跟打了鸡血一样,拼着命往上递意见书的情景,也幸亏当初留了一手,要不然,现在纵使能收到礼包,也得落下一个不会用人的恶名。显然这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得赶紧用,重用。网络配图 尽管曾国藩当初出任时,,守孝期间不接受奖励或升职,但咸丰仍授他以署理湖北巡抚一职,并赏戴花翎。署理的原因,就是考虑到曾国藩尚在守孝期间,一旦守孝期满,代理即可转正。然而仅仅七天之后,咸丰又急匆匆地收回了这一任命。具有戏剧性的转折出现在一次君臣谈话之后,谈话的主角,一个是咸丰,另一个是军机章京彭蕴章。军机章京不是军机大臣,说穿了只是军机处的文书,专门帮着军机大臣们抄抄写写,比如王鼎案中那个给穆彰阿通风报信的陈孚恩,就是军机章京。由于军机章京实际参与了机要,所以也被称为“小军机”。 彭蕴章的诗文很有些名气,一辈子写了很多书,若是一本本码起来,比他人还高哩,然而此人有学问归有学问,却是食古不化,在政务上迂腐得很,是一个“有学无识”的典型。咸丰跟他聊天,起初只是想抒发一下自己的好心情,没指望从这个木讷的小军机身上得到什么高见。咸丰说:“你想不到吧,曾国藩这么一个书生,竟能建成奇功。”彭蕴章当然也是书生,这话听了足以让他浑身醋味儿乱冒。 于是来了一句:“曾国藩不过是前礼部侍郎,一个老百姓罢了。小小老百姓,在乡间竟然能够一呼百应,随者以万人计,这恐怕不是国家之福吧。”就是这么的一句话,让咸丰脸色大变,沉默了很长时间。 很多人将咸丰的防范心理归结于“满汉藩篱”:曾国藩是一个汉臣,一个汉臣具有如此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手中又掌握兵权,对皇帝当政的王朝来说,当然不是什么好事。网络配图 应该说,有这个因素,但并不能概括全部。用汉臣掌兵权并非没有先例,比如横跨、、三朝的名将就是一个典型。当时雍正任用岳钟琪,谣言,仅雍正自己收到的举报信就满满一筐,说他是的后代,要替祖先报“宋金之仇”云云,雍正根本就没有予以理踩。 其实很多时候,忌谁不忌谁,跟出身没有多大关系。康熙时期的(满),雍正时期的(汉八旗),谁是纯汉臣?他们的下场可比岳钟琪惨多了。因为是汉臣,就想着要给对方穿小鞋,那是后人太小看这些清代皇帝了。其实在曾国藩之前,江忠源追根溯源,也是手握兵权的湘军将领,不照样得到咸丰的信任重用,还被授之以安徽巡抚? 这件事应该说是个案,其中彭蕴章的话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他抓住了两点,一是咸丰已经被下面的造反造怕了,生怕一不小心再跑出一个什么“秀全”来跟他捣乱,二是咸丰一向非常看重湖北的战略地位,认为它的作用和价值还远在广西湖南江西诸省之上,潜意识里就不愿将如此重镇轻授于人。网络配图 在咸丰眼里,曾国藩与江忠源虽都出自于湘军,但两人并不相同,江忠源的定位主要是武将,任务就是打仗,曾国藩却有号令一方的作用,他举办湘军的时候,虽有个湖南帮练大臣的名义,其实是赤手空拳,凭什么能一下子拉起如此大一个摊子呢?如果让他长期据守湖北,谁又能担保他不会黄袍加身,成为下一个“曾秀全”? 咸丰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咸丰决定收回成命,改任曾国藩为兵部侍郎,专办军务--反正打仗要紧,就是让你当湖北省长,估计你也没那闲工夫。可话不是这么说的,咸丰的朝令夕改,不可能不引起曾国藩的疑惑。在从其它渠道得知个中内幕后,他的心顿时就沉了下来。 在这种内乱频繁的情况下,要趁机跳出来自己做皇帝的人估计不计其数,足以让你防不胜防。人心之复杂难测,是谁都说不清楚的一件事,因此咸丰就对曾国藩不太放心,而且这种心理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难以消除。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清朝官场轶闻:康熙朝曾有人当官两年被罚薪六年

看过剧的人,尤其是看过《九品芝麻官》的人,可能会以为清朝的司法官吏威风大得很:衙门一开,两旁差役手持棍棒,敲打着地面,一声声“威武”,制造一种肃杀气氛,吓得小民们战战兢兢,两股战战,然后大人坐在上面用惊堂木一拍,或者将竹签往下一扔,好不威风。 然而,历史永远比戏曲复杂;存在永远比虚构深沉,真正的清朝办案官吏,又是怎样的面目和心态呢? 积案官员处理延期四个月以上便有处罚,尤其是命案与盗案 从法律层面而言,清朝关于官吏追究责任的法律条文具体有:《钦定吏部处分则例》和《钦定六部处分则例》,涉及面很广,内容也很细致,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网络配图 我们看看清朝康熙八年(1651年)的文字记录,据《康熙实录》,在康熙八年之前,清朝法律规定,凡文武官员除了用夹棍刑法之外,还用了其他法律所不允许的刑法,导致受刑者受伤或者死亡的,一律“革职提问”。康熙则规定,如果对妇女动用夹棍,都要按照吏部的条例,对相关官员进行革职处理;如果其上司对这种非法动刑的行为不予以告诫,也不向上报告,那么,其上司也要降两级处分,还要“罚俸一年”,如果上司是将军级别的,就要罚六个月俸禄。 以上是对于官吏滥用刑罚的处分,而对于积案的处理,清朝也有相关措施。据晚清吏部官吏何刚德所著《春明梦录》记载,对命案和盗案的办理时间,清朝是有严格规定的: 命案限六个月破案,盗案限四个月破案,如果过此期限没有破案,就会批评一次,起诉相关管理办案不力,这个就叫“初参”;拖延到一年未能破案,就再批评你一次,这个叫“二参”;拖延两年未破案,就来个“三参”;拖延三年,就来个“四参”。事态发展到“三参”的时候,还不算太严重,处理结果是降薪,但是职位和级别可以保住。如果发展到“四参”,后果就比较严重了,不仅降薪,还要降职。 而当时的积案状况如何呢?还是听听当时官员的叙述吧。朝五十二年(1787年)湖南省宁远县知县汪辉祖说,他每个月在举行三八放告时,每天能收到两百多张状纸。所谓“三八放告”,是清朝的一种司法制度,是指每月初三、初八、十三、十八、廿三、廿八日,衙门开放受理各种诉讼。而清朝学者包世臣也调查到,在清朝中叶,江浙一带的州县,平均有积案千余件。 积案对地方官吏的压力其实蛮大的,因为这个和他们的职务升迁以至薪水挂钩。这和我们平常所听说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大相径庭。汪辉祖是能吏,已经是佼佼者了,他的司法名著《佐治药言》流行天下,但即使是他这样的人也都心有余悸地说,他们这些办案的官吏如同一个瓶子,“触手便碎”。 高压政策下乌龙应对先储备好级别,等着降级用 清朝科学不发达,破案手段受其局限,积案是免不了的,那么降职降薪也是免不了的,怎么办?为了自保,官吏们也算是花样百出,在何刚德的《春明梦录》里记载:明知自己免不了要降职降薪,那就事先想办法将自己的级别升上去,“预备加级”,到时候万一要降,自己的级别也够用的,不会降得太低。这个叫“有级可抵则抵”,用更高的级别来抵消降级的消极作用。网络配图 在当时的具体情况就是,知县降一级,就是印官;典史降一级,就是捕官。为了防备降职,知县就想办法弄到知府的级别,典史也想办法升级。 打个不太专业但比较好理解的比方,如果你现任是九品官,那么就尽量升到七品的级别,官职没上去,但级别上去了,到时候朝廷责罚下来,降你两级,你还是九品,没什么损失。 由此却产生一件冤案。据《春明梦录》,晚清的时候,四川有一位典史官,手头有三件积案,拖了三年未破案,都已经到了“四参”的地步。这位仁兄,早想办法将自己的级别升上去了。他满以为自己储备的级别已经够用了,因此也就不慌不忙地等着。没曾想,他的事情到了吏部那里,却发生了诡异的变化,三件积案居然变成了四件积案。 结果他储备的级别不够用,最后落得个革职的处分。这个倒霉蛋不服气,跑到四川总督那里喊冤,于是报上吏部,要求重新查相关档案资料。吏部对此事也很重视,着手查资料,将四件积案一一查出来,告知了四川总督,也告知了这位前任典史。结果典史发现了破绽,说档案里所谓的“事主庆被劫案”完全是子虚乌有的,四川根本没有此案。四川总督也声明:四川并无所谓的“事主王曾庆被劫案”,希吏部再查。 而这当中蹊跷的是,典史所经手的案件中,确实有一个案件叫做“事主曾庆被劫案”,怎么又多出一个“王曾庆”?吏部认真查下去,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这个“事主王曾庆案”果然是多出来的。怎么会多出这么一案件呢?原来,吏部在处理该类事时,一般是将案件资料封存,然后由书吏在封皮上面写一张浮签,标明里面存的是什么案件的资料。其中一位书吏故意做手脚,将“事主”的“主”字改成“王”,黏在“曾庆”的前面,又加一个浮签,写上“事主王曾庆被劫案”,这等于平白无故又多出一个案件来。书吏在贴了标签之后,接下来的看册司员也没细看,就在标签上点了红点,就算是法定事实了。 吏部查出真相后,审问这位书吏,原来是典史没有花钱贿赂他,导致他做手脚。吏部于是将这名书吏查办,典史官复原职,但吃的亏,受的惊吓,已经不少了。网络配图 高级官员亦不例外轻装考察被罚 清朝不止是对办案官吏有追责,其实对所有官员们都有相关追责制度。一般措施是降职、降薪和革职。进一步则是诉诸法律处理。 在这种追责体制下,相关的清朝官吏过得也不轻松。例如在康熙八年,湖广道御史李之芳上奏:一些官吏在位才一两年,却已经被罚俸五六年,甚至已经罚俸十多年了,基本上把后来的工资薪水全搭进去了。这部分人日子过得不踏实,“一遇小节细故、即不能久安其位。亦属可惜”。 不过,倒是有一个疑问,既然十几年薪水都被预扣光了,那么这些官吏是怎么生存下去的,这里面恐怕是有文章了。 大家熟悉的龚自珍也针对这个问题写过文章,名为《明良论四》,里面描述了清朝官吏在追责制度下表现出来的情状。龚自珍说,哪怕是朝廷一品、二品官员都如此,“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谕不绝于邸钞”。所谓免冠,就是摘掉帽子,即请罪谢罪之意,摘掉帽子谢罪的事早晚都发生,“议处”和“察议”这些形式的批评经常见诸官方简报——“邸钞”。而地方上呢,“府州县官,左顾则罚俸至,右顾则降级至,左右顾则革职至,大抵逆亿于所未然”,九品芝麻官们,一会儿罚俸禄,一会儿遭降级,甚至革职,很多都是的。例如李鸿章想要重修圆明园,故而轻装去实地考察,结果没有想到,震怒,怪他不该私游皇家园林,将其罚俸降职处分,可谓动辄得咎。从这些来看,清朝对官吏的追责似乎是很严厉的。网络配图 在这些官员士大夫的记录中,清朝的官员似乎有点无奈的味道,不过,在其他人看来又如何呢?大家知道,清朝吏治的松懈、糜烂也是出了名的,哪怕在康熙、乾隆朝都很厉害。历史是如此的多面孔,不可一概而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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