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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渊与原配夫人窦氏是如何定亲的?窦毅是如何挑女婿的?

时间:2023-08-06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李渊,即唐高祖,字叔德,唐朝开国皇帝(618年6月18日-626年9月4日在位),初唐政治家、军事统帅,唐太祖李虎之孙,唐世祖李昞之子。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公元581年,二月,随着杨坚篡位登基,从自己外孙子手里抢过了皇位。中国历史上又一个大一统王朝,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当然,此时的隋朝,还不算是大一统王朝,只能算是统一北方的一个割据政权。因为南边的南陈政权,还依然存在着。直到八年之后,隋军才一路南下,灭了南陈,彻底统一天下。

  这一年,后来的唐高祖李渊,刚刚年满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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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李渊来说,公元581年这一年,是极特殊的一年。除了改朝换代这件大事之外,李渊还迎来了一场人生大考。

  这一年,李渊结婚了。

  对于李渊成婚的实际时间,史书上并没有明确记载。但是,根据种种蛛丝马迹,我们可以推断出来,李渊和原配夫人窦氏的成婚时间,应该是在公元581年到公元582年之间,最大的可能是在581年。

  李渊的婚事,在后世人眼里,怎么看都有点闹着玩的感觉。

  据说当时隋朝有一位大将军,名叫窦毅。窦毅有一个女儿,就是后来李渊的原配夫人窦氏,也就是后来唐朝的开国皇后。窦氏小时候也极为聪明,对于这个女儿,窦毅可以说是奉为掌上明珠一般。

  这样的家世,又深得父亲的宠爱。所以窦氏到了适婚年龄之后,窦毅自然要给自己挑一个好女婿,才能不亏待了自己的女儿。但问题是,窦家挑女婿的这个做法,实在是让人觉得……感觉像是在闹着玩。

  当时窦毅公开对外给自己女儿征婚,前来征婚的有几十个适龄青年。这其中,就有后来的唐高祖李渊。窦毅为了挑选最合适的女婿,就命人搬来了一个大屏风,在屏风上画了两个大孔雀。然后告诉大家,说你们谁能射中这两只孔雀的眼睛,谁就能抱得美人归。

  几十个适龄青年,一一上前尝试,都没成功。最后直到李渊上前的时候,才终于射中,窦毅当即拍板,这就是我女婿了!

  怎么样?这个挑女婿的过程,是不是很魔幻?是不是感觉比小说里的抛绣球,还不靠谱?

  不过,历史上的李渊和窦皇后,还真就是这么走到一起的,至少史书上就是这么记载的。甚至于还由此出了一个典故,叫雀屏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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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堂一个大将军选女婿,为啥会选这么奇葩的方式呢?难道窦毅不是在选女婿,而是在选神箭手?不过要真是那样的话,窦毅为啥不直接把屏风拉到军营里去?以他大将军的身份,估计找人把屏风射烂了都没问题。

  历史上很多看似荒诞的事情,如果仔细分析的话,其实背后的水往往都很深!

  窦家选女婿,看似是在闹着玩,但如果我们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还有这次事件的几个主要人物的社会关系,我们会发现:李渊的这场婚事,极有可能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婚姻!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窦家的一些社会关系。

  窦氏的父亲窦毅,是当时的大将军。隋朝沿袭北周的府兵制,十二卫的大将军算是最高等级的武官,仅在柱国大将军之下。窦毅历经西魏、北周、隋三朝,是名副其实的三朝元老。

  关键在于窦氏的母亲。

  窦氏的母亲,是北周的襄阳公主,外公是北周的实际创始人宇文泰。北周武帝宇文邕,是窦氏的亲舅舅。

  就是这层关系,让当时的窦家,蒙上了一层阴影。

  隋文帝杨坚上位,靠的是从自己外孙手里抢皇位。虽然隋朝在历史上是大一统王朝,但杨坚的这个皇位得来的方式,总归不是那么容易让人信服。所以,杨坚上位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对前朝皇族宇文家举起了自己的屠刀,连自己的外孙都没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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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窦氏的母亲,襄阳公主,作为北周皇族的核心成员,自然也在杨坚屠刀的重点针对目标内了。而是因为襄阳公主的存在,窦毅这位大将军,也变得岌岌可危。毕竟,一个掌握军权的前朝皇帝女婿,怎么看都是必须要剪除的对象才对。

  这时候窦毅该怎么办?

  反抗肯定是不行了,杨坚此时已是大权在握,就算窦毅身为大将军,反抗也是死路一条。而如果不反抗的话,又该如何躲过杨坚的屠刀呢?

  所以最终,窦毅就选择了联姻这条路。而他选择的对象,正是李渊。

  李渊出身的李家,也是当时关陇集团内部最顶级的大家族之一。不过,窦家看中李渊的,还真不是李渊父亲这边的关系,而是李渊母亲这边的关系。李渊的母亲,和杨坚的皇后独孤伽罗是亲姐妹,而杨坚则是李渊的亲小姨夫。如果将窦氏嫁给李渊的话,就能搭上杨坚皇后这条线,给窦家争取一些机会。

  所以,李渊当时到底能不能射中孔雀眼睛,其实并不重要。他这个女婿身份,其实窦家早就看好了。就算李渊把箭射到窦毅身上,估计窦毅都得高呼一声‘好准’!然后招李渊做乘龙快婿了。

  而李渊家族对于这桩婚事,显然也是有考量的。李家是大族不假,但当时李家的领头人李,早已去世了好几年。李家唐国公的爵位,恰好落在了李渊的头上。所以这时的李家,恰好是有关系、有声望、有地位,但就是少了点里子。和窦家的联姻,显然对补充李家的实力很有帮助。

  史书上对于李渊和窦氏的实际成婚时间,并没有记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我们还是能确认大致的时间范围的。据《新唐书》所载,杨坚登基的时候,窦氏曾明言:恨我非男子,不能救舅家祸。然后便是雀屏中选的记载。所以基本上可以判断,李渊和窦氏的成婚时间,应该是在隋朝的时候,也就是公元581年,隋文帝登基之后。而窦毅去世于公元582年,雀屏中选是窦毅主持的,所以两人一定是在窦毅去世之前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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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窦毅的死,到底和杨坚有没有关系,这点确实不好说。因为窦毅死的时候,已经六十四岁了。就算杨坚不搞他,窦毅也到了快寿终正寝的时候了。不过,从后来的历史发展来看,窦毅给自己闺女挑的这门亲事,还是挺成功的。而且窦毅更不会想到的是,窦氏后来给李渊生的几个孩子,更是直接改变了整个中国的历史!

  李渊和窦氏成婚之后,过了八年之后,窦氏给李渊生了第一个儿子,名叫李建成;十年之后,又陆续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李世民、李玄霸、李元吉。李玄霸就是隋唐演义里李元霸的原型,只不过正史上的李玄霸,却是早夭而亡。而除李玄霸之外的那哥仨,后来则是在玄武门打得像热窑一样。

  除了这几个男孩之外,窦氏还给李渊生了几个闺女。其中有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平阳昭公主!这位整个唐朝,唯一一个以军礼下葬的公主,曾在李渊太原起兵后,独自转战关中,帮李渊拉起了一支十余万的大军。在李家拿下长安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陕西的娘子关,就是因平阳昭公主而得名,娘子指的就是这位李娘子。

中国唐朝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掉日本千年野心,俯首称臣

“仁轨遇倭兵于白江之口,四战捷,焚其舟四百艘,烟焰涨天,海水皆赤,贼众大溃,余丰脱身而走”。——《。传》 中日历史上的第一次纠葛发生李时期,史称,这场战争,大唐一战就打掉日本千年野心。从此以后,日本败得服服帖帖,派大量遣唐使学习李唐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一千多年里,对中国俯首称臣,毕恭毕敬。 朝鲜半岛在公元一世纪左右进入时代,分成高句丽(又称高丽)、新罗、百济三个国家。公元6世纪时,和中国接壤的高句丽因为中国隋唐王朝的入侵,为抗衡中国,高句丽便与、百济、以及与百济关系密切的日本结成同盟,而中国则与受到高句丽、百济威胁的新罗国结盟。 公元660年(唐显庆五年)3月,百济国在高句丽国支持下,大举入侵新罗国,新罗军接连败北,新罗武烈王向中国求救。唐高宗命左武卫大将军为统帅,率13万唐军东渡讨伐百济。7月,百济军大败,百济王及百官被俘往长安,百济王朝崩溃。 公元661年,百济僧人道琛联络百济遗臣密谋复国,两次派使者前往日本乞援,并请求放还在日本做人质的百济王子丰璋。 公元662年春,日本天智天皇命阿昙比罗夫率170艘战船,护送百济王子回国。百济王子归国后,被扶位百济王,组织百济遗民对抗唐军,其间,日本企图在朝鲜半岛扶持亲日政权,向百济政权提供了大量援助。 但,公元663年,刚刚拼凑起来的百济朝廷,因为内部权利划分不均而发生内讧,因百济王子要求,日本派重兵入朝,白江口海战就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 当日本出兵支援百济的消息传到中国后,唐高宗当即派右威卫大将军孙仁师率军增援和百济作战的刘仁轨、刘仁愿军。 9月,唐军会合,刘仁轨决定先攻取“群凶所聚”的百济军巢穴周留城,认为“若克周留,诸城自下”。于是唐军分为二路:孙仁师、刘仁愿、及新罗将领金法敏率军从陆路前往周留城;刘仁轨则与部将杜爽,及百济降将扶余隆率战船护送粮船,由熊津沿白江(今韩国锦江的入海口附近)而下,从水陆前往周留城,以便水陆同举,攻打周留。 9月27日,日本支援百济的水军先头船只在白江口遭遇刘仁轨军,双方进行交战,日军不利而退。28日,日军将领和百济国王会商,认为日军有战船400余艘,唐军仅百余艘,过高估计了自己的实力,盲目的认为“我等争先,彼应自退”,于是,未加整顿部署,便“率日本乱伍中军之卒,进打大唐坚阵之军”,双方展开了激烈海战,唐军“左右夹船绕战”,打乱了日军阵形,致使日军“赴水溺死者众,舻舳不得回旋”,最终,日军战船全部被焚毁,一时间“海水尽赤”,数万日军或溺死、或被唐军捕获。 在白江口失败的打击下,百济王逃往高句丽,余部全部归降,百济国彻底灭亡。 白江口海战的胜利,彻底粉碎了日本侵入朝鲜半岛的野心,日本天智天皇深恐唐军进攻本土,自公元664年开始,在国内耗费巨资,修筑了4道防线,此后日本调整对外政策,向臣服,开始以中国为师,谋求自强。 随机文章俄亥俄级战略核潜艇威力惊人,导弹可摧毁120座中型城市克苏鲁神话没有善神么,古神只是利用人类并非善意复活成功的灭绝动物,八大珍稀动物灭绝后复活/震惊世界霍金预言实现过几次,人工智能将慢慢取代人类(地球已经进入慢性死亡)莫比乌斯环的恐怖意义,莫比乌斯环的诅咒(无限循环/没有尽头)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唐朝女性犯什么法会被流放?是怎么回事?解析女性流刑的制度

唐律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承前后的重要地位,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出古代立法全貌,可以说是封建法典的代表。在唐律中,刑法制度己经相当完善。其中,作为封建制五刑之中仅次于死刑的流刑制度,是当时刑罚体系中比较重要的刑罚制度。今天,就来聊一聊人们关注较少的女性流刑的制度。 (一) 封建伦理的主旨在于“亲亲”和“尊尊”,其中“亲亲”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凡是违反“孝”的行为,一律以重罪来对待,处以流刑。《唐律疏议》规定,凡是知道父母或丈夫丧亡的,隐匿不举哀的,有违孝道,处流二千里。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中,对于违背封建伦理道德的行为都会以特别严重的刑责来惩处。 1、 唐律根据封建伦理对婚姻规定了一系列限制性条件,力求将婚姻的成立、效力及终止,始终界定在封建伦理的既定范围内。凡是根据律法不能订婚、结婚而非要与之结婚的,都可以认为是违律为婚。 《唐律疏议·户婚律》卷十四“违律为婚当条称离正者会赦犹离正”条规定,凡是违律通婚的,其处罚本条规定“离异”、“改正”的,即使遇赦,仍要离异、改正。为此,疏议特别解道:“‘违律为婚’,谓依律不合作婚而故违者”。 唐朝社会,等级极其森严。当时的等级制度之中,平民有着良贱之分,贱民又有官贱和私贱的区分。其中,官贱主要有官奴婢、官户、杂户、工乐户、太常音声人等类别,私贱则包含私奴婢、部曲、部曲妻、宫女、随身等。 《唐律疏议》规定,凡是给男奴娶良人家女作妻子的,处徒刑一年半;女家,则减一等处罚;并令他们离异。如果属于男奴自行娶妻的,也要如此处罚。主人知情的话,杖打一百;因此将所娶的良人女注入女奴之籍的,处流刑三千里。 唐律中关于婚姻的禁止性规定不止于此,可以看到的是,唐朝的婚姻始终都不能违背“礼”、“法”的基本原则。如果违律为婚,统治者一定会强制离婚从而保证婚姻关系不违反基本的封建伦理道德以及不扰乱国家统治秩序的正常运行。 2、 “义绝”是指本来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由于夫妻一方对对方的亲属实施了侵害或双方的亲属之间发生了侵害,使得夫妻双方的情义断绝,经官府认定后,一律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凡是不愿解除的,均视为犯罪,都必须要承担相应地处罚。 《唐律疏议·户婚律》卷十四“犯义绝不离及妻妾擅去并改嫁”条规定,“夫妻义合,义绝则离”。要知道,古代社会的夫妻关系是因为“义”,我们也可以如此理解,夫妻二人的关系基于基本的封建伦理以及必须要对对方及对方家族所承担的道德和法律上的双重义务而赖以存在的。 如果,“义”一旦不复存在,那么,既然没有了基础,夫妻关系再继续存续也就没有必要了,婚姻一定会予以解除的,只是时间问题。原本这种婚姻观念只是封建伦理,自正式写入唐律之后,就意味着确立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强制离婚制度一一“义绝”。 《唐律疏议·户婚律》卷第十四“妻无七出义绝及有三不去而出之”条,列举出属于“义绝”的行为:义绝,谓“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及妻殴譬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及与夫之lea麻以上亲、若妻母奸及欲害夫者,虽会赦,皆为义绝。” 无论是妻殴伤夫,或是妻妾殴伤夫的祖父母、父母都一定会被处以流刑。 《唐律疏议·斗讼律》卷二十二“妻滕妾殴夫及滕妾殴妻互殴与譬夫”条记载,“假如妻折夫一支,加凡人三等,流三千里”。我们可以看到,假如妻子打断丈夫一条肢体的时候,比一般人犯徒三年加三等,即处流三千里。 我们可以看到,“义绝”的规定是带着明显地男女不平等的色彩,是对“男尊女卑”原则的确认。由于夫妻双方的亲属相犯而造成夫妻义绝的局面,可在法律形式上看,至少是平等的。虽然,今天我们无法理解,甚至觉得匪夷所思,可是,这从侧面表明,家族拥有凌驾于个人的特权,是我们无法逾越的。 当然,唐代的立法是以家族为基础的,是以家族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进行调整的。其实,这恰恰反映出古代婚姻缔结的本质,即婚姻本来就是“合两姓之好”,是两个家族的结合的产物。 此时,既然两个家族己经互相给对方造成了侵害既定的事实,“情义”都己经消失不见,那么,更没有继续的理由和基础了。无论是谁,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去承担相对应的责任。要清楚一点,唐律规定夫妻二人予以离婚,实际上,是法律对两个家族之间的侵害行为的惩处。 (二) 1、 “造畜蛊毒”,指制造、藏存毒虫毒药杀害人命者。作为“造畜蛊毒”的正犯,《唐律疏议·贼盗律》卷十八“造畜蛊毒”条规定:“诸造、畜蛊毒(谓造合成蛊,堪以害人者)及教令者,绞”。因此,配制合成或是养殖的蛊毒只要达到可以害人的程度,均可构成此罪,都必须要承担被处以绞刑的法律责任。 “造畜者虽会赦,并同居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里。”造作、养殖蛊毒的人虽然会遇到赦免,但是其本人与同财共居的家眷和教唆犯罪的人,也应该被处以流刑三千里。因此,如果遇赦,则改为处流三千里,但是流三千里的妇女必须实际配发。 《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三及“工乐杂户犯流徒及妇人犯流之处置”条在规定通例“妇人应流者,亦留住”之下,特别以注文限制说:“造畜蛊毒应流者,配流如法”。因此,可以清晰地看到,妇女犯流刑的,也应该依照打杖法留住;如果属于培育配制毒物害人罪应该处以流刑的,要依法发配。 此外,疏文特别予以解释,“妇人之法,例不独流,故犯流不配,留住,决杖、居作。造畜蛊毒,所在不容,摈之荒服,绝其根本,故虽妇人,亦须投窜,纵令嫁向中华,事发还从配遣,并依流配之法三流俱役一年,纵使遇恩,不合原免。” 其实,依照唐律妇女的流刑制度的规定,一般是不会单独流放的,所以,我们看到《》、《新唐书》中记载实际上妇女犯流不发配,留在本地、服刑役都是稀疏平常的事。但是,凡是触犯培育配制毒物害人的罪犯,都是无法容留的,都必须要投放到最远的荒漠之地,以求达到从根本上使其不能再加害于人的目的。 所以,即便是妇女,也必须流放到偏远地区,纵使某些妇女又借机使用非法手段,通过嫁人的方法返回到中土来,一经发现,必须遣返、流放,不得有所违背。并且,一定要按照流配之法,三等流刑都要居役一年。即便是有遇赦的情形存在,也不应该对其随意进行宽有或是免去刑罚,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2、 《唐律疏议·斗讼律》卷二十一“同谋不同谋殴伤杀与乱殴伤杀”条规定,“折跌人支体及瞎其一目者,徒三年。即损二事以上,及因旧患令至笃疾者,流三千里。”因此,根据唐律疏议的规定,如果损毁人的肢体的器官两件以上,以及在原来一件肢体器官己经丧失功能的基础上,又将其毁损至两件器官,最后造成笃疾级的病残的,则要处以流三千里的刑罚。 在此基础上,唐律又规定,“同谋共殴人伤损二事,甲虽谋首,合徒三年;由乙损二事,合流三千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假设妇女甲是谋首造意的人,应该处以徒刑三年,然而由于是乙的性质造成的结果是属于毁损人的肢体器官两件的情形的,那么,应该处以流刑三千里的刑罚处罚。 3、 一般地,凡是属于谋杀人的从犯且又没有对杀人起促进作用的,就要面临处“流三千里”的刑责了。《唐律疏议·贼盗律》卷十七“谋杀人”条规定:“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己伤者,绞;己杀者,斩。从而加功力者,绞;不加功者,流三千里”。 也就是说,凡是预谋杀人的,处徒刑三年;己经致伤的,则处以绞刑;当然如果死亡的话,处以斩刑。从犯中一旦对杀人起推动促进作用的,一定要处以绞刑;可是有的虽然杀了人可是却没有起到推动促进作用的,就只用处流刑三千里。 随机文章平安京简介「天若有情天亦老」2百年后才有人对出下一句 成千古名对宋朝的所有皇帝有哪些?须佐能乎vs外道魔像,宇智波斑的须佐恐被外道魔像碾压瑞典RBS-15型反舰导弹,经典鸭式布局让导弹更灵活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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