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法律极其严苛,没有像现代法律一样如此人道,完全凭统治者的心情来对犯人实施打击报复,比如凌迟、绳刑等,这些都是非常惨无人道的刑罚,会对犯人的身体还有心理造成很大创伤,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十分残忍的历史刑罚鲸刑,一起来看一下吧。
历史刑罚鲸刑

这种刑罚是在中国历史使用的最久也是最常用的一种刑罚,一直到清末才被彻底废除,有数千年的古代,帆叶网,在汉文帝以后,虽然曾经被明面上废除,但是后来也会根据封建统治者的要求而变成私刑,经常会施加在犯人身上,变成犯人额外的刑罚,给犯人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号。
上官婉儿被施以此刑

上官婉儿被武则天视为非常主要的人,把她经常带在身边,什么话都跟她说,甚至是与张昌宗xiao合的时候都毫不避讳,这让上官婉儿心里有所触动,加上张昌宗长相比较帅气,非常吸引上官婉儿,于是两人相谈甚欢,这一幕被武则天看见了,就将上官婉儿左额刻下了伤痕,但是上官婉儿在伤痕处刺了花,倒是显得更加艳丽了。
曹锦绣被连坐施刑

在电视剧《知否》里面,曹锦绣的父亲涉嫌贪污受贿,被帝王处罚,而曹锦绣也被施以这种刑罚,甚至被流放到边境,一直到新皇登基将天下大赦后,这才得以回到京城,寻求表哥纳其为妾,否则她将无法在世上生存下去了,因为此事,还将男女主角的婚事搅黄,产生了一些矛盾。
除了这种残酷刑罚,膑刑也是十分残忍的刑罚,小编接下来也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历史刑罚膑刑

这种刑罚又被称为刖刑,是指将烦人的膝盖骨以下部位割断的刑罚,一般一次只砍断一边的腿,只有犯了非常重大的刑罚才将双腿都砍断,这种刑罚一直都被人难以解释,废除又启用,反反复复,一直到清朝末期才被完全废除再无启用。其中战国时期的名将孙膑就曾被施以这种刑罚,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查看细节
明朝帝王发明的一种残忍刑罚,专门针对自己的妃子
有一种刑罚堪称史上最为残忍的刑罚。这种刑罚叫做铁裙之刑,据说它还是由的开国所发明的。 铁裙之刑,是给女犯人穿上用铁片制作而成的裙子。然后将其放火上烤。经过受热后,犯人的皮肉如同被烙铁烙,其惨状。这种刑罚是为那些对丈夫不忠的女子所设。 相传,明成祖朱棣的生母碽妃,碽妃在未足月时,便生下了朱棣。古代人并没有早产之说,再加上朱元璋生性多疑,他怀疑自己被碽妃给戴了绿帽子,于是盛怒之下便将碽妃打入牢中,并处以铁裙之刑。 不过关于这种说法,历史上是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的。因为如果碽妃是朱棣的生母,那没有道理,母亲被处以极刑,而这个私生子却活了下来并最终获得皇位。 随机文章赤壁之战简介「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是正确的决定」的陈述是否有理?看到未来的欧拉琳达秘书,劫数难逃论预言人类末日可能撞击地球的小行星盘点,最近160万公里每4年造访地球一次专家解读导弹是核武吗,导弹更先进但不是核武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具五刑”是什么刑罚?秦国丞相李斯死得有多惨?
“具五刑”是什么刑罚?死得有多惨?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李斯作为历史上一位非常有名的丞相,也正是因为他处于一个非常好的时代,能够成就他这样的人,他也成就了一个时代。不过,李斯尽管身居高位,最终却实在是死的很惨,有的说法说李斯是死于腰斩,这种死法相比起另一种死法来说,应该是非常温和了,这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具五刑。究竟具五刑是什么样的刑罚?为什么要说李斯其实是死的最惨的一个丞相呢? 李斯将商鞅、韩非的君主专制理论推向极端,使百姓不敢反抗,统治者久处尊位。他的《行督责书》使民众时刻处于苛刑的恐怖之中,而他自己在具五刑过程中饱尝大枷、强索、笞杖、刀锥、斧钺、铁质、鬼头刀等各种刑具之苦,终致被夷三族,成为历史上受刑最酷烈,刑具加身最多之人。 李斯对重建,大修驰道行径颇为不满。就此,专司捕盗的和数十狱卒将李斯逮捕入狱,并用铁钳给李斯戴上。 李斯身着赭色囚服,两腕被绳缚带至杖所。到杖所,将李斯缚定,一人持棍出,搁棍于李斯股上(这里说的棍相当于后世的杖),喝:“打”,则行杖;杖之三,则喝令“着实打”。五杖换一人,喝如前。每喝,环列者群和之,喊声动地。杖时,以布承李斯,四人抬着,杖毕,举布掷于地下。 公元前208年中历七月,秦二世下令将李斯处“具五刑”、“夷三族”。刑吏怕李斯在行刑时詈骂,先施“抽舌”刑,即先将其舌头割掉,使其言语不得;然后,刑吏数人用铜针、铁凿等,在李斯额头和两颊刻凿创口;再用墨涂在创口上搓进肉里永不褪色;又用泛着青光的刑刀将李斯的鼻子割掉,昔日风采荡然无存,已是,人鬼不分了。 刑吏将李斯缚住,用斧钺在膝盖骨下砍掉双腿;又用笞杖(即荆条)将李斯刑至昏死过去;用铁质腰斩——铁是铡刀,质为垫板;最后,刑吏们用鬼头砍刀将已气绝的李斯枭首,将头颅挂在城头高杆上示众。 据说李斯“身具白骨而四眼之具犹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 具五刑是中国古代秦汉时一种残酷的处死方法。《·李斯列传》日:“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汉·书·刑法志》曰:“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即对被判处夷三族罪者,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斩左右趾,再以笞杖杀之,然后割下首级并悬之于木,最后将尸体剁成肉酱。 程序 先黥(在人脸上刺字)、劓(用刀割掉鼻子)、斩左右趾(砍掉左右脚趾),笞杀之(用藤条或荆条将人活活打死),枭其首(斩首并将首级示众),菹其骨(将尸骨捣烂),肉于市(在市场上将肉卖掉以供食用),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有诽谤漫骂行为者,先割断其舌)。 白话文意思:先在脸上刺字,然后割鼻子,再砍掉左右脚,接着用鞭杖或竹板活活打死,把头割下来悬挂在木杆上示众,再将其尸骨捣烂,最后在市场上卖掉其肉供食用。有诽谤辱骂行为者先把舌头割掉。 受刑的人 史载李斯即“具五刑”而死。李斯是战国、秦代的著名政治家,先后在秦任客卿、廷尉、左丞相。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李斯被“具五刑”,处死于咸阳,并诛灭其三族。另开国名将也是被“具五刑”而死。 再用 北宋时,因“妖谋”遭法外重诛的事例相当多。例如天禧四年(1020),周能等伪造天书谋作乱,真宗降诏:“刘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并活钉令众三日讫,断手足,具五刑处死。”具五刑本就是最残酷的刑法,又令与活钉、断手足并用,可见其惨毒。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